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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她跟我说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那时,我笑了,我以为我找到了我的一生所爱,也立下了一句我写小说就是为了娶你的誓言,现在想想,这是多么可笑和幼稚的事。
二年前,她跟我说我们分手吧,那时,我哭了,当我捂着嘴角,默默的跑出酒店,紧缩在空调机箱旁问她为什么,她只说了声说我们不合适。
任何有过情感伤痕的男人都明白,分手哪有笑着离开那么简单,那只不过是欺骗三岁小孩的东西而已,无论是哭是闹,心中过意不去的,终究会渐渐忘去。
那个时候,我就像是一个过气的玩偶,在那毫不在乎的甩手下,噗通一声的落进了垃圾桶中,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想象着她和另一个男人亲吻,坠入爱河,我的心顿时四分五裂。
当初是她喜欢上我的,她夺走了我的心,却又将她狠狠的抛弃,你可以想象一个舔狗的下场,特别是对一个手机里来五六个备胎的女人。
那时的我,只觉得世界就在自己的脚下,单纯与天真总是陪伴在我的四周,我没有想过自己究竟是对是错,也常常曲解是非,落的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下场。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当初要是没有答应她,或是没有走进那个班级,眼下的痛苦,兴许不足以融汇成珠玑的文字,也在没有余生这个人了。
所有人都说我是小奶狗,我却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魔,一个不知疲倦的中央空调,我尝试过改变这个局面,让那些我不喜欢却又喜欢我的人讨厌上我,可终究还是改变不了那个劫难。
我在余生的身上看见了属于自己的影子,就像鲁迅在社戏里说的那样,也许我们不能改变过去的伤痕,但依旧可以创造新的未来。
一年前,我记得有人调侃说过,在那个寒冷的夜晚,一个女孩为我点起了一盏星星之火的灯光,我却选择迎着寒冷的风,迷失在黑暗的芫野中。
每当想起这个时,我的眼睛都突然酸了起来,以至于眼眶中掺杂的泪水,总是在不经意间滑下脸颊。
我对不起那个女孩,她爱我,我却如那个人一样的抛弃了她,那年我才十三岁。
早恋没有错,错的是那颗不懂爱情的心,单纯的喜欢终究会在时间的风沙中逐渐被埋没,还是那句话,友谊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却经不起风雨的折磨,爱情经得起风雨的折磨,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曾经写过的一百一十八封情书,我记得我还写了一篇叫做洛水涘的“文言文”来表达我对她的爱,我幻想着要用初三一年的学业,来偿还她曾经对我的爱。
可这一百一十八封情书,在我那怯懦的性格下,没有一封交到了她的手上,现在,我用我人生中最精彩的时光,写这本小说纪念曾经的一切。
上帝,我爱错了一个人,你让她还我初恋,行吗?
那一年花下,我重新牵住了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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