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雨月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七十三章 哼哈二将,我若温良,如何为王,木雨月一,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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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老公?什么意思……”玉笙懵,彻底懵了。

“意思就是我们家李云澈是你们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胖胖女人不耐烦的解释道。

“无知少女吗……”

丢脸,能不能不用那么丢脸?没结婚喊什么老公?

玉笙终于在林暖的记忆中想起来,好看的小女孩叫国民闺女,好看的小男孩叫国民女婿,好看的女明星都是国民女神,好看的男明星以及有钱的公子哥都是国民老公来着。

“李云澈,我们是同学,能不能一起合个照?”

玉笙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迷妹林暖却乘此机会贴了过去,两眼满是小星星的问。

“云澈我们快走吧,待会儿人多,我们就走不了了。”

那个胖胖女人恨不得拉着李云澈分分钟消失。

“可爱的经纪人姐姐,一分钟,一分钟好不好?我们教授房间三丈之内无人敢靠近的。”林暖很小声,很小声地和胖胖女人套近乎。

经纪人,这个称呼玉笙记得,好像艺人必须听经纪人的,经纪人让艺人往东,艺人就不敢往西,经纪人让艺人打狗,艺人绝对不敢骂鸡,要不然,不听话的艺人都会被雪葬的。

这么说也怨不得慕小七对他们视若无睹?

不过,可怜,真可怜,堂堂一个呼风唤雨的皇子竟然沦落到人家让他干嘛他就得干嘛,多可怜?

你说你怎么就混到这种地步了?

“玉笙,我们一起拍照吧……”

林暖与经纪人套近乎的时候,李云澈一直静静的看着她,仿佛想要看穿她的灵魂似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玉笙有些惊悚。

印象之中,好像李云澈刚上大学没几天就再也没出现过,只留下一个传说,他都不认识林暖,又怎么会知道她的名字?

难道……

“玉笙,我们是同学,怎么会不知道你的名字?”

李云澈眼疾手快的拿走玉笙的手机,驾轻就熟的揽住她的肩膀,用手机拍了一张照,一张只有他们两个的照片。

照片中他帅气阳光,她一脸惊悚。

“玉笙,等等我……”林暖心酸,玉笙自然顺势把李云澈推给林暖合照。

“玉笙,你们找到工作了吗?如果你们愿意,可以来给我当助理,这是我的电话,记得打给我……”

随意的和林暖拍了两张照,李云澈更加驾轻就熟的在她手机上输入一个电话号码,然后播了出去……

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看……

他的手机铃声居然和她一样?

“玉笙,你说你不跟我抢的,你看,他用你的手机合照,偏偏不用我的,他给你留电话号码,偏偏没给我留,玉笙,人家很伤心……”

望着慕小七离开的背影,林暖心酸,心酸的好像一只柠檬精。

“既然这样,那你就不要喜欢他了,你们两个真不合适……”玉笙小声地道。

上一辈子,梨暖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谁,更没有刻意接近过谁,也怪她对她从来漠不关心,以至于她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慕小七,她是一点也不知啊。

但是你们俩真不合适。

“玉笙,他说让我们去给他当助理对不对?他说的是我们对不对?玉笙我们一起去吧……”林暖迷妹附体,根本没听到玉笙说什么。

“不……”

要她像小丫鬟一样伺候他?

怎么可能?

他上辈子就骗她给他当丫鬟,这辈子休想。

再者说了,你不是要去你崇拜的慕师兄那里工作吗?

玉笙推开老魔头教授的门,适时打断了林暖不切实际的幻想。

“你们迟到了一分钟,我最讨厌不守时的人了。”

别老头推了推厚厚的眼镜,冷冰冰的教训她们。

“对不起,别导师,我们以后再也不会了,没有下次,绝对没有下次了……”

林暖战战兢兢的递交论文,然后道歉,不停的道歉,都怪她追星追的忘了时间,果然酒色财气最误人。

可恨这个老魔头掐分掐秒的找她们茬,要不然怎么会人送外号老魔头?

“导师,其实我们早就到了,只是导师没看见我们,所谓一叶障目,更何况导师面前有一道门……”

再见别恨天,玉笙感慨万千,努力在他面前平静。

打机锋,她熟。

“这么说,我该把门拆了?还是把房子拆了更敞亮?或者直接去外面迎接你们?你们以为你们是谁啊?比明星架子还大,你咋不上天呢……”老魔头教授阴沉沉着一张脸骂人。

得,他看不惯慕小七那架势的气,看来是通通要撒在她们身上了。

也对,一个明星都那么大的派头,三催四请的时候请不来,请来了还哭丧着一张脸,话都不愿意多说,跟吊丧似的,搁谁谁受得了?

倒霉,真倒霉,慕小七这个遗毒,这个祸害,平白让人受连累。

不过,她俩比大明星慕小七来的还晚……

好吧,活该她们挨骂。

“老师,吃糖吗?”

