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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使进入你的梦中,告诉你说,可以为你完成一个心愿,只要你开口,都会成就。

你会是什么心情?

你想要什么?

做梦都梦不到的好事。

旁人羡慕嫉妒恨。

朝歌却心惊。

金银财宝,她并不缺少。

她思量着,也不知道皇上这是真心,还是试探。

若狮子大开口皇上会不会觉得她过于贪心?

她到底不是真的只有十二三岁,没那般天真,也没那般好哄骗了。

思量之间,她再行一礼,说:“皇上,明熙倒还真有一个心愿,此生最大的心愿是想把沈家的生意做到全国各处,所谋之财,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百姓,为皇上分忧。”

皇上沉吟。

年纪虽小,却有着独当一面的能力。

说话行事,完全是一副沈家她当家的姿态。

所求,不是小事。

她的言下之意是,她想沈家生意做大,做到全国各处,但她需要皇上为她撑腰。

只要皇上为她撑腰,她沈家做生意得的钱,愿意拿出来孝敬皇上,造福百姓。

没有皇上撑腰,生意做得越大,日后难免被各处地头蛇所刁难。

皇上颔首,道:“明熙县主胸怀大志,朕定然支持你,你只管去做。”

朝歌谢过皇上。

皇上器重沈霁月,连同沈家的生意一块照应到了。

皇上又说:“虽别无所求,朕却不能不赏你,广陵出现前朝余孽,明熙县主举报有功,县主德才兼备,不求功名,只求为造福天下百姓。”

皇上给她扣这一顶高帽子作甚?

她没有只求造福天下百姓的,她只想造福沈家的。

刚才,也就是场面话的。

皇上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怎么能把人的场面话当真?

皇上说:“今天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朕就再封你为公主,赐号姬美,赏头面两套,白银千两,黄金百两。”

朝歌一怔。

隐隐记得好像大哥什么时候给她说过,要为她求封,让她做公主的。

这事她基本是给忘记了的。

没想到,今日就成真了。

霁月真是对她太好了,处处都想着她。

霁月轻咳一声。

朝歌惊醒,立刻又谢恩。

“谢吾皇隆恩,吾皇万岁万万岁,姬美定不负皇上期望。”

感觉肩膀上的重担一下子就重了呢。

姬,这是皇家的姓氏,皇上怎就把这个姓氏赐于她了?

群臣妇人姑娘之间,内心哗然。

沈家这是祖上烧了高香,到了这一代,竟蒙了皇上天大的恩宠啊!

纵然有外姓的姑娘可以得着公主的爵位,但也没有一个外姓的姑娘能得着以皇家姓氏为首的封号啊!

何况,她是一个平民公主。

一品的公主,虽然没有封地,可那也是一品。

多少人见了都要行礼的,包括沈大人在内。

一时之间,有人欢喜,有人忧。

皇上邀请众从举杯,畅饮一杯,恭喜姬美公主。

林贵妃欣慰的想,沈墨两家是亲家,沈家日后必为她所用。

既然沈家日后能为她所用,她愿意给沈朝歌一些出风头的机会,让京师的权贵之子看一看,瞧一瞧,这沈家的姑娘虽是商户出身,但这姬美公主是与众不同的,不仅貌美,还有才艺。

本着要给朝歌出风头的机会的想法,林贵妃笑说:“皇上,臣妾听闻姬美公主多才多艺。”

旁的才艺她不知道,但会跳舞她是知道的,就说:“传闻姬美公主一舞倾城,不如借着今天这个好日子,让姬美公主来跳上一支,也好让咱京城的姑娘跟着见识见识什么叫一舞倾城。”

皇上同意,道:“如此甚好,今个是姑娘们展示才艺的日子,就由姬美公主开始吧。”

言下之意那是旁的姑娘也有机会出风头的。

谁也不用太嫉妒。

在这么多的权臣公子面前出个风头,露个脸,不正是今个姑娘们到此的目的吗?

谁不想在权臣公子中择一良婿伴终生。

朝歌心下又一怔,她腿脚不方便,不过,她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初次见面,她想给皇上一个好印象。

霁月低声说:“你不可以。”欲起身,朝歌说:“我可以,你别扫兴。”

他扫兴?

“……”不要脚了?

