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小书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44章 古膳,有史最强大学生,南国小书郎,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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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还在为小丸父亲的事争论不休,记者们在屋外围得水泄不通,林风好不容易才挤进去。

“元副院长,请问你们什么时候才开始手术啊?”

“宋市长说的还算不算话?不是说好了要手术的吗?”

“到底有没有办法治,你倒是给句痛快话呀?”

“听说你们都在等一个人?等谁呀?方不方便透露一下?”

元副院长顿时吸引了大片火力,不过还有更爱出风头的人,许久不见的齐志盛,穿着新买的定做西装,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站在镜头前。

来,都往我身上照,对,就是这样。

那个傻帽是哪家媒体的,连给光都不会,照出来能好看吗。

“你你你,往我这儿照,来,最好能给点光,那样效果会好些。”齐志盛佯装淡定笑道。

“齐主任,您能不能给我们透露一下?病人到底是怎么情况?”

齐志盛清了清嗓子准备念早上写好的长篇大论,元副院长没管他,有人把媒体吸引走他求之不得呢。

“哥哥,你来看我们啦?”

“嗯,小丸你先到一边玩。”

林风看了眼男子,和上次不一样的是,男子这回是醒着的,气色显然比送进来时好了很多。

他双眼有神的看着林风,“你是……咳咳咳。”

“您别见怪,他一说话就咳。”妇女冲林风善意一笑,介绍道:“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位神人,比医生还厉害呢。”

“咳咳……”元老头有点尴尬,此刻穿着的白大褂是如此显眼。

妇女也意识到说错话了,“对不起院长,我这人说话直来直往的,是个文盲,没什么文化,您别往心里去。”

“呵呵,没什么。”林风的医术的确比他好,再说这里也没什么外人。

林风抓起男子的脉搏,入神的观察男子心口的律动,并不像脉搏一样有规律,仿佛总会停滞一下。

“身体是比送进来的时候好很多,过段时间时间再帮你治疗也没问题,先这么养着吧。”林风道。

林风的话听在妇女的耳里犹如圣旨,接连点头。

李老头把药给林风配齐了,为了这个,他还专门跑了一趟中医院和外头的草药市场,砸了不少钱,还从喜欢收藏中药的老中医那儿弄了些。

林风迫不及待的想恢复实力,从李老头那儿拿了药材后,和张阳匆匆离开医院,去京弘酒店。

并不是拿药去熬,而是做药膳,噬魂虫诞生的记忆中,就有很多药膳方子,千奇百怪,效用比直接服药好多了,是仅次于火疗办法。

火疗是直接将药性萃取出来,直接贯通到体内,所谓医者不能自医,林风没办法给自己做火疗。

要煮这些药膳还缺食材,相信京弘这种数一数二的大酒店应该不会缺,这次去京弘酒店的目的,就是做一道名为“百珍凤巢”的药膳。

张阳去砸场子的时候把车丢在恶魔酒吧了,并未开回来,两人是打车去的,可惜到了之后才现没带钱……

“你们两到底有没有钱?再不给我报警了!”司机师傅没耐心喊道,分别抓住林风和张阳。

“我没有,你呢?”林风尴尬的问。

张阳摸遍了口袋,钱包都让魏红的小弟拿走了,哪儿来的钱,贱笑道:“我也没有……”

司机师傅火气冲天,没钱就算了,还敢笑这么猥琐,简直是欺负他老实巴交!

“敢坐霸王车,真是牛逼他玛给牛逼开门,牛逼到家了!”

“有话好说,我们找人来付,还愣着干什么?快打电话给章经理啊,笨蛋!”

“哦,我马上打。”

张阳连忙掏出电话,三言两语把事情说清楚,司机师傅对两人已经失去信任,根本不信他们说的话。

没一会儿,章经理急急忙忙从酒店里出来,大喝:“放手!弄伤我们少爷你赔的起吗?”

没想到章经理劲儿还挺大,强行拽开司机师傅的手,“少爷,您没事吧?”

“章叔你可算来了,嘿嘿,我出门急,没带钱,快帮我把车钱付了吧。”

看到章经理的胸口的铭牌司机师傅傻了,呆滞的望着身前这座摩天大楼,他刚才好像叫这泼皮猴,少爷?

