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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读书人,林逸诧异现在女子的彪悍,看着跪地哀嚎的寸头男,林逸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感觉。愤恨,同情,还是有些不忍目睹。
寸头男的女友把他搀扶起来,看他模样,再无战斗力,拯救了林逸的那个女子,得意地来了一句:“老实点,以后别得瑟,要不然见你一次打一次!”
听着这种颇具台词特色的话语,林逸有一种穿越时空,看了港片的感觉。
就在他发懵的时候,女子忽地伸出手道:“对了,还没做自我介绍我叫小青。”
林逸回过神,对“救命恩人”总是要心存感激的,就握手道:“你好,我叫林逸。”
“呀,你叫林逸,这个名字真好听。”小青又恢复了神经大条的状态,然后她就看见了林逸手中的包包,“咦,我的手包怎么在你那里?”
林逸莞尔,“你说呢?”
“你说,我这算不算是救了你?”回到座位后,小青用一种很奇特的眼神望着林逸道。
林逸点点头,“就算是吧。”
“怎么就算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唉,和你这种人说话真麻烦。不过没关系了,我帮你打跑了坏人,你帮我找回了包包,我们扯平。”小青颇具江湖气息。
林逸就好奇了,“你是干什么的?”
谁知道这一句话就像是踩到了小青的尾巴,怒目看着林逸,“你什么意思?”
林逸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就问:“我只是好奇,看起来你蛮会打架的。”
“女孩子就不能打架吗?”小青反问。
林逸挠挠头,“也不是,不过如果我说错了什么,对不起。”
小青浓妆艳抹的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林逸,忽然道:“如果我和你说实话,你会不会嫌弃我?”
林逸反问,“我为什么要嫌弃你?”
小青说:“其实我都知道,你也该知道的,像我这样的,打扮成这样,又这么野做哪一行你心里有数”
林逸心里咯噔一下,知道自己猜对了,就咳嗽一声说:“其实,也没什么梁红玉还是抗金女英雄呢,巾帼不让须眉,英雄莫问出处”
“我不懂你说的那些。”小青瞪了林逸一眼,“我只想知道,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眼睛死死地看着林逸,等待他的回答。
林逸知道这种话题不能再逃避下去,更不能敷衍了事,于是就说:“对不起,我真不知道,因为我之前从没有像你这样的朋友。”
小青看着林逸,就这么瞪大眼看着他,忽然,扑哧一笑说:“看把你吓的,我又不是老虎。没错,我是在东莞做那一行,不过也没什么,习惯了,都是为了生活。我老爸死的早,家里只有一个多病的老妈,还有三个只会吃饭不能干活的弟弟妹妹需要养活,他们要上学,要有出息,不能像我这样”她的眼神暗淡了一下。
“不过我也是有理想的,你知道我的理想是什么吗?”小青直直地看着林逸。
林逸摇摇头,说:“不知道。”
小青就笑了,那浓抹的脸蛋第一次露出一丝羞涩,“我的理想很简单,就是能够成为作家,写书,写很多很多的东西,把我自己的经历,把我心里想说的话,全都写出来就像余华一样。”她的眼神有些朦胧,又有一些希冀。
“你不要说你没看过我包里的东西哦。”她忽然说道,眼睛有些狡猾地打量了一下林逸,“你们男人是什么心思,我都知道,没有不对我包里东西好奇的没错,我包里就有一本余华的书,你看了没有?”
林逸被揭穿了心思,老脸一红,“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主要是我想要知道这包包是不是你的”
“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小青坏笑道,“你只需要回答我,看是没看?”
林逸硬着头皮,“看了。”
“你喜欢余华吗?”小青问。
“很喜欢。”林逸说。
“有多喜欢?”
“嗯,我收藏了他的很多版本,只是可惜,还没有这本活着的初版本。”林逸老实说。
小青收敛笑容,从包包里掏出那本余华的活着说,“看到这本书,我就很确定,这本书的故事似乎在写我”语气中有一种隐藏不住的凄凉。
“怎么可能?”林逸脱口而出,“那是一个老人的经历,你才多大?”
小青耸耸肩:“但我真的觉得,我过的和他一样的苦生活,为什么给我这么多折磨?”
对于这个问题,林逸不能回答。
眼看林逸不说话,小青就又古怪地笑了笑,说:“说这些你是不懂的,你没有经历过很多痛苦的事儿。你没有为了给弟弟妹妹凑学费,做各种工作,你更没有为了省下钱来,来到东莞连超市都不敢去逛你们是男人,天生的就比我们有优势,女人,只能被人作践”
林逸:“”
忽地,小青又大笑了起来,“不过你们可以看轻我,我却不能看轻我自己。是的,我觉得我比很多人都活的潇洒,活的真实,活的脚踏实地。我不偷不抢,我靠自己赚钱,你们可以耻笑我,却不可以打败我。”
对于这样的女人,林逸没辙了。
小青瞪着林逸,忽然说:“你说你很喜欢余华,那么告诉我,余华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什么?”
