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来打酱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二十四章 冤家,盛唐余烬,哥来打酱油,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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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军出现的那一刻,刘稷无法形容心里的感受,郁郁葱葱中带着灰色的加德满都河谷,在一瞬间就被红潮淹没,满山遍野的红,如同秋后的枫叶,开遍了天际。
两世为人,始终还是同一个颜色,无论这个国家改过多少回名字,骨子里依然流着同样的血液,耀眼夺目。
这就是他甘愿为之奉献一切的色彩。
哪怕领军的,是一个不怎么对付的家伙,都没能影响到,他此刻的心境。
荔非元礼在离着三步左右的距离上勒住了马,再靠近一点,就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了,他毫不怀疑对方会一拳揍上来,自己的马儿吃不吃得起是一回事,真要动上了手,丢面子事小,还没接战就挂了彩,不是晦气到极点么。
枭五郎的那个“枭”字又岂是白叫的?那就是个疯子,荔非元礼决定不和疯子一般计较,于是跳下马,摇晃着走上前。
“怎么哪都有你?”
“没我,就凭你,能到这里?”刘稷眉毛一挑,丝毫不让地回击,就像他孤身一人挡在马前,对方只能下来,而不是径直踏过去。
“不过一群乌合之众,也能挡得住老子?”
荔非元礼走过他的身边,从高处看下去,嘴里充满了不屑。
“没有老子,你根本没机会见到这些乌合之众。”对此,刘稷嗤之以鼻:“知道你们迟了多少天吗,何不再晚些,打扫战场搬运尸体的活儿,正适合你这块头,他娘的,早知道就是找一群猪,也比你们快些。”
“你当老子愿意呢?”一说起这个,荔非元礼就气不打一处来:“说得那般轻巧,你在纸上随便划了一道,就让老子们走了足足一个多月,明明没有路的地方,全靠儿郎们披荆斩棘,生生开出一条路来,嫌慢是吧,换个人,这会子都不一定能到,或许你要的真是一群搬死尸的货色。”
刘稷相信他的话,因为有些假是作不出的,眼前的唐人军马,无一不是充满了风霜之色,满身的尘土,也挡不住骨子里的骄傲,他们绕道上千里,终于踏上了敌国的都城,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好的奖励?
“说吧,咱们该怎么打?”
荔元非礼的态度让他一怔,原以为还要掰扯一会儿,说不定打一架才能分出个主次呢,刘稷奇怪地看了对方一眼,荔非元礼的心里有些不舒服,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临行前,李使君嘱咐过,到了这里,要征询你的意见。”
“只是征询?”
“好吧,听你的。”荔非元礼情知瞒不过他,只得合盘托出:“李使君的意思,你对此地熟悉,咱们初来乍到,该如何做,以你为主,某只管配合就是。”
“哈哈!”
刘稷知道他有些言不由衷,想来李嗣业也说不出那么文绉绉的话,抛开那些美化过后的修辞,至少在形势稳定下来之前,这个家伙是听自己指挥的。
无论真实情况是什么,能让这家伙吃个憋,他都很开心,开心得放声大笑。
“笑够了没有,急急地盼咱们来,来了又只管奚落,惹急了老子......”
见他有些恼羞成怒了,刘稷依然笑个不停,嘴里还在打趣:“惹急了你又怎样,再打上一架?你行吗。”
“惹急了老子冲进城去,杀光所有的人,看谁还敢不服?”荔非元礼的面上带了些狠厉,刘稷相信他做得出来,屠城在这个时代,还是一种奖赏军功的方式。
“那你就等着遍地都是烽火,做梦都要睁只眼,因为不知道哪里飞来的箭支,也许会取了你的性命。”
不等他再反驳,便收住了笑容,再逗下去,只怕真要打上一架了,倒不是怕,这个时候不合适。
“急什么,已经在安排了,你这会子冲进去,所有的人都是敌人,到最后只会一地的尸体,等等吧,歇口气,好干活。”
“你......”
