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老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四章笑容渐渐消失,都市之无限穿越,你可以叫我老金,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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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后,米歇尔端着一个银白色的金属托盘来到了王志燃所在的vip包房。

将托盘放在了茶几上之后,米歇尔揭开了托盘上的餐盖,露出了其中的佳肴。

一份五分熟的肉眼牛排,配上了薯条,菠菜和黑椒酱,以及两片刚刚烘烤出的蒜香面包。

看到这里,王志燃满意地点了点头。

米歇尔也趁势说道:“比赛将在八点开始,我就不打扰王先生用餐了。”说完,他便带着餐盖,恭恭敬敬地离开了包房。

目送对方离开,王志燃便拿起准备好的刀叉,吃了起来。

五分熟的肉眼牛排吗,我小时候一直不知道,我的爷爷王进为什么这么喜欢吃这个,不过现在我好像明白了。

真正上乘的牛排,肉质鲜嫩可口,配上有些辣味的黑椒酱刺激味蕾,确实是一种美味。

真有意思,没想到我冒充的王先生,竟然和我爷爷有一样的爱好,而且都姓王。

等等,我的长相也和我爷爷很相似,难道说我冒充的王先生,就是我爷爷王进在这个地球的平行世界二重身?

不会那么巧吧!

吃完的王志燃,用准备好的纸巾擦了擦嘴。由于现在时间刚刚过七点,而比赛到八点才开始,时间还早。

于是,小王便打开了冰箱,想找些饮料喝。

结果打开冰箱一看,嗯?怎么都是伏特加?

王志燃皱起了眉头,想起了一些很不好的回忆,记得自己小时候,爷爷王进还没从守望战队退役。

有一次在爷爷放假的时候,一位俄国战友来看望爷爷,还逗我去喝她带来的透明液体,结果差点呛死我。

因为,那位俄国毛子给我喝的东西就是伏特加!

当时我才五岁,五岁啊!

从此以后,我便对伏特加产生了很不好的印象。不过,我爷爷倒是受到那位战友的影响较深,后来也爱上了伏特加。

但是如今的我,到底该不该喝呢?

王志燃摇了摇头,最后还是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伏特加,然后再从饮水机下方的箱子里拿出了一个纸杯,将酒倒了进去。

这里有伏特加,说明王先生也好这口。

我既然要冒充他,那么就必须喝。不仅如此,我也必须把比赛看完才能走,不然会让人感觉我只是来混饭吃的。

打定主意的王志燃,坐回了沙发,然后喝了一口伏特加。

哦,好辣,这就是伏特加的味道吗?真不知道那些俄国毛子为什么这么喜欢伏特加!

感受着喉咙带来的灼热感,王志燃放下了手中的杯子,至少在短时间内,他是不可能再喝上第二口了。

比赛还没开始,难道接下来的时间,王志燃就这样干等着?

当然不会!

因为在茶几上,还摆着一张报纸呢!

虽然在王志燃的老家地球一,新闻都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报纸的需求大幅减少,但在这个地球,报纸显然还没有被淘汰。

而拿起报纸的王志燃,立刻就惊呆了。

因为头版头条的惊爆消息,直接打破了小王脑中的认知。

九头蛇联盟在阿波利斯战役中大胜米国政府军,并占领了阿波利斯城!

“开玩笑,米国政府军居然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被人给打爆了?这怎么可能!米国还是不是超级大国!”

忍不住吐槽了一番之后,王志燃这才冷静了下来,然后撇了一眼门口。

很好,没动静。

刚才有些失言了,幸亏米歇尔不在,被听到可就露陷了。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毕竟这里不是地球一,而是另一个平行世界的地球,这里的米国或许不是超级大国也不一定哦。不过,这九头蛇联盟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带着疑惑,王志燃仔细读起了这篇新闻。

20xx年x月x日,九头蛇联盟的首领九头蛇队长史蒂夫-罗杰斯(蛇队),带领他的九头蛇军团,经过几日的奋战,终于战胜了米国政府军,占领了阿波利斯……

“九头蛇队长!”

看到这里,王志燃一下子想起当初女武神在地球时,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

“在我的老家地球二,根本没有什么米队,也没有什么a字特攻队,在那里只有超级犯罪组织九头蛇联盟,而照片上的这个人,被称为九头蛇队长,是个野心勃勃,同时杀人不眨眼的恶棍。”

难道说这里是地球二?

王志燃立刻继续翻看报纸,想从中获得其他的证据。

果不其然,在报纸的第二版里,小王便看见了如下新闻:

“九头蛇组织已经与罪恶联盟联手,一齐向米国政府宣战,米国总统川晋宣布全国进入战争状态。”

报纸上还刊登了几位罪恶联盟首脑的照片,两男一女一共三人,由于女武神曾经在地球上向王志燃介绍过,因此王志燃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们。

“他们是超霸,枭雄和女魔头!这里果然是地球二!”

