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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句话说明你买的是防盗章。  老罗看见问了句:“这是怎么了?”

“这孙子喝大了。”路爵嘴一努,朝厕所的方向指了指, “拉他去吐会儿。”

“怎么的?”

“为情所困。”

“啧啧。”老罗喝了口酒, “还是我手插口袋谁都不爱, 这样过得比较滋润。”

路爵扭头看了他一眼:“还手插口袋谁都不爱呢, 非主流。”

老罗嘿地一笑:“我要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 吸进肺里。”

“滚。”路爵这次连头都没回。

江恒在厕所里吐了个昏天黑地, 呕吐物夹杂着酒气,迎面扑来一股酸臭。

味道实在不是很好闻, 路爵用手遮了遮鼻子,看着江恒的背影。

他这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地,再加上酒醉愁人怀,江恒今天真正是喝大了。

厕所就只有一个坑位, 有人在门口探了下头, 路爵很友好的提醒他:“有人。”

看着江恒吐完, 扶着墙在那儿喘气, 路爵从兜里掏出根烟, 也不点着, 就拿在手里捏着烟头, 玩了一会儿才开口:“江恒,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你以前从来没跟我说过, 你还当过兵。”

江恒干活非常利索, 是整理内务的一把好手, 被子每天都会叠成整齐的豆腐块, 棱角分明。

正常人压根不会有这种强迫症, 除了当过兵的。

之前路爵没细想,觉得江恒就是单纯的爱干净,现在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感觉他的过去跟自己肯定是相通的。

“我当了,五年兵,退伍以后,就在警局,当了医助。”江恒含混不清的说,“后来,认识了你。”

路爵用大拇指搓了搓手里的烟,继续问:“然后呢?”

“哇”江恒低头又是一通吐。

“然后呢?”路爵只听了个开头,很想继续问下去,但是江恒吐得很认真,压根没有再搭理他的意思。

“喂,里面的哥们儿,拉稀呢这是?我这都憋半天了,怎么还不出来?”外面有人吆喝,“再不出来尿门口了?”

“你尿吧,尿完我把你蛋给拧下来。”路爵嘴上这么说着,但还是一把讲江恒给从洗手台拉了起来。

老罗本来打算待到三点再走的,但是看见江恒这样,不得不提前走了。

走之前还往路爵兜里塞了个红包,路爵掂了掂,起码五千朝上。

送那一群人上车的时候,路爵不动声色的又给他塞了回去,站在路边看着车窗徐徐上升,路爵冲他敬了个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路上慢点。”

“好嘞,老铁。”

回到酒吧里,路爵这才想起来刚刚一直没顾小天,找了一大圈子才看见他已经歪在沙里睡着了,深邃的五官在灯光下变得柔和起来,小獠牙冒出头来,睡得很香。

路爵靠近他时,闻见一股酒味儿,就隐隐的觉得,得出事儿,再一低头,看见桌上的剑南春只剩了半瓶。

这崽子一口气喝了半瓶剑南春,怪不得都已经躺着起不来了。

路爵安排好店里的事儿,就把他给从沙上弄了下来,背在了背上。

路天醒了一次,脸迷迷糊糊往路爵的脖子里拱,柔软的皮肤贴在路爵后颈窝里蹭来蹭去。

路爵不由得侧过脸看了他一眼,路天漆黑睫毛微微颤动,上头挂着睡着时的泪珠,在灯光下亮亮的,美好得就像是清晨沾着露珠的花朵。

或许,这就是天使吧。

路爵嘴角没忍住一动,沉声笑了笑,把他垂下来的两只胳膊,往脖子上绕了一圈。

抱结实了,小崽子。

*

酒吧开业这几天,路爵简单算了下账,出去的比进来的多,赔了不少钱。

再这么赔下去估计他就得去喝西北风了。

原本高级酒他都是从欧洲拿货,存在朋友那里,等到有人点,再让人给送来,免得万一出了事被砸了,亏得妈都不认识。

欧洲进口的太贵,所以他打算直接从国内拿货。

s市有个挺大的烟酒交易市场,基本上所有靠谱的供应商都在那里,路爵开车去了一趟。

半路上车胎爆了,路爵下车换了个备用胎,感觉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果不其然,到了地儿,他看到一个不愿意见的人。

