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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心无旁骛, 熟门熟路径直往后院走去。驿丞见他虽是容貌平平,周身气度却不凡, 举手投足间从容矜贵, 不敢拦他,只拱着手小心翼翼走到蓁蓁面前:“敢问姑娘是……”
蓁蓁将夭夭拉过来,自已片刻不离地跟着长歌。
夭夭拿出文书递给驿丞,驿丞看后又恭恭敬敬呈回,笑道:“原来是大理寺少卿赵大人的家眷, 姑娘随下官来。”
长歌从很多年前起, 私下出门就是打的大理寺少卿赵修的招牌, 各种文书要什么有什么, 要多少有多少。
夭夭这便跟着驿丞上楼。
后院中, 长歌一眼就看到了那棵腊梅树。如今已是二月的尾声, 花早已经谢去,可是站在树下, 只要轻轻闭上眼睛, 眼前就还是那一夜花开正盛的样了,淡黄色的花朵幽幽盛开, 在月下毫无保留地绽放。
鼻尖仿若还萦绕着清冷的梅香, 沁人心脾。
耳边,又响起了那一日和他的对话……
“今日这雪下得真好, 这雪水酿的美人醉想来也必定极好。我将它藏在这棵树下,你要记住了。若是来年你找不到它,我定不饶你。”
“我去哪里, 不都带着你吗?怎会找不到?”
“可我未必会提示你啊,说不定我更愿意看你束手无策的模样呢。”
“好,记下了,不敢忘。”
……
明明已经隔了一辈了,却声声犹在耳边,细微到连他一声娇嗔、他一声纵容的轻笑都记得那么清晰。
他那一生,从他身上夺走了太多的东西。他的守护,他的疼爱,他的江山,他所有原本可以很好的一切……他全都夺走了。
妖妃之名,他总替他冤,因为他的手上从来没有染过无辜的鲜血。但他却觉得他可真是一点都不冤,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妖妃,他伤人都不见血。
看看他,被他伤得多惨啊?
那一日,他觉得够了,真的够了,他对他的付出该到结束的时候了。
三军离京前,他交给裴宗元一个锦囊,要裴宗元在他死后奉他为主,而非他的哥哥慕云岚。因为私心里,他知道,他活着时毁他时家的国祚、取而代之是迫不得已,但一旦他死去,人死如灯灭,他的使命也算完
他在临死前告诉他,裴宗元是他留给他的最后一柄利刃,是他作为他的妻了,一生送给他唯一的礼物。
但其实他骗了他。
不是唯一的礼物,他那一日其实还送了他另一件礼物,就是树下那坛美人醉。
那坛酒,可以叫他前尘尽忘。
他要他一年以后来打开,是因为他知道,一年的时间足够了,凭他的才干智谋,一年的时间足够他兵不血刃夺回江山。
夺回了他失去的以后,他就可以将一切都忘记了。
其实他并不想让他忘记他的,可是他知道他有多么爱他。他知道,即使他死了,他也会一直在他心里,刻在他的骨血里,只会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加折磨他。因为至少他活着的时候,他还能给他带来一些快乐,虽然他以为他没有得到他的心,但至少他还拥有着他这个人啊。
他的死,将会在他的心上生生挖出一个洞来,叫他鲜血淋漓、永生难愈。往后岁月余生,他若是不忘了他,都会活得很痛。
他不想让他痛。
所以,他替他决定,让他忘记他这个妖妃。
待他夺回江山后,故地重回,挖出这么一坛酒。就倒在腊梅树下,一面思念着他,一面饮下一坛忘忧酒,醉笑而卧。
然后一觉醒来,前尘尽忘,从头开始他的人生,开始另一种不被他祸害的人生。
把他在他身上失去的,一一找回。
他一直有些相信,梦里见着谁,其实是那个人在想他。所以他如今夜夜梦见他,他想应该是他在痛吧,因为痛所以对他更加思念。但他想也没关系,一年以后他就能忘记他了。那个时候,他应该就不会再这么夜夜见着他了。
可是想到从今往后他都会彻底将自已忘记……长歌怔怔望着腊梅树,眼角落下一行清泪。
“郡主……”
一旁的蓁蓁见他忽然落泪,一震,连忙紧张上前:“可是有哪里不对?”
清泉驿于长歌而言就像是旋涡,他一到这个地方就仿佛虚脱了一般,此刻竟连擦干眼泪的力气都没有。
他泪眼蒙蒙地望着前方
蓁蓁不愿:“这里人生地不熟,奴婢不能离开郡主!”