如今,王志燃已经能够确认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地球,正是光辉帝和女武神的老家地球二,有了头绪就意味着自己有了回家的可能。

想到这里,王志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然后,笑容渐渐消失了。

以光辉帝或者女武神的能力,把我这个凡人带回地球一并不难,可难就难在,他们两人如今已经不在地球二了啊!

难道说我真的回不去了?

面对这令人沮丧的事实,王志燃深深地低下了头。

就在这个时候,在大厅中音乐突然响起,一位主持人走上了擂台,拿起了话筒说道:

“ladies & gentlemen……”

大厅中的动静令王志燃抬起了头,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时间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来到了七点五十分,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主持人选择在这个时间上台演讲,目的就是为了炒热气氛,吸引台下观众的注意。

而现在的我,也只能坐在这里看看比赛,转换一下心情了。

毕竟,有时候,碰到难以解决的困难选择不去想它,也不失为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

自言自语了一番之后,王志燃便看向了擂台。

主持人进行了简短的介绍之后,第一场比赛的两位选手就走上了擂台的红角和蓝角。

这两位选手全是白人,身高都在一米八上下,身上的肌肉看上去都很发达。

由于黑市拳的规则,选手不许戴任何护具,所以这两位选手都只穿了条运动短裤,一条蓝,一条红,就连鞋子都没穿。

王志燃对于格斗可是内行,他一眼就看出这第一场比赛的两位选手,实力都很普通。

毕竟这是第一场比赛,以活跃现场气氛为主,真正精彩的比赛可是放在最后的。

果不其然,当比赛开始之后,这两人就扭打成了一团,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被活跃了起来,台下有不少下了注的观众们都开始大声为自己选择的选手加油鼓劲。

只不过,这两位选手的较量,在王志燃这位内行眼中,就显得很儿戏了。

看他们俩人的身手,应该学过拳击,柔道和空手道,看上去基础还行,下盘比较稳,只不过他们出拳的力道与角度的把握很有问题。

因此别看他们俩格斗的场面很火爆,可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多少伤害,算不上高手。

不过,把这种等级的家伙放在第一场,光凭那很唬人的对拳就足以让外行人兴奋起来了,毕竟绝大多数的观众并不懂格斗,他们来看黑市拳,只是为了血腥刺激的场面。

很快,蓝色短裤的选手就占据了上风, 只见他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其中就有一记摆拳,直接打碎了对方的鼻梁骨。

对手当场鲜血四溅,栽倒在地,失去了声息,蓝色短裤的选手便高举双手,大声呼喊着,宣布自己赢得了这场第一场比赛的胜利。

台下的观众们,也因为这血腥刺激场面而欢呼起来。

很快工作人员便把失败者拖下了擂台,然后简单清洁了一下地面,接着主持人便上台,宣布蓝色短裤的选手,赢得了第一场比赛的胜利。

王志燃敏锐地注意到,在赢下第一场比赛之后,蓝色短裤的选手,并没有下台,而是继续呆在擂台上,准备着下一场战斗。

原来如此,这里的规则采用的是挑战赛模式,胜利者必须一直战斗下去,直到打败所有挑战者,或者被别人打败下场为止。

当然,王志燃相信,这位蓝色短裤的选手应该蹦达不了多久了,毕竟第一场比赛只是开胃菜而已,真正的高手对决在后面。

“下面有请,我们的绞肉机布莱克汉登场!”

果然,就在主持人宣布了下一位挑战者登场的之后,全场观众都欢声雷动了起来。

王志燃立刻意识到,真正的高手来了。

随着全场观众的呐喊,一位身高马大,留着大胡子的粗犷白人壮汉,从幕后走了出来,走到了擂台之上。

他正是主持人口中的绞肉机布莱克汉。

布莱克汉光是体型,就比那位蓝色短裤的选手大了好几圈,身高至少在一米九十以上,而且他身上的肌肉好似鳞片一样紧紧地贴在身上,这正是千锤百炼地象征。

就算是外行,光用眼睛就能看出布莱克汉的实力远比蓝色短裤的选手强得多。

不仅如此,王志燃还从之前布莱克汉上擂台的一举一动中,感觉到了一股独特的韵律,这是蓝色短裤的选手根本没有的。

布莱克汉是个高手!

只有武艺达到一定程度的人,在举手投足之间,才会有一股独特的韵律,我的爷爷王进是这样,我也是这样。

王志燃看向了那位蓝色短裤的选手,或许现在应该说是倒霉蛋了,因为就连他也察觉到双方的实力差距,脸上写满了惊讶,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己会在第二场就碰到这样的高手。

而黑市拳,可是会死人的。

就这样,第二场比赛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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