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老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一章我是普通人吗,都市之无限穿越,你可以叫我老金,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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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果然不是地球!
不对,准确的说,这里不是我生活过的那个地球。
来到大街上的王志燃一边走着,一边仔细观察起了周围的景色。果然,这里的景色和我记忆中的拉斯维斯城基本一致,先前在酒店里碰到的人,说的话正是英语,再加上……
王志燃伸出右手感受了一下空气。
嗯,空气中感觉不到魔法元素的存在,说明这个世界和我生活过的地球一样,都是无魔世界,这个世界不存在魔法,只存在科技。
思索间,王志燃还看了看车来车往的街道,现代化的道路,心中已经得出了结论。
这里应该是某个地球的平行世界,所以这里的一切都与我生活过的地球几乎一模一样,只存在细节上的差距,比如之前的塔昆拉斯利内酒店。
综上所述,我穿越了。
想到这里,王志燃无奈地摇了摇头。
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这位经常穿梭在多元宇宙中的特殊工作者,竟然也有被穿越的一天。
我是在什么时候穿越的呢?
嗯,大概是之前去洗手间的时候吧。
现在该怎么办?
等着来自地球的其他特殊工作者来把我捞回去?
那怎么可能!
穿越到其他世界,或许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场大冒险,但对于像我这样的特殊工作者来说,根本不是个事儿!
因为,我本来就拥有在多元宇宙中来回穿梭的能力,就算我穿越了,大不了再穿回去,不就行了吗!
王志燃的身上,可是继承了部分全能者血脉能力,之前多次穿梭在多元宇宙中的传送法阵,就是依靠这血脉能力启动的。
所以对于现在王志燃来说,就是找一块足够大的空地,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完成穿越法阵,然后他就可以回去了。
就是这么这么简单!
而之前,王志燃离开酒店在街上漫步,目的就是为了寻找一块合适的空地。
很快,走了两个街区的王志燃,便注意到了一处昏暗的小巷。是的,那条小巷里只有中间一个路灯,导致了其他地方的光线都不怎么好。不过,那里空间足够大,而且昏暗的小巷一般也没什么人走,不容易受到打扰。
决定就是它了!
于是,王志燃便大步走进了这条昏暗的小巷。
然而,刚走了四分之一的路,王志燃就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好像明白为什么这条小巷里没人走了。
虽然是平行世界,但这里依旧是米国,而米国的治安比华夏可要差多了,哪怕是像拉斯维斯这样的大城市,在夜晚也别走小巷,因为里面肯定有打算抢劫的混混。
果不其然,三个漆黑的人影就出现在了王志燃的面前,因为光线不佳,小王只能看见大致轮廓,没能看清对方的衣着和长相,只能看见中间那个人身高马大,感觉很厉害的样子,推测是这群人的老大。
果然,这位大块头正是老大,因为他率先开口了:“小子,识相点把钱留下。当然,如果你不识相的话……”
虽然老大的话并没有说完,但是他左右两边的混混,已经各自从怀中掏出了明晃晃的折叠刀,表明了态度。
看到这里,王志燃心下一宽,还好,他们没有枪,毕竟米国并不是华夏,枪支管制并不严。
“咔嚓。”
可惜,王志燃还没高兴多久,他的身后就传来了脚步声,以及手枪子弹上膛的声音。
“听见老大的话了吗?把钱交出来!”
呵呵,背后还有三人,而且其中一人还拿着枪,这种枪支泛滥的国家,治安怎么可能好!
难怪超级英雄大都出自米国。
毕竟,那些持枪的歹徒,普通人可打不赢!
背后拿枪的小混混看见王志燃没有反应,接着吼道:“喂,你聋了吗?”
但我是普通人吗?
身后持枪的混混感觉情况不对,但在他的位置如果乱开枪的话,很可能会误伤前方的同伴,因此手枪的威吓作用大于实际用途。于是,他便对身边的两位同伴使了一个眼色,另外两位混混便走了上来,打算从背后偷袭王志燃。
说是迟,那是快!
只见王志燃一个矮身急退,就从这六名混混的眼前消失了。
“这是怎……”
就在持枪的混混惊讶间,他持枪的右手手肘处就传来了剧痛,手枪登时脱手,紧接着他的腹部好像被打桩机击中,当场倒飞了出去,没了声息。
由于事情发生的过于突然,冲上来的两名混混还没反应过来,便被斗大的拳头直接轰在了鼻梁上,然后脑袋重重撞在了小巷两边的墙壁上,再由反作用力弹回地面,直接昏厥。
到了这个时候,手枪才刚刚落地,王志燃的身影也重新出现在了前方三位混混的面前,不仅如此,他还从容踢开了掉在地上的手枪,不给那些混混再有拿枪指着自己的机会。
王志燃的这套-动作行云流水,转瞬之间便打倒三人,看得前面三位混混都愣住了。
我是普通人吗?
