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小书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1章 就是这个味儿!,有史最强大学生,南国小书郎,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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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好了吗!”老爷子躺在月牙竹椅上,话语中隐约有些怒气,若是榆树死了,他定饶不了这几个臭小子。
“栽好了爷爷。”林风讪笑。
“姑爷回来啦,来来来,洗手吃饭了,今天我特意跟六婶换了一只鸡,你快尝尝。”
梦三娘端着一大盘肉从厨房里出来,一路飘香,馋得秦寿几人不由多看几眼。
“好。”
林风去洗了个手,为了能快点开饭,张阳云惊都跑到厨房端菜去。
秦寿三人眼巴巴地望着桌上的菜,没有林风的同意,他们是不敢上桌的。
“吃饭吧。”老爷子先入座。
孔叔几人也接着坐下来,林风接过丫头手里的碗筷分给他们。
“嘿嘿,吃饭吃饭。”秦寿舔着脸想坐上桌。
“去去去!你们的在里面。”
多了三个人,煮的饭肯定不够吃,林风让孔叔帮他们下了大半锅面条,丢下去几块肉,葱花一洒,香得连馋虫都出来了。
连林风都想尝一口,别人苦大仇深地来找茬,他却好酒好肉的款待,顿时被自己的善良感动了三秒钟。
秦寿三人杵在那儿干咽口水,依依不舍走进厨房,心里骂骂咧咧的,可看到眼前的一大锅子面条,瞬间感受到林风的真诚,抓起碗筷争先恐后往碗里捞。
“呼………”
三人轻吹一口气,蹲在灶台旁狼吞虎咽,一脸幸福的吸溜着汤面,终于吃上一口热乎的了。
这是秦寿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面,哪怕是十几年后,怀着对林风的憎恨,他也念念不忘这一口,可始终做不出来这个味道。
朱大吉度最快,烫烫的面条吃起来更好吃,连汤带面吸溜到嘴里,混乱咀嚼一下咽下,又乘第二碗,看得秦寿两人都快急哭了。
脸被张阳打成猪头,嘴角稍微张大一点疼得两人欲哭无泪,只能希望朱大吉给他们留点。
孔叔为人厚道,以为三人是流浪到村里的乞丐,下了许多面条,朱大吉吃了七八碗,秦寿吃了三碗,舒服的拍拍肚子。
前几天张阳到钱老财那儿扫货,搬回来不少食粮,家里也算丰衣足食,不差这一顿。
嗝…………
朱大吉把锅里最后一点汤汁喝完,意犹未尽的放下碗筷,跟秦寿一起躺在柴堆上。
“今天就交给你们了呦,我们进屋睡个美容觉。”
丈母娘每天这个时候都会敷上面膜,顺带睡个美容觉,嫌一个人睡觉无聊,风铃也被她拉进去了。
午后阳光晒得眼睛有些眩晕,周围除了风吹叶子的沙沙声,很安静。
老爷子躺在月牙竹椅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孔叔回屋里换了身衣服,也要睡一会儿,云惊早已占好最佳的床位躺下,院里只剩林风和张阳两人。
本来收拾碗筷是张阳份内的活儿,这货很机灵的走进厨房使唤秦寿,“你们去把碗筷洗干净。”
“凭什么!“从小到大,秦寿还没洗过碗。
“凭什么?嘿嘿,你放心,我跟你慢慢道来。”张阳怪笑一声,把厨房的门关上,摩拳擦掌朝秦寿走去。
“你……你要干什么!哎呦!别打……别打了,我洗!我洗还不行吗?”
一分钟后,张阳神清气爽走出厨房,进屋睡大觉去了,倒是秦寿脸上又多了几个大包。
林风坐在床上冥想,这样的效果比跟睡觉差不多,至于秦寿三人,任由他们去吧,反正对他造不成威胁,这荒山野岭的,谅他们也没什么地方可去,迟早要被他抓回来当苦力…………
吃饱后,朱大吉躺在柴堆上睡着了,任凭秦寿怎么叫也叫不起来。
他才不干这种又脏又累的活,答应张阳只是权宜之计,其实真正的目的是等林风几人睡着后离开这个鬼地方。
“大吉……!快起来,该走了!”
