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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静悄悄的,我在思考明天的战斗。

频繁使用圣徒使我变老。

我还不到三十岁,可看上去已经三十好几,虽然不像上世纪那些码农般秃头发福,可已经不复小鲜肉的颜值与偶像派的肌肤,而像是个对少女拥有致命吸引力的中年欧巴桑。

我照着镜子,真是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红颜易老,青春不复,稍不加留神,我这玉容艳色便如小桥下的流水般泊泊逝去,奔流到海不复回了。

想到此处,我几乎落泪。

听说上世纪有珍贵的美容产品,呵护肌肤,滋润身子骨,我认为下一步我们拾荒的重点,就在于此。

我摊开手掌,又是一声长叹。

怎么了?

原来是我勤于公务,无暇自顾,以至于忘了修建指甲,那指甲长长的凸起,像是狗爪一般。我原先毫无毛发的手背,现在已长满了又粗又厚的黑毛。

有道是凋花成泥,碧水化沼,再青春年少,美貌英俊的人儿,岂能有永葆美色的好事?就在倏忽之间,我由风流倜傥的美少年,却成了这满手黑毛的黑糙汉,这是怎般的悲哀,何等的可惜?

我再往镜中人细看,更是悲从中来。

何故?

你看你看,记得最初的朗基努斯是怎般玉树临风,魅不可挡么?我那红唇白齿,我那剑眉星目,我那吹弹可破的肌肤,配上公爵黑底绣红狮的主教长袍,唉,真叫世间少女叫哑了喉咙,伤透了心。

可现在呢?看我那鼻子,长得像狼犬一般,看我那眼睛,凶的像一条恶狗,看我那牙齿,尖得像食肉的野兽,看我那毛发,浓密得把我整张脸都遮住了。

是不是有些不对劲?

我默然许久,陡然嗷地惨叫。

拉米亚从隔壁走出,问:“你叫什么?”她看见了我,瞪大眼睛呆住了。

我说:“我需要美容保养,你把你的精华乳液分我一半...”

拉米亚怒道:“不是美容保养的事!你怎么变成刚格尔了?”

“刚格尔?不,我只是熬夜而不修边幅,脸上多了皱纹,忘了刮浓密胡须,眼眶下多了眼圈,你拿遮瑕笔让我涂涂,我还得上点粉妆...Oh,My, God....”

拉米亚喊道:“你现在就是一头人狼的模样!你别骗自己了!”

我急道:“你是不是舍不得你的化妆品?下次我去金州商圈中心去拾荒,帮你留意就好...”

拉米亚捧住我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你给我快点变回来,不然我把你的毛一根根拔光!”

这话真是残酷,男人的身体变化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我要是能伸缩自如,变化随心,我每天晚上怎会让她休息?

疯网中,我听见阿纳托利说:“别再戏弄他了,异变者。”

那个畸形的海怪沉闷地答应了一声,我感到毛发缩回了身体里。

拉米亚长舒一口气,说:“好了,你得解释解释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觉得自己的毛孔还有些粗,你有没有修复的面霜?”

拉米亚掐我脸颊,说:“接受现实吧,你这个老男人,你再修复也美不到哪儿去!”

此言令我如遭雷击,半晌回不过神。都说女人的心是海底针,如何捉摸得?她明明觉得我英俊卓越,器宇不凡,嘴上却这般贬低我。又或者女人的嘴像抹了蜜的刀,一句话让你甜滋滋,一句话又扎心般疼。

我伏在地上,垂头掩面,只觉灯光阴冷,黑暗袭人,便仿佛在冷宫孤堂里被关了多年的老妃子那样冰凉而孤独。有道是: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好词,好词。

拉米亚说:“你给我振作点,明天都靠你了!”

我哭泣道:“你说出这等无情的话来,伤了我脆弱柔嫩的心,现在知道后悔了?”

拉米亚苦笑道:“你又发什么神经?”

我本想一哭二闹三上吊,但她搂住了我,让我发作不得。

过了一会儿,疯网效应大概消失了,我恢复如常,拉米亚说:“你呀,总是给我整些莫名其妙的惊喜,虽然有时挺吓人的,可倒也算很有趣。”

我说:“我会冲在前方,但我们的士兵不擅长肉搏,让剑盾会护住我们的侧翼,千万不能陷入混乱。”

拉米亚说:“阵型会很古怪,剑盾会他们带着一种连弩,威力不小,两枚能放倒一只白色恶魔。”

我看出她的无奈,问:“那连弩装填很麻烦?”

拉米亚叹道:“麻烦透顶,他们有这么先进的科技,为什么不用枪械?”