当然是。
不过,我从小就受到我爷爷王进的训练,要知道,我爷爷可是蝙蝠侠群英会出身,练就了一身武艺,再加上我们王家本身就是华夏的武术世家,有自己的一套祖传拳法“三绝掌”。
或许,在那些魔法世界,修仙世界,我的力量确实不够看,但是在类似地球这样的无魔世界里,能和我比划一番的普通人,还真不多。
毕竟,论身手,当一名超级英雄,我也是够格的。
念及此处,王志燃看向了眼前的三位混混,说道:“你们不打算放弃吗?”
可惜,眼前的老大却没有放弃的打算,相反对着王志燃怒喝道:“小子,别以为自己真的很厉害,我可是去黑市拳的擂台上比划过的。今天你敢打我的弟兄,我就要你付出代价!”
说话间,那位老大便举起了双臂,摆出了拳击的架势,那两位拿刀的混混虽然身手不行,但手上的家伙给了他们勇气,一起围了上来。
在很多小说中,主角往往能够隐瞒自己的身手,然后扮猪吃老虎。可在现实中,这是很困难的,因为你通过刻苦训练得来的身手,一定会在你的身上刻下烙印。
比如,眼前的老大。
王志燃仅仅只是看着他左手在前,右手再后的拳击正架,就已经知道,他先前所说能在黑市拳擂台上比划过,绝不是吹牛,这个人肯定受过专业的实战拳击训练。
是的,实战拳击,并不是电视中经常看见的比赛拳击。
实战拳击可没有什么后脑,后背不能打,腰带以下不能打这种规则限制。事实上,在实战拳击中,甚至还有用脚踢的技巧。
这位老大确实有点儿斤两,难怪敢出来打劫。反观他身边那两位拿刀的混混,光看他们松散的持刀手法,就知道他们只是外行,根本没有受过什么训练。
有意思,因为我也会实战拳击!
只见王志燃也抬起了双臂,摆出了左手在前,右手在后的拳击正架,接着双臂闪电般出击,在那两位混混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直接轰中了他们的面门,当场打倒。
“闪电摆拳!小子,看不出来,你也懂拳击啊。这样也好,我很想和你比划比划。”
话音刚落,老大的左拳就已经闪电般挥出,直击王志燃的眉心。这位老大身高在一米九左右,手臂自然比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的王志燃更长,所以他打算利用臂展优势,压制对手……吗?
不,不对!
王志燃注意到,老大的左拳看似威猛,但别忘了,绝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右手才是真正的重拳杀招,而老大的右手,已经在蓄势待发了。
也就是说,左拳只是幌子,真正的杀招是右拳!
看来自己打翻了他五个手下,相信他早就怒了,所以恨不得将我一拳打趴下,也就顺理成章。
只可惜,你赢不了我,因为我会的武艺不只是拳击。
霎那间,王志燃的左手化拳为掌,用手背靠住了老大的左拳,将其推往一旁,这一招正是咏春拳的招牌动作:
摊手!
咏春拳讲究摊、打、拂,既然摊手已经出招,那么接下来自然是打,也就是日字冲拳。
当王志燃右拳轰出的时候,也正是老大的右手重拳轰出的那一刻,而老大身高臂展,同时挥拳,先挨打的肯定是王志燃!
如此说来,王志燃要完?
不!
因为,王志燃的拳没有打在对手的身上,而是在老大的重拳即将命中,却还未命中自己之际,一拳打在了老大右拳的手腕内侧。
这一击,直接破掉了对手的重拳,也令吃惊不已的老大空门大开。
机会来了!
王志燃立刻跨步向前,将抡圆的右拳,从下往上,重重地轰在了他的下巴上,将这位大汉当场打飞,重重地摔倒在了小巷中央,被路灯照明的位置。
王志燃的这一拳虽然很重,但并没有下杀手,所以老大在地面上躺了大约两分钟,这才勉勉强强站了起来。
在路灯的照耀下,王志燃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长相,是一位身高体壮的黑人,而对方也看清了王志燃的长相。
然而,当对方看清王志燃长相的时候,忽然瞪圆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惊讶的东西,然后大叫道:
“啊,你,你是王!”
话音刚落,先前这位不可一世的老大,竟然丢下到地昏迷的手下,落荒而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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