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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同意了要在府里办个学堂一事,晚歌那边就先忙开了,顺便也派了几个人把房子收拾出来。

由于人多,沈府房子也多,后来还扩建了不少。

找了一处合适的做为学堂,之后就是再放几桌读书的桌椅,聘请一些真有学识的夫子。

这事并不难办。

下午闲来无事,朝歌便又看了会书,写了一会字。

时间差不多了,奴婢便把朝歌吩咐的点心都装在食盒,提了过来。

这是朝歌要送给大公子霁月的。

还有一条热乎的鱼,新鲜的,刚出锅的。

鱼要趁热吃的。

朝歌提了裙摆,起身。

奴婢红菱红柚一块前去。

红菱甚是不解的跟着她小声说:“小姐,您对大公子到底是?”

她都快搞不明白了,她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呀。

要是假意,这演得也太逼真了。

朝歌莞尔:“大哥姓沈,不姓贾。”

所以,霁月才是沈家的人,是自己人,那位姓贾的表小姐,才是真外人。

红菱也不是个笨的,听她这话心里便明白了。

~

穿过那条小池,踩着水中的石头,她又高高兴兴的来了。

霁月的院宇向来是敞开的,也没个奴才在这看守着。

旁边的草都长出来了,也没人给打扫。

朝歌微微蹙眉,决定到时候找个机会派些个奴才过来拨拨周围的草。

哦不,找个机会和奶奶说一说,让霁月从这个院子里搬出来,给他一个更大的院子住。

最好住她旁边,不能太远,方便她随时上门拜访。

她如入无人之境而来,人未到声先入。

也是为了通知一下霁月,她来了,免得她的闯入显得不礼貌。

“大哥。”

她跨进门槛,入眼的是坐在书案前的霁月。

他的衣袍遮满书案,淡漠的神情好像不把谁放在眼里,就会让人觉得他有几分的高不可攀。

就是这气势,这气息,前一世的时候常常激怒她。

也激怒过旁人吧。

她四下扫了一眼。

大哥身边怎么也不见有奴才侍候着呢。

还是这些奴才因为大哥是养子,便不肯尽心尽力的侍候,全偷懒了?

狗眼看人低。

好像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她也曾狗人看人低哩。

“大哥,看我给你带什么好吃的来了。”

若说之前她就像天上降下的福娃娃,现在就像踩着云彩走下来的小仙女,清纯脱俗。

是什么让一个人的气质在转眼之间从里到外都变了。

昨个上树之前还曾冲着他破口大骂。

从树上摔下来后休息了两个时辰。

诚如她所说,昏睡的那两个时辰,魂游向外,醍醐灌顶……

在他的注视下,朝歌让奴婢把食盒放下,退下。

她跪坐下来,把食盒打开,闻着这香味便忍不住要流口水。

“菊花鱼,闻见没有?很好吃的,你尝一口试试看。”

之前喂他喝过一回燕窝了,一回生二回熟,现在她很自然的拿了筷子,挑起一块菊花鱼喂到他嘴边。

“……”

她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如星辰。

因为心情不错,眼睛弯弯,如半月。

“不饿。”他开口拒绝了。

“就尝一口嘛。”她都送来了哩。

若是搁在往日,他敢拒绝她的好意,她一准要跳起来指着他鼻子破口大骂:本姑娘愿意给你吃,是看得起你,你一个卑贱的养子,敢拒绝本姑娘的好意,不识好歹。

这一次她倒是一改往日的脾性,耐着性子不说,还带上了几分撒娇的味道:“大哥,你就吃一口吧!”

她待他从来都是骂骂咧咧,丝毫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做派,如今忽然这般亲热,也让他好生让人不习惯,尤其她眉眼一笑,分外好看,还一脸的人畜无害,好似之前的不愉快都不存在,或者不论她犯了天大的错,都可以被原谅。

他张了口。

她立刻笑眯眯的送到他嘴里了。

“好吃吗?”她一脸的单纯无辜求表扬。

“府里的厨子做的,自然是可口的。”

管他谁做的,他喜欢吃就好。

“再吃一口。”她又喂了他一口后,自己一个没忍住,也吃了一口。

两人同用的是一双筷子,她也不嫌弃脏了。

“你再来一块。”

一条鱼,俩人你一口我一口的给分吃完了。

明明已饱了,还有几分的意犹未尽,朝歌说:“大哥,你还想吃什么,明个我再带给你。”

“自己想。”

“……好吧。”

投其所好,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到时候让奴婢打听一下好了。

朝歌把自己带来的书翻开,推到霁月面前。

“大哥,你能给我讲讲这是什么意思吗?”

