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到命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38章 铁碗,非正式探险笔记,药到命无,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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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山进入村子,这里的房屋保留着本地特色,但村民并不像我想的那样,穿着少数民族的服饰,他们中大多数人都穿得和山下镇子上的人一样,T恤、牛仔裤、衬衫。
我订的民宿是村中最高的建筑,一共三层,大约有十个房间,青山、木屋、鸡犬相闻,和书中世外桃源的区别,可能就是这里有电器,民宿房间里有热水器、有空调,还有电视机。
我随意拍了几张照片,挑出一张古树照片发到朋友圈,这趟出来不是秘密行动,没什么需要保密的。
曾珊最快给我点赞,还在评论中说‘好喜欢这里,太美了’。
她怪异的腔调引来包子的好奇,问我说曾珊怎么跟我一起出差了?
这事说来话长,得倒到前几天,我陪曾珊吃大餐说起。
免费大餐,其实是她的相亲宴,她这几年被家里催得紧,大大小小的相亲会给她安排了不少,她烦得不行,又不愿意单独和男方见面,便拉上我当‘参谋’。
吃饭的时候,她只顾和我聊天,尽量不和男方交流,冷落之意不要更明显。
但男方对她却截然不同,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天天晚上到她家楼下去等人。
曾珊是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奈何她家里边有一堆人急不可耐地‘出卖’她的信息,手机号、地址、上下班的时间、哪天休息,男方已经全部掌握。
她为了躲开对方,就谎称自己出差了,叫他晚上别去家里空等。
实则她打算住几天酒店,正好赶上我出差,就拜托我伪装成两个人的旅行。
我问她为什么不直接跟家里人说清楚,曾珊无奈表示,她早说过一万回了,但那些长辈不知哪来的自信,笃定她是不懂事,是不明白人生的真谛,将来一定会后悔。
旁人还差点,尤其是她爸妈,快成唐僧双重唱了,幸好她工作后就搬到了离单位近的地方,也就不加班的周末能回家住一天。
我们一族没得长辈亲戚,我体会不到她的烦恼,但帮忙肯定没问题,房间是标准间,刚好两张床,拖鞋摆在浴室门口,也是两双全摆上。
出门吃饭点两份,没吃前拍下来,吃完再拍一张。
然后把道具照片发给曾珊,后续怎么操作她自己随意。
第一天到村子里,我主要是四处逛逛,把旅游线路走一遍。
第二天我才转到那个遗迹,那地方就剩一个浅浅的坑了,被落叶掩埋着。
第三天,我跟在大树下乘凉的老人们聊天,只聊寻常的事,没问别的。
等到第四天,我直接去了村中一位老人的家,这位老人一生没离开过村子,五十年前,她十八岁,刚刚订了人家,丈夫是同村的木匠。
老人很健谈,喜欢聊以前的事,我带了点罐头烟酒上门,她热情地留我吃午饭。
我亮出杂志社的假身份,说为了写文章,走访过许多村庄,打听奇闻或传说。
老人表示他们的村子也有自己的传说,我算问对人了。
就说村名,那都是有来历的,我寻思着要打听信息,免不得听点铺垫,看小说还有序章呢,先听她讲点无关的事也行。
