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4章 前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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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杨朝明冷不伶仃的这么一问,齐鸣一时之间还真被问住了。自己想干什么?
这么一想,貌似白天被老妈嫌弃无所事事,还真没冤枉他。因为他现在的状态确实有点像街溜子。
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有事儿到处跑,没事的时候,就借着学习的名义混在店里。虽然靠着外挂,钱没少赚,但状态确实不像是正经人。
“师傅,您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齐鸣不明就里的挠了挠头,反问道。
杨朝明带头,领着他和林轩再次在八仙桌边坐下,打趣道:“之前你靠着一块东坡砚,在收藏圈里也算小有名气了。
前段时间,你去了趟港岛,结果又在珠宝圈里闯出了偌大名声。像你这种大家眼里的香饽饽,跟上班一样一直往我店里跑,弄的我这当师傅的也是压力山大。
所以才问问你日后的打算啊。”
齐鸣目露怀疑之色,半开玩笑,半是认真的问道。
“师傅,你该不会是嫌弃我了,要逐我出门吧。”
别说他,林轩都看向了自家老爹,不知道他这时候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杨朝明正了正身子,再次拿出了作为长辈的气场,认真说道:“小齐,你是我这些年见过的人里,在鉴定上最有天赋的。其实,我也没什么能教你的,甚至很多东西的鉴定,你还要超过我。”
齐鸣连连摆手:“师傅,你这么说就折煞我了。”
而杨朝明却面色不改,他转过身,叫来了店里的营业员,吩咐道:“去二楼,把前天收到的那件胭脂红的长颈瓶拿下来。”
营业员领了命,小跑着上了二楼。
齐鸣和林轩对视一眼,都不知道,杨朝明在这时候让人拿瓶子过来,是个什么意思。
杨朝明也没开口解释,静静等待。
很快,营业员小心翼翼的抱着个大花瓶,走下楼,最后轻轻放到了八仙桌上。
杨朝明看向花瓶,伸手一指,道:“来,你就当自己是个鉴定师,来给这东西定定年代,来历。”
“哦~”
齐鸣心里虽然疑惑,但还是乖乖照做,他站起身,先从兜里拿出湿纸巾,仔细擦干净手后,才把花瓶抓在了手里。
这瓶子个头还不小,齐鸣拿在手上目测一下,至少有36厘米左右。瓶颈造型修长,线条优美,撇口,长束颈。
瓶身部分是圆腹下收,圈足外撇。瓶子用白釉打底,通体用胭脂红装饰,还在局部位置用上了描金的工艺,红白相称之下,显得整个瓶子明艳瑰丽,娇艳夺目。
画片主体是四组团龙纹,中间则是用西洋花卉做间隔,绘饰细腻,勾画精湛,这风格这设计,齐鸣心里已经有了底。
翻转瓶身,露出瓶底,他心道一声果然。只见瓶底部“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篆书款,跃然其上。
小心的将瓶子放回原位,齐鸣斟酌了下措辞后,才道:“师傅,这应该是乾隆时期的,胭脂红描金团龙纹瓶。而且是件官窑真品。”
杨朝明没有说对错,而是追问道:“你这么判断的依据在哪儿?”
“主要是这胭脂红釉料上。”齐鸣指着瓶子上那红艳艳的团龙,继续道:“唐师傅教我的时候提过。胭脂红是清朝时期才有的釉料。
它属于珐琅料中的一种,从西洋进口,并且参考了西洋釉料的配比,在红釉里加入了黄金。因此,这种胭脂红,又被称为“洋红”或者金红。清代督陶官唐英在他的《陶成记事碑》中称这种红为“西洋紫色”,而且注明了专供皇帝御用。
历代民间也有仿胭脂红的,但是考虑成本因素,都不会加金。所以真假极好分辨。再加上底部的篆书款,我能确认这就是乾隆官窑的真品。”
杨朝明认可的点点头,却又把话题拉到开始的时候。
“我刚刚替你看了。你鉴定这花瓶,一共才用了5分钟不到,这水平跟老唐也就在伯仲之间。而光是这一点,你就已经比我强了。”
“师傅,瓷器本来就不是你的强项。您擅长的是家具和书画。”
师傅能说自己不如徒弟,但当徒弟的却不能认,所以齐鸣赶紧出言,替杨朝明找补道。
杨朝明摆摆手,示意齐鸣听他把话说完。
“小齐,家具我该教的都教你了。而这书画鉴定,千人千面,我只能说教你一些鉴定技巧,这些资料也都给你了,想学有所成,主要还是要你自己多看,多琢磨。
最好是你亲自去学一学画画,只有自己画了,很多理论上的东西,才能融会贯通。以你现在所学,已经足以独当一面。
所以我今天才要问你,到底想走哪条路。说真的,你这天天泡在我这儿,确实是在浪费时间了。”
听着杨朝明的这一席话,齐鸣陷入了沉思。
八仙桌的另外两人,也不催他,静静坐在一边就这么等着。
就这么过了七八分钟,齐鸣眉眼弯起,嘴角带笑。
“怎么?你这是有了打算了?”
杨朝明见他这样子,心知齐鸣心里有了计较,心里也是替自己这徒弟高兴。
这段时间齐鸣的状态他看在眼里,20多的人,活的跟个老头一样,没有朝气。所以他今天才特意提点一番。
“嗯,师傅,我想好了。我还是想开博物馆。弄到了这么多好东西,总不能一直把它们关保险柜里,见不到太阳吧。
不过这一圈港岛和日本走下来,我也算长了见识。想开博物馆,藏品数量,管理,维护等都是问题,这目标太大,不适合当下。所以~”
说到这,齐鸣特意一停,吊足了两人胃口后,才道:“所以我打算,开家自己的古玩店。既是积累管理经验,也能继续收集市面上的古董,丰富藏品。”
“唉,我算是知道什么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了。你这是想抢我生意啊。”
杨朝明听到齐鸣说开博物馆,还想劝劝,没想到齐鸣自己就此打住,只是最后说到开古玩店这决定时,他还是忍不住开起了玩笑。
古玩店也算是目前最切合实际的了。
“师傅,您放心,这种事儿我可做不出来。我打算在魔都开。”
“魔都?”
“我总不能真跟您抢生意啊。”齐鸣嘴上这么说,但这却不是主要原因。博古斋这牌子立了20多年,早就稳如泰山,哪是一两家新店能撼动的。
他选在魔都,一来是为了父母,魔都离老家开车也就2小时。这几个月下来,父母的状态他也看在眼里,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京城他们待的,是真挺不习惯的。尤其是自家老爹,不是遛狗就是钓鱼,跟闷葫芦一样。
搬到魔都,他们住不惯可以回老家,来回都方便。
还有一个原因是童欣晴,她的公司,工作室,甚至她家就在魔都。以前没有工作的时候,童欣晴也都是在魔都度过。
如果齐鸣选择留在京城,那两人日后交往也多有不便。综合考虑之下,他才把自己创业的第一站,选在了魔都。
杨朝明思索片刻,认可的点点头:“魔都也是个好地方。有钱人多,艺术品市场也够发达。你到那儿发展,是个不错的选择。”
师徒俩这么一合计,去魔都确实不错,于是就开始讨论起来,从古董店的选址,到起名,聊的火热。
他俩讨论的热闹的时候,坐在一边一直没出声的林轩却是突然插话,道:“爸,我也要去魔都!”
这一下子,师徒俩齐齐看向林轩,几乎是异口同声的问道:“你!也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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