“这个”林逸结巴了一下。小青嘻嘻一笑说:“我最喜欢他的一句话是: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林逸诧异了,“这句话应该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面说的吧。”
“余华说的,就是余华说的!”小青再次像被踩着尾巴的小猫,叫了起来。
林逸只好很无奈地说,“好好好,是他说的,好了吧。”晕啊,可怜的海明威,你的名言被剽窃了。
“你是不是在笑话我?”看着林逸古怪的模样,小青盯着林逸问。
“我怎么敢啊,啊不是,怎么会啊,呵呵。”林逸第一次觉得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小青瞪着他,忽然又说:“你很喜欢余华这本书吗?”
林逸:“这个我收集过他的版本,这个没有。”
“送给你。”
“什么?”
林逸还在发愣,小青已经把那本余华的活着初版本硬塞到了林逸怀里。
“这本书送给你,我们既然是朋友了,互相赠送东西也是应该的。”小青很豪爽地说。
林逸看看怀里的书,再看看小青,然后说:“那我送给你什么呢,要不,送给你200元钱吧。”
“你啥意思?!”小青狠狠地瞪着他。
林逸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我没别的意思,真的,那你说,你想要什么?”林逸有些郁闷,自己身上真的没什么东西可送了。
“能不能送一张你的照片给我?”
“什么?”
“不愿意就算了。”
“不是啊,我身上没带照片。”林逸解释道。
小青嘻嘻一笑,“这个简单。”说着就掏出了手机,然后对林逸招招手,“过来。”
林逸硬着头皮过来。
小青身边坐着的那位兰花指出差大哥被挤的挪屁股,嘟囔了一声:“讨厌!”
林逸摆姿势,和小青用手机合照。
“你瞧,这不就行了吗?”
林逸,无语。
不远处,苦逼的徐大少刚刚给三位老人家打完茶水,回头想要看林逸一眼,顺便说说自己是多么劳苦功高,没想到一探头就看见林逸正在和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合影拍照。
当即,徐大少就把脑袋缩了回去,不禁感叹,这个老大也太有能耐了,在火车上还能挂点,哎呦,怎么办才好,要不要给香港那个打小报告?不过作为小弟卖大哥是不是不太好?还是算了吧,让他自求多福,只看那女人德性,估计也不是省油的灯。唉,老大的口味偏重啊。
从东莞到南都差不多要21个小时,一路上,到站下人上人,林逸周围的座位换着不同的面孔。
自己身旁的胖女人下去了,换成了一个喜欢打瞌睡的大妈。对面的兰花指大哥下去了,换成了一个戴着耳机听歌,嘴里嚼着口香糖的女孩子。
小青和林逸谈了一路的余华,还有余华的作品,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林逸在说,她在听。
她听的很认真。
林逸给她讲许三观卖血记,讲到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却依然用卖血换来的钱来给一乐治病时,她流泪了,说:“许三观真傻。”
差不多把这部书的故事讲完了,忽然小青说,“我在下一站就要下站了,你给我讲一讲活着吧。”
林逸诧异:“你不是看过来吗,还要我讲?”
小青就说:“我喜欢听你讲,不行吗?”
林逸说:“好吧,我讲的不好,请多多包涵”
最后一程,林逸就开始给她讲活着,讲老人“富贵”坎坷多灾多难的一生。
这一次她没有哭,只是在痴痴地想着什么。
小青下站了,对面又换了一个人,一个抱着公鸡的痩老头,抱着的公鸡和他自己一样瘦。
林逸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有些不踏实。他掏出那本小青送给自己的小说,准备翻看几页。
这时,夹在书页中的一张纸条飘落下来。
林逸怔了一下,将那纸条捡起。
只见纸条上用铅笔字歪歪扭扭地写着,大人口手,日月天在这纸条下方,则是很吃力地写着:好相想学会写字阿啊。
顿时,林逸明白了一切。
为什么她会把这本书送给自己,为什么她会说那句话是余华说的,为什么她执意要自己给她讲活着
一个连字都不会写的女孩,却有着成为作家的梦想。也许她以前有机会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没给她这个机会。也许她正在努力地学习写字,可是生活的重担却依旧在和她你追我赶
林逸眼前再次浮现出小青爽朗的笑容,也许自己再也见不到她,但可以保证,以后也绝对忘不掉她,忘不掉她送给自己的这本书。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火车汽笛声拉响,南都车站到了。
林逸帮助三位大师把行李从车上取下,苏雪,小薇,熊经纪等人正在下面等他。
林逸和徐大少陆续下车,最后当林逸下车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辆即将再次起航的列车,与小青的相遇,宛若梦一场。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而回到家的林逸,也将开始新的旅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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