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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被征服者不要生事,否则,我唯有动用武力镇压,而他们当中与我们当中都有孩子。

人类必须联合才能尽快地重建文明,他们的武装聚落看似安全,实则已经危如累卵,是我将他们从崩溃的边缘拯救回来。而且,他们会有很好的前景,只要他们肯吃苦耐劳,号泣会为他们提供数不清的机会,他们的孩子能很好的成长,他们每个人都会忘记那短暂的战争,忘记那已经毫无记忆价值的死亡。

都是借口。

唯一的真相是弱肉强食,他们未能抵挡侵略者,所以他们完蛋了,他们所有人成了我的俘虏,即将成为号泣的韭菜被我收割。我将灌输他们该隐的信仰,让他们放弃违抗,他们将拼死拼活地为我卖命,他们的孩子也将拼死拼活地为我建设城市,我笑纳他们的血汗成果,再从他们的一举一动中收税,维持我在黑棺中的权威。

我会带领他们前进的,这是当然,我的目的始终都是复兴人类,终有一天,我会击败纪元帝国,让这些平民过上富足的日子。

在此之前,他们必须与我共患难。

这么说来,也许纪元帝国的远征也有些道理,他们的文明比我们先进,他们的武力比我们强大,我们也许应该乖乖投降才对。

可游乐园的人抗争到了弹尽粮绝的时刻,我们也会如此。这么做也许毫无意义,可人类所谓尊严的情绪促使他们周而复始地做着毫无意义的事。

这么多人类的大迁徙自然引起了恶魔的注意,夜间,一大群恶魔朝我们冲了过来,其中有三只黑象,数十个红炎,数百个白蚁,即使在伦敦,这阵仗也十分可观。

游乐园的人尽皆变色,大人保护住孩子,男人保护住女人,他们想要逃散,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克劳兹大喊:“大人,给我们武器!让我们加入战斗!”

瞻礼斯冷笑道:“闭嘴吧。”

克劳兹说:“可....可这么多恶魔,不战斗我们会死很多人!”

瞻礼斯说:“闭嘴,好好看着吧。”

另一个游骑兵笑道:“你们运气好,很少有人能亲眼目睹黑棺剑圣出手。”

游骑兵们的话引起了游乐园平民的好奇,他们只知道我们摧毁了他们引以为傲的军队,却不知道几乎是我一人所为。

某种意义上来说,恶魔来的恰到好处。是时候让他们知道了。

我挡在所有人前方,在他们的注视下走向恶魔,夜风,冷月,恶魔们发绿发红的眼珠,地面隆隆的震动,我感到我的披风在飘,如一面旗帜。

哦,是的,我是黑棺的剑圣,我是黑棺的旗帜,我象征着黑棺的无上光荣,我的剑孕育出最残忍与华丽的希望,我的剑是冷的,我的手是冷的,我的人.......

不,不,现在不是发冷的时候,我每次发冷都会出丑,而这一次决不能翻车。

我朝他们扔出闪光弹,在光芒迸发的一瞬间将其转化为阳光,金州废土的恶魔对阳光的耐受性远强于伦敦恶魔,可依旧倍受痛苦,如被油炸一般,我一连扔了三枚,令它们惨叫声不绝于耳。

随后,我持双剑在手,姆乔尼尔迸发雷电,鱼刺枪将雷电转换,我以天地元一斩出弑神,这让恶魔的皮肤筋骨变得异常脆弱,一剑横扫,众多恶魔的肢体漫天飞舞。

我冲入恶魔之中,光影跳跃,剑刃翻飞,这一剑洞穿了恶魔们的身躯,另一剑让恶魔的脑袋飘在天上,随后,我发动灭绝,烈火雷电扩散,将恶魔纷纷重创。

两头黑象恶魔冲来,我跳上它们的背,数剑斩击,刺穿了它们的脑壳。剩余一只见状大骇,嚎叫着逃了,剩余恶魔立即扭头就跑,不久,它们消失在了地平线处。

我累得双手发抖,脑袋里晕头转向,于是用灵魂之花补充体力,瘟疫医生治愈了我的精神,我回过身,面目冷峻地走向人群。

我什么都不必说,当我迈着我的长腿,任由斗篷的帽檐遮住我的眼睛,面无表情,行走于苍茫大地,苍白月光之下,这景象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好诗,

好意境,

好剑客。

游骑兵们也什么都不说,只用那种看着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游乐园难民们,仿佛在说“学到了吗?”这是毫无遮掩的炫耀之情。

唉,庸俗的人们,为何要炫耀?为何要为这不属于你们的荣耀而沾沾自喜?像我,这盖世武功与惊人壮举的始作俑者,又何尝有过半分兴奋之情?