赶巧烟酒市场在做活动,请了知名歌手方青崖倾情献唱。

路爵离老远就听见他的声音了,极具辨识度的声音,烟嗓醇厚,沉着嗓子在唱英文慢摇。

这歌词,虽然路爵听不懂,但是听他唱出来的旋律觉得特别舒服。

像是整个人置身于三月末的阳光里,躺在吹着微风草地上,闻见树木抽枝的气息,类似于青涩的泥土味,一只猫突然跑过来,用脖子使劲儿的蹭你的脖子。

你会觉得有点痒,但却很舒服,不想推开。

不得不承认方青崖的歌声很有魅力,让人听了有一种,想站在马路牙子边上,拽住个人就告诉他,“喂,我有点想跟你谈谈恋爱”的冲动。

但是由于俩人以前那档子事儿,路爵想绕过这个活动场地走过去,但是现除非侧着身子挤过去之外,没有别的路可以绕。

他路过台子的时候,正巧方青崖下场了。

俩人四目相对,一时间都没说话。

率先打破沉默是方青崖,开口叫了声:“爵哥。”

路爵听了扭头就往回走。

方青崖抱着吉他愣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望了半天。

*

连珩消息跟路爵说,路天考体育特长生的事儿已经办的基本差不多了,再过几天就能正式考试入学,跟九月份的升学一起进行。

到时候路天就能上学了。

路爵没少教路天怎么跟人相处,买个菜都得交代半天,先给钱后拿东西,不能咬人。

正好楼下有个王阿姨还挺热情的,每天都起早去买菜。

路爵就让王阿姨每次买菜都捎上路天,让路天跟着她学习。

人跟着王阿姨买了一个星期的菜,终于到了路爵检验他学习成果的时候。

到菜市场,路天挺有模有样的提着环保袋,走在前面挑挑捡捡,熟练的样子很像是经常来这儿逛的老太太。

路爵不觉欣慰,我就说吧,我们小天学习能力很强。

路天挑完菜装进袋子里递给了摊主称斤,等摊主称完,比了个“六”说:“六块钱。”

路天面无表情:“五块。”

“小伙子,我这菜压根就没赚你钱,一分钱都不能少。”

路天:“五块。”

“好吧好吧,你说五块就五块吧。”摊主故作无奈的伸出了手。

路天掏出兜里的五块钱递给他,顺了两棵葱说:“再傍我头蒜。”

摊主扔了头给他:“行,以后记得常来。”

路爵震惊大了,这才几天时间,路天就变得这么市民了,砍价都不带眨眼的。

于是就默默的跟在他身后,一起到了肉铺摊子跟前。

路天又跟刚刚一样,捡了块肉递给摊主,完事儿面无表情的说:“五块。”

摊主像是没听懂似的看着他的脸,笑了笑问:“你开玩笑呢。”

路天继续重复:“五块。”

摊主扔下牛肉,往右指了指说:“滚。”

路天执着的说:“傍我头蒜呗。”

趁摊主还没有把手里的秤砣往路天的脸上砸,路爵立马快步将他拉走了。

真是王阿姨的好徒弟,原来砍价就只会说个“五块”。

好歹他现在不会动不动就红着眼睛扑上去咬人了,来自于别人的善意还有恶意能够分的很清楚。

但是他对于一些事情却有着迷一样的执着。

比如听店员说,他不在的时候,路天就一个人坐在前台那把椅子上,巴巴的看着路爵以前经常站的地方,好几个小时都一动不动,跟石化似的。

有时候路爵会到外地办事儿,跟他约定好说什么时候回来见面。当路爵回来的时候,路天人就还站在原地,不吃不喝不睡觉的等他整整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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