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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说走就走,和栀子走在最前面,给李欢带路。虽然李欢跟他们强调过很多次,不过老鹰的固执超乎了李欢的想象。他说这具身体市李欢给他的,那么他的命也就是李欢给的。就算是豁出这身体不要,也不能让李欢遇到危险。
到了最后李欢也只有认了这个事实,让两人在前面慢慢的走,他在后面跟着,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他还能及时出手相救。
说是地下城,但其实这条通道,起码就这条通道来说,根本达不到地下城的要求,就是一个天然的土质隧道。不过想想也对,这个隧道是通往阿兹特克人当时修建地下祭坛的路,自然要做的隐秘一些。如果从一开始就把这个隧道入口修的富丽堂皇,甚至盖上一座太阳金字塔的话,那么用不了一天时间,西班牙征服者就会找到这个秘密隧道,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在发生了。
栀子和老鹰在前面带路,李欢跟在后面,旺财的体型由于太大了,李欢又将它留在了洞口。虽然现在众人是朝着恐怖的地下城,一个曾经祭祀两万人的地下祭坛走去,但李欢始终觉得前面两个带路的人好像郊游一样,无论什么事情都能露出开心的表情。
当然,他们已经憋屈了几百年了。
而且随着相处时间稍长一些,李欢也抓住了两人的特点。比如说老鹰其实是不喜欢说话的,他会在最关键的是时候说话,平时就是一声不吭。但栀子显然留热情大方得多了,也不管老鹰理不理她,总是会围着老鹰唧唧咋咋,或者是给李欢介绍一些他们以前生活时候的有趣的事情——那些很零碎的,几乎是记忆碎片的日子。
“我发现老鹰有点沉默呢,你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呢?”去往地下城的路上李欢还不忘八卦一下:“总是你自己说话,老鹰一句话不说。”
“大人,这是在您面前的时候,他已经算话多了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总是整天都不说话,我想想看,我们认识这么久了,每天平均说话不超过十句。有人问他话,他也不会开口,经常因为这个被主人打。我经常看到他单独一个人坐在某个发呆,假如主人没有在场,或者没有其他的命令,老鹰甚至能一整天坐着不动!”栀子说道。
“那他还好提前认识了你,否则以这个性格,他到现代注定一辈子要当一个单身狗了。”李欢哈哈大笑。
听栀子的描述,李欢大概能明白为什么老鹰养成了这样一个性格。他从小作为一个集体里的个体,被阿兹特克帝国压榨劳动力,杀死了他的母亲留下了他的父亲。在整个童年几乎是没有快乐的,就好像一个永远不停息的机器人一样。接下来阿兹特克帝国被西班牙征服者灭亡,他又被西班牙征服者抓去做了奴隶,在野外寻宝一找就是几年,常年的孤独甚至让他已经有一些不会说话了。这一点也不是危言耸听,有科学证据证明过,如果人长期不说话,不和别人交流,不使用语言的话,那么他的语言对话功能会极端的退化,最终成为一个哑巴。
如果没有遇到栀子,也许老鹰就是千万个哑巴之中的一个,不过还好,老鹰的运气很好,他遇到了这个来自中国的善良姑娘。让他免于变成一个哑巴。但就算是这样,长年以来的集体主义和奴隶生活已经让他习惯不使用自己的语言。能对栀子和李欢说出这么多话来,由此可见在他心目中,栀子是什么样的地位,李欢的救命之恩和让他跟栀子重逢,是多大的恩情。
“到了。”
李欢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老鹰忽然出声打断了他的思路。李欢抬起头来,发现隧道已经走到了尽头,自己正站在一个堪称巨大辽阔的地下洞穴之中,甚至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城墙残骸了。李欢看了半天没弄明白阿兹特克人是怎么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挖出这么大的一个洞穴的……
