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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芝并没有对伏卡洛的关心表示回应,她始终没有转过头。在伏卡洛以为这场谈话要结束的时候,叶芝突然又说:“跟在巴兰杜克后面那个年轻人,名字叫雷恩,是猎鹰骑士团的余孽之一。”

“我知道。”伏卡洛不以为意地说。

“你知道?”叶芝的声音里透出些许意外。

“看那身铠甲的样式就知道了,猎鹰骑士团最后一代制式甲,防护性能早就跟不上时代了,更何况破损成那副模样,佣兵都不会穿。他以为把胸口前的纹章销掉就没人认得出来了吗?但既然他们进城的时候守军并未有什么动作,想必公爵大人已经默许此人在北境活动了吧?”

“就目前来说,是这样。同时公爵大人希望您可以跟新的瑞文斯顿领主巴兰杜克保持一定的距离。作为王立学院的学者,您向波因布鲁的救星表达谢意当然无妨,但作为瑞恩公爵的铁匠长,您对一位新贵的善意总会被有心人曲解。”

“我明白了。”伏卡洛摇了摇头,“真是无趣。巴兰杜克托我代为购买的食物,我会另外找人,不会以任何瑞恩的名义送到波因布鲁。”

芬布雷平原距离瑞恩不过四十余里,此处世代是伊凡勒斯家族的领地。穿过芬布雷平原,便是使落半岛,这片向内海延伸的土地是瑞文斯顿的商业中心与农业中心,其得天独厚、不易被寒流波及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北境仅有的丰饶沃土。有永远温暖的天鹅湖,有适宜作物生长的不冻原,更有大片适宜畜牧的草原。而最常拿来与使落半岛比较的,则是潘德南部的博识平原,那里坐落着全大陆最富饶的城市伊索斯,不乏吟游诗人靠此卖弄文采。

进入芬布雷平原以后,风不再凛冽,马蹄趟过一大片湿润而盎然的绿意,雪的白色稀疏而晶莹地参杂其中。而耕牛已经在罕见而珍贵的不冻原上开始劳作,村民扶着犁,对路过的两位骑手漠不关心。很快埃修已经见到芬布雷堡那高耸而险峻的深色城墙,如同一块矗立在原野上的黑色墓碑,而前方的道路也如预期般出现了分岔,一条朝着地平线堂皇地笔直向前,通往凛鸦城,另一条则在长草中若隐若现,曲折地指向那黑色的墓碑。

路口处立着一骑,马匹高大健壮,毛色纯正,显然是一匹血统优良的战马;马背上的骑士身形却有些佝偻,甲胄下的身躯似乎难以承受金属的负荷。人与马就这么立在路口中央,平静地注视着两匹疾驰过来的骏马,并未流露出丝毫避让的意图。埃修跟雷恩已经提起了缰绳,打算绕过那名不知来意的骑士,然而对方胯下那匹纯色灰毛的战马昂起头,发出一声雄浑的嘶鸣——它像是把雷霆噙在口中吼叫!埃修与雷恩立时发现缰绳无法约束他们的坐骑了,面对那匹高傲的战马,它们不约而同表示出了不同程度的瑟缩,竟是不愿再往前靠近。埃修与雷恩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握住了手边的武器,但没等他们有进一步动作,骑手已经摘下了自己的头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那赫然是伊凡勒斯子爵。他轻轻拍了拍战马的脑袋,后者打了个响鼻,于是埃修与雷恩的坐骑又恢复了正常,只是在靠近时仍然显得拘谨——如果它们有类似的情绪的话。雷恩握着长剑的手松开了,虽然他不知道伊凡勒斯子爵为何能够知晓自己的行迹而提前在路口等待,但终归不是什么坏事,同时他也知晓了那匹战马的名字:驰骋北境的“凛风”,兼具野性与灵性的神骏,由伊凡勒斯子爵亲手喂养长大,寿命长得惊人,服役期仅逊色于它自己的主人,然而至今仍是北境首屈一指的快马。雷恩的导师里奥德雷爵士每每提及总会艳羡不已。

“见过伯爵大人。”雷恩在马背上行礼。

“是子爵,我不会再纠正第二次。”老人说,“你在巴兰杜克队伍里的服役因为意外临时中止,你先行返回芬布雷堡报备,等候进一步的指示。”

“是,大人。”雷恩响亮地回答,策马离去。

埃修目送着雷恩远去,轻夹马腹,绕过伊凡勒斯子爵继续前行,但是老人叫住了他:

“埃修·巴兰杜克,你来得比我预期中要晚。不过正值悬赏季,你在路途上耽搁了些,也可以理解。希望你的收获对得起为此付出的时间,虽然国王陛下给的期限仍有余裕,但最好还是别随意地挥霍,任何一位君主都不会欣赏一位态度散漫的臣子,更何况他还是初来乍到。”

埃修转过身子:“您怎么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候经过芬布雷堡?”

“我自然有我的情报来源。”

埃修沉默片刻。“您是在等我,而不是雷恩?”

“其中有什么区别吗?”老人笑了笑,“请巴兰杜克准爵随我来芬布雷堡一叙,我已经安排厨师准备了午餐。”

“我正要——”埃修正想推脱,却被伊凡勒斯子爵打断:“我知道,要去往凛鸦城。但只是共进午餐,不会耽误你多少时间,下午你可以继续出发,只要你不在使落半岛跟那些雇佣兵争食,赶到凛鸦城绰绰有余。虽然我已经不再是你的雇主,但身为一名准爵,你至少该对一位子爵表示出应有的尊重。以前的那些雇佣兵习气,要改改。你可以在王立学院那边补习一些礼仪课。”

埃修沉默点头,在贵族间森严的等级制度中,连男爵都算不上的埃修是底层中的底层。伊凡勒斯子爵并非是在向他发出邀请,而是在强硬地下达命令,老人的态度非常明了,不容许拒绝,更不容忍拒绝。

在芬布雷堡的午餐简陋得有些出乎意料,主食居然是粗糙的黑麦面包,表皮的褐色很深,不过厨师精细地筛去面粉了里的砂石,再佐以瓦罐中绿稠稠的豌豆浓汤,唯二的荤食居然是河流中随处可见的三文鱼与用烟熏制的猪肉培根。不过埃修的口味并不挑剔,相反,火候正好的鱼肉很合他意。尽管都是农民餐桌上的食材,但烹饪的水平依然保持了贵族的高标准,唯独在香料的使用上节省得近乎于鄙吝。两人在吃饭的时候一言不发,只是快速地对付着面前的食物。埃修最先吃完,伊凡勒斯子爵也并不比他慢多少,只是用最后一块面包擦拭盘里的汤汁耽搁了老人一些功夫。而当女仆撤去餐具,再未返回时,埃修便知道要开始谈正事了。

一枚黑色的十字架沿着长桌滑到他面前,“发个誓吧,准爵,或者我该称呼你,预言之子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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