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长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六十五章 美好的你与美好的我(1),江湖勿忘,崔长青,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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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些的时候,青青陪着阿雨,看着小家伙闭上双眼,呼吸悄悄的,平缓……她才与坐在蒲团上的江瘦花打了个眼色,出了院子。
背身将门合上,她也不走出巷子,直接跃上了一旁的墙头,再跃到墙后人家的屋顶,轻走几步,再一个纵身,就到了外街上的一户人家墙沿上。
天上繁星成河,在漆黑的夜空下美得让人窒息,一轮弯月挂在不远的地方,好似触手可及。
她仰着头,根本不看脚下的路。这当然也不算路,但对于江湖人来说,城中的墙沿,屋顶,树枝,街棚,楼阁的飞檐都是路。
这路无拘无束,自在随性,是江湖人专享的“御道”,就算换成官家来,也享受不到……
青青越走越高,直到从内城墙沿上跃入酒楼。
这四层楼高的得胜酒坊,在长安最是有名,在东市,离叶云生那院子并不远。顶楼豪客不少,见一名青衣女子凌空来到楼外的飞檐,于碧瓦上不紧不慢地走了几步,轻轻一跳,就进了楼里。
有的站起身抱拳相邀,请她入座喝酒;有的喊一声好轻功,也无意过多接触;有的看了根本就不在意。
热热闹闹的酒楼,之前如此,之后亦是如此。
她对着那几个抱拳相邀的还了一礼,自顾自挑了张桌子,坐了,叫来酒菜。
吃喝中,有人过来敬酒,打探江湖名号,出身来历,她大大方方地说了,平江府,杨柳青青。
基本就说到这里。也不用太过复杂,知道的便该知道,没有听说过的,就自己再去打听。绝没有当面细问的道理,问了,只会丢人。
她跟叶云生初识的时候,两人都是刚出江湖的雏儿。
那时候,他们也意识不到,这段时光,是何其的美好,何其的珍贵。
懵懵懂懂的,就成了老江湖。
与人打交道的时候,不会再轻易地尴尬,犯傻,或是过度的谨慎。
与人动手的时候,也不会紧张,不会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更不会不知所措,进退失度。
可是真到了这个时候,才觉得江湖并没有以前那么好玩了。
尤其是女人。
从小姑娘,变成了早该嫁人却还未成家的女人。
没有男人,没有孩子,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庭。
是啊,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还是和以往一样自在。
可总觉得,若是有个人,在某个地方,需要时不时去在意,迁就,适应,且离不了太久,或许也是件不错的事。
当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总有许多男人围在身边;现在呢?那些男人围在别的新入江湖的姑娘身边了。
她们更年轻,更有创造力,更有梦想,也更天真……
她不在乎,是真的没有放在心上。
又不是嫁不出去。
只要到长安走一走,想嫁的话,有个男人肯定会娶她。
因为这个世上,他们是最懂彼此的人。
就算是张晴子,在这方面也不如她。
青青喝了七坛酒,这层楼还有两桌人未散。
其中一桌三个粗壮的汉子不时往她这边打量。
她毫不在意,深夜里孤身一人饮酒,半醉半醒,正是痛快的时候,稍稍有些寂寞,来几个厮杀一场,倒也酣畅淋漓。
但是直到她提着最后一坛酒离开酒楼,那一桌三人也不曾过来骚扰一番,实在是扫兴极了。
那三人也不是头脑发昏之辈,一名女子孤身在深夜里饮酒,毫无顾忌,没有一身好本事,谁信?