“这是车钱,不用找了。”章经理递上几张红票子。

司机师傅欢天喜地的接过,京弘集团果然财大气粗,光这一票就够他干好几天的了,连声道谢后走了。

“我是不是也要还你这么多呀?”张阳肉痛问。

“不必了少爷,这都是我应该做的。”章经理客气的接过张阳手里的药材,“小风兄弟你们怎么过来了?我正准备给你们送饭去呢。”

少爷都是听林风的,所以章经理干脆直接问林风。

“今天吃点特别的,所以亲自过来了,你先带我们到后厨看看吧。”

“好。”章经理快步走到前边带路。

林风对京弘酒店的后厨有过想象,到了之后才知道什么叫没见过世面,就像走进美食街似的,厨房有五十多米长,长得吓人,共有三条通道。

上百名厨师在烹饪,目之所及,不时升腾起火焰,还有专门负责雕琢的师傅,做糕点面包的师傅,见了章经理后纷纷问好。

一名师傅正在雕琢糕点,看样子像林风喜欢的凤梨酥,雕琢成两只鸳鸯的模样,成双成对,非常有卖相,他忍不住拿起一块尝尝。

心血未完成就被人破坏,雕工师傅有点生气的抬头,却看是个没见过的年轻人在偷吃。

章经理淡淡道:“重做吧。”

林风现不能再往下走了,不然非撑死不可,张阳的魔爪也霍霍了不少菜,这么高贵的菜被他用爪子践踏,若不是章经理跟着,他非被大厨们的唾沫淹死不可。

“章经理,我就不跟你绕弯子了,这次来就是想找你要一些食材。”

“这个简单,我想只要是食材,这里都有。”

能不能给我一只二十年以上的乌鸡?”

“二十年?”

章经理瞪大眼睛,干过这行对食材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乌鸡的寿命最长也就十年,二十年那都成鸡精了。

“这个……还真有点难。”

林风也没办法,他也清楚乌鸡的寿命,用一般的乌鸡做出来的药膳效果不是太好。

“你去把大厨们都叫过来。”章经理吩咐身旁的小厨师。

片刻之后。

六男一女负手站成一排,章经理问:“酒店里最老的乌鸡是多长寿命的?”

“十一年。”

林风摇摇头,十一年还是太嫩了,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真正的乌鸡,他要的是正真的乌鸡!

大厨们不满的打量林风,十一年的乌鸡已经够老了,作为食材无可挑剔,他们才是权威,这人凭什么摇头?

“经理,请问这位是?”

“不该问的别问!”其实章经理也不知道林风的身份。

张阳牛气轰轰道:“他是我哥们。”

“那……你是?”

“其实……我是你们老板。”

张阳把大厨们雷得半死,一时间竟无语凝噎,章经理目光扫过众人,正色的点点头,表示他并没有开玩笑。

“他的话就是我的话,你们都要听他的,知道了吧?”

“是,小老板。”大厨们恭敬的点头。

“我要找的是二十年以上的黑血乌鸡,既然没有,那就算了,我再看看其他的吧。”林风有点失望道。

没错,二十年的以上黑血乌鸡才算得上顶级食材,它的血是“百珍凤巢”的药引,没有它的血,再多的珍贵药材也没有用,看来只能换一张方子了。

章经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这样啊,要不然我派人去找找?”

林风摆摆手,“百珍凤巢”是目前诞生记忆里效果最好的药膳,岂是那么轻易就能得到,眼下没有时间等了,换一张方子吧。

闭上眼睛回想一遍,正打算换什么方子比较好。

“您是说要黑血的乌鸡?”那位女大厨不敢确定心中的想法,弱弱的问了一句。

林风睁开眼睛,“你见过?”

女大厨很肯定的点点头,“是不是二十年的我不知道,不过它的血的确是黑色的。”

“真的?”林风大喜。“带我去看看!”

这位女大厨是酒店里专门负责炖汤的大厨,掌管的汤谱中就有一道名汤——乌参汤,用的主食材就是乌鸡。

酒店所有的活食材做菜前都要经过检查,是否新鲜健康,半个月就收到过一只乌鸡,看起来与其他乌鸡无异,可检查出来竟然是黑血的,谁都没见过。

怕它不健康,她没敢做,放在食材房里一只都没空处理。

想比酒店的富丽堂皇,食材房有点简陋,不过装潢方面也比林风住的地方好。

“就是它。”女大厨一指。

第一眼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一只鸡,一团雪白的东西只有一只脚,正玩金鸡独立,鸡头藏在翅膀里,如鹰般锐利的爪子紧扣着地面,看起来比一般的乌鸡雄壮多了。

一只鸡竟然活出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众人自叹不如。

林风激动得双掌一拍,“没错,就是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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