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powa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十七章 包子和棒茬儿粥,杂烩饭摊,晨晨powa,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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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几乎一宿辗转无眠,直到凌晨四点左右我才有了困意,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快要十点钟左右了。本来还想再赖床的我,被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吵得实在也睡不着了。起床把白猫挂在肩头,我趿拉着拖鞋来到餐厅,发现博简正坐在窗台上看小说。大胖窝在他脚边动了动耳朵,之后摇着尾巴走到我旁边用舌头舔我的手。

“早啊,博简。早啊,大胖。”经过昨天一天的相处,我显然对大胖没了什么心理阴影。

大胖在我腿边蹭了蹭又窝回了博简身边,我也跟着大胖来到了窗前,对博简手里的书产生了好奇:“是什么书啊?”

他将封面露给我看,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英文原版,密密麻麻的英文小整齐地排列在泛黄的环保纸上。博简应该是已经快看到结尾了,似乎是被书里的情节感动到了,我发现他的眼圈微微有些泛红。

我也读过这本小说,估么着博简是看到了约翰桑顿遇害的部分,联想到了自己的遭遇,于是我试着转移话题:“你英文很好啊,都能读原文小说。”。

他有些害羞地摇摇头,一开口声音比之前还要哑上几分:“我之前读过中文译本,所以想要尝试读读原文,我觉得这样比一开始就读原文要容易一些。即使读了第二遍,读到相同的情节,还是会止不住情绪上的激动。”

“那还是说明博简的英文很厉害呢。如果喜欢这一类的书的话,我倒是推荐你读一读马克·李维的小说。”我指了指刚才就注意到的桌上的食品罩,“你该不会是帮我们把早点都做好了吧?”

他点了点头:“对啊,早上鞭炮声太响了,睡不着觉,就起来做了早点。”说完他又把注意力放回到了书上。

我去敲了大叔的门,但是里面没什么动静,估计是昨天醉的太厉害了,怎么样都起不来了。我拿开罩在早餐上被当作食品罩的不锈钢盆,包子的香味一下子冲进了鼻子。

“你早上几点起床做的早餐?”我有些诧异地问道,如果包子是早上现包的话,博简很可能不到六点就起床了。

“包子是前两天准备年夜饭的时候就包好了的,一直冻在冰箱里,早上的时候拿出来放蒸锅上蒸熟就行,粥倒是早上现熬的。这两天吃的太腻了,要刮刮油才行。”粥被博简放到保温桶里,倒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是棒碴粥,颜色看着很新鲜,应该是用这家自己磨得玉米茬儿熬得,闻起来就很让人有食欲。

包子是白菜肉馅的,白菜应该在被包进包子前特地晒过,已经没有什么白菜味儿了,不过也足够中和肉类的腥腻,不过馅料里应该是没怎么放盐,吃起来稍微有些淡。所以博简还特地用碟子装了之前这家主人积好的酸菜。白猫跳上我的大腿,用头拱了拱我的下巴,‘喵喵叫了’两声,看来也是饿了。

“包子的话喂给公主是没有问题的吧?”因为包子比较淡,我便晃了晃手中的包子向博简提议。

博简点点头,继续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和白猫的互动。

我一口吞进手中包子的剩余部分,又拿了一个新的,放在了白猫的食盆里。食盆很干净,应该是今天早上博简特地刷好的。我将包子放到食盆里,轻轻拍了拍白猫的脑袋:“你看,博简小哥哥对你多好啊,给你做饭,还给你刷食盆,以后可不能老是不搭理人家了。”白猫瞪着眼睛看着我,‘喵’了一声,就埋头开始吃包子,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

我看了一眼博简,他和刚才一样将注意力集中在小说上。我耸了耸肩膀,把自己的碗给刷干净,在书房里炸了本应该是大叔朋友写的鬼怪小说(因为书房角落里堆着好几本相同的印刷版,所以我推测这就是大叔朋友写的小说),瘫在沙发上打发时间。

白猫吃过包子,停在原地,远距离地观察了一会儿博简,但是博简似乎没有注意到,依旧把注意力停留在小说上。白猫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心翼翼地走向了窗台的位置。第一个发现他的是一直待在博简身边的大胖。它看公主向它慢慢走去,惊得一瞬间站了起来,虽然张开嘴吐着舌头,又兴奋地摇起了尾巴,不过也仅仅就是摇了摇尾巴,甚至在白猫靠得更近的时候还往后退了几步,可见平常应该是没少被白猫欺负。

因为大胖的动作,博简这才注意到白猫正在徐徐向他们走去,博简也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白猫的举动,他愣在了原地,知道白猫跳上了他的大腿,温顺地趴了下来。博简才受宠若惊地小心用手胡噜了白猫的后背。

看见白猫没有什么攻击性的举动,大胖才颤颤巍巍地用鼻子嗅了嗅白猫,但是显而易见大胖没有什么好运,白猫‘啪’地一下拍在了大胖的脸上,不过没有伸出爪子。我好笑地看着它的‘假装’凶残:“你也对大胖好点啊。”

白猫和博简玩了一会儿,便又跳回了我怀里,虽有些恋恋不舍,但是比刚才要好了很多。大胖也跟着白猫挨着我身旁坐下了,白猫没什么排斥的反应,只是在被大胖招烦了的时候又被一掌拍老实了。最后大胖回到了博简身边窝着,我抱着白猫翻看起了手中的小说。

大叔是快到下午的时候才起床的,一起来就像小孩子一样喊着肚子饿,问我们有没有帮他做饭。

“您的份放在餐桌上了。”我懒洋洋地向后指了指餐桌的方向,整个人已经完全投入在小说当中。大叔朋友的小说写的还真是不错,情节的话非常有吸引力,有些还结合了历史上发生的事情,所以扶起来确实很有意思。

虽然我没有回头看,但是听到了博简却从窗台上一跃而下的声音,他快步走过去扶住了走路仍有些摇摇晃晃的大叔:“您酒还没醒呢?”

