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长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九十八章 道是无情却有情(10),江湖勿忘,崔长青,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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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子龙看她无助的模样,颇为无奈,但就算再是不忍,也不能带她同去。兔舍可不是风景胜地,市井小家。能在中原铺开如此一张大网,做掉脑袋的略卖勾当,怕是用龙潭虎穴来形容都不为过!
带这么个小丫头一起去,那可真是给叶大哥添麻烦了!
“要不你在这里等我。我先去找叶大哥,他若是答应,我再回来带你去?”
宇文清河抿着嘴,觉得这个人和兔子完没有一点关联……
崔子龙抱着双臂,很肯定地说道:“反正我不能带上你,我去了,是要在刀光剑影,暗器毒砂中拼命的,你若跟着去,会没命的!”
宇文清河叹了口气,在一张破旧的凳子上坐了下去,身子靠在桌子上,无力地说道:“好吧,那我不去了。”
“这就对了!来,跟我说说,叶大哥在哪里?”
宇文清河闭上双眼,把脸埋在臂弯里,像是要在桌上睡觉,嘴里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忘了!”
忘……忘了?
“唉,别闹脾气行不行?”
“丫头?”
“我真的忘了。”
崔子龙脸上的表情精彩极了,被宇文清河偷眼看到,忍不住咧着嘴笑。
她把脸埋在臂弯里,崔子龙也不知这丫头正在笑话自己。
“你非要与我同去?”
“嗯!”
“会没命的。”
“我才不怕呢!”
“你前面还说怕的。”
她抬起头来,板着小脸,不容置疑地说道:“只要跟着叶先生,我就什么也不怕!”
崔子龙怔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泄了气似地说道:“好吧好吧,我们一起去找他!我答应你了,现在你是不是想起来了?”
宇文清河竖起手掌,说道:“发誓!”
“什么?就为这个还要发誓?”
“发誓!”她坚持着说。
“我……这个很忌讳啊……”
“你要发誓说,现在就和我一起去找叶先生,若是食言,以后但凡喝酒,一杯必醉!”
“……”
“长白山里的女子,都像你这样吗?”
“怎样?”
“哎……”崔子龙忽然觉得就是将她丢在襄阳这座城里,也没有什么关系,她一定能活得很好。
要说在找兔舍这方面的心思上,崔子龙比崔胜更执着。
崔胜起先是要对付戏班给海公子讨回公道。后来与叶云生,浅浅同来襄阳找兔舍,是为了救出那些被掳去的女子,同时将恶人除尽。
而崔子龙是衙门里的人,自长安有女子被掳走,他就开始在找,所以从时间上,他投入得更早,也更多,他并非临时起意,当叶云生告诉他发现了那伙人的踪迹,他对此事已心心念念了许多日子。
他很快就放下诸多顾虑,将誓言说了。
宇文清河露出久违的笑意,跳了起来,跑到门边,嚷嚷着:“你还坐着?走啊!”
崔子龙摇了摇头,说道:“还须坐会儿。”
“做什么?”
——我能说,我裤子湿了,不方便走出去吗?
崔子龙神色从容地道:“我担心不死帮的人在周围阻止你同去,还是等会儿吧。”
宇文清河一心要去找叶云生,听了马上走回来,又坐到了桌边。
如此又坐了一炷香的时间,崔子龙低头看了眼,才长身而起,“出发!”
两人走出破屋,一路到了襄阳城北门附近,崔子龙有捕快的腰牌,直接去借了匹代步的老马,和宇文清河同坐在马背上,向隆中赶去。
“你知道我姓什么吗?”
“你没有告诉我,我又不会未卜先知!”
“既然叶大哥让你来找我,如何会不对你说呢?”
“……”
“所以,是你骗了老秀才,也骗了我。”
“这不叫骗!”
她的马术不怎么样,又是坐在崔子龙身后,马屁股尤其颠簸,两只小手死死地抓着崔子龙。
“那叫什么?”
