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来打酱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一十五章 猎杀,盛唐余烬,哥来打酱油,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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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婆罗是个很奇特的国家,从地理位置到国家环境,几千年下来似乎都没什么改变,在下头那片大陆从混乱中统一后,变成了夹缝里求生存,而吐蕃人强势时,自然也要依附过去,却总能保持某种独立性。
天宝十一载,这个国家正处于吐蕃人的钳制当中,当刘稷一行到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付场景。
几乎所有的关卡,都由尼婆罗人与吐蕃人各半,不过看样子,收到的商税,未必是一家一半,至少他们到达尼婆罗的都城时,那个羊群只余了被卓玛抱在怀里的一只,当然这一只最后也是保不住的,因为它太小,要么被人做成菜,要么扔到羊圈里去吃奶。
康老四穿上了锦袍,还真有些颐指气使的西域豪商做派,在这一片地方,并不算多见,因为泥婆罗的位置,起到的是连接天竺和吐蕃,从西域过来,无论是南下天竺,还是东去吐蕃,都不需要经过。
当他很是大方地甩出一块金胡饼,也就是拂林金币后,便在这里租下了一大片地方,包括了几间单层的土屋以及喂养驮马的院落,足够他们十几个人的住宿。
打发走当地人,刘稷将所有人召集到一块儿,开始分派任务:“两件事,一是打听这里的风土人情、政治动向、军力结构、各地布防,简而言之就是所有的一切,用最短的时候,熟悉它,了解它,其中又以吐蕃人的情形为优先。”
“其二,联系一些天竺来的商人,向他们了解一下,那边的情况,这件事,老康你亲自去办,花点银钱也无所谓,最要紧的是不要露了行藏。”
“戍主......”康老四正待应下,猛然看到刘稷的眼神,马上换了个称呼:“我这就去。”
很快大部分人就领命而去,连歇一下的功夫都没有,刘稷也是不得已,时间花在路上,一下子就是十余天,这个时空的效率让他感到无比蛋疼,只能尽力了。
历史上大勃律之战打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封常清因为这个功劳,坐稳了四镇节度使的位子,并在一年之后兼任北庭大都护,然后在余下的两年任期,全力巩固大唐在西域的统治基础,正是由于这关键的两年,才让那场大乱之后,整个西域特别是安西又多坚持了五十年之久。
要知道,那可是后援断绝,消息不继的五十年!
刘稷相信,他现在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创造历史,脚下这个小小的国家就是起点。
泥婆罗,最早进入华夏的历史,是由于一个偶然的历史事件,发生在贞观十七年,也就是大唐的第一次盛世结尾之时,当时由于文成公主刚刚入羌,唐蕃两国的关系还算得上融洽,吐蕃的雄主松赞干布刚刚完成了对尼婆罗的威胁,让两国的关系逐渐向着附庸上发展。
就在这一年,一个叫做王玄策的人跟随大唐的使团,经由西域,也就是大小勃律去到天竺,当时的天竺已经分裂成一堆大小国家,唐人以上、中、下来区分,也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太过麻烦。
后来的事情尽人皆知,一次发生在别国的叛乱,离着大唐几万里,他单枪匹马凭着一个副使的身份,跑到了尼婆罗的都城,以大唐使者的名义,让尼婆尔和其宗主国吐蕃联合出兵,一举灭掉了叛乱的那个小国,创造了外交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
这个奇迹的发生地,就在这里,它的名字叫做“康提普尔”,在贞观十七年的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字,也没有这么繁华。
它的位置,大致上与后世的尼国首都加德满都相近,都位于气候宜人的加德满都河谷地带,这里是喜马拉雅山脉的南麓,高大的山脉挡住了青羌高原的凛凛寒风,印度洋的暖湿气流带来了充沛的降雨,算得上是非常不错的居住地。
走在这个奇迹之城的街道上,刘稷的信心满满,他未必就不能创造奇迹。
放眼望去,同后世的加德满都相比,千年之前的康提普尔,似乎不大,还是满目地灰暗,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就连高大的佛塔都很少见,因为还没有迎来它最昌盛的时期。
满是灰土的街道缘着山路蜿蜒而上,他的身前,卓玛蹦蹦跳跳地左看右看,异地他乡各种迥异的风情,对于小孩子来说,有着别样的吸引力。
咄骨利背着木弓走在后头,肩上扛着几张猎来的兽皮,刘稷同他一样打扮,手里提着一些熏制过的肉类,他们走过的这片街区,看着十分破落,路上的行人,大多数人身不弊体,几乎没有一个穿鞋之人。
三个人越走越远,几乎到了城市的边缘,眼看着再往上去,就是密林了,刘稷突然停了下来,只见对面的来路上,两个吐蕃人拦住了几个山民打扮的男子,他赶紧拉住卓玛,然后给咄骨利使了个眼色,带着他们躲进一旁的树后头,只露出头看着那边。
吐蕃人与几个山民拉扯了一阵子,抢去了他们的山货,无非也就是些狍子、野鹿之类的,听着隐隐传来的话语,吐蕃人是在强行征收他们山寨的赋税,一个年纪大些,留着花白胡须的山民苦苦哀求,却没有什么效果。
没有多久,东西还是被抢走了,两个吐蕃人扛着山货,骂骂咧咧地走过去,那些山民气愤之极,却在老年男子的劝说下,不得不调头回去,听他们的口气,还指着这些猎物,换回寨中的口粮和别的必须品。
等山民们走远了,刘稷眉头一皱,生出一个念头,他将小女孩拉过来,轻声吩咐了一句:“跟上那些人,如果碰到和你差不多大的小孩,告诉他们,吐蕃人死了,可能会来寨子里报复,说完消息马上走,路还记得吗。”
卓玛点点头,什么也没有问,跑向那些山民消失的方向。
“你是想,干掉那两个吐蕃人?”咄骨利一眼就瞧出了他的意图,刘稷点点头。
“猎人要想杀人,还不能让人家看出来,不能用刀也不能用弓箭,那样动静太大,最好不要发出声响,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杀掉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刘稷自信空手也能做到,可那样就没法进行下一步了,咄骨利也是山民,他肯定会有别的办法。
果然,咄骨利解下腰间的一圈带子,刘稷这才看清楚,那不是普通的腰带,而是套索:“用这个,套小一点猎物,比弓箭好使。”
或许是由于吐蕃人的名声太坏,一路上都没有再出现什么行人,两人悄无声息地摸上前,几乎同时窜到吐蕃人的身后,在行动之前,刘稷还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正在大摇大摆走路的吐蕃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有人在这里动手,咄骨利的套索首先从后面套住了一个男子的颈项,同时,刘稷也用腰带箍住目标的头,然后迅速地拧紧。
“唔!”
猝不及防的吐蕃人只来得及吐出一个音,就断在了喉咙里,两人将已经瘫软的身体慢慢放到树旁,背起他们抢来的山货,动作迅速地跑向相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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