玉笙看着别老头中气十足的骂人,摸出兜里一颗糖,问。

林暖的记忆里,别老头好像依旧喜欢给他们这群即将毕业大学生发糖,就好像把他们当成小孩子一样哄。

“你给我糖?”老魔头教授不可思议的望着玉笙问。

“眼泪是咸的,岁月是苦的,所以人们发明了糖,骗一骗发苦的生活。”玉笙道。

“少拿糖衣炮弹来糊弄我,知道以后会苦会累就行,论文没什么问题了,准备答辩吧,我也有糖,一人一颗糖,庆祝一下……”

别恨天从兜里也摸出两颗糖,一人给了一颗。

“谢谢导师。”林暖甜甜的说道,差点喜极而泣。

老魔头是有发糖的习惯,但不是人人都能得到的,据说老魔头糖果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他们上一届的慕师兄是唯一得到过一颗糖果的人,没想到今年居然给他们两个一人一颗?

玉笙握着糖,想起了恨天真人最后也是给了她一颗糖,一颗带血的糖。

小孩,吃糖……

玉笙,吃糖……

他们之间师徒关系就是从一颗糖开始,也是从一颗糖结束。

现在他又给了她一颗糖,就好像一切从来没有变过一样。

“吃糖,人家让你吃你就吃啊,你不知道陌生人的东西不能吃吗?尤其是你们这样刚刚毕业的女孩子,你知道这糖里有没有其他东西?”

梨暖欣喜若狂的剥开糖,直接被老魔头又给拿了回去,丢进自己的嘴巴。

“比如毒……”玉笙握着糖,低低的自语。

那网络上有句话叫什么来,糖里裹着毒,毒里裹着刀,刀上撒着盐……

“是啊,是啊,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能相信任何人的话,也不能随便吃别人给的任何东西,你以为别人给你的是糖,就真是糖了?你知道校园外面有多少坏人吗?有些东西吃下去一辈子就完了……”

老魔头苦口婆心的给她们两个人,普及了一回黄赌毒社会毒瘤的套路,又着重骂了她们一回,什么将军孤坟无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之类的话,然后后知后觉的林暖也明白了,她们这是受了李云澈的害啊。

谁让她在自己导师的门口掐着点追星来着,不骂她骂谁?

玉笙忽然明白为什么慕小七脸那么臭,你说你在人家面前说什么黄赌毒,说什么将军,戏子之类的话,不是明摆着指着和尚骂秃驴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更何况像个大染缸似的娱乐圈。这不是明摆着说人家堕落,说人家近墨者黑,说人家对国家,对社会没什么贡献,只会搅风搅雨,沽名钓誉吗?

人家当个明星容易吗?对人冷酷一点说人家不近人情,对人热情一点,像林暖这样的迷妹岂不是会蹬鼻子上脸?

没看见她一口一个老公的喊,这李云澈要是真给她一个笑脸,那她追星得追到人家家门口。

你说明星那么苦,那么累,还要被自家老师指鼻子骂他是社会毒瘤,得多心寒?

“玉笙,你说老魔头那颗糖,算是给我了,还是没给我?”

好好一颗糖,怎么就这么被收了回去?

她这是算收到糖,还是没收到?

梨暖嘴里发苦。

“你若想吃给你吧。”

玉笙拿出那颗糖,塞到林暖手里。

“玉笙,你实在是太好了,我不吃,我要留下,见证我们至死不渝的闺蜜情……”

林暖接过来,塞到她挎着的小包包里面,挽着玉笙的胳膊走在大学校园林荫小道间,说不出的岁月静好。

曾经的梨暖从来没有和她那么亲密过,其实现在想想,一直以来不是他们从来没有接纳过她,而是她从来没有融进他们,因为她不能让任何人看出她的不同。

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她不是兔子精了,她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姑娘,她们依旧是同学,还住在一个寝室,经常坐在一起研究破砖烂瓦,破铜烂铁,破衣烂衫……

呃,和以前师姐妹一样的概念。

很好,真的很好。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莫过于此。

“别肉麻,闺蜜情可以用至死不渝来形容吗?”玉笙笑,发自内心的笑。

没有包袱的生活真的轻松了许多,她是不是该试着融入这个无忧无虑的世界,开启一段美好的生活?

“我就是要用至死不渝来形容,玉笙,这可是幸运糖果,老魔头给谁,谁就能幸运一生,你看慕师兄在短短一年的时间,给我们创造一个传说……”

林暖双眼满是小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

“是是是,你刚才不是还迷李云澈,这会儿又是慕师兄的粉丝了?你啊,怎么那么善变?”玉笙无奈的笑。

“玉笙,现在我好纠结啊,你说慕师兄让我们过去帮他,我最最最爱的老公让我们给他当助理,助理啊,可是时时刻刻在他身边的助理,玉笙,你说我们去哪边工作好?玉笙,我真的好纠结……”

林暖提到李云澈就兴奋,特别兴奋。

“要不你仔细想想……”

玉笙惆怅,她才不会给慕小七当丫鬟,至于慕小五说给她一份工作,不过也是把她当丫鬟使唤,不去,才不去。

她是谁,她是天下共主,她天生仙骨……

不,不对,彼岸花曾经问过她:你真的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包括渡劫飞升,跳出轮回。

她说她愿意……

所以她再也不是什么天生仙骨,天下共主,她只是一个即将每天为金钱奔波的毕业生?

