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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曼占尽优势,博思泰特斯的轻甲被阿德曼刺中、穿透、划破,令博思泰特斯伤痕累累。若非这位海神的铁莲如火纯情,早已伤重不支。而阿德曼不愿真下杀手,一直手下留情。
刹那间,阿德曼口中流血,脚下摇晃,博思泰特斯向前一步,一剑从阿德曼胸口划过,阿德曼受了伤,鲜血涌出。这一幕被观众们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他们心底仍倾向着阿德曼,不由得大声惊呼。
为什么?阿德曼并未被博思泰特斯击中一下,为何会受伤吐血?是他消耗过度了吗?
我注意到那雾气,透着一股阴森凄厉,这是博思泰特斯发出的,我本以为是用来遮挡视线,可现在看来,它似乎蕴含着某种毒素,会伤害在雾气中人。
念刃虽然是为了猎杀异类,守护人群而被创造出世,可意念也有正邪,有些念刃正像是妖邪的魔法,阴险而歹毒。
博思泰特斯并非像他一贯表现的那样光明正大,至少在他心底也有邪念。
可惜,阿德曼本可以赢,如果当真生死相搏,阿德曼在中毒之前就能杀死博思泰特斯,然而现在,他没机会了。
博思泰特斯一剑刺穿阿德曼的腹部,阿德曼发出轻哼,右手攥住长剑,左手一拳砸中博思泰特斯的脸,但老骑士硬挺住了这一拳。
裁判席紧急亮起红灯,一位裁判喊道:“终止比赛!博思泰特斯赢了!”
阿德曼厉声说道:“在我战死之前,绝不会输!”
博思泰特斯叹道:“太难看了,猎手。”他拔出剑,朝后退。阿德曼喷出的血越来越多,他怒视博思泰特斯,似要与他拼命,可当他迈步时,却轰然倒下。
观众骇然喊道:“天哪!英雄败了!”“他死了吗?不,不要!”那些阿德曼的书迷泪流满面,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
博思泰特斯大声喘息,望向韦斯特,她连忙高呼:“看见了吗?看见了吗?这场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战,是博思泰特斯赢了!”
即使有人沉浸在悲哀之中,可总不乏欢呼雀跃、兴奋异常的人。一些观众朝外跑,想必是向外面传消息去了。还有人庆贺过度,乐极生悲,与弥尔塞、阿德曼的支持者吵了几句,随后大打出手。
我注意到博思泰特斯受的都是皮外伤,这让我只感大难临头。弥尔塞比博思泰特斯多休息了两个小时,可那又有什么用?他不是血族,那重伤险些要了他的命,两小时只怕连输血都不够。
韦斯特说:“现在,让博思泰特斯侯爵休息两个小时。很抱歉,我知道你很辛苦,但你的对手同样处境不妙。想要获得公爵头衔,必须经历最残酷的试炼。”
瓦希莉莎问:“你知道阿德曼与博思泰特斯的相似之处是什么?”
内夫问:“相似之处?他们都是男人?”
瓦希莉莎微笑道:“是的,而且他们都是鳏夫。”
诺曼说:“这可太可惜了,经此一役,想要嫁给他们的女人只怕会塞满整个本撒。”
这时,一只蝙蝠飞来,瓦希莉莎从蝙蝠腿上取下一张纸,看了看,说:“看来我们的阿德曼伯爵是无辜的,他与那些凶杀案无关。”
诺曼问:“你怎么知道?有真凭实据吗?”
瓦希莉莎说:“我让人查问了伯爵最近一年的行踪,他从未返回过剑盾会,不可能组织像模像样的暗杀,而且,他孤僻极了,即使救了许多人的命,可谁的情都不领。他是个独行侠,无权无势,没法为那群凶手提供铠甲,也无法抹去他们的线索。”
诺曼说:“你想把所有的公爵、侯爵、伯爵都查一遍吗?即使你能动用下水道所有的老鼠,只怕也得查上好几个月。”
瓦希莉莎说:“我发现博思泰特斯侯爵曾经担任过本撒的警务部长。”
他们沉默了半晌,诺曼说:“那又怎样?警务部长几乎是三年一换。博思泰特斯已经退休整整六年了。你是说他充当了凶手的保护伞?又或者他正是凶手的幕后指使者?”
瓦希莉莎说:“相反,博思泰特斯是个武痴,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精修钻研武艺,才能有如今的境界。他的身世也很清楚,是文森特家族的成员,甘博·文森特的次子。他人生的轨迹漫长而无趣,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此人生活规律的近乎机械。”
诺曼皱眉道:“你还真要把选手一个个查过来?你凭什么以为凶杀案就与选手们有关?”
瓦希莉莎笑道:“我只是滥用职权罢了,因为我对未来的同僚很感兴趣,很想知道他们的底细。”
娜娜叹道:“弥尔塞的伤情严重,就算使用最顶级的秘药,要让他能站起走动,至少也需要一天。”
我急道:“那就喂他喝魔血!”