城墙边上的箭塔,也是瞭望塔,她坐在塔顶,面朝夜空,眯着双眼,舒服地挪了挪身子,再翘起腿来,抖了抖脚丫子。
心里忽然有个感觉,叶云生这两天就会回来了。
…………
母女俩人都安葬在了他的院子里。
布老头将屋子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然后离开了隆中。
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没有出过隆中了。
天空下着微微的细雨,他在汉水岸边的一座古亭中等了半日,乘上了一只小舟。
他未带行囊,一身粗布衣衫,旁人瞧来,不过是个落魄的老头。
那一座安静悠闲的,建在田垄边上,群山环抱之中的院子,离去的时候,他只带了一根用来支开窗子的木棍。
拄在手里,像是一根拐杖。
这名撑舟的汉子一路顺流而下,来到襄阳附近的码头。
撑舟的汉子将小舟交给码头上的一人,便不管这操业的家当,领着布老头一路走出码头,经过一个村子,拍了拍其中一户人家的门。
门里的人出来一看,先是骂了一句,嫌这人找上门,没什么好事,再定睛一看,认出了布老头,连忙跪下行了个大礼。
过了会儿,这人与船家一人提着一根短棒,出门去了。
留了布老头一人在屋子里。
桌上有一坛酒,布老头摸了摸腰,缓了一会儿,眨了眨浑浊的双眼,从桌上提着酒坛,倒在一只酒碗里,喝了。
过了两个时辰,那两个人回来了,跟布老头嘀嘀咕咕说了一阵。
布老头歪过头看了看,一个衰弱的老人的眼神,了无生机,昏昏沉沉;就这样一个眼神,那两个人浑身都抖了起来……
他在这里过了一宿,拒绝了两人想要跟随左右的打算,独自上路。
赶远路,他不疾不徐,好似要找的人必定会在某个地方等他似的。
或走,或借人家马车的一个辕座,或在拉着茅草的牛车上躺着顺了一路。路上找了野店,破庙,道观,倒是没有在野外打过尖;不管怎么走,到了天黑,总能叫他找到一个安稳的,有片瓦遮盖的所在。
他从不饿肚子,干粮,酒水,一定备着;每天还要找点野果来吃。
这天,布老头跟着一队卖艺的走江湖的人进了长安,与领班的老师傅点了点头,在城门内各走各的。
他一路问过去,找到了福康街。
就在街头的一家汤食店里,要了碗糟肉面,吃的稀里哗啦,就是把碗翻过来等个一炷香的时间,都别想看到一滴汤汁滴下来。
吃了个七成饱,他付了钱,将搁在桌角的木棍提在手里,走到了街上。
他明明走在前面,却忽然停住了脚步,转身看向身后。
身后的街头,有个年岁不轻,略带沧桑的男子,携着一名十余岁的小姑娘,向这边走来。
这男人在布老头转过身来的时候,就已经盯住了对方。
相差二十余步,他停下来,跟身边的小姑娘说了句什么,就见她有些诧异地看了眼老头,再跑进了街边的方才布老头进去吃面的店铺。
他等她在里面了,才继续向布老头这边走来。
行步之间,十分自然。
两人对面,他抱拳问道:“前辈找我何事?”
布老头一手拄着木棍,一手指了指他腰上,说道:“问你拿回一样东西。”
叶云生低头看了一眼,说道:“不告而取是不对,可要晚辈归还,却又实在舍不得。”
这老头一张皱巴巴的老脸,显然年轻的时候颇为辛苦,风霜尽刻在了上面。他的五官平常,人老了,都缩在了一起,红红的一只酒糟鼻子,在脸上占据了颇多的位置,换成平日里,看过去倒是有些滑稽可爱。
但这个时候,在叶云生的眼里,这老头跟滑稽跟可爱绝没有半点关系。
“伴了十多年的老伙计,小兄弟行行好,还给老头可成?”
叶云生笑了笑,手按在剑柄上,奈落插在腰上,另一边则挂着那只大酒葫芦,记得,是在隆中的一户农家里顺来的。
这老头到底是什么人,怎会在隆中那里,安居山野田垄?
“若是前辈只要这葫芦,晚辈还你自也应该;但怕就怕,晚辈取酒葫芦的时候,前辈还要贪心一些,想把晚辈的性命也一起拿走。这要晚辈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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