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话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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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裳觉得荒谬“怪我咯?又不是上了我马车,要不是我去找袄子,她说不定到下个城才能被发现。这要怪就怪跟你做生意的小书商!但是你敢怪他吗?”
白牡丹“……”
她也才知道那书商的身份没几天。
这几个月来,是能感受到他言行举止都谈吐不俗。本以为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小公子,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是皇子。
不管。
反正就是生气。
她将小萌萌从林裳手中抢过来,睥睨着她,用恶狠狠的语气说“你想去京城那就去啊,不用跟我告别,是吧?一句话都不用跟我留!”
萌萌哭唧唧,吃手手。
恶龙[哭啥,这是指桑骂槐!她是在骂你林叔叔,不是在骂你!]
林裳也不知是听懂了还是在装傻,说话的时候已经上了马,只留给白牡丹一个背影“有什么好说的,等你来京城后,成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早晚要看腻歪……”
这背影很倔强。
白牡丹也不跟他说话,抱着小萌萌上了马,调转马头,故作轻松地说“咱回家喝热汤去,我叫你杨伯娘煮了姜汤糖水。”
小萌萌想了想,扯着小奶音大喊“阿娘,你眼睛怎么红啦,阿娘不要哭~”
白牡丹迷惑“哪儿红了?才没有。”
小萌萌故意大喊“真的红啦!”
后方,快马疾驰而来。
林裳坐在高头大马上,拦在她们跟前,神色威严“你俩下来!”
白牡丹挑眉,叹气,配合地下了马。
林裳下了马,一脸正色地将白牡丹拉到一旁。
他从袖子中摸出一把晶莹剔透的簪子,往她手中一塞,昂起头,一脸还不快来感谢爷的赏赐的模样。
簪子大部分是用冰种翡翠雕镂出来的,头端是六边形的雪花形状,竟还镶着银边。
冰天雪地里握在手中,这簪子就像是雪花成了精,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
不愧是铁大师做出来的簪子。
白牡丹不喜欢这些身外之物,但拿到簪子后,还是被这精巧惊艳到了。
她嘟嘴,嘀咕着“不是说好给我金簪子的吗?”
“这玉不比金子值钱?!”林裳打量着她的脸,左看右看,都没从那明媚的桃花眼里瞧出半分失落来。
倒是她在打量这簪子的时候,露出一丝嫌弃。
白牡丹“这簪子这么重,还是玉做的,根本不经摔。你说我平时骑马跑来跑去的,一不小心掉地上了,可就碎了。还不如给我打个金子的呢。”
林裳大概想反驳,结果欲说还休,嘟囔了一句“我走了”,就转身去拉马儿。
“喂,站住。”白牡丹将簪子踹到衣兜里,背着手,走上前。
趁着林裳回头的时候,她踮脚亲了亲他的脸。
林裳瞪大眼睛,摸着脸,半天没反应过来。
冰天雪地之中,白牡丹的脸色微红,哼了声“没话跟你说,快走吧。”
白牡丹抱着小萌萌上了马,调头直接往村里走。
直到她们的身影消失,林裳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
他的皮袄领子和兜帽上都积了一层薄薄的雪了。
“就这样?!”
他哼了声,转身跳上马背,嘴角却不住地上扬。
明年夏天一定能到来得格外早……
……
“不如像牛棚鸡圈一样,弄个笼子。”
“那得多臭啊!这一个放了屁,整个笼子都是那味!”
“说起来,如今倒是羊毫更好卖。只是这白山羊毛又得分为宿羊毫、陈羊毫、颖羊毫,对作坊要求较高。”
“小姐今日叫我们来,是为了解决狼毫短缺的事,你们就不要扯东扯西的了。”
漠梧村作坊扩建了一圈,修了堂屋,大家伙围着暖炉讨论得如火如荼。
除了猎人兄弟外,还有几个从白家狼毫作坊里找来的匠人。
莫如风是个沉默寡言的,经常沉浸一个人做事,跟别人都说不来话。
这些匠人平时也在作坊里忙碌。
可就是这样就事论事,反而都熟络了起来。
莫如风“没听过养黄鼠狼,它们会咬破笼子,会打洞,难捉。”
白牡丹和莫如火一起搬来一张矮桌。
匠人见了都走过去帮她一起搬“小姐怎么总亲自做这事?这该由我们下人来做!”
白牡丹“你们可不是我的下人,再说了这也没多沉,大家小心脚。”
矮桌搬来后,她将一张地图在他们面前展开,反驳刚才有人说的话“笼养的没有灵气,这毛发也不如外面的鲜活靓丽。黄鼠狼的尾巴毛就像人的头发似的,要是它们的心情不好了,毛发会变得毛糙没有亮泽。我和麦儿姐找到了个好地方。”
她拿起一支朱砂笔,在一座山上画了个圈“我把牛角坡那边的小山谷盘下来了。那山谷三面环山,一面有河,这黄大仙又喜欢在灌木里活动,正好可以当做放养的地方。没到一定时候,”
“这可从来没听说过!”莫如风啧啧称奇。
“这真是讨巧了,”杨氏说,“咱也是口渴路过,才发现的这块地。”
白牡丹“是萌萌的功劳,要不是她突发奇想,说要把山鸡养在山上抓来吃,我也着实想不到能这样做。”
阿巴阿巴~
萌萌坐在角落小板凳上吃着芝麻饼,突然发现大家都在看她,困惑地歪头。
饲养这些动物和收集毫毛主要都交给猎人兄弟负责。
毫毛需要取下来需要经过初步处理筛选,这一个步骤他们也可以代劳,只是两个人终究动作不够快。
白牡丹答应,只要他们缺人手,立刻能从作坊里找到可靠的人来帮着一起干活。
她在村里买了一块地皮,修了一个大木仓,专门用来晾晒材料。
作坊这边有从各家找来的熟练工匠人,他们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一边做毛笔,一边培养学徒小工。
倒不是匠人不想藏私,只是为了加入文房四宝商会,得将产量库存达到一定规模。
而他们却只有一个冬天来筹备。
将暖炉放在屋子里,来作坊干活就能蹭上这热气,那些学徒们趋之若鹜。
白牡丹只挑熟人引荐的人,确保人品,不会使什么幺蛾子。
城中的商铺始终在维持着,阿花笔斋一直由星野当掌柜,从来没出过岔子。他的名气攀升的同时,居然因为脑袋灵活,做事靠谱,被书院老夫子相中,想收他为徒弟。
白牡丹问过星野的志向,还建议他可以趁着年纪小,多学学,没必要因为一点恩德就把自己框死。
星野以前是个投机取巧的人,这会儿却说什么都不能动了,只觉得踏实地守着这个铺子,能让他相当安心。
在淆城中,这阿花笔斋的名气够大了,但这还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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