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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何为俊杰

俗话说得好,识时务者为俊杰也。

面对老板身先士卒带头当“俊杰”的现实,一应乐师都低下了高昂的头颅,从善如流的保持队型,朝着“俊杰”这个目标而努力。

“继续演奏!刚才到哪一小节了?”

左手按弦,右手运弓的大胖子定了定神,沉吟了好几秒才不好意思的问道。别看他训起人来牛哄哄的,其实有点心神不定,所以记不太清楚,刚才究竟演奏到什么地方了。这对乐队核心、首席、兼职大提琴的他来说,无疑是失职的表现。

“《私语者》第三段,第十四小节。”

小号手马上回答道,再一次体现出他时刻关注老板的优点来。众所周知,能及时替老板解围的员工,才是一名好的员工,一名优秀的员工。

“很好。预备,一、二、三,开始。”

大胖子老板很是满意,随着他下巴翘起后又落下的肢体语言示意,略带慵懒的靡靡之音又一次流淌在密闭的空间里头。

然后,正在胖揍不知好歹上前应战诸人的晨曦,竟然在百忙之中,抽空子看了舞台一眼,目光所至,正是一脸悠闲与惬意、徜徉在乐海之中的大提琴手。

如同被蝎子猛扎了一下手指,大胖子正在拉弓的那只肉呼呼的右手,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一声怪异的,音乐人士俗称“冒泡”的走调琴声,便这么由向来深沉老练的大提琴处冒出了头。遒劲洪亮也就罢了,关键是特别的怪异,走调走得那叫一个新颖别致荡气回肠,冷汗瞬间从大胖子的鬓角渗了出来,他连忙轻声叫道:“停停停,赶紧都给我停下。错了,我们弄错了。”

“嗯?”

“我们哪儿错了?”

明明出错的是大胖子,中提琴手却主动代表大家共同揽下了失误的责任,开口问道。

倘若屁大一点的事都兜不住,不早早开除了,留着专门扎心么?和及时替老板解围的小号手相比,能主动替老板背锅的中提琴手约翰,展示出更加娴熟高超的团队生存技巧。沉淀多一些时日,这般知情识趣的好下属,定会迎来被上司赏识和优先提拔的一天。

“风格选错了。”

大胖子一脑门的黑线,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想了想,又踌躇了一小会才继续表态道:“应该是演奏曲目的风格不对。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啊,她刚刚踏进大门的时候,就微不可查的皱了皱眉头,似乎对咱们这儿有什么不满。我当时见是见到了,没往心里面去,以为是小丫头不适应这里头的气氛。现在琢磨琢磨,估计是对我们演奏的音乐风格很不认同,方才她看我的一眼,就是具体的表示不满,要求更换了。”

这回连中提琴手约翰都傻眼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接着圆下去。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是多么清新脱俗的要求啊!

我说这丫头也太难伺候了吧?连揍人时候“伴奏”的背景音乐,都要挑剔具体的风格与类型,那是否还需要先行呈上详细的曲目表,草拟一下演奏的先后顺序与力度、节奏的快慢、停顿的位置供她参考,审核确认后再予以实施?省得到时候人家嫌弃背景音乐的节拍跟不上她动作的速率,衬托不了她优雅的舞姿,哦,说错了,那个海外传过来的专有名词是怎么说的来着?噢,想起来了,是体现“暴力美学”的优美动作与特殊美感。

据说这门诞生自遥远东方大陆之神秘国度的新“美学”,乃是一代宗师斯比屈里斯.森先生苦心孤诣别出心裁,历经二十多年锤炼方告大成,以之扬名立万开宗立派,横扫各大陆。这一派的美学,最擅长通过抒情与写意的手法,将无规则攻击技巧与打斗动作融为一体,过程极尽天马行空之想象力,从而呈现出方位深层次立体打击底下的暴力之美,令人见之血脉贲张目瞪口呆,深深为之折服。

无语归无语,如何将人家的“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才是关键,须知新的问题也随之出现了,万一演奏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方才大胖子老板那样的“冒泡”之类的失误,是继续演奏呢,还是该打回重来一次?

众人大眼瞪小眼,一时间谁也没有办法愉快地聊下去,最后还是大胖子老板体现出了当家主事人的决断力,以及负责任的领导态度来。只见他咬了咬后槽牙,跺了跺脚,说道:“就彼得.伊里奇的《弦乐小夜曲》吧,作品第四十八号。”

“老板,此曲会不会太过深情了。貌似和现在的氛围不太讲究吧?”

小提琴手彼得小心翼翼地提出了不同看法。

此彼得非彼彼得,虽然同样名叫彼得,其实他和大胖子老板所提到的传奇悲催作曲家,彼得.伊里奇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不存在“本是同根生”的嫌疑,“相煎”起来自是毫无心理压力。

现场都打成一锅粥了,黄色的酒水、红色的鲜血、透明的眼泪,早就随着少女的无差别暴打,与残破的棕色家具、白色餐桌布一并,搅成了一锅五颜六色的粥,再用抒情性质极强、极具深情的这首《弦乐小夜曲》予以衬托,传出去,绝对能上比兹尼斯王国的报纸头版头条了,若是再让吟游诗人这类骚包瞎编乱造一番之后,四处这么一传唱,保准自家的酒吧蜚声海内外,名噪一时。

可惜与酒吧这类服务场所应有的正面形象盘反着来就是了,被一扫帚扫进“贻笑大方”的垃圾里头归类,反倒更加可能。

“你小样的懂个锤子的讲究!”

