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一直在等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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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遍地的残肢尸骸之上,凉薄苍白的昼日之下,秦嫣看到他投来目光,
着目光暴怒,冷冽,深沉,阴郁,好像一把利剑,可以刺穿铁靶,猜中人心。
秦嫣被他这一眼看得浑身血液倒流。
祖宗从来都不待见她,十几年来都不曾有任何改观。
自从花哨十五岁跟了他后,秦嫣就没怎么去看过花哨。
不是她不想去,是祖宗根本让她去,背地里敲打过她很多回。
她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待花哨并不怎么好,还常常做一些坑她的事情,不待见她也不奇怪。
但即便如此,祖宗也从来没有用现在这种可怕的眼神看过她。
如果目光能杀人,她现在估计只剩下一堆破败的白骨了。
只见他收回目光,唤道:“屠佐!”
顷刻间,巨大的苍鹰像是突破虚无空间的壁障,转瞬出现在半空中,展开宽厚羽翼,发出一声震天的鹰唳。
它琥珀色的瞳孔闪过万千片段,丢失的记忆,在接受到主人召唤的刹那,悉数回档。
它朝他兴奋的鸣叫,不住的挥动翅膀,掀起风浪。
秦嫣只见他抱紧花哨,乘着屠佐迅速消失在天际。
看来祖宗已经通过屠佐的记忆将所有事情的原委了解清楚了,也知道是她将花哨拉进来,也是她刚刚没忍住,出口惹怒执法者,才让花哨遭了这些皮肉之苦。
秦嫣身体一软。
这一刻,她都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花哨是安全了,但死了那么多执法者,足以让整个书城世界震惊,掀起滔天的大动荡。
这后面是无穷无尽的麻烦啊......
......
花哨不知道自己昏迷的多久,再次醒来时,看着蓝色的天花板,一时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脑袋也一片空白。
蓝色的天花板......好熟悉。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
回到了四合院自己的房间里。
她记得刚到那个家时,她跟祖宗说,她不喜欢白色,
“为什么不喜欢?”他笑着问她,似乎很感兴趣。
花哨嗫嚅了两下唇,说:“我小姨说忌讳。”
干她们这一行的女人都很忌讳恐惧白色,不论是穿的还是用的,能不用白色就不用白色。
小姨说白色太干净了,血染上去,不容易洗掉。
花哨小时候只能理解这句话的表面意思。
直到水桃死去的那天,被人从一辆加长林肯车上抬下来的时候,她白色的裙子上全是鲜血,
然后又陆陆续续台下来五名穿白裙子小姐,只有一个命大,抢救过来了,但也落了个终身残疾。
花哨那时才真正明白,在这个圈子里,穿白色就是为了迎合一些特殊危险客人的癖好。
一场生意通常是6个女孩一起,集体穿白裙子,688888元一夜。
少一分不干,多一分也不出场,就是讨个吉利,权贵不差钱。
这生意被圈内人戏称为“纯白情人”。
当纯白情人的女孩基本上活不长,就算活下来了身体上也有残缺。
但架不住赚钱啊,68w只是个“门票”,里面的“游乐设施”另算。
不要命的小姐就敢接,要是能活下来就是一大笔钱,一笔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原来白色洗不掉血迹,也能称得人心更加残忍肮脏。
受这件事的影响,花哨只要看到大片的白色,就会出现应本能激反应,甚至产生严重的幻觉,例如眼前的白色会变成大量的血迹将她淹没,躺着床上都能凭空溺死自己。
虽然成年后没这么严重,但十几岁的时候,白色对她来说真的是噩梦。
花哨没有隐瞒,将原因一五一十的跟他说了一遍。
祖宗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家里的天花板全都被贴了一层特殊的壁纸,
白天看是天空的颜色,晚上看就是璀璨的夜空。
想到这里,花哨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低头一看,没有伤口!甚至一点痛感都没有。
她想起昏迷前混身被蛹线贯穿的痛苦,开始不由自主的发抖。
那种痛,是她这辈子不敢回想的痛,是她受过那么多伤中,最让她刻骨铭心的痛。
她在哪?又是谁救了她?
花哨光着脚下了床,发现自己正穿着真丝睡裙,款式有些熟悉,但一时间想不起在哪见过。
她在一间细绒地毯的卧室里,床边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她走过去,一把拉开窗帘,窗外的阳光顿时照在她的身上,让她不由自主的米眯起眼。
但等她看清楚窗外的景色时,瞬间呆在原地。
这里是书城世界的居住区首页中心,也不知道是在多少层楼,她居然能俯瞰书城标志性的建筑——无尽时间塔。
花哨只在第一次来书城世界,去广场买丹药时,远远的看过它的底座。
不过啥玩意也没瞧出来,甚至她都没看出是座大本钟一样的建筑,只觉得像一堆巨大的乐高积木。
直到站在这里重新俯视,她才明白,是自己当时看的方式不对。
时间塔像是传说中的空中城,只有俯视才能看到它城中的巨大时间圆盘。
花哨满脑子都是这么好的地段,得多少积分?
按照首页最低房价,一平米十万。
光是她这么一个卧室就有十三四个平米...嗯,一百多万积分。
显然,绝对不是纪钦雨和唐雨林救了她。
血月?
更不可能。
这男人不是那种为了一个不怎么相干的女人,冒险这么大险的人。
这么说来,只有一个人。
花哨面部表情开始紧绷,她试着呼唤屠佐。
果然,没有丝毫回应!
再看向自己身上穿的睡衣时,才猛然想起这是她的衣服!
是她早些年留在宅子里没带走的衣服!
花哨又走进卧室分割出来的一间面积不小的衣帽间,
里面整整齐齐的挂满了她离开大宅前,15岁到22岁时的衣服,
从衣服鞋子到包包,甚至还有一个独立的精致首饰柜,摆满了她曾经的东西,陌生又熟悉。
这些东西她很多都不记得了,只有其中几件当初买来时特别喜欢的有些印象。
她这辈子买了太多的东西,喜新厌旧,买了过一阵就忘,随手丢,随手放。
花哨从没想到会有人一件件给她收好,似乎一直在等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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