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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真的耶,不知不觉就到了星期六,日子过得可真快!”唐晓芙拍了拍脑袋,自己过得可真够恍惚的了。
等唐晓芙收拾好东西,冷晨旭就带着她回家。
路上,唐晓芙和他讲起梅红自杀的缘由来,用一句话“这女孩子太傻了”做点评收尾,并没有过多的提起沈从贤的不是。
再怎么说沈从贤是冷晨旭的后妈带来的孩子,她不好在他面前做过多的评价,而且还是负面的。
冷晨旭带着唐晓芙去了一趟她家,跟方文静说,他想约唐晓芙出去玩玩,两人就在外面吃晚饭,他会把唐晓芙安全的送回来的。
方文静当然笑着答应了。
唐晓芙很惊讶,这一路上冷晨旭都没有跟她提起他今晚想约她的事。
不过她心里还是蛮高兴的,她也想和他单独在一起吃个烛光晚餐什么的,当然在这个年代好像有点不可行。
既然是约会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咯。
还好唐晓芙不像一般的女生一样,一打扮至少得一两个小时。
她一刻钟就差不多了,换套漂亮的衣服,把短发梳整齐就行了,至于涂脂抹粉就算了,自己天生丽质不需要,虽然军训晒黑了一些,但也是一颗黑珍珠,所以冷晨旭并没有在四楼的客厅久等。
唐晓芙对着穿衣镜最后一遍确认自己的仪容是否符合约会标准,然后自信满满的打开了房门。
冷晨旭对自己不是一见钟情,唐晓芙心知肚明,那她有责任让她对自己再见倾心,最好从此以后神魂颠倒,嘿嘿!
冷晨旭正百无聊奈的翻看着一本《大众电影》,看见唐晓芙出来,马上目光就聚集在她身上。
唐晓芙穿着一件收腰连衣春秋裙,暗红细格子的面料,典雅大方的式样,一头短发再加上圆圆的娃娃脸又不失娇俏活泼,看得素来宠辱不惊的冷晨旭有一刻眼都直了,他把手里的《大众电影》一扔,那些女明星比起他的小女友来简直弱爆了。
只是……他的目光移到唐晓芙又白又细又直的双腿上,一双腿光溜溜的,只穿了一双粉色的小棉袜:“你两条腿光溜溜的,不冷吗?现在已经十一月过半了。”
唐晓芙微微弯腰摸了摸自己的腿,那个年代根本就没有裤袜卖,至于那种有毛的加厚的就更没有了,她也很无奈啊!
但是她向来如此,只要能够穿裙子,她绝对不会穿裤子:“还好。”她强撑着。
武汉不是广东,到了十一月份气温就有些低了,一般人都穿秋裤了。
冷晨旭盯着她的腿又看了几秒钟,就带着她开车去了自己的家。
唐晓芙愣头愣脑在屋里找了一圈,问道:“怎么不见妞妞?”
冷晨旭给她冲了一杯牛奶,随后往厨房走去:“以后你嫁给我了有的是时间和妞妞在一起,现在我们得抓紧时间过过二人世界。”
唐晓芙的脸腾的一下红了,不仅仅是因为冷晨旭说了她要嫁给他的话,而是想到自己的情商真的有点低。
凡是有点心机的姑娘这个时候绝对不会想到妞妞,而是怎么取悦冷晨旭这么一个不可多得的优秀男人。
不过话说自己也够优秀的,凭什么要取悦他?
唐晓芙跟着冷成旭去了厨房,见厨房里放着不少做菜肴的好材料,就主动请缨:“我来做。”
冷晨旭把一块牛腩放在水龙头下冲洗:“今天我做给你吃。”
唐晓芙忽然想到自己又走错了一步,有心机的女孩这个时候应该鼓励男人做给自己吃才对!
自己这么老实都是受了两世两位亲妈的影响,不论前世还是后世的妈妈,都是那种特别实在、老为他人着想的人,不过貌似这种人更容易在恋爱中受到伤害,当然,遇到好男人例外。
真正的好男人是喜欢贤惠的女人的。
唐晓芙悠闲地坐在沙发上听收音机。
半个小时冷晨旭就做好了晚饭,就三个菜,根本谈不上丰盛,但是唐晓芙也不喜欢浪费,因为没有必要。
而且她从来也不认为一个男人给你吃不完的菜就是他爱你的表现,也许人家给你一顿好吃的,就是为了要吃你呢?