荔非元礼被他噎了一口气,出也出不得,极是难受,干脆扔下一句话,扭头就走,再同他呆下去,保不准就会出事。
“那好,某去歇一下,有什么要做的,遣人来说,旁的事,千万莫要来,特别是你。”
在对方掩饰不住的笑意中,荔非元礼落荒而逃,他都走得消失不见了,刘稷的笑容还是灿烂无比,因为形势又回到了掌控之中,这个事情的经过告诉他,没有一支可靠的力量,再周密的计划,也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而已。
说到底,让这里陷入混乱,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心里不可能一点触动都没有,现在到了该结束的时候。
派出去联络的人,带来了混乱制造者的另一方,那个山寨的老头人,他的身上不只一道伤口,走路的脚一瘸一拐,手臂上、胸口上全都渗出了血,脸上的神情更是阴沉如水。
“提莫死了,我的辛迪加也死了,还有寨子里那么多年轻人,他们被吹下了头,下辈子都做不了完整的人,这就是你想要的吗?我们喀人,祖祖辈辈靠着打猎、放牧,从来没有与人结过怨,你们一来,就带来了这么大的灾难,天神在上,不会眼睁睁地看着。”
能混到头领的位置,果然都是有智商的,如果之前看不清,现在这么一联想,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些人本就是拿他们当刀子使,来对付城里的守军和吐蕃人。
见刘稷没有说话,老头人惨淡地一笑:“你如愿了,想要怎么处置我们?”
“你说得没错,辛迪加他们,是听了我的话才进的城,她们根本不可能救出提莫,只是为了制造一场混乱,让你们不得不举事。”
刘稷坦然承认了一切,老头人的脸色更是难看,而对方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
“同时,我也跟城里的人联系了,在这里,我只需要一个合作者,你们或者他们,对我而言没有区别。”
“那你叫我过来,是想做什么?”
“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刘稷指着唐军的身影说道:“看到了吧,如果我之前告诉你,你的面前,是一个唐人,你会怎么做?”
“捉起来,交给城里的吐蕃人。”老头人不加思索地答道。
“所以,我不能那么做,只有当你们没有退路的时候,才能和你谈这些,也只有这个时候,你才能听得进去。”
老头人叹了一口气,眼神里充满了悲伤。
“辛迪加是我最小的女儿,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嫁给提莫,因为那是寨子里,最好的猎手,也是我的继承者,我对他的喜爱,超过了自己的儿子,知道为什么吗?”
“他可以毫不犹豫地为寨子去死!”
老子怒吼出声,唾沫星子溅得到处都是:“现在他们都死了,你却在这里,和我说什么合作,与害死他们的人合作,你觉得我软弱,所以连脊梁都断了吗?”
刘稷任他在那里咆哮,过了一会儿,稍稍停下来,才开口说道:“如果你是个软骨头,根本就不在我的考虑之内。”
“你觉得他们是我害死,我不讳言,的确有一些责任,但下手的始终是吐蕃人,欺压你们的也是他们,如果我没有做这一切,大唐的军队到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让我来告诉你吧。”
“你和你的寨子,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被吐蕃人征去守城,死在我军的刀下,要么,拒绝吐蕃人,被他们清剿,是一样的下场,除此之外,你还能想到别的路么?”
“提莫是条汉子,我没有办法救下他,只能让他的死更有意义,辛迪加虽然是出于我的鼓动,可我不说,她难道就不会去了?到时候,白白送死而已,现在她们虽然牺牲了,却取得了最大的效果,我相信,如果你们的天神有知,一定会保佑他们在天上团聚的。”
老头人默然不语,这样结果,他何尝想不到,只是没有人会直白地说出来,刘稷继续说下去。
“想让他们的死有价值,就放下你的那些成见,这就是我给你的选择,是继续带着这种情绪,与城里的守军或者大唐的军队死拼到最后一人?还是......”
刘稷顿了顿,说出了最后的答案。
“让喀人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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