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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想起来告诉黎姿:“你的战绩很漂亮,《太阳报》把你描述为减少我军伤亡的斩首天使,在首都引起不小的轰动,民意调研反响极佳。你不需要上前线了,班师以后随我回战神殿述职——众议院应该会有你一席之地。只要你保持目前的支持率,你日后的成就甚至会超过你的母亲。”
黎姿低头说:“谢谢您照顾。只是我抢了底层军官的功劳,心里有些……”
郑玄打断黎姿:“你救了他,抢功劳是碰巧。”
黎姿攥紧刀柄,盯着远处奋战的牧歌:“我必然要抢他的前程,救他才是碰巧。我很清楚。我们的运作是不对外公开的。”
“自由联邦的语法里没有‘抢’这个用法。正确的拼写方式是‘再分配’。”郑玄慈祥地开导女孩:“你母亲提拔了我,我愿意为她做一切必要之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她的圣洁。黎姿,人生就像洗碗,双手蒙垢,是为了更重要的清洁。所以精神洁癖要适可而止,否则你无法在众议院站稳脚跟。”
“谢谢您的教导。道理我都懂的。”黎姿说。
“接通会议。我马上到。”郑玄歪头听电话,转身去处理公务。黎姿屹立在舰桥上,隔着全景落地窗,眺望那个在尘土中为理想而怒吼奋战的基层军官。
“牧歌。”黎姿走了神,细眉不知不觉蹙起来,“我要比你更加努力,这是我力所能及的公平。”
远处的少年在灰尘里激战,卑微地奋斗着,浑然不知朝思暮想的女神已视他为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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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的一声,吴宇的护臂被流火刀砍出裂纹。吴宇的光尘用尽,再凝不出拳剑,保命之下,竟然拿昂贵的护臂去挡牧歌的流火刀。好在牧歌也拼得灯尽油枯,流火刀上只剩一层薄薄光尘,并不足以砍碎护臂,吴宇才没有变成残疾人。
牧歌气喘吁吁,汗水啪嗒往下掉,两臂执刀一用力,竟把吴宇按得双膝一软,“砰”一声单膝跪下。牧歌抛刀再握,刀背朝下,如当头棒劈,喝一声“跪下!”,“邦”一声再砸在护臂的同一位置,果真把精疲力尽的吴宇压得双膝触地,表情难看至极!
黎姿本以为会以平局收场,正走神时,突然瞥见牧歌彻底压制住了吴宇,俨然成宰杀之势。黎姿大吃一惊,睁大眼睛,伸手触摸舷窗,掩着唇想:“怎么可能?吴宇和我一样是门阀后裔,有武技傍身,怎么会被同届的寒门打得引颈就戮?这一届的新人王令人看不懂。”她思来想去,不得要领,心里记住,有空便要去翻牧歌的档案来解惑。
在决斗场上,光武已经喝彩得声嘶力竭,郑小姐和秘书们只恨高跟鞋不够高,互相扶着,踮脚去瞧牧歌的样子。那些还在给吴宇喝彩的什长纷纷错愕哑口,心里想骂牧歌都骂不出口——牧歌以刀背压服对手,已经是极大的仁慈。
“不打了!”吴宇突然哈哈大笑,仰起笑脸,像迎客似的张开双臂,任牧歌的刀背砸向他的脖子。
牧歌差点杀伤袍泽,好在他刀术纯熟,电光火石间收住手,退一步挽个花,归刀回鞘,看着吴宇说:“怎么?我们的光尘都耗尽了,正是分胜负的时候,怎么不打了?”