“这是一个天然的溶洞,我们就地改造,才建成了祭坛。”似乎是知道李欢的疑惑,老鹰主动解释到:“我带你们去地下城的中心,祭坛就在那里。”
现在出现在李欢眼前的,正是地下城的废墟,当日巨大的地震毁掉了祭坛上面的城市,地下城好多地方成了废墟,祭坛正是在这座地下城的中央,但要走到城市中央才能看到。老鹰在这里已经熟门熟路了,带着李欢朝着中央靠近。
李欢沿路走去,发现这座地下城被毁坏得十分严重。
而且这里根本没有一点李欢想象中地下城宏伟的模样。
其实这座地下城还不能称之为城,地下城市现在应该还只是一个以原本的地下天然洞穴为基础开挖出来的巨大地穴雏形。毕竟不管阿兹特克人再善于建造,他们来到这里也不过短短几年时间而已。加上外面还有西班牙征服者在监管,势单力孤资源匮乏的阿兹特克人根本就不可能安心发展,建造出什么宏伟壮丽的地下城。
不过,虽然已经成为废墟,眼前的建筑却依然能展现出一些往日痕迹——比如说这座地下城唯一剩余的,能称得上宏伟高大的城墙。
李欢他们进入地下城之后,这道城墙就将地下城分成了两个部分,要绕过这道城墙,才能进入地下城的核心部位,也就是那个祭坛。
数十米高的墙体完全由巨大的石块构筑而成,石块之间浇注的一种天然粘合剂,如此坚固的墙体足以抵抗最强大的外部攻击,这大概是阿兹特克人计划之中,万一地下城被发现之后,用来抵挡西班牙征服者的防御设施。不过很可惜,西班牙征服者太疏忽了,没有发现这座地下城和祭坛,最终落得一个屠城的命运,而修建得这么宏伟的城墙,也咩有发挥作用,地下城最终却是因为地震而被毁灭的。
李欢进入地下城的时候,就朝天上扔了几个灵气球来照明,李欢的照明弹已经全部消耗干净了,灵气球虽然也能照明,但光线极其微弱,冷白色的光线在地下更是惨淡无比。这些阿兹特克人建造的古老的城墙上反射着晦暗的光线,已经小半坍塌的墙体之间露出了它们背后的残垣断壁,一些建筑脚手架一样的东西从城头上垂下,已然变成了蜘蛛的乐园。已经倒塌的城门附近纵横交错着触目惊心的深深裂痕,在微弱的光线照射下,下无声地述说着这座地下城的过去。
七弯八绕之后,老鹰领着李欢来到一个近乎倒塌的城门口,根据老鹰的描述,这就是地下城的入口了。
“从这里进去,大概还有二十分钟就能看到地下祭坛,也就是地下城的中央……不过上次地震把地下城给毁坏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老鹰诚实地说道:“但多尝试几条路,总是能找到的。”
李欢首先扔进去了一个灵气球,然后跟着老鹰钻进去了:“这地方挺黑啊……你们以前都用什么照明的啊?”
“对我们而言,那个时候并不是黑暗。”老鹰率先走进了那个黑乎乎的
城门大洞:“在以前,洞穴顶部有一种会发光的蘑菇,我们每天都会采一些蘑菇下来,将他们种植到我们需要的地方,就借着这种光线工作。不过在地震之后,我也不知道它们为什么全部消失了。还好您可以使用这种光源,不然我们真的要摸黑在地下城前进。当然,我对地下城很熟悉,就算摸黑我也有信心把您带到集团的中央。”
“工作条件这么艰苦你们也能见到这么庞大的地下城。古代文明真是不可小看。”李欢感叹道:“中国人已经算得上是勤劳的民族了,和你们这种工作条件相比,我们的幸福指数真的很高了。”
李欢说这个话的时候,老鹰脸上的表情很平静。李欢说的话都是事实,阿兹特克人在被灭国之后,被西班牙征服者抓做了奴隶,他们在建造这座地下城的时候,资源短缺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因为他们本身的情况而言,所有的建筑材料都是他们准备,平时要负责西班牙人的工程,本来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和剩余资源,他们只能拼命压榨自己的时间和经历。要知道这些人以前原本可都是阿兹特克战士,虽然阿兹特克文明也有辉煌的建筑史,但那是专业的工匠建造的,战士在战场上是相当好用的士兵,但在建筑领域里,他们绝对不是一个好工人,依靠他们建造和采集,效率实在低下的可以,但就算这样,他们还是在短时间内修建起来了一个宏伟的地下城。