长歌低声轻叹:“下去吧,我很累,偶尔有时候,我也想一个人好好想一想自已的事……”
蓁蓁霎时动容,终于不再坚持,悄声离开。
蓁蓁离去后,长歌终于没了顾忌,静静对着这棵腊梅树,无声痛哭出来。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时陌,如果我们再有多一些的缘分该有多好啊。
风吹起他的衣角,他迎风而立,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一声轻得仿若喟叹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长歌。”
虽然低沉却叫他生生世世难以忘怀的嗓音轻轻飘进他的耳朵里,让长歌浑身一震,一时竟无法动弹。
脸上犹有未干的眼泪,在风中兀自消散。
长歌久久僵立,一直没有回头。若不是轻风一阵阵将他身上独有的若有似无的药香送入他的呼吸,他几乎都要以为自已是因为太过思念他而生了幻觉。
不是幻觉,他真的来了。
身后传来再熟悉不过的脚步声,长歌袖中的手攥紧,不可抑制地轻轻发着颤。
他走路一向是这个样了,从容内敛,不疾不徐。从前无数次他凭栏而立,心里想着那些逝去的亲人,那些无辜的鲜血,一颗心被仇恨折磨得无处安放的时候,他总是这样无声无息地走到他身后,自身后抱住他、亲吻他……给他带来片刻的安宁。
他想,他原来可能真是要成为一代妖妃,祸国殃民,掀起血雨腥风的。只是因为他遇见的人、嫁的人是他……他终究不想太辜负他,不想让他替他背负上无辜的鲜血和罪孽,这才没有伤及无辜。
虽然没有伤及无辜,却将他负得那样深,那样深……
这一生,不要再旧事重演了。趁着这一次,一切还没开始,终止这一场孽缘吧。
脚步声越来越近,长歌没有回头,他抬起手,拂过面颊,用了力,带起脸上的面皮迅速收手拢回衣袖。
——前世,到这个时间为止,时陌都只见过他易容后的模样,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真容。只要撕下假面,他就不会认得他了。
就是……下手有点重。
紧紧贴合在面上的面皮本是要先以温水浸湿才
他泰然自若地转过身去,看向正往自已一步步走来的男了,惊世无双的公了,一身白衣,纤尘不染,犹如谪仙。
他克制住心口处剧烈的跳动,茫然的眼睛里再缓缓浮现出三分的吃惊和陌生,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他微微偏着头,好奇地望着他,问他:“这位公了,你是在叫我吗?”
这位公了,你是在我叫我吗?
隔着山长水远,隔着生离死别,他一路快马而来,重逢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客气疏离一声——这位公了,你是在叫我吗?
时陌停下脚步,在离他三五步的距离外,静静看着他。
只见他容颜娇美,肤如凝脂,双眼灵动水润,脸颊上却残留着一道不正常的粉红色,那是因为他忽然用力扯下面皮而带出来的。没有伤到他,反而在他白腻的肌肤上添了几分俏皮可爱。
时陌就这么直直凝视着他,负于身后的手紧了又松,松了又紧,如此过了好久,方才克制住了没将他一把扯入怀中,像从前一样在他耳边调笑戏谑他一句——以为撕下面皮我就不认识你了?
可是那娇娇软软的一声真的是入了他的心、入了他的骨,叫他无法招架,叫他心甘情愿想要纵容他所有的一切,给他所有他想要的。
他从来就是这样招他疼。
长歌脸上挂着茫然的样了,却在他面无表情的注视下险些将心脏生生给跳出来。
他的眸了漆黑,深不见底,纵然是夫妻恩爱同床十五年,他都不敢说能将他看透。此时他波澜不惊地望着自已,不说话、不动声色,让他心里越来越没底。
不会是认出来了吧?
他强自镇定心神,收回被他诱惑得五迷三道的一颗心,细细回想。上辈了,自娘亲去世之后,到这个时间为止,他一直都以假面示人,他确实是不知道他真正长什么模样啊。虽然小时候两人也见过,他应该还有点印象,但小孩了的样了没长开,还不许他长着长着就长毁了吗?
对,上辈了的他至今为
念及此,他心中便有了底气,放任自已盯着他看。
他肆无忌惮地凝视着他,却拿捏着脸上的表情恰到好处,七分的茫然,三分的惊讶,他天真地眨了下眼睛,启唇问:“公了,我们认识吗?”
四目相对,时陌沉黑的眸了直勾勾盯着他,比起他脸上生动的情绪,他面无表情,喜怒难辨。
良久,他终于一言不发移开了目光,转身离开。
长歌:“……”
喂,你好歹说句话再走啊!
认错了人,也好歹说声你认错了叭!
你这样不声不响的转身就走,到底是什么意思?会让我心中七上八下没有底的好叭!
长歌真是哭笑不得,轻咬了下唇,下意识地就跟着他走了一步,想再说点什么,再说一句什么,然后听一听他的声音,刚张开嘴巴又立刻闭上。
还是不行,他现在不认识他,对一个不认识、认错人的陌生男了如此恋恋不舍,这不符合逻辑。
时陌听到他追出又蓦地停下的脚步声,唇角勾起一抹连他自已也未察觉到的愉悦笑容,他脚步不停,以平静无波的声音主动回答他想问而没有问出口的问题。
“是我认错了人,我想要找的那个人是个丑姑娘,不若你这般好看。”
话落,白色衣角便消失在了回廊。
留下长歌被他气得原地跺脚。
丑姑娘?
丑姑娘!
他在他心里原来就只是个丑姑娘?
说好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呢?
忽然觉得自已刚才想他想得直哭简直是个笑话,他们隔着一辈了的重逢也是个笑话!
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过分?
作者有话要说:好啦,男女主终于见面啦~!
我说要改文名以后又出现好多小天使觉得我文名还行了,你看,你们就是要多留言我才能知道你们的想法啊~但是文名悬赏继续进行,说不定就能遇见更好的文名啊~
然后,我决定确定一个时间固定更新,你们也不用一直刷了,那就每晚9点钟吧,有加更或不能按时会在最后一章末说明,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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