吴宇顽皮地指着牧歌大叫:“你还说!要不是被你趴在身上侵犯,我早把你打败了。你故意贴着我,不许我使出光矛。”
“是炎枪。你那三脚猫工夫,离开光矛还远。”光武决不允许牧歌在言语中输阵,所以加入舌战。
远处的郑小姐低头噗嗤一笑,拉着其他秘书走,那些姑娘却推推搡搡,非要驻足看。
吴宇豪爽地伸手嚷:“你们两个以多欺少,我投降还不行吗?平手,我们算平手!”然后他亲昵地走过来,抓着牧歌的手,扭头对着什长们哈哈大笑,姿势酷似握手的元首配合记者拍照:“牧歌兄弟把我的身体都掏空了,我应付不了姑娘啦。那就成人之美,把女俘送给自由旗的兄弟好了!我们是有原则的人,兄弟不能为了女人打架。改天我们民主旗摆酒请客,消除误会。”
民主旗的什长都是老油条,全部配合吴宇喝彩,“好!”“自由旗的兄弟快把美女俘虏带走!不收都不行!”“牧歌,你要是拒绝,就是不认吴副旗的兄弟情义了!”
光武没料到吴宇认怂都能如此果断干脆,投降、求饶洒脱利落,割地、赔款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令人叹为观止。光武顿时惊愕,暗想人中豪杰果然与众不同。
牧歌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他拔刀力战,纯粹是为了不辜负战神郑玄的赐刀之恩,他本意是不愿意得罪人的。现在吴宇这么热情,他就只好干巴巴地说:“吴兄你客气了。何须破费。不打不相识,以后还是兄弟。”
吴宇郑重地双手捧住牧歌的手,低声、沉重地私语:“牧兄,你别跟我客套虚的,我是真拿你当兄弟,武士团里我最佩服你,我才跟你说这些。你再客套,我是能看出来的,你就会寒了我的心。”
牧歌招架不住,只好低声说:“好,我不客套了。别的不说,以后一起喝酒。”他的手依旧被吴宇暖烘烘地攥着,仿佛被求婚。
吴宇继续低声私语:“你也看出来了,我以前也是夏星一个阔少,纵欲惯了,被子稀乱,房间从不收拾,内务考核总是最差的,战力榜也排第十,我真的不是军官的料,我只想过快活日子,所以就为了个女人跟你争了下面子。兄弟我有这缺点,我承认。不过我敬佩你,你是一等一的,我们一起努力,你一定前途无量。好吧?”
这话语间,才算真正把误会厘清了:吴宇大概在表示不跟牧歌争锋。
“好,行行行。我们都前途无量。”牧歌实在不擅长互吹,无法像吴宇一样瞬间取信于人。他都感觉自己的嘴巴有点笨拙了。
“那我吩咐人把女俘送到你房间去。你别担心《公约》,我会托关系帮你造册,把这女俘划成难民,户口文件也帮你造好,当做私用女仆报批,保证过审。”吴宇噼里啪啦地说一大堆,让牧歌大开眼界。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吴宇敢给部下物色泄欲工具了,原来他对程序都了如指掌。他顿时觉得,吴宇这样的人还是当朋友比较好。做敌人未免太可怕了。
“好。”牧歌只想早点摆脱他,这不知道这是他说的第几个“好”字了。
“到时候我派个什长把女仆的证明文件给你送过来。”吴宇的说话技巧很到位,又殷勤地提到了“什长”。然后他就挥别了牧歌。
光武兴奋无比:“牧歌,你真他妈给咱们自由旗长脸!你看吴宇,镀金团怎么的?门阀子弟又怎么的?在你面前跟孙子一样。”
“脸上能装孙子,总有一天能当大爷。天天装大爷,这辈子免不了当孙子。”牧歌叮咛光武,“说了多少次,吴宇很会做人,你学着点。”
光武细想一下,的确有道理。吴宇当时是露了败象,果断认输,不仅面子到位了,还显得豪爽仗义,显得胸怀宽广,让围观的人更想凑到他面前去讨便宜。这样的人,很容易迅速聚拢一批支持者。
最关键的是,吴宇成绩还贼差,内务每回都不及格,天天口若悬河地跟别人讲怎样吃喝玩乐,听得一圈人都津津有味,完美融入部下氛围。而关键时刻,吴宇还特别能抢戏,拿鸡毛当令箭,指挥牧歌好几次,还不知道是不是假传命令,总之特别有大将风范——这么一看,“什么场合该拿出什么形象”,吴宇分的很清楚。
吴宇很清楚怎样当一个官僚。而其他人还在摸索。牧歌叫光武学着点,画外音就是肯定了吴宇的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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