但老鹰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环境,李欢非常清楚,他替换的身体没什么十分特别的地方,他能在只有微弱灵气球照明的地下环境熟门熟路的行动,说明他曾经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要以为阿兹特克人就总是喜欢血腥和残暴,普通人的阿兹特克人也向往和平光明,李欢根本不相信每个阿兹特克人都喜欢看着肠子脑子和血液横流。
随着不断深入地下城,用灵气球照明也让李欢有些疲惫了——如果李欢满血满状态当然不存在,可是比忘记了,他在不久之前才杀了老鹰几千次……消耗不少。
“傻子,你能买到义体,为什么不买一个光源呢?”小飞看得实在心累。
“你说的有道理啊!”李欢立刻打开拍卖空间寻找,果然也有光源出售。以前李欢一直没想到这一点,他以为拍卖系统里都是高精尖的东西,哪里能想到还有普通的光源出售。李欢很快花了一百晶体能量购买了一个浮游永动照明光源,它能从空气中抽取水分,进行复杂的转变,变成光源。
这个光源一放出来,顿时地下世界大亮,将正在摸黑带路的老鹰和跟在老鹰身后的栀子吓了一大跳。两人转身看着那个犹如小太阳一样的光源愣了半天,愣是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不过两人也没多问,只是带着敬畏的眼光看了李欢一眼,继续在前面带路。
“这太亮了有点,能不能调暗点?”李欢看着那个浮游光源:“小飞你控制吧。”
小飞无语,接过了浮游光源的控制权,慢慢地调整到了自然光的亮度,这让李欢舒服了不少。
“站住,什么人!”
老鹰和栀子对这光源好奇,一边带路一边看小飞调整光源,就在一个转角处的时候,忽然前面爆出一个喊声来:“站住,什么人!”
李欢下意识凝聚一股灵气在手上,这可是被时间禁锢了几百年的地下城,虽然他现在已经通过跟老鹰用灵魂丝线的方式和这个世界同步了,不再会有什么东西不死不灭了,但忽然出现在地下城的警告声,又怎么会让人不紧张?
李欢抬头一看,原来前面已经到达了一片开阔地。
不,不是开阔地,准确的说是一块巨大的,估计有两三千平方米的,被打磨的非常光滑的石板。在浮游光源的照耀下,李欢能清楚地看到被打磨的非常光滑的表面上,有一些玄奥而让人无法看懂的符号。用整齐有规律的方式排列着。这些符号李欢完全无法认出它们的来历,但有一些符号李欢在那座白色金字塔上看到过。
没错,这就是阿兹特克人的杰作。
李欢之所以能认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地方,是因为他只要一站在这里,甚至用目光去凝望,就能感觉到自己的灵气和精神力一阵一阵的沸腾。这块巨大的被打磨光滑的石板似乎是一个阵法。一个李欢无法看懂的阵法。视线越过这个光滑石板,李欢已经可以看到一个初具雏形的地下城市的一角——当然,这座城市现在看上去更多的还是像一个大地洞。
而刚刚发出警告的,这是一个看上去明显带着亡者气息的人。他身材赤裸着上身,身体上涂满了各种颜料,似乎还保持着刚刚死亡时候的状态。李欢才刚刚跟这个时间线重合,对于他来说,不管它们经历了几百年时间,一切都才重新开始计算。
“蜥蜴,蜥蜴你还认识我吗?我是老鹰呀!我们在一个洞窟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你忘记了吗?”走在最前面的老鹰凝视了对方一阵之后忽然开口。
“老鹰!你是老鹰,你不是在发动阵法的时候走了吗……不对,你不是老鹰!”那个亡者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我真的是老鹰,只不过是我的……大人给了我一具身体,你看,这是我的新身体!”老鹰赶紧说道:“真的是我,没错的!”
