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行霸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一章 华阳村捉鬼(上),镇魂伏天录,欺行霸柿,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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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孟翔刚上大一,第一天来到学校,放下行李刚跟室友自我介绍完,就突然来了一个任务。

孟翔跑到一边,接过电话,还未开口,就听电话里传来牛城那不近人情且急切的声音:“孟翔,华阳村出现了一只厉鬼,立刻前去降服他,必要时,杀。”

“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来,我去你大爷的……”孟翔心中默默骂了那恶鬼千百遍,跟刚认识本打算出去喝酒的室友们说了声抱歉,就回了家。

从一早来到学校,然后开始认班级、分宿舍……等一系列繁琐的事情都处理完后已经是下午将近四点,再去坐车换车,回到家已经是傍晚。

在孟翔出发去学校时,孟母唐倩也去了华北省找孟翔的父亲,反正儿子也去上学了,这一走至少两周才能回来,自己在家一个人也什么啥事,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干脆去孟翔父亲那边,他虽然一直在嘴上说在那边吃得好穿得暖,而且还胖了不少,但总觉得他是为了不让家里人担心,才编造的谎话。

也幸好老妈出了远门,不然这次回家还真没什么好理由解释,说不准还得挨一顿揍。

孟翔从镇上买了两个火烧夹,回去的路上边走边吃,老妈走了没人管自己,算是好事吧,可没人给自己做饭,而自己又不会做,只能说有利也有弊吧。

“噎死我了,嗝~早知道就顺道买瓶矿泉水了。”

孟翔一回到家,赶紧用舀子从水缸中乘出一大舀凉水,三两口喝光,没干没净的抹了抹嘴,打了个饱嗝儿,回到屋中躺倒床上拍了拍鼓起的肚皮,将另一个火烧夹放到桌上,自言自语道:“还是镇上的火烧夹实在,三块钱一个,吃一个就能饱了。相比之下,学校旁边那几家也忒坑人了,五块钱一个不说,两个火烧夹加上一瓶矿水冲冲才勉强八分饱。”

看了下时间,现在才不过七点,出去还早,先不说这个时间鬼一般不会出来,若是被村里人看到自己,肯定会被说说道道的,老妈那么爱要面子的一个人,风言风语的,传到她耳中指不定变成什么样,恐怕下次见面时,自己可就惨喽。

定了个九点半的闹钟,闭上眼睛眯一会,补充一下精力,等捉鬼的时候也好有精神,若是无精打采的过去,有损形象不说,也显得不尊重人家,毕竟鬼也得要个面子。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一个令人头皮发麻的闹铃声响起,把熟睡的孟翔给吵了起来。

孟翔揉揉眼睛,听着一脸懵的闹铃,琢磨了琢磨,脑海里浮现出一张猥琐至极的大胖脸,两人一块去的学校,期间自个在车上睡了一会,生怕把手机丢了,就把它交给了李小虎保管,想到这忍不住问候了他的姐姐。

李小虎的姐姐名叫李静婉,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当年有很多人为了追她,可是没少讨好胖子。她比孟翔大上三岁,与胖子既胖又猥琐不同,身材细高挑儿,该凹的凹该凸的凸,按孟翔以前经常说的两句话,其中一句就是,“你看你姐,身上的肉都长到该长得地方去了。再看看你,哪都长就是鸟不长,哈哈哈……”脸蛋虽不说貌美如花、倾国倾城吧,放在人群中也能让人们黯然失色,据说才刚过十八岁没几天,就有人前去提前。

另一句则是,“女大三抱金砖,胖子,你现在叫我孟哥,等以后你就喊我姐夫。”

李小虎对孟翔说别的话基本上都会大力支持,可唯独说这个,都会不屑的哼哼两声,甚至还会嘲讽两句。

远在学校的胖子打了个哈欠……

“困死我了。”孟翔打了个哈欠,懒懒散散的起身,他打算早点解决完了回学校,在这留的时间长了,怕是会生出不必要的麻烦。

先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然后从书包里拿出烧火棍,打了个哈欠,低着头耸着肩,围着华阳村走来走去。

现在正值三月,虽然已经过了下雪的时节,可前天晚上刚下了一场小雨,所以今夜的冷风格外刺骨,此时的村里已经没有任何人出没,整条街上也没有一个还亮着的路灯,天上的月牙儿也被乌云遮住,大地一片漆黑。

华阳村与李唐村交接的石桥有些历史了,据说是在清朝道光年间修建的。在孟翔小的时候,桥底的小河还流淌着清澈的水,水中也经常看到一些鱼儿游来游去,经常有一些顽皮的小孩子三五结对,瞒着父母去河边捞鱼捕虾,可随着时间的发展,工业污染愈加严重,短短几年时间,这条河便渐渐干渴了,到后来就成了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样子。

孟翔把烧火棍搭在肩上,一手插着裤口袋,吊儿郎当的朝着石桥走去,走到距离石桥百十米的距离时,察觉到了一股冥界鬼魂所有的独特气息,冥气,也是人们经常说的阴气。

“冥气倒不是很重,应该不是只很厉害的恶鬼。”孟翔细细琢磨了琢磨,本就没悬多高的心彻底落地了。

慢吞吞的走到石桥前,看到一个蓬头垢面、衣着破烂不堪的人,正站在石桥中央,对着天空发出阵阵难听的怪吼。

孟翔掏了掏耳朵,不耐烦地说道:“喂,别吼了,吵死了。”

