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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碗清淡的鸡丝粥没让肖霁吃饱,千流走后他又让人送了些能吃饱的东西过来。

之后他就出门转了转。

走出房间时他路过一面铜镜,肖霁随意照了两眼,发现镜子里的脸竟然和上辈子的自己不说十分也有八分像。

名字读音一样,长得也差不多,他和原主该不会什么前世今生之类的关系吧?

……不,就算真有前世,他也不可能变成原主那样的恋爱脑。

肖霁嫌弃地收回视线,快步迈出了房门。

这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府里华灯初上,氤氲出朦胧光晕。

肖霁,不,现在是萧霁了,他迈下门口的石阶抬起头,看见了在现代大城市里看不见的满天星河。

难得一见的壮丽景致让他脚步一顿,下意识想掏出手机把它拍下来。

结果当然是掏了个空。

萧霁:“……”

萧霁回神收回手,心里开始难受。

他想念科技发达,生活便利的现代,想念曾经拥有的一切。

正郁闷着,身后传来些许动静,萧霁转过身,看见了几个躲在不远处的长廊柱子后面偷看他的小丫鬟。

小丫鬟们冷不丁对上他的视线,齐齐羞红了脸。但原主对府中下人向来宽仁随和,她们回神后倒也没觉得惊慌,反而大着胆子跑上来向萧霁行礼,还红着脸期待地问他是不是来了兴致,想要对月抚琴。

萧霁:“……”

萧霁不会弹古琴,就算会,他也做不出一个人跑到院子里,对着月亮弹琴思春这种看起来就很蠢的事。

又见这些小丫鬟们叽叽喳喳吵得很,他心中不耐,直接告诉她们以后没有吩咐不许到他跟前来。

因为家里有钱又长了张老天爷追着喂饭的脸,他上辈子也经常被女生追着表白。不过他死的时候才十八岁,还没长出恋爱细胞,所以对这种事只有一个感觉:烦躁。

同学们见此都戏称他是莫得感情的表白杀手。

萧霁觉得他们很无聊。对待不喜欢的人当然要干脆拒绝,不然难道要像那个崔灵嫣一样,明明不喜欢还到处留情吗?

缺不缺德啊。

原主毕竟是皇亲贵胄,小丫鬟们被萧霁的冷脸吓了一跳,不敢再放肆地快步散去了。

萧霁也没了继续溜达的兴致,回房躺着去了。

这晚他在床上翻了大半宿才睡着,因为他下午睡多了,晚上一点都不困。另外习惯了睡前刷会儿手机的他干躺在那,心里总有种空了一块似的不适感_(:3)∠)_

*

这世上的事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端王府里,被迫戒网瘾中的萧霁趴在床上闷闷不快时,距离端王府约莫两刻钟车程的三水巷里,姜家大姑娘姜芜的心情,却比之前一个月加起来都要愉悦。

因为就在刚刚,她收到了端王府送来的五百两银子。

白花花亮闪闪的大银锭,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看着就叫人心中欢喜。

“这些银子可真漂亮,阿姐,我也想摸摸!”

“还有我,我也想摸,隔壁三胖他娘说,多摸摸银子能发财!”

“阿姐阿姐,这么多银子是不是可以买很多肉啊?我想吃肉了!”

“我也想吃肉,我还想吃巷口刘老爹做的杏仁糖!”

“阿姐太厉害了,出门一天就赚了这么多钱!不过刚才来送银子的那个人说,他是端王府的下人。阿姐阿姐,这个端王是不是就是对面阿菁姐姐经常提起的那个长得特别好看的王爷啊?”

不大的厅堂里,十来个年纪不一的孩子围在姜芜身边,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十多岁,有的才三四岁。其中最显眼的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双生女孩儿。她们面容俏丽,神色活泼,看起来十二三岁左右,正一左一右地霸着姜芜的胳膊。

另外还有个约莫七八岁的男孩儿,眉心一颗红痣,长得也很出众。

这三人是姜芜的弟弟妹妹。

姜芜的母亲在她十岁那年就因病去世了,她爹姜柏川对女色不上心,也怕后娘进门之后会苛待她这个原配之女,便一直没有再娶,只纳了两个伺候起居的妾室。

双胞胎姐妹就是两个妾室中的林姨娘所生,不过林姨娘红颜薄命,生下孩子没几日就去了。另一位王姨娘生了个男孩儿,就是姜芜的弟弟。她的身体倒是健康,只是性格老实软弱,没什么主见,所以家里的都是由姜芜这个长姐做主。

除了这姐弟仨,剩下那些孩子都是姜柏川收养的。

他这人喜欢四处游历交朋友,游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人间不平事,这些孩子就是他在解决完那些不平事后,陆陆续续带回家的。

姜家因此人越来越多,钱越来越不够花。

其实姜芜小的时候,家里还是较为富裕的,不仅住着祖传的大宅子,家中仆从也不少。奈何她爹实在太会败家,渐渐地那大宅子就卖了,府中仆从也遣散大半,到如今只剩下两个老仆,一个负责烧火做饭,一个负责家中杂活。

另外她身边还有个丫鬟,名叫宝香,是从小伺候她长大的,平日里也会帮着做些杂事。

这会儿孩子们正闹着,宝香提着裙子从外面跑了进来:“去去去,都别缠着姑娘了,姑娘忙活了一整天了,可累呢!这银子既送到咱们家了,自然有你们享用的份儿,瞧你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儿!快,都快去洗脸睡觉,瞧瞧外头这天都黑成什么样了!”