小姑娘家爱出风头他不反对,但她的脚踝子骨扭伤没好。

朝歌已再次站了起来说:“谢皇上,谢贵妃娘娘,一舞倾城不敢当,姬美就献丑了,只是要请我六姐姐为我配乐。”

被点到名的晚歌微微一怔,怎还有她的事。

她是已有婚配的姑娘,没想出什么风头的。

朝歌和她说奏凌波曲。

她要献的舞是凌波独舞。

传说唐玄宗曾梦见凌波池中有龙女请求赐曲,他以胡琴奏之,醒而记之,令乐工排练。

人视天子为神,故会附以神话传话。

六姑娘抚琴,七姑娘献舞,姐妹搭配,天衣无缝。

朝歌在美妙的乐声中,飘然登场。

柔软的舞姿,轻盈的舞态,似空中浮云,又似蜻蜓点水,好似仙女在波涛上飘来飘去。

真可谓凌波微步,罗袜生尘。

动无常则,若危若安;

进止难期,若往若还。

转眄**,光润玉颜。

含辞未吐,气若幽兰。

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三贵妃之中,赵贵妃玑珠擅舞,且舞痴。

待一舞结束,她取下自己手腕玉镯,说:“本宫这一生从未佩服过什么人,姬美公主这一舞如似神来,本宫佩服,这个赏你了。”

玉镯放在盘中,宫女送了过去。

朝歌收下,谢过贵妃。

本欲就此退下,就听那静安王忽然道:“不愧是我静安王看上的人,皇上,您今日就把婚赐了,就把这姬美公主赐婚于我吧。”

皇上惊诧,意外。

倒是没想到他竟看中了姬美公主。

他都二十四岁了,早就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像他这般大的男子,人家孩子都满地跑了,他却还吊儿啷当,不务正业。

不是没想过给他赐婚,是他不要。

但把姬美公主赐给他,皇上还是有点犹豫的,看了看沈霁月。

沈霁月已站起来道:“皇上,静安王怕是喝多了。”

他举步走向朝歌,小姑娘忍着脚伤一舞跳下来,他早为她暗暗捏把汗了。

走到朝歌面前,二话不说,就把人给抱起来了。

朝歌一惊。

霁月再说:“皇上,朝歌脚踝子骨有伤,臣先带她下去歇着了。”

脚踝子骨有伤,还能跳出凌波舞?

他抱着朝歌走了,把她放在自己身旁坐下来,检查她的脚踝子骨。

皇上沉吟,林贵妃已开口道:“小皇叔是个什么人旁人不知,皇上还不清楚吗?姬美公主这般好的姑娘值得更配好的公子。”

反正不能配静安王这么个混蛋。

倒不是林贵妃有多为朝歌着想,她想着朝歌是自己人,朝歌这样的姑娘一定要婚配与大皇子有利益关系的权贵之臣之子。

她如此为朝歌说话,沈霁月心里也该感激她。

不能白白浪费了姬美公主这么好的一颗棋子,这姑娘明显的可以牵制到沈霁月。

当着众人的面这般说静安王,林贵妃勇气可嘉了。

静安王便冷冷的扫她一眼,问:“照贵妃娘娘这么说来,什么样的公子才能配得上姬美公主?”

静安王与几位贵妃娘娘的关系并不好。

可以说他与皇室的关系并不融洽。

皇室中没几个人喜欢他这样的。

在旁人眼里,他也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

游手好闲,疯疯颠颠,整天干着强抢民女的伤天害理之事的地痞流氓。

试问,谁家的孩子如他这般不要脸。

林贵妃不慌不忙,道:“长兄为父,理当沈大人作主。”

沈霁月明显看不上静安王,偏这无赖没脸没皮,非要去抢。

皇上心知肚明,说:“姬美公主的婚事,日后再议,今个宫宴,只谈吃喝,给众爱卿把酒满上。”

宫女斟酒,与皇上再喝一杯。

酒过,孟华琼孟贵妃说:“林姐姐,我瞧着兰姑娘也有到,就请兰姑娘也为大家弹奏一曲来助兴吧。”

林贵妃不喜欢助兴这两个字,她刚才邀请姬美公主的时候也客气的说是让大家见识见识。

助兴一词,一下子就把兰姑娘皇妃的身份拉低了。

拉低的兰姑娘的身份,也等于拉低大皇子的身份,拉低她林贵妃的身份。

通常都是戏子献艺,为宾客助兴。

或位分低的为在高位的来一段助兴。

林贵妃暂且压下心里的不悦,只当她嫉妒自己,有意要拿话气自个了。

她本想拒绝说:她皇家的儿媳妇岂能如卖艺的一般随便给你们吹拉弹唱,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这话说出去,先前姬美公主展示才艺,跳的一舞算怎么一回事?

后面的姑娘还能不能好好展示自己的才艺了。

她可不想破坏宫宴的气氛,惹皇上不愉快。

孟华琼这个贱人好歹毒的心思,故意想要激怒她,她才没这般容易上当。

几个人处了半辈子了。

都是狐狸,谁不知道谁。

“兰儿,你来为大家弹奏一曲,让大家也见识见识我皇家儿媳妇的才艺。”

墨兰自当应下。

身为大皇子的未婚妻,她坐在靠前排。

虽不施粉黛,奈何她天生丽质,这模样反倒干净得像一朵雪莲。

一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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