其实说起村名,我在看档案的时候也觉得与众不同,从前单听说过山沟沟里飞出金凤凰这话,然而他们的村子,却叫乌凤村。
让我很难不联想到乌鸡,以及与它名字相关的某类药丸。
老人说他们的祖先,是从很远的地方,追着一只黑凤凰来到这里的。
因此村子的祖先不是本地人,甚至有可能是从秦岭那边过来的。
追黑凤凰的人,从群山中追到另一片群山中,最后经过49个昼夜,终于杀死了黑凤凰,分食了它的肉。
我内心惊讶,感叹古代的美食家们,只为一口吃食,居然背井离乡、风餐露宿,历经艰辛,又与黑凤凰大战49天,这决心和追求后人实难超越……
我的惊讶全部压在心底,老人继续讲道,祖先们吃了黑凤凰的肉,突然变得力大无比、身轻拉燕,他们只有一夜的时间,便盖起一座村庄,当时的村子有百户人家。
这群人后来不知为什么,就留在了这,而且他们还发现,自己被雷电劈中不会死,劈过之后他们的身体更加强壮,人都年轻了好几岁。
本来被雷劈是个意外,但这个意外,让那个人产生了大胆的想法,每到雷雨天,就爬到树上让雷劈。
果然是越劈越年轻,几次之后,中年人被劈成了小伙子。
于是村里人纷纷效仿,以至于那时候的村子里没有老人。
可是村中没有女人,他们要留下繁衍生息,就得从外面娶妻。
娶回来的妻子没有用雷劈保持青春的能力,她们生下的孩子,虽然也能扛雷,但效果减半,以此类推,不出三代,这种黑凤凰带来的特殊力量便消失了。
村民开始痴迷于寻找黑凤凰,有一段时期,村子里有一半男人要抽出来去外面找黑凤凰,可惜遍寻不着,便渐渐死了心。
他们世代打猎、采药,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又因为种种原因,很多人离开了村子,最近几年,只剩十几户人家仍然坚守在这。
“从前就没有外人来吗?没人发现这里吗?”我引导着问。
“有,以前来过几个人,说是……考古队的。”老人回忆片刻说。
“在后山那,有个地方很怪,连着劈死五个人,我当时岁数小,但记得清楚,这是轰动全村的大事。”
“怪事解决了?”
“他们挖走一箱东西,就没事了,可能是祖先留下的东西,年头太长了,没人知道那是什么。”
“这么怪的事,就来了一支考古队?”
“嗯…是啊,哦、对对,后来又有一个人来过,那时候不像现在,总有游客进村,他来的时候,全村人都出来围观,那小伙子长的可俊了,是个文化人,说是来收集研究材料。”
这村子外来人口少,五十年前,根本没有游客会到这来,所以突然来一个,还是个相貌出众,一身书卷气的文化人,对于十**岁的姑娘来说,记忆应该挺深刻的。
她说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叶晓,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片,递到老人面前。
“您看看,是他吗?”这照片是叶晓的大学毕业照,七寸半身照,保存得很好,哪怕是黑白照片、没有特效没有美颜,照片中的人也依然称得上是美男子。
“唉对对,是的、是他,我记得他眼角的这颗痣,这双眼睛特别好看。”
老人纳闷地问:“你是?”
“哦,我是他老师的孙女,他失踪很多年了,我爷爷近来身体不好,总是念叨过去的人和事,提到这个失踪的爱徒就难受,我想替他老人家了却一桩心事,出来找找这个人。”
“原来是这样,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但是这个人在我们村子里只待了三天,也是找老人们聊聊天,去后山看了看,然后就走了。”
“走了?有人看到他出山?”