毕业生,无论做啥工作,都是人家让她干嘛,就得干嘛,而且还钱少事多离家远,位低权轻责任重,做多错多骂多被人怨……

好吧,她还不如慕小七,慕小七最起码有钱啊。

她和林暖将来有可能被人骂得像孙子一样,也拿不到几个可怜的工资,想想就惆怅,就茫然不知所措。

这可该怎么办?

有钱的时候,大家都视钱财如粪土,没钱的时候,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玉笙,老魔头的哼哈二将来了。”

玉笙惆怅的时候,林暖忽然拉着她躲在一棵树后面,指着远处缓缓走来的两个人道。

哼哈二将?哼哈二货吧?

那远处虎虎生风的走来的两个人,赫然是别惊风,别惊雨两兄妹。

没想到过了一千年,他们依旧是兄妹,这兄妹情分真深。

可是为什么要躲?

玉笙脑袋有点懵,然后想起来,别惊风从见到她那一刻就开始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今天送花,明天送饭,后天约看电影,没事还拉你去博物馆,其实这些都挺正常,玉笙不咸不淡的倒是跟他吃过几顿饭,看过几场电影。

但是后来的事情就有点耸人听闻了,话说有一次这两货所在的公安局在破获一场碎尸案的时候,挖出一座古坟,于是他迫不及待的通知自己老爸,顺带拉着她这个考古系的学生去参观一下。

她这个考古系学生干的就是挖坟掘墓的事,现在有那么好的机会谁会错过?

然后她就成了她们学校,乃至整个考古界历史上最悲催,最悲惨的考古系学生。

因为她居然在那个古坟坑里,发现了受害者的头颅……

你说你丫不是诚心吓唬人吗?你说有你这么当人民警察的吗?你要把人吓死你才干休啊?

从此玉笙对别惊风有了心理阴影,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想到坟坑里,卡在石头缝中的那颗腐烂破败的人头……

算了,算了,她还想多活两年,所以眼不见别师兄为净。

“玉笙,我就知道你躲在这里,你躲什么?”

林暖和玉笙在一棵大树后面,打转的躲着别惊雨,别惊风,可是哪里躲得过,那两个眼尖的货?

“多日不见,没想到师兄依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一时间还真没认出来。”

马屁一响,黄金万两,对付别老四,就得好言好语,好声好气,因为她现在打也打不过他,跑是也跑不过他了。

“玉笙,真会说话,要不今天晚上,风流倜傥的师兄请你吃顿便饭?”别惊风顺杆爬道。

“不用客气了别师兄,今天晚上我有约。”玉笙道。

对着你谁能吃的下去?谁知道你是刚刚捡了尸块,还是刚刚抓了毒贩?

“玉笙,跟师兄那么客气干什么?林暖我们一起?”别惊风乐呵呵道。

“不了,不了,我们真的有约,我们约了慕师兄。”林暖赶紧把慕小五这尊大神抬出来挡煞。

虽然那一次林暖没赶上下墓,但是林暖心理阴影面前绝对不比玉笙少,因为你无法想象,林暖去公安局找她的时候,刚刚好看到他们那个英俊潇洒的警界精英,正在和法医摆弄那一颗,快要腐烂了的头颅……

谁特娘的看到他没心理阴影才怪。

“你们说的是慕云昱吗?他回来了吗?”警界之花别惊雨冷着一张死人脸问。

“是啊,是啊,今天他给玉笙打电话了。”林暖连忙又把玉笙抬出去挡灾。

传说别惊雨之前经常和慕云昱形影不离,甚至亲密无间。

传说老魔头认定了慕云昱是他家女婿,所以一直很照顾很照顾那个没爹没妈,一穷二白的孩子。

可现在慕云昱回来了,没联系老魔头,也没联系别惊雨,却偏偏联系了玉笙,你说你让人家怎么想?

“在哪里?”别惊雨就好像审犯人一样盯着玉笙,毫不客气的问。

“那个,还没说……”

玉笙惆怅,你是不是搞错对象?

你的姻缘不是慕小五,是慕小五他哥凤煦白好不好?

话说凤煦白这货投胎到了哪里?怎么还不来把你媳妇领走,你看她在难为我?

“手机拿过来。”别惊雨命令道。

“师姐这不好吧?”林暖尴尬挡了挡玉笙道。

“惊雨,别闹,玉笙,我看今天晚上我们还是一起吃顿便饭吧,我们也好久没见过慕云昱了,不如大家一起坐下来聊聊?”别惊风打圆场道。

“这……”不太好吧,人家又没请你?

林暖心酸,慕云昱根本挡不了煞,反而又招了两尊煞,你看别惊雨那青黑的脸色就知道,今天晚上这顿饭,绝对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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