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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月十四
清晨。
徐镇坐在小面馆内,挑出最后一根断了半截的面条吃下去,缓缓喊了声“结账”。
他并非是为了珍惜粮食,也绝非是吃过上顿没有下顿的人,而是想要借机恢复内心的平静。
他今天本不必出现在这里,很久没有休息了,还以为今天可以好好地学习拉弦。为了今天,他特意约了弹三弦的瞎眼老人。
却在天还没亮时接到了知府大人的飞鸽传书,白梅山庄的庄主于昨夜被人刺死,令他即刻动身前往调查。
他不得不放了瞎眼老人的鸽子。
他很讨厌这种被打乱计划的感觉,但做这一行就是这样,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各种意外。
“一共二十文。”面馆老板笑眯眯站定在徐镇面前。今天虽然是阴霾天气,但一大早就有生意,还是让他忍不住眉开眼笑。
徐镇将二十枚铜钱钱列在桌面上,正要离开。外边又有一列衙役迅速跑过去,去向是白梅山庄的方向。
从这条路过去,尽头只有唯一一户人家,那就是白梅山庄。
一个肥胖妇人在面馆门口停下脚步,向老板打招呼。她手里提着菜篮子,装满一篮子刚刚洗过的青菜,看样子是刚刚从菜地里出来。
肥胖妇人指着白梅山庄的方向,问道:“那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像很热闹。”
老板收下铜钱,道:“应该是。从鸡鸣到现在,这已经是第八列衙役了。不知道是不是白梅山庄又进了窃贼。”
“又”吸引了徐镇的注意,回头问那老板:“白梅山庄经常有窃贼光顾吗?”
老板叹了口气说:“哪年没有几个不长眼的窃贼。光是今年,白梅山庄就被光顾了三次哩!”
“都丢失了哪些东西?”徐镇又问他。
老板摇了摇头,说:“倒是没听说丢了什么东西。白梅山庄是沈员外的私人庄园,藏有不少财宝,自然遭贼眼红,沈员外想必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养有一群武功不俗的护院,一般毛贼都很难得手的。”
顿了顿,他忽然话锋一转,凝声道:“但这次忽然来了这么多衙役,恐怕是丢失有什么重要东西吧。”
紧接着,他的目光忽然落在徐镇身上,接着道:“捕头大人,您应该也是去白梅山庄查案的吧?”
徐镇感到有些诧异,自己今天可没穿官服,这老板竟然能一眼看穿,就问道:“你认得我?”
老板淡淡笑道:“公门中人,眼神中大多有一股气势,仿佛能洞穿一切。小的在捕头大人身上,感觉到了这股气势。”
徐镇默然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自己捕头的身份,同时也不由地多看了几眼这老板。
能够一眼看穿自己的职业,恐怕此人身份不是小面馆老板那么简单。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隐藏在市井中的高人不在少数,除了必要的工作之外,他一向没兴趣打探别人的秘密。
老板忽然又压低声音,沉声道:“捕头大人,您可得小心些。能在白梅山庄一干眼皮底下得手的毛贼,武功恐怕不弱!”
徐镇只是淡淡一笑,如果让老板知道昨天晚上,并不是有贼溜进白梅山庄,而是沈员外被人刺死,恐怕会更加吃惊。
但现在,还不是放出消息的时候。
他轻轻拍了拍系在腰间的剑,眺望远方,目光像是在说,只要有这把剑在,天下就没有他对付不了的人。
这是把很普通的剑,没有珠光宝气的明珠,没有鲜红艳丽的剑穗,也没有玲珑怪异的构造。它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剑,插在普普通通的剑鞘中,但如果认识徐镇的人,都绝不会认为,这仅仅是一把普通的剑而已。
他的朋友,包括他自己,对着这柄剑都有着绝对的信心。
他走出面馆,外面系有一匹白马。
徐镇飞身上马,直奔白梅山庄而去。
2
屋内卧倒有两具尸体。
一个男人趴在穿堂的桌边,身下有一滩血迹,侵浸红了白衣,旁边有一把沾血的匕首。
连接穿堂的卧室里,有一女人仰面倒在床上,面色发紫,像是中毒身亡。
这两人的身份都得到了确认,男的是白梅山庄的庄主沈白云,也是扬州地数一数二的大富豪。女的则是沈白云的女人林悦铃。
沈白云的尸体已僵硬,尸斑已出现,背后没有伤口,想必是在身前。徐镇将其翻转过来,果然在心脏位置找到了致命的伤口,也是全身上下唯一一个伤口。
伤口约三根手指宽,血液已经干涸,深不见底。
徐镇将落在一边的沾血匕首拿过来,放在伤口上比划了一下,大小刚好吻合。凶器应该就是这把匕首。
不难想象当时的情形:
凶手站在沈白云面前,沈白云正待说些什么,凶手忽然亮出藏在袖口内的匕首,闪电般刺进了他的心脏。
沈白云反应过来时,凶手已将匕首拔出去。他立即因为失去力气而倒下,生命随着血一起流失,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凶手。
“这一刀好犀利,干净利落,一刀致命,普通女子应该使不出这一刀。林悦铃以前应该练过武功。”蹲在徐镇对面的捕快惊叹着说道。
这人也是府中的捕头,叫鲁奔,入行已有五年。由于被害人身份非同寻常,接到报案时,知府大人立即指派了三个捕头前来调查。
还有一个叫做左丘生的捕头,也是入行七八年的老人。他现已出去找仵作。这三人中,要数徐镇资历最小,刚入行不到一年。
但他入行不到一年,就办了一件所有老捕头都不敢接手的大案——单枪匹马,缉拿通天寨的贼头。
通天寨有马贼三百,贼头“邪刀王”杨向邪更是扬州地罕见的高手,其武功之高,难逢敌手,曾经有八位捕头一起率领衙役前往捉拿此人,反被伤了五人,无功而返。
但徐镇来之后,孤身前往通天寨,将杨向邪一剑斩杀剑下。自此之后,扬州大地方圆千里,再也没有通天寨作恶多端,也没有人敢小觑这个新人,尤其是他腰间的那柄剑。
徐镇敏锐地察觉到了鲁奔话中之意,抬头看了眼卧室的女人,然后凝视着鲁奔,皱眉道:“你怀疑是他的女人杀了他?”