那人就跟没听到似的,继续对着天空嘶吼。

“在这地方竟然还有敢不给我面子的鬼?”孟翔咧咧嘴,走上前去,拿起手中的黑色棍子拍了拍那鬼的肩膀,“喂,我跟你说话,你听到没有……”

刚说到没字,那鬼突然转身,两只细小且泛着绿光的眼睛,以及一张苍白的脸上残留着新鲜的血液让孟翔大吃一惊。

孟翔斜眼看去,只见桥边有四五只死去没一会儿的家鸡。

“别的鬼从地府里跑出来,都会想发设发的去吃人,你倒好,居然喜欢吃鸡,怎么地府还有你这种奇葩,还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孟翔刚想笑,那鬼猛然伸出左手,如鹰爪般猛然一抓,孟翔来不及多想,赶紧用烧火棍一挡,爪棍相碰,发出“嘭”地一声,孟翔往后退了五步,才踉跄站住,而那鬼却纹丝不动。

衣衫褴褛的恶鬼嘶吼一声,没给孟翔站稳的机会,抬起两只满是鲜血的手继续朝着孟翔杀来。

又是“嘭”的一声,孟翔这次完全是凭本能挡了一下,而那鬼又动用了全力,孟翔身子直接倒飞出去,落在地上足足滚出几米远,才停了下来。

“呼。”伴随着强烈的阴风,恶鬼悬浮半空中,然后如脱弓的箭矢般,朝着孟翔冲去。

孟翔晃了晃脑袋,感受到一股冷冽的阴风从半空中压着自己全身,抬起头,看到那恶鬼糟乱的发型已全部吹都身后,露出一张狰狞无比的脸,一手伸在前,如鹰隼的爪子般抓向自己的脑袋,吓得孟翔惊慌大喊,“我去,这么狠。”

眼看着那鬼距离自己越近,就在恶鬼就要抓住自己的脑袋时,孟翔用尽全身力气来了一个驴打滚,从那鬼的身旁穿过,然后没了命的往家跑去。

人在接近生死时,都会激发出身体无限的潜能,曾经有一个母亲为了救压在货车下的孩子时,竟能把车推倒。孟翔这次跑命,可是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后面的鬼就是连腾空也追不上,这一幕若是有专业人士在场,怕是孟翔就会获得一个新的职业了——国家一级长跑运动员。

躲在家里的孟翔悄悄露出脑袋,往四周瞅了瞅,见那鬼没有追来,这才松了口气,赶紧掏出手机给牛城打过去,“牛……牛……牛……”

“牛什么牛,有屁快放。”牛城皱了皱眉头,没好气地道。

“牛区长,我……我这边的鬼太……太厉害了,差点打……打死我,若不是我……我跑的快,怕是……已经死了,请……求支援。”孟翔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行了,知道了。”牛城没给孟翔把话说完的机会,不耐烦地把话说完便挂了电话。

“我……我……”听着电话滴滴滴的声音,孟翔盯着手机屏幕大喊:“我去你大爷。”

……

……

这一晚上孟翔都没有睡好,生怕那鬼来找自己,一直提心吊胆的,早上醒来,两只眼睛比熊猫的还要精彩。

吃了昨晚留下的那个火烧夹,坐在床边上,琢磨着要不要先回学校,电话就打过来了,是队长杨柯的。

从他用烧火棍骗自己枪开始,就没给过他好脸色,看到是他的电话时,孟翔懒洋洋的说道:“是杨队啊,最近挺好的吧。”

电话那边的队长也不生气,乐呵呵地说道:“还好还好。小孟,听牛老大说昨晚那鬼很厉害,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托您的福,没事。”孟翔冷笑道。

从电话里都能听到队长的讪讪笑声,“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那个……我跟你说一下,今天下午有个镇魂人会去你那边帮你,你做好接应,一会我把他电话给你发过去。”

“谢谢啊。”孟翔刚挂断了电话,还未将手机装在口袋里,就收到杨柯发来的短信,短信上不乏有一些关心的话,看样子他是之前就准备好了这些话,等挂了电话后直接发过来。

若仅仅是因为棍子换枪的事,凭孟翔对杨柯的态度,杨柯早就不耐烦了。三个月前有过一次装备检查,而那次检查不同于以往,就连区长牛城也不知道。当时孟翔找过杨柯要过好几次枪,尽管杨柯的态度如同一个棉花糖,一直不给孟翔,可当问起时,孟翔竟说是自己愿意的,这让本来心惊胆颤的杨柯有些意外,但更多的是感激,若不然他这个小队长不仅保不住,还有可能会影响下辈子的投胎。

镇魂人一般只要升到了小队长,下辈子投胎不敢说大富大贵吧,定然也是一辈子吃喝不愁,这也是许许多多镇魂人消减了脑袋,想要当小队长的原因

事后,杨柯找到孟翔,说了一番感激的话,并且要把枪还了回去,可被孟翔拒绝了,理由是“用惯了棍子,在让我用枪,不得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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