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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识我?”那个女孩的眼睛很大,惊讶的看着郭小凤,她的印象里,没有见过这个叫郭小凤的女人,虽然看起来很亲切,可是确实没有印象。
“不认识,不过现在认识了!”郭小凤将这个上官婉儿当作了那个历史上有名的才女,心中的震撼是无法掩饰的,言不由衷的样子让对面的三个人都看的清清楚楚,但是在这个危险的时候,大家都来不及询问根底,只是将疑问放在了心里,互道一声珍重,然后分道扬镳,各奔前程。
郭小凤没有和这几个人一起走,大家互相并不熟悉,跟着人家反而会引起反感,也会增加暴露的危险,郭小凤走左边,上官一家走右边,两方人匆匆相见,然后又匆匆的分开,就像是两朵云彩擦肩而过。
郭小凤走到高处向远方看了看,营地那边依然人声鼎沸,人被逼到了绝处发挥出的力量是惊人的,上千的难民冲击起来上百个士兵根本就挡不住,再加上都是一国的人,互相之间也没有生死大仇,士兵们下不去狠手阻拦,自然就更难挡住难民们的冲击,何况士兵也都是人,怎么忍心看着那些乡亲们活活饿死!在难民之中也有人口舌厉害,真情实意的劝说下,那些士兵们也不由得暗中照顾一些,难民们竟然冲出了大部分,留下的都是因为饥饿无法跑动的老人和孩子,他们的结果可想而知。
郭小凤幽幽一声叹息,转过头来不再看那些伤心的事情,现在自己对这样的事情无能为力,还是先考虑自己的小命吧,如果自己再不吃东西的话,恐怕自己不用别人来抓,也会饿死。
翻过这小小的土丘,前方是一片稀疏的树林,郭小凤惊喜的发现在树林之中竟然有几朵小蘑菇,仔细的分辨了一下蘑菇的种类之后,郭小凤有八分的把握认定这蘑菇没有毒,当下也顾不得是生的,擦去蘑菇上面的草屑,就塞进了嘴里,嫩嫩的香香的一股清水进入了嘴里,让人精神为之一振,也没有尝出到底是什么味道,这三五朵蘑菇就都进了肚子,这蘑菇吃下去之后,郭小凤禁不住就红了眼眶,想当初,自己没有穿越之前,哪里吃过生蘑菇?穿的是名牌,吃的用的哪一件不是精品?可是现在自己竟然吃一口生蘑菇都觉得是美味佳肴,真是人生难以预料啊!
哀叹了一小会,郭小凤又想起自己还身处险地,连忙收拾起哀伤的心思,匆匆向前走去,肚子里有了点东西,那种疲弱无力的感觉渐渐退去,脚下也有了力气,可以走的更稳一些,不多久便出了这小树林,林外是一片苞米田,现在正是抽穗的时候,一个个的小苞米才长出来没多大,不到郭小凤的手掌大,大约是十公分左右长短,要是再等上半个月就差不多能成熟了。
这要是在这个时候将难民放出来,恐怕这城池附近的庄稼都要毁了,当官的有这个考虑也是可能的。郭小凤猜测了一下,也就放下替别人操心的想法,随手掰下一穗苞米,边走边吃,出了大田之后,郭小凤足足吃了七八穗苞米,现在的苞米都很嫩,里面就是一股水,吃七八个也仅仅是喝了个半饱而已,肚子总算是安静了。
“我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路旁的老牛陪着我,还有一支牧笛在作响,啦啦啦……”郭小凤肚子里有了东西,心情也好了起来,一边哼着歌一边走,朋友叫她这种性子叫“心大”,说白了就是没心没肺,记吃不记打。
找了个小河沟,细细的将自己的脸和手洗干净,借着水面照了照自己的脸,似乎也不是很难看,除了瘦了点,还算是看的过去,就是眉毛粗了点,皮肤粗糙了点,小手也不够细腻,想来这个女孩也要干各种体力活,不是什么身份高贵的人家里的小姐,要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沦落到难民营里被饿死。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有人查出自己的底细,“大唐朝,我郭小凤来啦!就等我呼风唤雨漫卷残云笑傲江湖吧!”
疯狂的大叫了几声之后,郭小凤又要面对逃生之后第一个难题,那就是她现在没钱没家没身份,怎么活下去?