秦寿一脚揣在朱大吉腿上,却被朱大吉一掌拍飞出去,贴着墙壁滑下来,朱大吉翻了个身,抱着柴堆继续睡过去。
他娘的!千万头草泥马从秦寿心里奔腾而过…………
“少爷?要不然咱们自个儿走吧,别管他了。”
秦寿气不打一处来,一掌拍在阿富后脑勺上,“走回去有多远你不知道?你特么的敢走夜路吗?”
两个手机早就没电了,此刻和一般的砖头无异,打电话出去简直是痴人说梦,气在头上的头上的他把手机踩个稀巴烂。
“那怎么办啊?”
“唉!洗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出完气后,秦寿冷静下来,一副死了爹妈的样子,撸起袖子准备洗洗刷刷,不过让人高兴的是,桌上还有不少肉剩下来,两人心花怒放地又饱餐一顿。
把碗筷都洗好后,放回碗柜里,两人偷偷摸摸出了门,这一切都逃不过林风的耳朵,对两人的劳动成果还算满意。
“少爷,咱们去哪儿呀?”
“我怎么知道!”
饿着的时候想着吃饭,根本没现自己身上的味道有多恶心,他自己都受不了,脱光衣服跑到小溪里一顿猛搓。
泡在清凉的溪水里,心情美丽不少,溪水清澈见底,周围一片郁郁绿荫,还有大片金黄农田,抛开其他不说,还真是个度假的好地方。
衣服用水简单搓搓,铺在青石上烘烤,两人刚想眯一会儿,却听到人声。
“二娃子,小风哥没准睡了,要不咱们自己吃吧?”
“不行,好不容易摘到这么大的柿子,好不容易在田里腌熟了,小风哥还没吃过呢,咱们把放在小风哥门口,小风哥起床后会看见的。”
猪蛋只好眼馋的吸溜着鼻涕,这柿子摘了之后,偷偷腌在田里十几天了,一直等着它熟,大家都没舍得吃。
今天他跑到田里挖出来,原本青色的柿子变成金黄色,一看就能吃了,叫二娃子和二狗过来分享,没想到二娃子全给小风哥送去,只好一路跟过来。
“吃的?”
秦寿条件反射般从水里站起,三个约莫十岁左右的娃抱着好些个金黄色的水果走过,鸟都没鸟他一眼。
“站住。”
二娃子侧头瞥了一眼水里的人,却没有停下的意思。
“小朋友,你们的水果我全买了,多少钱?”
秦寿说着从兜里掏出湿巴巴的一沓毛爷爷,财大气粗的扬扬手,久违的优越感再次涌上心头。
没想到二娃子却似没看见,淡淡地说:“不卖。”
秦寿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二娃子,这够咱们三个好几年的学费了。”猪蛋流着鼻涕傻笑。
秦寿老神在在道:“嗯,小朋友,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二娃子看看二狗,二狗点点头,如果能这么轻松换到学费的话,他也不想爹妈那么辛苦。
“好吧,那就卖你们两个。”
“这还差不多。”秦寿得意一笑。
二娃子接过钱,把两个黄金柿塞到秦寿手里,刚吃饱,秦寿也没要太多,只要两个解解馋。
在溪水里泡了一会儿,把柿子洗干净,用牙齿把皮削掉,秦寿不由骂骂咧咧一句,这果也太涩了吧,不像看起来那么好吃,不过还是把皮剥完了。
终于咬下第一口,秦寿瞬间愣住了,一股浓郁的清甜顺吼而下,一点涩感都没有,非常清甜好吃,果肉的韧度刚刚好,不像红柿子那么烂,而是很有肉感,可以咀嚼。
“太好吃了!”阿富夸赞道。
秦寿毫不怀疑阿富说的话,如果说榴莲是水果之王,这柿子就是水果之神,榴莲比它弱爆了,市面上根本没见过,还想再买几个,却现二娃子早已没了影儿。
秦寿猛然想起什么,满眼贪婪的盯着阿富手里的柿子,阿富注意到他如饥似渴的目光,往后躲了躲,连忙道:“少爷,我这可是用嘴剥的。”
“我就喜欢这个味儿!”秦寿一把抢了过来,塞到嘴里。
阿富瞬间石化。
……………………
洗完澡,铺在青石上的衣服也干了,两人穿上衣服上岸。
报仇无望,没有必要留在这里,可又没地方可去,秦寿也没了主意,两人像无头苍蝇一样在村里乱转,必须要找到今晚睡觉的地方,他才不睡柴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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