唐晓芙欢天喜地的坐到饭桌前一看,有番茄炖牛腩、辣子鸡和竹笋炒肉片,咦,好像还不错的样子。
她拿起筷子带着试毒的心情每样菜都尝了尝,嗯~味道不错哦!冲着冷晨旭伸出了大拇指:“没想到你的厨艺这么棒,以后就算你退伍了,咱们也可以开个小饭馆谋生,我当老板娘,你当厨子。”
冷晨旭的嘴角抽了抽,就是想到以后会和她一起生活,而她做生意实在太辛苦了,所以自己才偷偷的学了这一手好厨艺,就是以后为了给她做饭吃,才不是想要当厨子做饭给别人吃呢!
“你是老板娘,我是厨子,那谁是老板呢?”冷晨旭一针见血的问道重点,顺便把一大块牛腩放在她碗里。
唐晓芙率真地拿起那盘番茄牛腩,把菜汤倒进碗里,牛腩番茄汤拌饭吃最香了。
她不介意让冷晨旭看到自己这个大大咧咧的举动,如果以后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不可能时时刻刻把自己包装成那种特别假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老板也是我呀,我一人分饰两角儿。”
冷晨旭吃了一块竹笋:“只要不是别的男人就行。”
唐晓芙体贴地给他夹了好几块牛腩:“哎呀,男人不能多吃蔬菜的,要多吃肉才能长肌肉才有力气!”
“哦?”冷晨旭笑得特别暧昧,“我懂了,为了你,我以后要多吃肉!”
唐晓芙想了几秒,明白过来,脸红的像番茄,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没有一句话是稳重的!
吃完饭,两人卿卿我我了一阵,冷晨旭就把他买的相机拿出来送给了唐晓芙。
唐晓芙一看照相机上写着英文香港两个字,就问:“你的照相机不是国产的?”
“不是,如果是国产的,我不会隔这么多天才买来给你。”
唐晓芙兴致勃勃的准备用照相机给她和冷成旭拍合照,忽然想起这不是她前世的手机可以自拍的,那么就只能她和冷晨旭互相拍照。唐晓芙叫冷晨旭摆poss,她给他拍照。
只可惜冷晨旭摆的poss唐晓芙都不满意,她语重心长的对他说:“你摆出的poss必须让我放在钱包里被人一看见就知道我是个有男神爱慕的女姑娘。”
冷晨旭笑喷:“难道还有男姑娘不成?”
唐晓芙认真点:“怎么没有!那些娘炮就是男姑娘!”
冷晨旭对她的解释佩服得五体投地,点点头:“既然这样,那我是不是需要脱衣服用来证明我是你的男朋友?”他装腔作势的松松领口,“普通男性朋友是不会给你裸照,只有你的男朋友才有可能哦,人家一看这照片就知道你是有男朋友的女姑娘。”
唐晓芙受到严重的惊吓,被口水呛到了咳了好几声,没想到这家伙这么严肃正义圣洁如贞妇的外表下居然隐藏着这么一颗令人发指的扭曲的灵魂!
“不用!不用,咱们家的宝贝怎能给别人看呢?”话一出口唐晓芙才意识到自己这是惊天大调戏,不禁在心里念叨,晓芙啊晓芙,你果然宝刀未老!
冷晨旭阴险一笑:“也行,那我就留着等你想看的时候一个人看。”
唐晓芙一阵脸发烧。
最后一番折腾下,唐晓芙终于拍了一张自以为满意的照片,她把照相机交给冷晨旭,叮嘱他记得把胶卷拿去冲洗。
说真的,八十年代的照相机对唐晓芙而言就像古董一样,摆弄起来好麻烦的,哪有手机自拍方便,对准自己咔嚓就是一张。
在冷晨旭送唐晓芙回去的路上,唐晓芙问他元旦那天忙不忙。
冷晨旭以为她元旦那天想和他约会,于是说道:“元旦那天我是有假的,就是怕有人要结婚下请帖,到时你跟我一起去?”