“这是一个难题喔!”郭小凤抓了抓自己长长的黄黄的头发,“咦?我的头发好漂亮啊!就是营养不良,发梢都分叉了。”
得,这心大的家伙又去想别的问题去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郭小凤将自己的头发卖给了一个理发店的老板,得了二十文钱。
然后去一家当铺买了一套旧衣裤,讲了半天价,用了十文钱就拿下。那当铺的供奉都被郭小凤的侃价神功弄的神魂颠倒,目瞪口呆,为了五文钱这个女孩竟然能讲一个时辰的价,从三皇五帝到如今,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让自认为满腹经纶怀才不遇的老供奉都觉得自己远远不如面前这个小女孩的文采,“多年落榜,真的不冤也。”
再买了一张上好的宣纸,一小竹管的墨水,又向一个铁匠要了一小段铁丝,花完剩下的十文钱,郭小凤准备进行自己的赚钱大计。
首先找了一条小溪,给自己洗了个澡,换上新买的旧衣服,再将自己换下的破烂衣服洗干净之后放在石头上晾晒。
“啊,好凉的水,弄不好我就要感冒,要是今天不卖出钱来,本小姐恐怕就要在外面被冻死饿死了!好吧,看我发扬自己的绝技,作画!”
多亏那把破菜刀自己带了出来,要不然现在还要买一把才行,将路上捡来的一根竹竿破开,破成一片片的细扁竹签,然后做两根粗厚一些的竹签,用铁丝费了半天劲在所有的竹签一端钻了一个小眼,穿在一起,一把扇子的扇骨就成功了,然后将宣纸小心裁成扇面,然后郭小凤就傻了眼,没有胶水,怎么将扇面粘上去?
唉,先不管了,把扇面画好再说。
用自己所剩不多的头发再割下一束绑到一段竹棍上,一支简易的毛笔就做成了。
沾了沾墨水,郭小凤脸色一肃,平心静气的开始在扇面上写字。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一首《沁园春·雪》工工整整的抄录在扇面之上,蝇头小楷写是铁画银钩,功力十足,这可是郭小凤苦练十几年的书法才练出来的,要不是有这个本事,她也就不用这个方法了,反正在她的脑袋里,赚钱的方法无数,只要肯动手,就不会饿死人!
带着自己辛苦做出来的扇子,哦,是半成品,她又进了城,找到一家裁缝店,好说歹说的,求人家给她用了点糨糊,将扇面粘了上去。
剩下的就是卖掉扇子换钱了。
沿街叫卖?
这方法太土了,而且也卖不上钱,郭小凤才不会用这样的办法,她想的是最少的本钱,最大的利益,自然要找这个地方能出得起大价钱的人。
“珍宝斋”是长安城里一家比较有名的珠宝商店,规模不算大,可是在长安的读书人之中还是薄有名气的,因为这里的商品大部分都是面向读书人的各种珍贵物品,主营各种材质的砚台、扇坠、玉佩、首饰之类。
陈谦荣是这家店的老板,五十多岁了,胖乎乎的身材,笑眯眯的脸,一辈子辛辛苦苦的经营,总算是将家业做到了现在的规模,能在读书人的挑剔眼光里做的风生水起,这和他的眼光是分不开的,很多商品都是他亲自挑选的,有的物品本来的价值不高,可是手艺独到,陈谦荣就买来出售,往往能让那些读书人眼睛一亮,花大价钱买回去当成宝贝一样珍惜,一来二去的,陈谦荣也就混来了一个“神眼”的外号,他也常常自诩为珍宝界的伯乐,能将许多宝物从凡间挖掘出来的高人。
今天他正在店里指点两个伙计摆放物品的时候就见一个村姑怯生生的走了进来,说要买一个扇坠,拿的却是一把不值几文的纸扇,这种纸扇只有那些穷苦书生才用,做工粗糙的很,看起来还是新做出来不久的东西,就这么一把破扇子能值一个扇坠的价钱吗?陈谦荣正想将村姑哄出去的时候却发现那扇面上的字似乎有点熟悉。
“咦?这扇子给我看看!”陈谦荣想将扇子拿过来看看,可那村姑死活不放手,只肯让他在她手里观看,生怕他抢走了扇子一般。
陈谦荣嗤了一声,也不跟这村姑一般见识,一身的小家子气,和她争抢反而丢了自己的脸面,只是那扇子上的字迹仿佛见过,让他有点不想放弃,这才降尊屈贵的弯腰在那村姑的手里细细的看了几眼。
“没错,这就是小篆!”只有那些大臣上表奏章的时候才会用到,一般的士子书生也会学习这种写法,只是绝对没有这种圆滑熟练顺畅,而且这扇面上的词读起来让陈谦荣一阵心惊肉跳,“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这话说的太霸气了,隐隐有帝王之象,让陈谦荣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小村姑,这村姑竟然能有这样一把扇子!莫非是偷来的?不像,能写出这词的人怎么会用这么简单的扇面?恐怕是特意写给她的,可惜了这好字好词,只用这普通到了简陋的东西来做扇子,没得丢了身价,要是换个好扇骨,这扇子可就值大钱了,就算扇子不值钱,这词也值钱啊!
看这村姑一脸的饥色,恐怕也是没有什么家当的贫民,只要自己使点小手段,这扇子不难让她卖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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