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孩子们都不怕她,见她边说边伸手来赶,顿时嘻嘻哈哈闹得更厉害了。

还是姜芜被吵得头疼,合上手里装满银锭的红木箱子发了话:“都去睡觉,明日给你们炖肘子吃。杏仁糖也有,谁第一个上床睡着,还能额外得三块桃花酥。”

“噢耶!桃花酥!我最爱吃桃花酥了!”

“我也要我也要!我一定是第一个!”

孩子们受到美食的诱惑,当即做鸟兽状散去。

宝香好笑又好气,看着他们挨个进了房,才回到姜芜跟前说:“真是一群小祖宗。”

“都还小嘛,之前又不曾见过这样有分量的大银锭,自然会觉得新鲜。”姜芜笑眯眯地抱起那箱沉甸甸的银子,也跟着离开堂屋回了自己的房间。

宝香快步跟上。

这是一个两进的小院,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姜芜的寝屋离堂屋不远,两人很快就走到了。

因天已经完全黑了,宝香进门后第一时间点了灯。

暖黄色的光瞬间将这间不大的屋子照亮,也衬得本就雪肤花貌的姜芜眉眼越发秀丽。只是屋里简陋的一切,却是怎么看怎么配不上她。

宝香笑脸一垮,开始生气:“说来都怪老爷。这些年家里是什么光景他又不是不知道,偏他万事不放在心上,依然如从前一般,整日花钱如流水不说,还一个接一个地往家里带孩子!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再这么下去,姑娘还怎么嫁人!且你如今都十八了,寻常姑娘家十五六岁就已经出阁,你这……哎呀,真是急死个人!”

两人自幼一起长大,说是主仆,其实跟亲人也差不多了,所以宝香没什么不敢说的。

姜芜知道她是心疼自己,由着她抱怨了一会儿,才一边收拾手边先前从院子里收回来,还没叠好的衣物,一边笑着替自家老爹分辨了两句:“爹虽然不着家,但行善举是好事,我这做女儿的理当支持。至于这钱财之物,花完了再赚就是,再说他花归花,家里真没钱了他也有想法子去赚,并不是真就对家里撒手不管了。”

“这倒是,”宝香脸色好看了点,“但我还是气他耽误了姑娘的婚事。”

姜芜却说:“我至今未嫁,倒也不能完全怪爹,主要也是因为我自己不想嫁。”

她微微挑眉,语气柔柔的,却带着明显的不以为然,“嫁人有什么好呢?要离开自己的熟悉的家,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替一个陌生且并不一定会对自己好的人操持家业,生儿育女,还要像鸟儿一样被关在小小后宅里,不得自由地过一生。”

“若是丈夫人品过得去,或许能得个善终,可万一运气不好遇见个没有良心的畜生,性命都保不住。更别说那些个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妾室庶子之类的问题,哪一个不是叫人想到就觉得糟心的?”

“哎哟我的姑娘欸,您可别说了!”宝香赶紧上前捂她的嘴,“你这本来就找不到合适的夫家,再叫人听见这等离经叛道的话,更要嫁不出去了!”

姜芜被她捂得笑出声,然后才拿开她的手,眨眨水亮的杏眸说:“反正我如今只想赚钱——最好都是像今日这般好赚的钱。”

顺手从湖里捞起个人,就得了整整六百两赏银什么的,简直太让人快乐了好吗!这要是多来几次,她晚上做梦都得笑醒。

为着自家姑娘的婚事,近来头都快愁秃了的宝香:“……”

这么漂亮的一张嘴,怎么说出来的尽是些财迷一般俗气的话呢?

她无可奈何,只能说起别的:“说起今日,姑娘你可真是吓死我了,那石桥那么高,你竟就这么直愣愣地跳下去了,也不怕万一出事!虽说那落水的玉佩是夫人留给你的遗物,可再是重要的东西,也重要不过你的安危啊。幸好那湖里水深,没什么大石头之类的,不然……”

她不敢再往下想,一脸后怕地连说了两句“姑娘下回可不能再这样”。

姜芜是自信不会出事才会那么做,但她没有跟宝香辩解,只笑着说了句:“知道啦。”

“知道但不改是吧?你总是这样。”宝香拿她没办法,又碎碎念了几句,这才有心思说别的,“话说回来,那位被姑娘救起来的端王长得倒真是俊得很。从前我总以为男人嘛,长得再好也不至于让人惊艳,今日见了那位爷,方才知道传言不虚,这世上当真有清风朗月,濯濯如松一般的神仙公子。”

“确实挺俊。”回想起自己救上来的那个人,姜芜公允但无甚兴趣地点点头,“对了,我爹这回出门几天了?”

正在回忆端王美色的宝香:“……快十天了。不是,姑娘,那么好看的一张脸,你就一点都不心动吗?虽说他长得再好咱也不可能给他做妾,可面对那样一个绝世美男,你这反应也太冷淡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她家姑娘是怎么做到视美色如无物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美色终会成枯骨。”姜芜抬起纤纤玉手拍拍她的肩,“要说好看,还是银子最好看。”

宝香:“……”

她家姑娘是不是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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