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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死有余辜
这人类生来就是群居的生物,虽有个别时常嚷嚷着要离群独居,毕竟那也只是极少数,骨骼清奇,绝大部分的凡夫俗子都能随波逐流,既享受独处的时光,也很习惯与他人热热闹闹的一起相处,动静两相宜。
步入了喧闹的夜市,诺尔默就觉得整个人的身心都松弛了下来。
一闻到食物的香气,晨曦就嚷着要去吃点心,小吃货折腾了大半夜,确实饿了,诺尔默也不例外,于是两人拉着老管家,挑了个看着干净顺眼的路边小酒摊,坐下吃起了烧烤。
几串烤肉佐酒,两杯清酒下肚,经历了半夜的杀戮,目睹密室中那极度残忍的“装饰品”一幕,到后来火光中盈盈下拜的淡淡身影,再到设法逃过强者追杀的惊险过程,诺尔默觉得一切就像在做梦一样,既真实又虚幻,强烈的反差之下,少年突然很想念远方的父母,以及往日平静悠然的田园生活。
那时节即便是在蛮荒之地狩猎,也只是为了磨炼战技与意志力,培养生存技能,与各种猛兽斗智斗勇,经常把捉到手的猛兽给放生,一味单纯的杀戮反而很少,与人类自相残杀的冷酷大不相同。
此时此刻,生活作息很有规律的父母双亲,应该早就沉醉在梦乡之中了,不知他们的梦中可有孩儿的身影?
诺尔默下意识的露出了微笑,他很想快点完成袭爵的任务,回到慈母与严父的身边。慈母就不必说了,在少年眼里,绝对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善良的女子;而所谓的严父,只不过是一个泛指的称谓罢了,其实生活中的子爵父亲一点都不严肃,长着一双厚实大耳垂的他,性情很温和,待人和善,除了教导自己武艺的时候比较严厉之外,大多数时候更像是一个读书人,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读书人。
嗯,应该说亲爱的父亲大人还有点惧内,也就是俗称的怕老婆。当然啦,对于这个涉及男人面子的问题,父亲大人是抵死不会承认的,少年嘴角稍微往上一翘,默默补充道。不过一想到这一点,少年隐隐觉得,似乎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在继续发生着,一时间偏又想不起来。
正想告诉身边的少女此刻心中的感慨,酒摊的布帘一掀,从外头窜入一个神情激动的男子,此人大约三十多岁,一把握住一个正在低头喝酒的男子臂膀,激动得满面红光的压着嗓子,飞快地对他说道:“还在这喝什么闷酒!我听说,刚才有几个身手了得之人,杀进了城主府,将老狗一家来了个一锅端,满门抄斩了!”
“真的假的?”
喝酒的男子张大了嘴巴,楞了半响,反应过来后“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伸手搂住那名三十多岁的男子肩膀,错愕地问道,满脸的不敢相信,眼睛瞪得是又大又圆,双手一个劲的在那抖。
“千真万确!是我那当城卫军小队长的表哥亲口告诉我的!”
满面红光的男子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肯定地回答道,“我刚才碰到他带着整整几十号人马,匆匆忙忙地在日落大街上搜索,一副如临大敌,却又心神不定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奇怪,于是我唤了一声,问他出了什么事,怎么大半夜的还不休息,却带着这么多士兵在街上游荡。你猜他怎么说?他把我拉到一旁,悄悄告诉我,就在快到午夜的时候,戒备森严的城主府出了大事,老狗一家都被人砍掉了狗头,摆到桌子上祭奠这些年来死在他们手上的无辜百姓去了!”
听到这里,原本在喝酒的男子急忙问道:“那伊凡.斯迪皮尔德死了没有?”声音不大,但晨曦等人可是听得很清楚,从那男子一脸急切的模样看,当是与城卫军大统领有着某种不甚友好的关系。
“放心!死的不能再死了!”报信的男子显然很清楚他与城主长子之间的过节,很直接地予以回应。
“听说杀进城主府去的,就是昨天将伊凡打成高度残废的那些高手,今夜本来就是特意去找他算账,宰得头一个自然也是他!据府里的管家透露,那些高手之所以下手那么狠,连老狗和其他的狗崽子都一个不剩的部宰掉,就是因为来人在伊凡的卧室里头,发现许多用他亲手虐杀的女子身体所做成的藏品,这下可不得了,彻底激怒了高手们,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顺手屠光了老狗一家。”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也许是因为激动,也许是之前一路小跑着赶着来报信,三十多岁的男人觉得口干舌燥,干脆拿起桌上的酒杯,狠狠灌了一杯凉酒下肚。
这时候闻讯的男子已是泪流满面,哽咽着笑道:“杀得好!杀得好啊!哈哈哈哈!”虽说表面上是在笑,笑声里头却是无尽的心酸与痛楚。
他抬头看向夜空某处,深情地呼唤着:“艾莎,你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杀害你和孩儿的凶手,那该死的狗贼伊凡.斯迪皮尔德,已经被侠士杀掉了,死的不只他一个,是整一窝子畜生都被宰掉了!你和孩儿的在天之灵,终于可以瞑目了!”说到后来,已是泣不成声。
闻到此言,整座酒摊上的人无不心下惨然。家破人亡的惨痛,寻常人光是想象,就很难承受得了,何况是当事人。
哭泣的男子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衣袖上面一层厚厚的油渍,倒看不出他的具体岁数,只是听他一番话,当是爱妻与孩子这等至亲之人,都惨死在伊凡.斯迪皮尔德的手里,才有了眼下悲怆不已的一幕。
只见他伸出仍在颤抖的手,给自己的空酒杯斟了满满一杯酒,朝着星空高高举了起来,遥遥敬了敬,随后将酒缓缓浇于地面,以最简单最淳朴的方式,完成了对妻儿的酹祭仪式。
报信的那位拍了拍男子的肩膀,嘴唇哆嗦了几下,一时间百感交集,倒不知该怎么开口安慰他,见他满面泪水,终是一声长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温言宽慰道:“放心吧,嫂子她们在天上,一定亲眼目睹了那狗贼的应有下场,想必是欣慰的。倒是兄长你,一切都过去了,不要太伤心,小心伤了身子,嫂子在上面也难以安心啊。”
男子哽咽着点点头,只是至爱惨死是何等沉痛的打击,杀妻灭子之仇不共戴天,终于一朝得报,他又怎可能轻易释怀?
