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七十四章 孽缘,三国之神兽奇兵,胜郭,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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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的地产,其实就和刚刚这俩货的说辞一样,他们现在要去找谁都没有下手的旧都城下手,到时捞上一大片田地,只要方莫还有还都之日,或者老刘家还能有人掌权,那么他们铁定发财。

这可不是后世的思想,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这样的思想就开始出现了,否则的话,都城的房子,为何永远都是昂贵的?

当然了,其中还是要抛弃一个论点的,那就是,在封建时代,这东西很可能会没有人在乎,他们在乎的,其实还是权力。

比如有的人,明明看似没有多少金钱,可是,他因为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人愿意送来宅院,以及美女,以及香车……

要是一开始,就不是权力至上,那华夏的经济,恐怕是会变成资本类型,当然,这一点后来其实是有证明的,比如宋朝的时候,与士大夫共治后,那个社会也就进入了一种金钱的社会。

“修缮洛阳?何等夸张,此城当日荒废,火焰灼烧,若是想要重新修缮,其中花费不知几何,时间耗费不知几多,若是我们此时前去……”

显然,前一个人还是有点犹豫的。

现在洛阳四周的话,据方莫的情报机构反映,也就百姓在当地扎根,至于一些富商和大户,根本就没有在那里安家的打算,谁都看得出来,除了上党之外,太原才是下一个发展所在。

有那么近的地方,为何要去找一个不确定的?

“你不知……”

“我不知?呵!”

……

两个人开始争辩的时候,方莫已经臊眉耷眼的离开了,他感觉自己有点太无知了,现在居然差点就进了虎牢关啊。

“这种速度,可真是惊人,我本来以为,只是走了一小段时间,没想到,那么一小段路,竟会有如此遥远,不过也好……”

方莫心里说着,认准了一个方向后,开始狂奔而去。

反正接下来还有的是时间,他也不必太过担心,当然这里还是一定要记下来的,他一定要把这里,重新变成一个安静祥和的地方,而不能让那些神棍,在这里扎根。

他打下来的天下,那些人凭什么要占?再说了,占也好,宣扬点好的东西,比如导人向善,比如四大皆空……而现在呢?以赚钱为目的,这特么就是邪恶教派!

他走了以后没有多久,此地便有一队人马匆匆而来,速度奇快,而且马上的人,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谁如果惹到了,恐怕连小命都会直接丢了……

最前面的,当然就是方羽,他走到这里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争吵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也听了两句,不过他可没有方莫那种耐心,或者说……不能说话后,他的耐心变大了,于是他开口道:“二位,可曾见过一条狗路过?”

“什么狗?没见过!”

“呵,昨天我吃的狗肉,什么破狗,你还敢……”

……

两人正是怒火上涌的时候,所以说话的时候,全无顾忌,可是当话落下的时候,他们想要后悔却已经晚了。

方羽直接挥手而动,顺间他们便被弓箭手围拢了起来:“你们说,吃了狗肉?”

“没……没有啊,昨天我吃的锅贴,对,锅贴!”另外一人连连摇头,然后犹豫了一番,指着自己对面的这个人道:“他昨天吃的,是饼子,和狗肉没有任何关系。”

此人倒是颇为仗义,哪怕吵的这么凶了,却还知道为了对方辩驳,要是一般人,恐怕早就将对方给出卖了。

至于,这一队人来自哪里,为什么问狗,他们有问的资格吗?那寒光闪闪的箭羽,已经代表了很多东西,要是继续问下去,小命能不能保住还是两说呢。

最关键的是,这方羽一看就是那种杀伐果断之辈,真要是落在了对方手里,估计不出片刻,他们两个人都得变成筛子。

“噗通!”

前面嘴贱的那人,连忙跪下道:“我,我没吃狗肉,哦对了,对了,刚刚我余光好像扫到一个黄色的东西,从身边一闪而过,仿佛去了嵩山方向去了,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

他现在怕的厉害,连头都不敢抬起来,生怕被对方看到了之后一个不爽,被直接给弄死当场,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都直接尿了出来。

“哈哈哈,他们早就走了,你还不快点起来?都尿了啊,我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刚刚你的本事呢?”那人各种嘲讽。

不过趴在地上的那人,却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在心里知道,这是一个可交的人……

方莫才不知道自己朝着的是个什么方向,要是按照他所想的话,应该会路过曾经的河南尹,也就是当初他们告状无门的地方,只不过,现在当地的官员,那可都是自己人了。

想搞谁,就搞谁!