拉米亚说:“住手,那会让他变成尸鬼的。”
我嚷:“就算变成尸鬼,也好过输给那个老头!”
拉米亚叹气说:“你就别添乱啦。”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正色道:“是了,这个博思泰特斯肯定就是幕后黑手!”
他们颇为惊讶,诺曼问:“剑圣,你有什么证据吗?”
我说:“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凶手。这句话适用于百分之九十的侦探小说。这个博思泰特斯的伪装很完美,但,正是这完美,让我看破了他的把戏。”
瓦希莉莎说:“你怎么不说路人甲乙丙丁更有可能?之前落败的那些家伙不也看起来人畜无害吗?”
我其实是想他们调查这老头,一调查可能就是三、四天,有这段时间,足够弥尔塞痊愈,莫说痊愈,就算让尼丽怀上小伯爵只怕也足够了。到时候,我再化作圣徒,趁博思泰特斯下楼梯的时候推他一下,让他摔得半身不遂,甚至一命呜呼,弥尔塞的大事就算成功了。
有人会觉得我这计划破绽太大,第一,博思泰特斯是顶尖的念刃宗师,怎会被楼梯绊死?这定会惹人怀疑。第二,博思泰特斯最后的对手正是弥尔塞,就算猪脑子也会猜测是弥尔塞暗中下的手。
可事到如今,再卑鄙的手段也不为过,再大的漏洞也不要紧。因为比赛只剩最后一局,一旦决出胜者,木已成舟,想反悔也没用。届时,弥尔塞成了公爵,凌驾于法律之上,哪个不要命的胆敢查他?就算其余隐士觉得不对,可他们敢直接与我朗基努斯对着干吗?嗯?如果他们不想破坏我们两家之间的良好关系,只有默认弥尔塞上位。
瓦希莉莎说:“很遗憾,你的证据不成立。请别再混淆我们的视听,浪费我们的警力了。”
我怒道:“浪费警力,胡乱调查的不正是你吗?”
诺曼笑道:“我倒希望博思泰特斯是凶手的老大,他的举动富有正义感,挺侠义豪迈的。如果他成了隐士,与我们平起平坐,那桩凶杀案反倒会成为他的功绩。”
我急道:“正义感?正义感能当饭吃吗?我们需要的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才能更好地维护权杖与诸位的统治。如果一个人能肆意妄为地践踏我心爱的剑盾会的法律,那我对亲亲剑盾会的忠诚与爱护,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波德莱尔笑道:“剑圣,你一黑棺的公爵为何会对剑盾会效忠?我怎么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我说:“这有什么奇怪?我是个博爱而和蔼的人。这样吧,我现在就去逮捕这个博思泰特斯,由我亲自审问,必然能让他屈打成招....不对,如实招供。”
娜娜说:“怎么个审问法?就像你对待巴提克斯那样?”他们都听说过这事,闻言大笑不止,这群吃人血馒头的混账东西!这件事我完全是被冤枉的!
我气往上冲,可又不得不保持冷静,我得在规则之内施展权谋,怎么说也要为弥尔塞拖延至少一天。
我说:“你们带我去见权杖,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挺可怜的。我们去陪他,看我用是三寸不烂之舌让他明白剑盾会之内存在多么大的隐患。”
瓦希莉莎摇头道:“权杖大人不会见你,即使见了,也不会听从你毫无根据的蠢主意。”
我摆出扼腕痛惜的表情,说:“你们现在就举行决赛,将浪费多么大的商机?你们想过吗?”
他们问:“商机?”
我说:“首先,你们可以利用这机会,在街上卖印有两位决赛选手签名或者照片的T恤或大衣。
其次,你们可以开通投票,让所有本撒居民——不,所有剑盾会居民为自己喜爱的选手捐钱捐物,如果某个选手人气高,收到的财物多,就能在比赛当天的赛场上悬挂他的大幅头像海报,更能让他的支持者获得专属大礼包。
第三,你们可以招标,让本撒的商人竞标购得在诸神殿斗技场宣传自己产品的绝佳机会,更可以让两位决赛选手成为他们的独家代言人。
再然后,你们可以不断抛出话题,比如弥尔塞的未婚妻尼丽和博思泰特斯的姘头为胜负之事撕逼吵闹,大打出手。这种种热门话题先炒作一个礼拜,随后,借着热度,暗中派出人员,创立两位选手的粉丝团,用邪教洗脑般的方法让这些粉丝死心塌地,为两位选手掏空家里的一切。
根据如此妙计,在短短一周之内,我保证你们可以赚得十亿银元,这还是至少的,还不算政府能获得的税....”
我唾沫横飞地传销我这绝佳妙计,拉米亚趁我不备,一拳砸晕了我,将我拖出了包厢。她的攻击可以无视我的护甲魔抗造成暴击,真是全无道理,由此也可见此书的不平衡与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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