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道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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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如直接站了起来。当夭夭弹到曲子一半的时候,她甚至有种想立刻过去的冲动。
但最终,她又重新坐了回去,是啊,本身没有得到邀请就擅自来了,就已经是唐突了,这时候要是再过去打扰的话,就更是不好了。
相比起弹奏技巧,现在苏如觉得更为让她眼前一亮的,反而是这首曲的曲风。
是的!任何技巧,都不如创下这首曲的曲风,同时,她也在想着,究竟要是怎样的人,才能创造出如此有意思的曲风。
至于技巧……
技巧当然也很强,就她这么多年的经验,她从未听过有人如此弹奏。
这看似是瞎来,但是,暗地里却极有章法,绝不仅仅只是一句胡闹就能解释得通的。
而且……
这更是算不上什么靡靡之音。
是的!
要是这都算是靡靡之音,那恐怕这世界上就没有那首曲子不是靡靡之音了。
……
这首曲子的出现,对在座的所有人来说,自然是震撼的。
不少女孩子听得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一曲奏罢,绮菱也是呆呆地坐在那里,看懵了。
事实上,《权御天下》的旋律并不多,颠来倒去,也就是那几句。
但是,夭夭却利用同一个旋律,右手有音高变化、手法变化,左手也相应地层层递进,助燃。
这让一首本身旋律十分简单的曲子,也变得十分有层次感。
第二,内容听上去很丰富,这是因为左手和弦变化多样,而且大面积出现切分音和副点。这样使乐句听上去更有弹性,但也加大伴奏难度。
因此,说《权御天下》的难度更高,并不是说说而已。
另外,为了让内容更加丰富,夭夭也是利用了左右手的主旋律轮转。
总之,这首曲子看似简单,然而在手法上,却是十分多样。像是左手的大撮小撮,还有琶音。像右手,除了琶音,还用到了些许轮指,至于摇指则用到了短摇和扫摇。
这些技巧,在绮菱看来,既简单,仿佛一看就会,但是你让她瞬间明白过来,仿佛又不是那么简单。
当然,更加可怕的是!
竟然有人能够将这些技巧完美地融合在一首曲子之中。
这才是最让人震惊的地方。
夭夭的筝技仿佛跟这个时代,不在同一个层面。
她就那么突兀地出现,然后,突兀地震惊了所有人!
……
高台上。
苏媚也是惊艳于今天的表演。
因为,这比之数日前的演奏,还要更上一层楼。
如果说数日前的演奏只有两个层次,那么今日便是有三个。
所以在弹奏结束后,苏媚也是跟苏如相视一笑,她苦笑着问道:“姐姐觉得如何?”
苏如回道:“万中无一的天才!”
确实!
在这辰都中,其他人什么水平,她还是很清楚的。
而且……
《权御天下》这首曲子还有一个更恐怖的地方便是,这首曲子,老少咸宜,反倒是跟那些一味地装高深、讲意境的不是一个路数。
当然,这并不是说《权御天下》就没有意境。
而是……
《权御天下》能够两者都兼顾。
恐怕,即便是平民百姓听了以后,都能有自己的感悟。
这首曲子,无形中把古筝的欣赏人群,也辐射到了平民百姓。
……
夭夭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
在大家都在把古筝往琴的方向去靠的时候。
她却告诉大家,古筝自己有自己的特点。
古筝,本身就是出身于民间,它是属于平民的乐器。
那么,又何必要向贵族去靠。
去跟着谈论那些令人捉摸不透的“境界”、“修养、“哲学”、“心境”。
这曲一出。
隐隐间,竟然还带着一丝丝的大道至简的道理。
想到这里,苏如看向湖心的那人的时候,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了。
……
弹完了。
夭夭也是时候跟彩云一起去看房子了。
看到绮菱还呆呆地坐在那里,她也并没有打扰。
古筝的话……
想了想,还是等会回来了再拿吧。
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彩云,紧接着,就跟彩云一起离开了。
绮菱想喊住她,不过嘴里蠕了蠕,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难不成让对方教她吗?
像是这样当着她的面弹奏一次已经是极大的恩赐。
她是不是太贪心了。
就在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之际,那背影却是忽然停了下来传来了一句话,说道:“你想学的话,可以教你喔!”
夭夭随后转过身,又说道:“不过拜师什么的,就免了。”
绮菱顿时眼里狂喜。
不过在夭夭离开了以后,她又觉得挺奇怪的。
是的!
她指的是,夭夭这个人太奇怪了!