“呃……元旦那天我妈和乔大夫结婚,我想请你去~”
“嗯,只要部队里没什么事我一定去,还会带上老爷子的。”冷晨旭停了片刻,说道,“我们也得抽个时间让双方家长见个面,把我们的事定下来。”
“嗯,好。”唐晓芙也不愿意这么不明不白的和他恋爱。
双方家长见了面就相当于古代定了亲,那他们两个的恋爱就是奔着结婚的目的去的,这让唐晓芙感到安心。
一回到家里,唐晓芙就把冷晨旭准备约双方家人见上一面吃一顿饭的打算跟方文静说了。
方文静沉吟了片刻说道:“应该是阿旭先和他父母来我家提过亲,双方父母再一起吃顿饭吧~”
唐晓芙又不懂这些,就跟方文静说,她会把她的话转告给冷晨旭的。
星期一到了学校,唐晓芙见到简丹和沈从贤有说有笑。
沈从贤举止得体,而简丹却像他的小迷妹一样,看他的眼神深情款款。
不知怎的,唐晓芙如梗在喉,前两天还有一个女孩为了沈从贤要死要活,可今天他就能轻松自如的和别的女学生说笑。
唐晓芙看着简丹对沈从贤痴迷的样子,害怕她变成第二个梅红,以前她本来打算放任简丹和沈从贤恋爱,但她现在改变主意了。
唐晓芙等着简丹和沈从贤在教学大楼分手之后才现身,把她拉到僻静处问她,那天梅红寻死,沈老师死活不肯露面,她怎么看。
简丹两手一摊:“事情的原委我知道的一清二楚,我也去找过沈老师让他劝下梅红,可我听了他说的话之后觉得很有理,就没有强迫他这么做了。”
唐晓芙嗤笑一声,尖锐的说道:“不是我泼你冷水,你觉得你强迫得了沈老师吗?沈老师会听你的话吗?而且你觉得沈老师哪句话有道理了?”
“沈老师的话句句都有道理!”简丹和她针锋相对,“沈老师说得很对,梅红之所以要自杀,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得不到沈老师的爱,如果沈老师去救她,那她以后肯定会以自杀来要胁沈老师和他在一起,这对沈老师很不公平!并且不光我认为沈老师的话有道理,你去学校听听,许多女生都觉得沈老师的话有道理!”
“按我说,先把人救下来再说,至于梅红以后还是这么执迷不悟真的寻了短见,至少我们所有的人都尽力了,可是沈老师连努力一下都不肯,可见他心肠有多冷!”唐晓芙义正言辞道。
“我不这么认为,难道你就没听说过长痛不如短痛吗?我觉得沈老师这么做其实是理智,不是冷血!”
虽然是好朋友,可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就此转身,各走各的。
但是唐晓芙并没有放弃阻止简丹和沈从文的恋情,她决定从梅红身上入手。
吃过午饭,唐晓芙在梅红的寝室里找到了她,中午寝室里没有人,正好方便她和梅红长谈,虽然梅红还是显得很颓废,但是已经没了寻死的念头了。
当听完唐晓芙的来意,梅红摇着头悔不当初的笑了,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一连说了三遍:“我真傻,我当时怎么就会想着去寻死呢,我即便死了,他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反而会觉得如释重负。”她的眼里全是伤心落寞的自嘲。
梅红转头看着唐晓芙:“你不是对我想要跳楼的动机感到好奇吗?”
她从自己的枕头底下拿出一个带锁的精致的本子交给唐晓芙:“这是我的日记,你看完我的日记说不定就能够找到答案。”
恰好有人回寝室,唐晓芙不便再留下来和梅红说下去了,毕竟这是隐私,于是告辞离开。
唐晓芙拿着梅红给她的日记本来到了学校的一处僻静处,坐在石凳子上看起梅红的日记来。
从九月十五号起全是记录的梅红这个女生初见沈从贤时的惊为天人,到对他心生爱慕,完全就是一个小女生对心仪男子的爱意绵绵的心路历程。
特别是最后一篇日记让唐晓芙看了五味杂陈。
“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歌。从离开雀巢开始,便不停执着地寻找荆棘。
找到后就把自己的身体扎进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上,流着血和泪放声歌唱——它的歌声使人间所有的声音刹那间黯然失色。一曲终了,它气竭命陨,以身殉歌。”
“我就像一只荆棘鸟,奋不顾身寻找荆棘,发出最美的歌声后壮烈死去。只有荆棘才理解我的凄美,因为我不是爱唱歌,而是爱荆棘,为了靠近他,让他感受到我为他跳动的心脏,我只能用这种惨烈的方式。”
唐晓芙在这些话里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因为恋着心上人而不得的痛苦,很是为日记的主人感到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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