因为李欢打破了这个世界的时间线,所以这个是世界一切的时间和事物对李欢来说,都是从刚刚崩塌那一刻开始计算的。老鹰和这个被叫做蜥蜴的年轻人,在李欢这条时间线上也是刚刚分开不久——这个计算方法太复杂,反正李欢也听不懂。这个叫蜥蜴的年轻人看起来状态还不错,最起码没有变成一堆烂肉,而且还保留了相当长生前的记忆。
老鹰生怕对方误会,赶紧上前去解释发生的一切。
十分钟之后。
老鹰带着他的老朋友回来了,他主动跟李欢说道:“蜥蜴和我在阿兹特克时代的时候,就生活在一个村子里,我们也是一起被抓来的。当时发动祭祀的时候,他正好守护在祭坛……他可以告诉你大祭司在什么地方。请大人放心,我已经和他互相确认过身份了。”
“活人……你真奇怪,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蜥蜴的状态虽然比老鹰一开始要好,但始终是一幅亡者形象。他在老鹰的带领下走到李欢面前,那严重肌肉萎缩的脸庞迅速抽动了两下,然后才装作若无其事地将视线移向李欢:“你真的能让我们从这个古怪的世界离开?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或者你能不能让我像老鹰一样拥有自己的身体?我受够了这个地方了。”
“这个不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知道大祭司在哪里是吗?我要先解决我们从这里出去的问题,我还有重要的情报要送出去。”李欢可不敢一口答应,当时李欢是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把老鹰送进了永恒法庭审判,结果审判出了一个道
德无瑕的灵魂。天知道这个叫蜥蜴的年轻人被送进去会成为什么样子。当然,送进去灰飞烟灭的不一定就是坏人,李欢如果不是有小飞帮忙,他的生命线就已经终结了。
“可以,我可以带你去找大祭司!”蜥蜴赶紧点头。
“这么痛快……”李欢有些疑惑,因为刚刚他出现的样子,就是一副忠字当头的卫兵模样。
“当然,我不知道你的身份,肯定要把你拦下来,我毕竟是个战士……虽然我也不知道我现在是死是活,但也不能让人随意破坏我们这最后一块圣地。”蜥蜴说道:“不过如果有本事把我们带出去的话,那就是两说了,不仅仅是我,就连大祭司也受够了这样的日子。”
“祭祀不是大祭司发动的吗?”李欢好奇:“他肯定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怎么还能后悔?”
“时间,总是能改变一切的看法和想法,我们当时都是这场祭祀的忠诚拥护者。但我已经不知道在这里过了多少日子了,对阿兹特克的忠诚,我已经尽到了,包括在你们到来的前一刻。”蜥蜴说道:“来,我带你们去找大祭司。”
说完,他又补充道:“不过你可要做好准备,大祭司好说话,但有不好说话的。”
“什么准备?”李欢问道:“他不是很希望脱离苦海吗?”
“很多人希望脱离苦海,但有些人忘记不了权利。”蜥蜴苦笑。
……
战士真的不适合成为合格的工人,尽管阿兹特克人在建造这个地下世界的时候,不知疲倦而且任劳任怨,但是身体和耐力上的强大不一定代表手艺的高。看着眼前那些粗糙的洞穴和歪歪斜斜的地道,李欢深切地体会到,隔行如隔山是什么意思,这些被抓来建造城镇的奴隶们其实已经很努力了,不过估计头顶上的那栋房子是有西班牙设计师和建筑师规划好——要让这群人把建筑物弄成那样,其实也挺不容易的。
尤其是在他们的国家已经被毁灭,从称霸中美洲的恐怖血腥帝国,转变成一个被奴役和服从命令的种族的时候,这种矛盾就更加突出。不管阿兹特克人在建筑上有多高的造诣,始终不是所有人都能从事建筑这门高深的行当的。在战争中,阿兹特克人被无差别地屠杀,西班牙征服者也是脑子不好使,他们在使用这些奴隶建造城镇的时候估计也是费了不少心——起码李欢看到的地下城是这样的,从不太需要技术含量的围墙后的建筑来看,这个地下城在建造的时候缺乏资源,缺乏工匠,缺乏完善的生产能力,几乎缺少能想象到的一切东西,所有的条件他们都不具备。
而让李欢挺佩服阿兹特克人的原因也在这里——虽然缺乏所有条件,但他们唯一具备的,也是最珍贵的,就是永不屈服的灵魂和惊人的团结,可是只有这两点根本不足以让阿兹特克人在被俘虏成为奴隶之后,还能在地下建造出这么一个庞大城邦。