表面上,她看上去似乎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但是,实际上,她却丝毫没有什么架子。
更重要的是。
这人一点都不藏私,既然你想学,那我教你啊!
而且……
关键是,绮菱完全想象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对方这么做的。
对方甚至都没有跟她谈条件。
……
来到美凤院门口。
三年了!
她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出来呼吸过新鲜空气。
其实,她这三年来,一直都躲在美凤院里,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她的年纪还太小了,即便是出来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
所以,她干脆也就把自己给封印了,等到三年后,再出门慢慢地享受。
饶是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
但是,对外面的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好奇。
这不!一出来的她,就犹如是把咸鱼放回大海。这里看看,那里瞧瞧。
要不是长得好看,而且气质不凡,别人一定会以为她是土包子进城。
事实上……
彩云就是这么想的。夭夭一会看看街边摊档的香囊,一边看看路边的锅碗瓢盆,就连卖青菜的,她都要好奇地蹲下来看一下。
尤其是路过猪肉铺的时候,让卖猪肉的都差点用刀砍到自己的手指了。
一米七二的她,混在众人当中,便犹如鹤立鸡群。
一路走来,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她的身上。
而灵动的她,虽然是个公子哥的打扮,但只要眼不瞎的应该都知道,她是女的。
因此街道两旁,茶楼上,所有见到她的人,都被她所吸引。
于是,不少人也是纷纷地议论了起来。
“好一个俊俏的公子哥!”
“是吗?”
在茶楼上的人,其实看得并不清楚。
然而……
卖青菜的大妈就看得很清了。
“这是谁家的姑娘。”
“为什么穿男人的衣服?”
然而……
这个时代,又哪里有规定什么是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衣服。
反正,不都是那个样子,男女之间,区别就在于花色。
但恰好,夭夭所穿的衣服是红白相间。
这完全不同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一种款色。
这个时代,因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说衣服脏了不容易清洗,所以,大多数人的衣服都是深色居多,因为弄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什么,所以,很少有人,除非是那些年轻的女子,大多都还是以朴素的颜色为主,哪像夭夭,不但是一身异常显眼的颜色,而且还是很少见的红白相间,这直接便让她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彩云也是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在姑娘即将要引起更大的骚乱之前,她必须赶紧把姑娘拉走。
她们还是直接去办正事吧,不能让姑娘四处逛了。
再这样下去,恐怕都要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了。
而且……
下次姑娘可不能再这么穿了,因为这样穿实在是太显眼了!
一边拉着姑娘,彩云一边在给姑娘说着要注意的事。
其实……
要是以往的时候,像姑娘这种的,出门都是坐马车的,但没办法,现在美凤院已经是什么环境,人都养不起了,还谈什么马车。
幸好,租房的地方也没有多远,在过了几个街口后。
房东,一位四五十岁的大妈,已经是在一处等着她们了。
这里是一片密集的民居,环境方面,也算是不错,而且出门就有早餐店,十分方便。
但显然,正因为这样,因为临近街道,所以,白天可能也会比较吵闹一些。
夭夭看了看,其实她不在乎什么吵不吵的,但是……
这房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在看了不一会后,又看了几间以后,她就摇了摇头。
想必,彩云也是看这里便宜,才选了这里的吧。
但是……
这么小的房子,住一个人,她都觉得有点够呛,更别说还是两个人。
这就有点像是城中村的房子差不多。
虽然房子里还有一个天井,但是这真的是天井吗!
都不透光好吗,屋子里也是黑呜呜的。
因此,在看完了以后,夭夭也是直接问道:“还有更大一点的吗?这里太小了。”
大妈便说道:“瞧小……瞧公子你说的,这已经不算小的。左右各有一间,还带一个天井,这都要说小的话,那就没有更大的了,除非,你不是想租房子,而是想租一个院子。”
“有租?”
“有,不过是合租。”
合租,夭夭一听就又放弃了。
她还沦落不到要合租的地步。
“真的没有别的了吗?”
夭夭又不死心地问道。
大妈因为同样是女性,倒也不会觉得夭夭惊为天人,真是什么有钱人,要真有钱,能租她们这吗,在她看来,夭夭就是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于是,没好气之下,也是说漏了一句,“一看公子就是大户人家,既然公子真的不缺钱的话,那可以考虑去买一间,就这不远处,正好有一处宅子要出售,宅子原本的主人是一个富商,因为生意失败,要回老家,于是就想把宅子便宜处理,公子要是真不缺钱,大可去看看。”
“大吗?”夭夭又气死人不偿命地问道。
“大,还带一个小庭院呢。”
“麻烦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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