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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们从一开始,就没对帝王抱太大希望!

“那么,就劳驾诸位,随朕一同前往北郊猎场的西面。”

西面有一方圆十里的跑马场,本是太祖皇帝为训练宗室弟子所设,只是没想到,大梁皇室子息单薄,便一直未能用上,只能荒废在此,后来,先帝将其卖给了君氏,君氏便大刀阔斧地改造一番,同诸国做起了马匹生意。

而此处,便是驯马的场所之一。

远远望去,视野开阔,碧蓝的天,苍黄的地,西风正紧,颇有几分肃杀凄寂之感。

对顾影阑而言,夏风扬起间,处处皆是自由的况味。

烈日之下,四马骈立,倒是格外飒爽,马儿嘶鸣几声,前蹄抖了几下,仿佛空气中也弥漫着躁动紧张的氛围。

众人眼睛都不敢轻眨一下,生怕错过什么好戏!

为求公平,君祁良今儿未曾骑他的那匹爱宠,万里挑一的良驹,赢了也无甚意思。

因此,四人皆是在西侧马场挑了一匹骏马,今儿这出比试跟之前顾影阑同君祁良比的那场可不一样,他俩儿之前那就是纯比速度,但今天吧,他们还须得驭马穿过层层路障,再在中段射箭,须射中三只交错移动的箭靶,再跨过一道长有十米左右的沟壑,最后,抵达终点。

中间各项,都是有动作评分的。

因此,不但要快,还要动作评分高。

听完这规则,顾大小姐不得不说,真是太能折腾了,何必搞这么麻烦呢?

可惜,她成不了规则的制定者,那就只能,专心当个观众。

且看他们,马蹄踏碎山河,撕开猎猎长风,宕开这盛世,最恢宏的一笔!

黑底红纹的小旗一挥而下,四人同时驾马,踏尘而去。

本以为会是一场势均力敌的龙斗虎斗,可众人万万没成想,会成了一人一马的“一枝独秀”!

而这个人,不是骑术一流,好马成痴的世子爷,也不是自小生活在草原,日日与骏马为伴的夏太子,更不是看上去神秘莫测的晋王殿下。

而是,被他们一直轻视的,当做无能傀儡的——大梁的皇帝,宫宸域!

不过,另外三人反应极快,策马直追!

尤其是洛卿宁,在中段上几乎可以说是死咬不放,两人几乎只差半个马头!

他不能输,这局输了,他就无法从顾影阑手中,救出曲长歌!

前方便是箭靶,他的速度一定会慢下来,那是,便是他超越的好时机!

“你太天真了!”这是黑袍玄边的帝王对洛卿宁所说的第一句话,想在射箭处超过他吗?

虽然,他的箭法,单纯而论,的确不如君祁良精准,不过——

“他居然还在加速,疯了不曾!”顾影阑捂住了嘴,这样会射脱靶的!

宫宸域胯下马匹仍在不断加速,他薄唇抿直,幽邃的眸光直指靶心,取出三只箭矢,弯弓扯弦!

论骑射,他不会比任何差!

三个可移动箭靶,他居然想……一次解决,狗皇帝这是飘上天了!

顾影阑正要捂眼,生怕见到狗皇帝的丢人场面,却见三枚箭矢直接贯穿了靶心!

“天呐,全中!”

“真的中了,不是吧?”

众人的议论声已经无法进入顾影阑的耳中了,因为,宫宸域一马当先,已经来到了十米长的沟壑边缘,没有任何犹豫,沉胯,牵拉,马后腿绷紧直折而下,高高跃起!

可是,他的神色,很奇怪。

就仿佛,这不是一场骑马比赛,而是一场与死亡的赛跑,一切绝境突围的逃亡。

明明他已跨跃深渊,他在炙热烈阳之下,在矫健的骏马之上,却依旧像是,身处万丈深渊之下,与恐惧与绝望长伴。

这场赛马的结果,宫宸域爆冷夺下魁首。

三局两胜,大梁连夺两局,第三局,已无须再比。

只是,明明赢下了三国会盟的绝对主动权,“可皇上,你为什么,面上一点喜色也无呢?”

这句话,顾影阑问出了声!

宫宸域经过她的身边时,怔了怔,却没有回答。

有什么值得喜悦的呢?

一个是喜欢纵马游街的浪荡贵公子,一个是江湖因走南闯北而骑马赶路的落魄剑客,还有一个是出生在草原视骑马为日常的苍狼皇族。

可他,跟他们不一样的,他骑马,是为了活命。

所以,他知道,赢得一定是他。

这不是什么自傲之语,也绝无吹嘘炫耀之意。

在生存与饥饿的胁迫下,所习得的技能,远要比兴趣,深刻得多。

宫宸域从未系统的学习过什么马术,那时的他,还是只有一个二狗子的贱名,被宫宸戬丢进洛北军营里,成了名最底层的士兵。

那时候,诸国之间维系着表面的平和,没什么大动作,但边疆地带,仍是小摩擦不断。

基本上,三五天,就会有一次小型的交战,那时候的他,几岁来着?

十三,还是十四?

明明已是少年郎,却因长年的饥饿而长得瘦瘦小小,宛如八岁稚童。

这样不足以成为战力的士兵,是注定被抛弃的存在,要么是作为诱饵,要么就得在尾方断后。

他第一次扛着一把比他人还要高的长枪上战场时,他什么也看不见,遍地残肢碎首,鲜血染红了整条汨江。

那也是他,第一次见识到了大夏的骑军,那些人高壮凶煞,骑着膘肥的战马,横冲直撞,大梁的军队节节败退,当时,大部队撤离的很快,只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的伤兵,承受着被铁骑踏碎的痛苦。

而他,正是被丢下的其中一个。

他要活下去,绝不能就这样窝囊的死去,他要活着回到盛京,拿回本该属于他的一切!

生死一线间,强烈的求生欲令他执起那柄沉重的长枪,刺入了一名大夏骑兵的大腿处,将他拽下马,自己翻身跳上了马匹。

也不管背后有多少骑兵的追杀,也不管,胯下疯狂乱蹬的马匹是不是能将他一把甩下踏碎成渣!

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

……

那样的三年里,他被无数次的抛弃,却仍是顽强的苟活下去,像野草一样,拼尽全力的扎根,污水,死水又如何,甘露、醴泉又如何,只要能生存下去,他都会疯狂的汲取。

他学会了骑马,知道怎么样骑能最快突破封锁线,跳出生天!

他学会了抢饭,知道不想品尝饥饿的滋味就要拳头比所以人都要硬!

他还学会了……杀人,知道如何用长枪刺破敌人的胸膛能一击即毙!

他苛且三年,终于像一条野狗一样,爬回了盛京,成为了大皇子手下最锋利的一把利刃!

有些人,浑浑噩噩度日,却能享受的家族的荫蔽,而富贵无边。

而有些人,拼尽全力,也只能在生死线上反复挣扎,终日饱尝恐惧。

这样的他……这样的他,如果连君祁良之流都赢不了,那可真是个……最绝望的笑话!

因此,他赢了,心中却无法挤出一丝喜悦。

因为胜利本身,就是他那些不堪过往最直接的证据,连辩驳的权利,都成了一种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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