“这就像要画家放弃他们一辈子练习的画工,转而练习摄影一样。他们怎么可能改?增加弩弓和弓箭已经算是他们的突飞猛进,离经叛道了。”

拉米亚拿出一杆枪,我这老婆可不含糊,在家里舞刀弄剑再正常不过,她几秒钟将枪拆了,说:“这一次军需部提供的武器和子弹,经过改良了,非常不错,现在,即使没击中要害,也能穿透白色恶魔的皮肤,最多三枪就能让它们失去行动力。”

我笑道:“我们这一百个士兵是你亲手训练的,肯定比黑棺来的更强。”

拉米亚点头微笑,可眉宇间却并无喜悦之色,说:“我从没打过这么富裕的仗,可越是富裕,越让人不安。”

这一次,我们没有乏加的情报,只能靠剑盾会的科技,他们会不会也有什么值得信赖的超级电脑?

这时,我的传令兵杰森图母跑来喊道:“公爵,有一位传教士求见。”

我问:“传教士?什么传教士?”

杰森说:“他没说,但他身上没有任何武器。”

拉米亚:“孩子,纪元帝国的刺客不需要任何武器也很危险。”

杰森惶恐说道:“是,我这就让他....”

我面露自信,器宇轩昂,泰然自若,霎时仿佛千军万马也不放在眼中一般,随后柔声说:“孩子,你忘了我是什么人么?”

杰森“啊”地一声,高声说:“你是无敌的黑棺剑圣。”

我笑道:“是啊,孩子,你要记住,对我而言,世上能危及我的人,不多。而正大光明敢向我挑战的人,更不多。所以,你不必担心,任何来历不明的人物,你都可以引他们来见我。或许是该隐指引这些迷途者到我面前,让他们接受我的教诲。如果他们是无害的,也好。如果他们是有害的呢?那说不定更让我欣喜。”

杰森脸上满是迷弟般的兴奋,他高喊:“我这就去让他进来!”说罢兴冲冲地跑了。

拉米亚叹道:“这晚上也真不太平,事情真多,我们明明需要休息。你猜这传教士是什么人?”

我嘴角上扬,眼中闪烁着明亮而柔和的光辉,我身为大主教,自然而然就拥有了过人的气度,仿佛海纳百川的海洋,又或是当世无敌的宗匠。

我从容叹道:“也许是一个在信仰路上迷途的修士,想要聆听我的言语,得以迷途知返。又或是其余宗教的朋友,想借助该隐教的权势,完成某些小小的心愿。”

拉米亚说:“可偏偏在这个时候....”

我说:“我,是高高在上,高不可攀的大主教。来者,肯定是一个孤苦伶仃、地位卑微的小修士。我只需动动手指,将我如大海般广阔的恩惠施加给他一滴,他就会终生受用不尽了。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拉米亚用手指点我额头,说:“你听起来好像自己是神一样,你太膨胀啦,我的老公。”

我张开双手,动情地说:“神?不,我从不自诩为神。我只是个凡人,超越了凡俗界限,掌握无数人生死的凡人。我比神离凡人更近,因此,我对凡人的影响更超越了神祗....”

我听见脚步声响起,回过头,对那修道士说:“辛苦的兄弟,迷途的旅人,让我用我广大的力量,来慰藉你孤苦的心,来满足你轻微的愿望吧....”

我看清来人是安布罗撒。

我下半句话变成了惨叫,划破了夜空,杰森因此吓得摔了个跟头,但我已顾不得他对我的崇敬之心是否虔诚如故了。

拉米亚大声道:“死灵法师?”立刻用枪瞄准此人额头。

我急忙阻止她,我不知道安布罗撒是什么人(因为神秘的力量作用,我已经忘了某些细节),但我知道他极端危险,很可能比亚伯和该隐危险得多。

安布罗撒神态谦和,朝拉米亚和我鞠躬道:“作为卑微而渺小的苦修士,我前来拜访两位旧相识了,如果惊扰了两位,还请多多包涵。”

拉米亚犹豫片刻,收起了枪。

我忙说:“请坐,请坐。”

安布罗撒说:“我只是个苦行僧,让我站着吧,这或许能治我的腰疼。”

拉米亚说:“死灵法师也会腰疼?”

安布罗撒笑道:“你不知道腰疼是多么顽固的恶疾,夫人。”

我问:“你来找我们....”

安布罗撒说:“如果可能,我想与大主教私下谈谈。”

我点头道:“亲爱的,你回屋吧,我亲自接待这位可敬的贵客。”

拉米亚低声问:“你确定?死灵法师比寻常法师更难缠。”

我这辈子没这么确定过一件事:如果安布罗撒要杀我,即使上帝赐下莫大的福音,可能也无法保住我的性命。

我说:“确定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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