我早已习以为常,处之泰然。

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

纤柔似无力,

孤影山海集,

剑出天地动,

天地原为一。

这正是我剑圣朗基努斯的境界。

我漫不经心地走过平民之中,更不看他们一眼。

因为本不必看,

我已超然绝俗。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我本天上仙,何处惹尘埃?不,我不该接近凡人,接触凡人,那会引起他们过度的崇拜,甚至是狂热的爱慕。这,非我所愿,非我所愿。

我抬头叹息,这叹息自然也是毫不做作,师法自然的。

何为自然?我就是自然。

我听见一个小女孩儿说:“妈妈,妈妈,他是怎么回事?”

她妈妈告诉她:“他很厉害,就是他击败了我们的军队。”

小女孩:“这个人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厉害?他的嘴都笑歪了。”

胡说,我哪里在笑了?

我偷偷转过身,用两个手指把嘴唇朝下扳。

她妈妈说:“可能....他天生喜欢笑吧。”

小女孩儿又说:“他是不是在炫耀自己很厉害呢?”

她妈妈:“嘘,别瞎猜。”

小女孩儿:“可他已经来来回回绕着我们走了好几圈了,好像希望我们多看看他似的。是不是我们看他,他会暗爽啊?”

我挤出笑容,走向她,说:“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她“呀”地尖叫起来,躲在她妈妈背后,她妈妈忙低头道:“大人,她叫米果,她...她还是个小孩子....”

我取出一块糖(本来是给卡拉和马丁的),交给这位母亲,说:“我只是想和她说清楚,我哪里笑歪嘴了?米果,我问你,我这么清高孤傲淡泊名利的人,你这么说我心里很伤心你知道吗?”

这母亲急道:“她什么都不懂,她随后胡说的。”

米果探出脑袋,叫道:“你确实很厉害的,这一点我要夸你。你明明就很高兴嘛,你这么厉害,自然希望别人称赞你,可大家都不称赞你,所以你就想给别人称赞你的机会,换做是我也会这么做的啦!”

我恼道:“你这龟孙,这话怎么说的?”

米果:“可我说的是真话啊!”

我说:“就算是真话你也不可以到处乱讲!呸!你根本就是胡说!我这人天生就是不会笑的!”说着,我又用手指撑嘴巴,摆出苦大仇深的面孔。

米果惨叫道:“鬼啊!”

我气往上冲,说:“这么花容月貌、剑眉星目的帅哥,你说我是鬼?”

米果:“你这鬼脸真的很吓人啊!”

我喊道:“你说谎!米果,你说谎!我给你一百金元,你告诉我我究竟是不是玉树临风,伟光正大....”

索莱丝从背后对我造成了暴击,我扑街,她把我拖远了,我头上的血在地上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迹。

可恶,拉米亚倒也算了,为什么这活尸也能破我的防?这战力系统是不是有问题?还是说我对美女的防御值为零?

令我没想到的是,难民们居然都笑出了声,有些人是偷笑,赶忙掩住了嘴。有些人则故意放声大笑,仿佛向我挑衅似的。

他们心情好转了些,我察觉到他们不再将号泣当做地狱了。

但这都是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他们认为我是个小丑,可恨,我明明这么强大,为什么这群败军之将居然敢嘲笑本公爵?我可是游乐园的征服者,核动力铠甲的克星,黑棺剑圣,寒霜残剑,吞噬雷电之龙.....

我不能将这些称号一一念出,这会让他们认为我很虚荣,可是,那些称号明明都是现实,是我曾经的辉煌,为什么现在说实话会被认为是沽名钓誉呢?

我蜷缩在驼鹿上自闭,我畏惧这世界冷酷的人心。

卡拉左手拉着马丁,右手拉着另一个游乐园的小女孩儿难民,驼鹿乖觉地矮身,让她们爬上后背,坐在我身旁。

我认出那个小女孩儿是卜诺的孩子,叫沃莉。她看了我一眼,我心中一颤:“她想报仇?”颤声问:“你盯着我看干什么?”

我叫得很响,恐怕也很怂,因为我敏感的心之前受到了打击,这些韭菜居然又开始笑了。

卡拉说:“爸爸,你也收沃莉做徒弟好吗?”

我急道:“什么?她?她可是....”

有些话不能明说,这就是所谓的情商。

我说:“我可不是什么灭霸,得收养一个卡米拉。”

卡拉瞪大眼睛,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梗,说:“她和我们一样,也是奈法雷姆。”

哦?这可真是捡到宝了,不过为什么奈法雷姆在末世变得这么常见?难道天天都是黄辰吉日吗?不过这太阳确实和以前的不一样。

我说:“沃莉,你怎么想?”

沃莉说:“是你杀了我的父亲和爷爷。”

我叹道:“是,没错。”

沃莉说:“所以,我要你收养我,传授我本领,抚养我长大,成为像他们一样伟大的人。这是你欠他们的!是你必须偿还的债!”

这是什么脑回路?为什么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我说:“反正也....好吧,我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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