我转头去看大叔,发现他依旧是一副萎靡的样子,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书,起身去了厨房:“我去给你沏杯浓茶醒醒酒。知道自己没量还乱喝。”

大叔冲我们摆了摆手,一屁股坐在了餐桌边的椅子上,一只手揉着额角:“我没有关系的,就是这两天喝得太多了,看来还真的是老了,以前喝多少酒都没有问题的。”他说完打了个哈欠。

“我还是去给你泡杯茶吧。”我摇摇头走进了厨房,找出放在柜子的茉莉花茶,用木勺舀了5勺茶叶,又抓了一大把冰糖同时放进了杯子里倒上开水在一边晾着。

第一次看到大叔宿醉的时候,大叔就指挥我帮他准备一杯浓茶水,看着他喝了加了很多糖的浓茶水慢慢变好的脸色,我就记下了大叔的这一习惯。每回在大叔宿醉的情况下的,我就都上心地准备加了很多糖的浓茶水,

端着茶水出来的时候,看见大叔和博简正对着一张纸条发呆。

“怎么了?在研究什么?”我把茶缸子放到餐桌上,也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大叔皱着眉头听博简说纸条的来历:“早上处理垃圾的时候,看见院子大门那儿塞进来这么个条子,我看了一眼觉得还挺严重的。但是敲门的时候,您没有醒,所以我只能在这个时候把这张纸条给您看。”

听了博简的描述,我好奇的拿过纸条端详起内容,是一张邀请函,但是便条的内容却能让人感受到写信人内心的焦急。纸条上赫然写着:“李家村李富贵家,急。”

“应该是留给这家原主人的吧?”我把便条放回桌上,不明白两个人有什么好纠结的。但是当我再抬头看两个人眼睛里的刺眼的亮光时,我着实还是吓了一跳。

“你们怎么了?”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大叔一下子就说中了我的预感,他指着纸条有些兴奋地说道:“我们去看看发生什么事情了吧?大过节的这么着急来递纸条一定是有大事发生。”听到大叔这样说,一旁的博简也跟着点了点头。

我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阴沉下脸问对面的两人:“你们该不会是想去管闲事儿吧?”

对面两个人不谋而合地冲我点了点头,我觉得太阳穴开始疼了、我揉着额角依旧是脸色阴沉地问两个人:“你们知不知道不抑制好奇心是长寿的第一法则啊?”

“可是我记得长寿的秘诀是合理膳食。”大叔假装无辜地反驳我,“而且你不觉得写字条的人真的很着急么?你看字都没有写直,说明写字的时候一定特比着急的,而且我看手都因为心里着急而发抖了。”

我看着大叔,确定了他不会改变主意之后只得叹了口气,同意了大叔和博简的决定。“不过,您最好还是征求一下您朋友的同意,字条的主人希望得到的是您朋友的帮助,他们不认识我们,贸然前去会也许会被放狗咬。您还是让朋友先替咱们打好招呼。”

大叔觉得有些道理,便找出手机拨通了朋友的电话,告诉了朋友收到字条的情况。之后就是一段断断续续的对话,随着对话的深入大叔的语气慢慢变得严肃起来。挂上电话的时候,大叔的表情已经非常不再像刚才那样轻松。我和博简对视了一眼,意识到事情可能比我们想象中更为严重。

“我觉得前路非常崎岖。”在大叔开口前我先推测道,“我总觉得您该听我的,不要瞎掺和这些事情,好好和我们过一个春节。”

可大叔听到我这样说,脸上的表情的反倒一下子变成了像个没经历过大风浪的十几岁的孩子,眨了眨眼睛问我有没有看过《夺宝奇兵》。

“那个连自己孩子出生都不知道,连累朋友下岗的印第安纳·琼斯么?”我挑眉问道,“对了,我还忘说了,第二部的时候还害死了朋友,最后幸运地让飞机失事带着大家掉到了印度。您该不会是想要我们也坐着皮筏艇从天而降吧?”

大叔尴尬地笑了笑,和博简解释这些只是电影中的情节,这回的冒险并没有那么夸张,顺带还能体会一下大叔朋友平常的生活。这句话引得博简更加跃跃欲试。我磨着牙有些气愤地看着大叔,大叔有些尴尬地问我要不就留下来看家。

“不用,我和你们一起去。”我彻底对这两个好奇心爆棚的人放弃劝说了,“我对这里不熟悉,要是你们两个回不来,我也没办法回饭摊。我是指路程上和内心里都无法回去,而且我和你们一块儿的话,还能避免你们俩傻乎乎地陷入更大的麻烦。”

大叔听到这里笑了,看着博简的时候脸上是一副‘我就知道禾智最后会和咱们两个一起去的’表情。

最终我们三个人带上一猫一狗踏上了去李家村的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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