大胖子听了气不打一处来,顿时怼了回去,口水劈头盖脸喷得彼得脸上到处都是。

他示意众人看向少女,道:“看看那丫头的衣着款式就知道,绝对是来自贵族之家的女子,而且是老牌贵族中的老牌贵族,底蕴极其深厚。别以为她这身武士服简单,整体设计古朴典雅,处处细节都透着优雅与大方的味道,绝非寻常贵族之家可比;比如袖口与裤脚,收口处向来难以两其美,顾得了线条就难免影响实用效果,真正动手的时候,很可能让人产生束手束脚的感觉。你们看她打到现在,可有这方面的问题?喏,喏,就正如这一记肘击,多么的轻盈灵动!若是袖口太紧,自然妨碍提肘的高度,接而影响肘击的效果,可从挨揍的那傻逼飞出去后,就死命捂住脸就地翻滚来看,别说鼻梁骨,眼睛都快被打爆了。”

“别说老子没提醒你们,拥有这等底蕴的家族,水面下的实力之可怕,根本就不是我们所能想象,更不是我们能惹得起的。最明智的做法,是见到了就绕着走,远远躲开,越远越好,什么事都千万别掺和,能装成瞎子最好。否则,有我们好看的!”

指点着自个一应“不争气”的下属,大胖子老板很是唏嘘,他将胖乎乎的手伸进兜里,扣扣搜搜一会,才掏出一根大号的雪茄来,小心翼翼地打开外头的深色马杜罗包装纸,又仔细清了清本来就没什么灰尘的雪茄头,正准备打火,旁边的约翰已经凑过来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动作娴熟,时机正好,显然平日里没少干这事儿。

大胖子就着火点着了雪茄,美美吸了一大口,也给够时间一应下属去领悟自己先前的话,才接着补充道:“老牌贵族的家庭,往往也最讨厌暴发户那般的粗俗和炫富之举,连日常聆听的音乐,都是古典的一类。越是经受得起时间考验的曲子,越是进得了人家的法眼。否则,免谈。”

轻飘飘下了结论,面带矜持的大胖子老板嘴巴一撅,从口中吐出长而圆的一道烟圈来,功力甚是不凡,他略带遗憾的说道:“现在最适合演奏的曲目,其实是弗朗茨的那首《阿佩乔尼奏鸣曲》,作品D821号。要不是你们对这首曲子的领悟总是不够透彻,演奏中情绪表现得不到位,我早就决定选用它了。好了,都他妈的别废话,给老子打起精神来,就是彼得.伊里奇的《弦乐小夜曲》了。”

“明白。”

一干人等齐声应了声。

“预备,一、二、三,开始!”

随着大胖子老板的弓弦拉动,包括小提琴、中提琴与大键盘等在内的众乐师一阵有力的齐奏,《弦乐小夜曲》开头的那段动人旋律,便回荡在酒吧里头。

果然如众乐师暗暗腹诽的那样,深情而悠扬的乐声伴奏之下,是晨曦优雅美妙而极具暴力美学精髓的格斗动作,一抬手,一提足,威力尽显,身前竟无一合之敌,击倒目标的同时,程犹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深刻的表现出无差别暴打的酣畅淋漓与痛快,将身边的众多酒客揍得是狼奔豕突哭爹喊娘满地找牙!

少女越打越顺手,越打越精神,原先满怀愤怒与阴云密布的压抑情绪,通过这场“热身运动”算是得到了初步的释放,动听的旋律流淌之余,还能夹杂着一众“对手”从谩骂转变为的哭嚎的声音,心情自然也是大好特好起来。

打到后来,连看到形势不妙转身企图逃跑的那些酒鬼,也被她一一从后追上去,或是一拳,或是一脚飞踹在地,朝着“歼”的预定目标迅速迈进。反正酒吧只有一个大门,晨曦又在速度上头占据了绝对优势,只要她不愿意手下留人,就一个都少不了。

就在《弦乐小夜曲》第一乐章最后一小节音符响起之际,晨曦刚好将一名“小胡子”给踢飞,面前只剩下最后一名“敌人”,一位满眼惶恐浑身发抖,握紧的拳头都不知道有没有力气的壮汉,看样子少说也有六七分酒意,站在那里举着个尚未开盖的酒瓶,一脸的苦瓜相。

进攻,没那个胆量;

防守,好像没什么卵用;

投降?现在连街头斗殴都算不上,投降一说更不知从何说起,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少女根本没有废话的意思,上前直接就是一拳,击中了壮汉的胃部,眼见对手眼珠子突出整个身躯软了下去,少女便侧身闪开一步,同时一把握住壮汉的拳头,弯腰一拧,手上轻轻用力一甩,壮汉的身子便整个被掀了起来,从少女的边上越过,朝着酒柜那头飞了过去!

那么喜欢喝酒,喝得醉熏熏的,身酒气臭烘烘的,真是讨厌,干脆滚过去和摆放在那边的酒瓶子一块过吧,泡在酒缸里头好好反省反省也行!

晨曦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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