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雨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73章 凡走过必留下,温暖的龙,白雨涵,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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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走过,必留下。”

这是《龙的可能性演变》中,对琥珀虫的陈述,因为翻译体的缘故,阿丁·烈阳的措辞比较复杂。

但是罗素加以总结后,大致理解了琥珀虫为何物。

“琥珀将一些小生物困在其中,然后深埋在大地之下,这些小生物死而不僵,便会吸收一些游离在天地之间的意念,从而在大地之力的催发下,复苏为琥珀虫。”

这些游离的意念,可以是一段残魂的剑法感悟,可以是一簇丛生荆棘的旺盛生命意志。

也可以是其它奇奇怪怪的念头。

抬手看了一眼掌心的M型印记,以及周围的剑蝶印记、荆棘印记,罗素对剑蝶和荆棘的来历,已然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这两只琥珀虫,就是秉持着游离意念而生。

“它们新生了,但已经不再是昔日的蝴蝶、荆棘,而是这个世界上曾经某种存在的痕迹,重新显现。”

罗素微微沉吟:“这就是……凡走过,必留下……”

不管大地如何变幻,哪怕从温暖四季,变成了万年冰封,有些存在过的东西,依然会被保存下来,历经时间的磨洗,以另一种方式重新绽放光彩。

这就是琥珀虫的秘密。

罗素的目光从书本上挪开,通过书架的间隙,看向窗户外面狭小的天空。

蓦然想到:“既然琥珀可以留存意念,并重新复苏,那么……化石呢?会不会有化石虫的存在,比如一具亿万年前的化石,忽然复苏为神奇生物?”

但很快他又自己否定了:“应该不会,琥珀虫好歹是完整被琥珀包裹,才有机会复苏,化石则不然。”

化石是动物死后,遗骸残存在岩石中。

基本上能变成化石的,都是一些骨头组织,至于血肉之躯,早就腐烂分解了。

所以连一具完整躯体都保存不下来,又何谈大地之力的滋养,死而复生。

翻页。

罗素继续翻看《龙的可能性演变》,很快就看到了关于伪龙的内容,这里面有真实度相当高的介绍。

原因无他,阿丁·烈阳见过龙域领主韦斯特·金娜里。

而所谓的龙域领主,就是契约伪龙的骑士。

“幻兽与骑士生死与共,便有极小概率打破幻兽的血脉界限,从而晋升为似龙非龙的神奇生物,伪龙!伪龙的力量与双足飞龙相当,也能温暖一块土地。”

这种龙温暖出来的土地,就叫龙域,幽光河谷就是一片龙域。

故此。

伪龙的骑士,就被叫做龙域领主。

而书中记载的韦斯特·金娜里,就是这样一位幸运的龙域领主,甚至他的姓氏都来源于自己的伪龙金娜里。

“金娜里头为鸟,身为龙,腿无毛,尾有羽……其原为幻兽金羽凤鸟,普通凤鸟所化……”

按照书中记载,这只伪龙金娜里,最初只是一只普通的凤鸟。

罗素继续往下看:“金娜里血脉之力能感染凤鸟,化为元兽种似凤鸟龙……元兽种似凤鸟龙,可进化为幻兽种拟金娜里龙……再进化,或可重现伪龙金娜里……”

野兽-凤鸟,幻兽-金羽凤鸟,伪龙-金娜里。

元兽种-似凤鸟龙,幻兽种-拟金娜里龙,伪龙-金娜里。

“似……拟……伪……这还是真是一个渐进的途径,一步一步向龙演化。”罗素啧啧惊叹。

可以说这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凤鸟,通过无数代传承、无数同类共同努力,达成向龙进化的一条希望之路。

当它进化成幻兽时,成功了第一步;然后通过生死玄关进化成伪龙,便成功了第二步。

伪龙可以感染同类,然后帮助同类,更快捷进化成伪龙,这是第三步。

于是阿丁·烈阳大胆的猜测,可能还会有第四步,从伪龙向真龙进化的这一步。只是这一步注定太艰难,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找到充足的迹象来论证。

但他也不是科学家,一段似是而非的理论,已经足够支撑他发出“人人如龙”的观点:“伪龙尚且如此,骑士又何尝不是!”

至此,薄薄一本《龙的可能性演变》就结束了。

书名与龙有关,但实际上并没有介绍与龙相关的资料,而是重点讲述神奇生物的进化。

所以最终被归类到神奇生物的书架中。

“很不错的观点,但是证据链缺少了最关键的一步……伪龙如何进化为真龙。另外,什么叫做真龙?巨龙肯定是真龙,但是双足飞龙算不算得上真龙?”

总而言之。

罗素并不认可阿丁·烈阳的“人人如龙”观点:“基于我从地球老家获得的科学世界观……我认为凤鸟向金娜里进化,并非是要进化成真龙,而是进化的本质趋近于真龙。”

如果说龙眠大陆的超凡之力,有一条基本的运行规则,那么巨龙无疑是最接近这条规则的。

于是凤鸟进化成伪龙,看似是要进化为龙,实则是超凡之力的提升,让它更接近这条规则了。

“不过……貌似阿丁·烈阳明面上说龙,实际上说的是大地之力,也就是超凡之力……这个观点也不算错误。”

当然。

这只是阿丁·烈阳的一家之言,罗素并没有信了书中的这套说辞,只能说这本书里的琥珀、伪龙相关内容,很有价值。

……

一整个下午都泡在藏书室中。

罗素不知道查阅了多少资料,对神奇生物,对龙眠大陆,都有了更清晰的认知。

“你在藏书室呆了一下午?”

晚餐时,梅尔表哥听说了罗素的情况,满脸的无语:“不是吧,你能看得进去那些枯燥的书?”

“当然能。”

“这是为什么,骑士不是应该策马奔驰、投枪掷剑吗,罗素,我劝你还是别学那些博学者,整日呆在书房里钻研乱七八糟的东西。”梅尔认真地劝道,“没有女孩子,会喜欢这样的人!”

罗素笑道:“说起来,我未尝没有机会,获得博学者头衔。”

“什么意思?”

“我发明了雪茄,知道吧。”

“雪茄是挺酷的,但是跟博学者并不搭界吧?”梅尔好奇问道。

“在发明雪茄之前,我还发明了老花镜……嗯,严格说起来,我还发明了一种渣土砖,比岩石更适合盖房子……另外我还在尝试发明一些新的东西。”

罗素好整以暇的说道。

这不禁让梅林伯爵讶然起来:“老花镜,渣土砖?我好像没听到过这两种东西。”

“是的,外公。”罗素回道,“这些东西还没传开,不过我祖母给红堡写了一封信,也许很快大博学者们,就会来考察老花镜了。”

罗素相信,大博学者们一旦见到了老花镜的实物,绝对会立刻召开圆桌会,将他评定为博学者。

原因很简单。

这些大博学者们,很多都是普通人,年纪大了,自然老眼昏花,需要老花镜的帮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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