诗经里的一首《氓》,她通遍看完,不解其意。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霁月扫了一眼,眉眼之间似有几分无奈。

那么多书,她偏先挑了诗经来瞧。

这诗经并不是每一篇都适合她看的。

这首《氓》讲的是一个弃妇的怨诗词,从相爱到成亲到受虐到被弃的过程。

讲给她听,难保不会给她造成几分的心理上的阴影,让她惧婚。

“要不你先从《女诫》看起?”

“你说那个女诫我也是知道一些的,我深以为也没什么好看的,不如这诗经来得有趣。”

她忽然上手,一把握住他的手:“大哥,你该不会也不懂这首诗的真意吧?”

他瞥了一眼被她又抓住的手,把她的手推开。

“嗯,不太懂。”

没想到还有霁月难解的诗,她又有点不太信。

没准是霁月心里还恼着她,故意不肯告诉她呢,想为难她一下哩。

罢了,感情这东西需要慢慢培养,她不急于一时之间霁月就会疼她疼得像亲闺女,前一世,直到她死,她才放下一切,与霁月的关系,终究是不能做到兄友妹恭。

“大哥,我告诉你个好消息。”

他不搭话,目光淡淡的看着她。

“我们府上要办一个学堂,府里的姑娘们都可以一块在学堂里读书了,到时候我去和奶奶说一声,也给你派个夫子的差事,你也抽时间教导一下我们,姑娘们看见大哥的才情,一受刺激,没准也都勤奋起来呢。”

“不要。”他拒绝。

教导沈家这帮笨蛋,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你别急着拒绝,你先考虑考虑,一来教导一下我们一些学问,二来咱们兄妹之间也培养一下感情嘛。”

谁要和她们培养感情了。

霁月目光淡淡的看着她。

她不但要读书,还要在府上办一个学堂,让别的姑娘一起来读书。

这样的她过分的不真实。

霁月看着她,目光微凉:“你鬼上身了吧?”

他声音莫名的就冷了几分。

勤奋好学固然好,可这不是朝歌能做出来的事情。

沈朝歌一愣,大哥这也太敏锐了,就因为她性格变了,就怀疑她不是朝歌了?鬼上身了?

“你摸摸我,摸摸我,鬼无骨无肉,我有骨有肉有血。”她一把拽着他的手在自己脸上,胳膊上一通乱摸。

“……”这倒也像朝歌能做出来的事情。

手被拽着摸在她身上,脸上胳膊上,他就像被点了一把火,手发烫。

她究竟是不是鬼上身她也不知道,但她肯定是朝歌呀。

她又举手:“我发誓,我是朝歌,如假包换沈朝歌,如有欺瞒,天打五雷轰。”

朝歌是一个喜欢举手发誓的人,一天下来不知道要发多少誓,誓言还都差不多。

霁月想起前几日的午后,朝歌曾拿了两串冰糖葫芦在花园里蹦蹦跳跳的玩耍,手里的葫芦不幸掉在了地上,她立刻就捡了起来,还在上面呸了一口,然后高高兴兴的跑到霁月面前假装好心的送给他吃。

那时他正坐在花园的亭下吹风,透气。

她以为他没有看见,他自然有看见她冰糖葫芦掉在地上的一幕,还看见她呸呸了两口。

他冷淡的问:“有毒的吧。”

“没有,绝对没有毒,我发誓,如果我在里面下毒,天打五雷轰。”

她一脸天真无邪。

她是没有在里面下毒,但这一串掉地上了,还呸了口水。

如果发毒誓立刻成真,她早就被雷劈死了个几百回。

“吃吧吃吧,给你的,不要钱的。”她非常好心的送过来,丝毫不去想就在这儿之前,她刚又捉弄过他,偷偷摸摸的扔了一只死耗子在他的门口,还被人家捉了个正着。

他伸手夺了她手中另一串糖葫芦,咬了一口,说了句:谢了。

拿了糖葫芦,他起身便走了。

她顿时气得小脸一红,跺脚,直骂。

“一个糖葫芦你都要抢,你是该有多穷啊多饿啊!沈家是没给你饭吃吗天天饿着你了吗?”

然而霁月已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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