报信的那位从怀里掏出几枚银可恩,丢给了酒摊的老板,道:“老哥,结账。有余的麻烦再取两瓶酒,切上三五斤肉给我们带走。今夜我们要一醉方休!”
小酒摊的老板是名四十多岁、胖乎乎的中年人,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银可恩,只收下了其中一枚,剩下的又丢回给那名男子,说道:“两瓶酒和肉的钱,我收下了。他今晚之前的些许开销,就算是我们这些老相识见他大仇得报,替他庆贺了吧。”
胡子拉碴的男子大感意外,双唇嗫嚅着,愣在边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讷讷的看着酒摊老板迅速切上几斤熟肉包好,又取出两瓶清酒,一并递给跑来报信的同伴,才苦笑着感激地道谢。
酒摊老板一边摆着胖乎乎的手,说着“大男人的,哭什么哭。快回家去吧。”一边悄悄背过身去。从晨曦和诺尔默坐着的地方望去,恰好能看到他眼中闪烁着的晶莹泪花。
待胡子拉碴的男子和同伴搭着肩膀离去,晨曦才问道:“老板,刚才这男人你认识?”
酒摊的老板揉揉发红的眼睛,强笑道:“都是街坊邻居,住在一条街上几十年了,朝见口晚见面,深交没有,但说不熟悉是假的。”一看就知道他心情低落,显然想起了那男子的悲惨往事。
“能给我们说说吗?不打紧的,我们是过路的,初来乍到,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
晨曦一副乖宝宝的模样,让人很难忍心拒绝。漂亮的少女在打探消息上头,确实有着普通男人无法企及的长处。
“这附近谁不知道他的故事。”酒摊老板还没接腔,喝酒的客人当中就有人主动替他回答了,“刚才的男人叫约翰,本地人,世代就住在这条街上,做些杂货之类的小买卖。他有个青梅竹马的爱人,名叫艾莎,算是这条街上出名的美女,两人婚后的日子很美满。那年约翰外出经商的时候,他怀孕的妻子不巧被巡视的伊凡.斯迪皮尔德撞见了,该死的城卫军大统领最好美貌的人妻这一口,一看见有孕在身的少妇艾莎就两眼发光,也不顾忌她大着肚子,顿时就将约翰的妻子直接抱上了马掳走。没想到艾莎虽然出身平凡,却是个爱憎分明的烈性女子,哪怕被掳进城主府也抵死不从,结果激怒了伊凡那畜生,竟将艾莎先奸后杀,酿成了一尸两命的惨剧!”
说故事的男子一脸愤慨,声音低沉:“约翰满怀希望回来的时候,早已物是人非,妻儿尽丧。闻得噩耗的他,顿时晕死过去,手里头还紧紧握着给即将出生的孩子买的拨浪鼓。街坊们好一通忙活,才将他救活过来。也幸亏他回来的晚,不然连他也得死。”
酒摊老板这时接话了:“或许对约翰来说,当日能陪着挚爱的妻儿一起离开反倒更好。你看他这些年如同行尸走肉,活得生不如死,听说每晚都要搂着那个拨浪鼓才能勉强入睡,还常常在噩梦中哭喊妻儿,哭得是撕心裂肺,往往醒来的时候,枕头都是湿的。”
闻得此言,众食客纷纷摇头,唏嘘不已。
晨曦听闻如此人间惨事,也难过的低着头,不再追问,只是桌子底下的两只素手都悄悄握紧了拳头,一口银牙咬得咯吱咯吱响。
酒摊上的食客知道详情的也好,不知道的也罢,不由都慢慢静了下来,整个小酒摊一片悲伤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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