其实他知道,当初吕嫣偷偷背着他去告过状,好吧,其实也不算是背着,只能说是,吕嫣根本就没有在乎他的想法,一心只想报仇,只是那时候,人家多厉害……

“此一路,风餐露宿,真的好饿啊……”方莫刚刚想在心里为自己赞叹几句,就感觉很是饥饿,四处嗅了嗅,发现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味道传来。

他晃了晃狗头,喃喃道:“不是说,狗鼻子是最灵的吗?怎么到了我这里,这么不灵,不仅嗅不到十里之外,连最近的地方,都嗅不到……”

都是骗子!

方莫前行不多时,便看到了一座残破的房舍,房顶都坍塌了半个,这属于危房,方莫可绝对不会进去凑热闹,最主要的是,他真的闻到了一点味道,就在前面!

于是,他几步就窜了出去,鼻子一耸一耸的,若是被女孩子看到,肯定会舍不得放开手,一把抱住,直到天荒地老,幸亏的是,这里没有什么女孩子,有的话,也只有大妈。

没错,在他的正前方,耕地之中一个大妈带着两个孩子正在田地里忙碌,而一个孩子,手里则是拿着一块红薯(系统出品粮种),在烤着。

看到之后,方莫就貌似想到了,好像在豫州有几个地方,方羽说当地的土地十分贫瘠,种什么都不好长,于是就想试试红薯……

没想到,试过之后才发现,竟然真的成了,不仅如此,还给当地的百姓,带来了强烈的生机。

“我就说,这味道这么熟悉,原来是红薯啊,不过狗吃红薯的话,能不消化了呢?不对啊,我可不是普通的狗,咱可是一个厉害的狗……”

方莫心里嘟嘟囔囔,然后想了想,两个孩子加上一个大妈,应该不是自己的对手,或者说,他抢了离开的话,应该也没事。

但是这种事情,绝对不能随便的开始,否则,这就是罪恶深渊的开端……

勿以恶小而不为!

所以,他就想靠近过去,看看能不能用自己的可爱劲头,来换点东西吃,最好是还能获得女孩子的照顾,那可就太好了。

那个姑娘,长得虽然不咋地,但好歹也是姑娘不是?

至于那个小小子……被他无视了!

这里倒不是说方莫就是个色狼,就喜欢靠近女孩子,只是因为,在他想来,女孩子天生柔弱一些,喜欢毛茸茸的东西,是他自己,要牺牲色相来换取东西。

而熊孩子一般的男孩,则都会很凶残,最少都是抓着狗子的耳朵不断晃悠,仿佛不抓出点东西来,就不算一回!

然而,这次他可猜错了。

当他靠近之后,女孩子脸上满是警惕,瞬间叫了自己的弟弟过来:“快,双儿,你把武器拿出来,我认得,这种动物叫做狼!”

握草!

你连狗都没有见过?还是狼?

老子今天偏偏就不狗叫了,特么的,多么的伤人自尊啊,我是一条家犬,而且还是方悦的二兄弟,方羽的二哥,怎么到了你们嘴里,就成了狼?

那东西多残忍,是我……

“汪汪汪汪!”

不过,当他看到男孩子拿出来的是什么的时候,他立刻就乖乖叫了几声,同时全身都在防备,只要这熊孩子一旦拉开,他立刻就跑。

弩啊!

这东西,军队都不好见到的,而现在,在一个孩子的手里,居然见到了,他不怕才特么的见鬼了。

正因为害怕,他才叫了几声,只希望这两个孩子,能够知道,他是一只善良的,很温顺的狗狗,而不是什么狼。

地里正在忙碌的母亲,看到这里的情况后,迅速的就跑了过来,手里拿着农具,对方莫开始追打,不过她却阻止了孩子的射箭行为。

“让你吓唬孩子!”

“你说说你,都找不到家了,竟还敢吓唬我的孩子?”

“我打死你!”

这妇人力量十分大,而方莫也不太敢跑,只能用身体扛了起来,不过好在,他这身体,还是不错的……

有人可能要问,身为并州牧,掌握五州之力的方公,会在乎一个妇人的责打,而不是直接出爪子,或者跑掉?

还别说……

这个人,方莫还真有点害怕。

怎么说呢……

大概就是,当初第一代的时候,对方的父亲、公公,丈夫、哥哥,全部跟着他一起上了战场,最后活下来的,一个都没有。

当初他见过几次对方,而对方对他一点都不感冒,还说要最贫瘠的土地……

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

还真是缘分,或者叫孽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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