“这种可能性最大。”鲁奔站起来,看着房门,道:“死尸被发现时,这屋子是从里面锁死的。”
紧接着,他的目光又落在桌上,上面有一只瓷碗。
他指着瓷碗,继续道:“而这只碗中有毒药的污迹。所以我推测,应该是林悦铃和沈白云发生了某种争执,愤怒之下,林悦铃刺死了沈白云,然后服毒自杀。”
真的是这样吗?
徐镇对鲁奔的推测表示怀疑,不过并没有表达出来。
他站起来走到桌边,拿过瓷碗仔细查看,的确在瓷碗内发现了一层已干涸的污迹,呈淡黑色。
但这层污迹是否就是毒死林悦铃的毒药,还有待验证。如果是,是不是说明林悦铃早已准备好了这碗药,杀死沈白云之后自尽?
徐镇的目光很快就又被另一样东西吸引住。
他放下瓷碗,拿起这样东西。
赫然是一只青铜盒子,大约只有巴掌大小,盒子内垫有一张丝绸锦布,似乎原来装有什么贵重物品,但这物品此刻已不翼而飞。
徐镇摩挲着青铜盒,问鲁奔:“你赶到的时候,这青铜盒子内是否有东西?”
看着这青铜盒子,鲁奔也是眉头紧锁,一脸犹豫地说道:“这个……应该是没有东西的。”
徐镇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过来时根本没有注意到这青铜盒,只好道:“是谁发现的尸体,让他过来一趟。”
鲁奔道:“是这里的管家,我去叫他。”他走了出去。
徐镇走入内卧室,来到床前。
女人穿着锦丝纱衣,尽管面容泛着骇人的紫色,但依旧能从脸蛋的轮廓看出来,其生前必定是个美人,而且看上去比沈白云要年轻许多,只有二十七八的样子,而沈白云已在四十五左右。
的确像是中毒身亡,看着女人浑身发紫的肤色,徐镇心想。不过是什么毒,还需要仵作来鉴定。
女尸的手指修长,不难想象其活着时的优美模样。
仔细翻看了林悦铃的手,徐镇并没有发现老茧之类的痕迹,这表明她练过武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过,他却有了另外的发现。
在林悦铃的衣物上有一滩污迹。他用手指捏了捏,发现有明显的硬质感。
贴身衣服是白色,这滩污迹却泛着淡淡的黑色,像是什么东西粘在上面,干涸之后使得那一处衣布也跟着变硬。
徐镇想到了外面桌子上的那只碗,这会不会是她服毒时溢出来药液?
于是他就出去拿那只瓷碗进来,一对比,果然发现颜色很相似,看来八九不离十了。
只是不知道为何林悦铃死在床上,而瓷碗却在穿堂的桌上。
徐镇又举目对整个现场扫视了一遍。
不管是卧室还是穿堂,一切物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房门是被人以暴力从外面踹开的,两扇门上的门耳因暴力而被破坏碎裂,串接在两个门耳上的门栅是一块方铁,此刻也掉落在一旁。
他拿起来一看,发现有些轻,不像是实心的铁,就屈指叩了叩,听到有回声,料想里面应该是块木头,外面包一层铁皮。
这种做法很常见,为了防止有人用刀片切断门栅,很多人家都使用这种铁皮门栅。
整个屋子只在穿堂设有一扇窗户,从屋内关得死死的。
不知为何,徐镇有种不像是为了阻挡有人从窗户外进来,而是为了防止屋内什么东西跑出去的感觉。
窗户的结构,也只有从屋内才能关上,也就是说这是个密室。
如果凶手另有他人,除非是他手里有房门钥匙。
徐镇他目光转了一圈后,又回到沈白云的尸体上,却有了意料之外的发现——
沈白云的左手缺失了两根手指。
——是尾指和无名指。
他蹲下来仔细查看,发现这两根手指是被人用刀连根削去的,上面有干净利落的刀疤,看上去已经有很久时间了。
与此同时,他还发现,沈白云的指关节间,有又厚又粗的老茧,这是典型练武之人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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