这一点李欢很清楚,这个祭坛地下城的最高统治者,一具骷髅,曾经的地位最高的大祭司,现在已经成为一具眼眶中冒着绿油油磷火的骷髅的大祭司,他也同样清楚。
老鹰和蜥蜴通过七弯八拐的隧道,将李欢带到了一间大约两层平方高低,大约只有两百来平米的一间石屋面前,给他介绍地下城的实际统治者,主持了两万人活祭的大祭司,卡卡鲁巴。
这就是阿兹特克在被灭国之后的最后一个大祭司,即便是他收拢了被抓来的奴隶,建造了这个地下城,现在他所处的位置也不过是一个由石头简单搭建起来的房屋。李欢从外表上就能看出来,这些石头都是取自于地下,在切割的时候非常粗糙,从体积和长度以及造型上来看,它应该不是专门为这个“议事厅”建造的,而是使用建造城墙剩下的多余的材料。尽管他们已经将这里装饰过,但李欢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地下城的心脏建筑,这里实在太特么寒酸了。
卡卡鲁巴站在议事厅的中央,用眼中的两团磷火打量着李欢一行人,而同时,李欢也在暗中观察这个阿兹特克最后的大祭司。
首先李欢脑子里就有一个疑惑。
这个大祭司生前应该拥有非常强大的力量才对,否则他是不可能完成这么大的祭祀的。这就是问题所在了,他有这么强大的力量。能将如此多的人变成灵魂态或者半灵魂态生命,为什么到了他自己这里就只剩变成一具骷髅了呢?如果他的精神力和力量或者巫术什么的足够强大,强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容貌,甚至记忆跟生前毫无区别。想想看在英国在戴比尔斯家族地下的地堡里,李欢看到的那个类人,那就是一个精神力和灵气极端强大的存在。他已经死亡了,不知道多少年了,但依然保持着当初的原貌。
而大祭司的情况正好相反,如果李欢猜测的没错,他生前一定拥有非常强大的力量和极端强大的精神力。如果是这样,那么只要他愿意的话,他就可以保存自己生前的样子,不用变成现在凄惨的骷髅模样,那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似乎是李欢肆无忌惮的打量引起了这位大祭司的不满,一个苍老而略带嘶哑的声音突兀地在李欢的精神力频道里响起。这样更是笃定了李欢的猜测。大祭司卡卡鲁巴变成骷髅形态之后还能用精神力进行交流,他生前拥有的精神力一定强大到无法想象。
“外来者,你似乎还不清楚现在自己的处境?”大祭司的声音仿佛带着从千年前穿越的沧桑感。
“不是非常清楚,但我唯一知道的是阿兹特克人的待客之道真不怎么样。我来了这么久,连把坐的椅子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你们的资源紧缺真的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不止我没有,我看连你也没有……”李欢大大咧咧地说道。
卡卡鲁巴眼窝之中的磷火跳跃了两下,显然对李欢这么大胆的态度感觉到很吃惊。当然他不知道李欢已经完全了解了这个世界的成因和他们的想法。如果今天李欢是刚刚来到这里,直接面对的是大祭司,那他的说法又会不同。不过巧就巧在这里,李欢刚刚通过老鹰已经知道了阿兹特克人的想法,他们统统想逃离这个世界,就连大祭司也不例外。大祭司刚刚的冷言冷语。只是为了表达自己身在高位的一种态度而已,这是上位者的矜持,李欢非常明白。
果不其然,大祭司眼窝的火焰在跳动几下之后,发出了一阵难听的笑声:“一个有趣的外来人,你似乎其他见到阿兹特克人的外人要勇敢的多……不过如你所见,这座地下城里没有准备生活物资。你来找我是为什么,最好趁现在说,我不喜欢兜圈子。”
说完,大祭司还补充道:“其实你刚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你在我的森林里横冲直撞。不过好在,你机缘巧合之下解救了我的族人,所以我给你说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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