“那倒没有,他的东西不在了,给暂住的李阿伯家还留了粮票,不就是走了嘛。”
别人不知道,没看见,那肯定不是白天走的,这村子里的人没别的去处,天刚亮就有人起床烧火做饭,在院子里忙活,有人出村躲不过他们的眼睛。
若是半夜悄悄走的,却没这个必要,山路不好走,没人半夜翻山,除非有不得了的急事,可叶晓当时应该没那么急的事。
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要趁夜去后山,不想让村民知道,第二天早上村民见不到他人,自然以为他出村了。
我没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来,陪着老人吃了午饭,她家里的儿女都出去打工了,小孙子也在今年去县城读高中了,因为要住校,平时不怎么回来。
家里就老太太一个人,好在她身体硬朗,还能下地干活,房前屋后都是她自己种的小菜园。
老太太热情地留我,还想请我吃晚饭。
我答应她晚上再来,白天我再去山里转转。
上午还晴天白日的,下午山里突然阴云密布,游客全都回了村,只我自己偏离旅游路线,走进植物更为茂密的后山。
五十年过去了,就算当初叶晓来过,在林子里怕是也找不到他留下的痕迹了。
头顶雷声隆隆,像是有人在我脑袋顶上哗啦金属板,闪电像天幕下的闪光灯,我也不知道要找什么,只是随便转转,风雨雷电无所谓,我比乌凤村祖先还扛雷。
在乌凤村住的这几天,一直是大晴天,今天这雨来得突然,也是该着让我发现线索,起先我没发现雷电有什么规律,走了一会儿,我发现附近天空闪电的尾巴都冲着一个方向。
它像是路标,指示着我朝某个方向前进。
我来到山中一片被矮树包围的空地前,说是矮树,其实都是折断的大树,残留的树干上重新生长出细嫩的枝条,所以看着像是小树。
这片空地周围的树全被劈过,我看着一道道闪电击中空地,又回想起在法阵中心的那次。
泥土和枯叶被闪电击中,地面留下一个个焦坑。
暴雨持续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我知道这种天气不能使用电子设备,所以没办法玩手机消磨时间,劈到我没什么,把手机劈坏可不行。
暴雨转小雨,最后变成毛毛雨,我看着空地上的焦坑,发现它还挺圆?!
焦坑组成了一个圆环型,我不觉得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连忙用钩棍去掘地上的坑。
闪电不会重复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偶然虽说也有,但不可能有很多次,除非有东西特别招雷电。
之前地上的坑有落叶填满,看着没什么异常,雷电的打击让焦坑露出了原本的样子,它们原本就是个坑,雷电只是劈去了填着的枯叶浮土。
随着雷击的次数增加,这个坑应该是劈一次大一圈儿。
掘了一寸深,我收起钩棍,改拿出小铲子,向下挖了大约有一米深,终于挖到了东西。
底下埋着一个铁碗,铁碗里还装着别的东西,不是我在泥碗里见过的金属混合物,而是一个小圆球。
我看看天色,加快动作,将其它八个焦坑全挖一遍,把底下埋的铁碗和小圆球都挖出来装进密封袋。
刚将最后一个圆球装起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断喝:“住手!”
我回过头,见一个穿着老式军绿色雨衣的白胡子老头儿正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他摆出尔康手,快步向我跑来。
坑已经挖完了,现场还没来得及收拾,我等于让人家抓了个现形,但我挖的又不是古董文物,那几个铁碗年代不算太久远,应该就是五十年前的东西。
“你你你……你是谁?来这干什么?快把东西放回去!”白胡子老头儿冲我吹胡子瞪眼。
“我…”
“你什么你!我看到你把东西挖出来了,马上放回去,咿,你要闯大祸了。”
这白胡子老头儿看着比喜欢讲故事的老太太年纪还大,牙齿都快掉光了,眉毛胡子全是白的。
“这些东西我有用。”我企图解释,这跟寻人有关,但老头儿不给我机会,再次打断我的话,甚至上前来翻我的背包。
“等等阿伯,等一下阿伯,您先说,东西不放回去会怎么样?也许我有办法解决。”我捂住背包,并退开两步,躲过老头儿的手。
白胡子老头儿却不肯说,急得直跺脚,可是他抢不过我,几次想冲上来抢我的背包,都被我躲过去了。
不知不觉间,我退到了焦坑中央,感觉地面好像震动了一下。
雨已经停了,没有雷声和闪电,地面怎么会震?
不过震感很快消失,仿佛是有东西在地底翻了个身,又很快睡去。
“哎呀,你——”白胡子老头儿拿我没办法,气得拍了我两巴掌,没用全力,而且拍在肩膀后面,我根本不痛。
这时候,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跑过来,叫着爷爷,少年生得虎头虎脑,两条粗眉毛眉心拧成个疙瘩,以为我在欺负他爷爷,冲上来将老头儿护在身后。
少年的帆布球鞋上沾满了泥巴,浅蓝色的牛仔裤脏兮兮的,膝盖还有个破口,周围的布料上沾着泥水,应该是摔倒时磕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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