“撒娇呀!”
…………
惜花岗在一片不起眼的山谷中,靠着南边的土坡,栽满菊花。相传诸葛亮随刘备出山南征北战,他的妻子黄阿丑每日都来这处土坡种上一株菊花,以慰相思之情。
日子久了,这土坡就成了一片黄色的花海。
多年来许多游客都会来此观赏,不时能听见有人赞叹,“真漂亮!”“好壮观!”这样的言语。
其实毕竟是传闻,惜花岗到底是不是因黄阿丑而出现的,到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也有一种说法,就是以前这里真的是有许多花,后来多年的战火纷争,早已叫人毁了。唐朝李太白来此悼念诸葛亮的时候,专门在此地种了一朵菊花。
只是一朵,不多不少……这个大唐两百八十九年里最最浪漫的男人,给诸葛亮带了一壶酒。
他喝完了酒,下山的时候,摘了一朵菊花,经过惜花岗,见光秃秃的土坡,不由叹道:“曾几何时,你意气风发,三分天下,如今亦是一堆黄土……山岗上的菊花也留不下一朵。”
他将手里的菊花种了下去,如此拜见了诸葛亮夫妇,再无遗憾,潇洒地下山去了。
众多名士来往不绝,一一效仿,惜花岗上,再又风情依依。
或许是上午的时候下了一阵子雨,所以即便过了半日,也不见有人来此游玩。
离傍晚还有些时间,天若黑了,世俗常人就不太会进山里。
叶云生有武艺在身,天为被地为席,自是混不当事。
他坐在坡下,点了堆篝火,架了一只野鸡,已烤熟了,直接用手撕扯来吃,就着一个不知从何处摸来的酒葫芦,痛快地喝着里面的药酒。
药气浓烈,酒味醇厚。
这酒葫芦比老云随身带着的那个还要大上许多,颜色也深沉,年份更是久远。
上边就是菊花,黄灿灿一片。
或许是想到了李白的这个传说,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念了句,“余亦草间人,颇怀拯物情。”
天下读书人都觉得这句诗,说的是,我也是草庐中的一介布衣,但有救世济民之心。
可叶云生坐在花海下首,闻着浓淡相宜的花香,看天边万里,苍云如狗,山野漫漫,渺无人踪;左手酒,右手肉,烟火阵阵,暗合心意而念出的诗句,却觉得应为:我也是凡夫俗子,只喜欢挽留这世间的温柔。
“叶大哥!”
“咦,你们怎么来了?”
他转头看去,从山谷下边走上来两人,却是崔子龙与宇文清河。
“不是你让宇文清河带话给我,叫我们来找你的?”崔子龙不明所以,微微吃惊地问。
叶云生看向宇文清河,宇文清河却盯着崔子龙。
搞了半天,你这蠢兔子才是最狡猾的!
“算了,既然来了,先坐下休息片刻。”他笑着说。
不是叶云生好说话,又或者他不担心两人的安危,而是深知即便叫他们回去,这两个家伙也不会答应的。
“酒要吗?”
“我少喝一点。”
“呀,没有碗。”
“……”
“叶大哥,你不会想在这里等到子时吧?”
“我和崔胜约定了子时,自然是要等到那个时候。不过我打算等天黑了,再去探一次虚实。”
“兔舍在哪儿?”
“在那片林子后边。”叶云生指着北面的一处平地,叶茂林密,后边不知是什么场景。
崔子龙对此地不熟,心里又急,问道:“你前面去过了?”
“稍稍绕了一圈。”他扯了一只鸡腿递给宇文清河,再又扯了块鸡胸肉给崔子龙,“不太好办。等崔胜来,再想办法进去看看。”
“那儿是什么地方,连你也进不去?”
“等天黑,我带你去了便知。”
三人说着闲话,留了一地鸡骨头,又添了点火,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
叶云生抬头一看,晚霞像是要在天空上燃烧起来,越是红火,越是把整个天地映照得暗淡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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