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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天清晨的对话后两人便再也没有提起过相关话题,若不是那片被随意塞到小毛驴身上的背包中的预言片,荀墨都要以为那天早晨的插曲只是他的幻觉。
倒是全程围观的主人格,事后好奇问过沈丰。
沈丰道:【既然预言片给出了诺亚方舟四个字,第一个角度就是有类似诺亚方舟的设施或者说是希望点,第二个角度是既然有诺亚方舟,那肯定也会出现匹配的“洪水”。】
【没有?不可能没有,就像我之前说的预言碎片现在还存在,并且不出例外出现的数量将会上升,如果仅仅是告诉个诺亚方舟那多没意思呀,荀先生不是说预言里有好坏消息的嘛。我猜那个坏消息,估计就是后续的灾难大礼包了。】
主人格:【那这个诺亚方舟也是那群外星人给的吗?】在沈丰日复一日的“神就是高级的人”的洗脑下,主人格已经单方面称呼外星人了。
幸好直播警报探测不到蓝星人的内心想法,不然沈丰真的要接受“定制死亡礼包”了。
沈丰:【唔神话中的诺亚方舟可是人造的呢。不过这个不重要,无论是谁造的咱们知道有这东西就行。】
主人格:【这些话你不和荀墨说吗?】
【他知道的,你看他都没来问我。我估计他这几天都得回想深思我前面说过的话,比如我随口说的那几个灾难,也不知道以荀先生的智慧和对唯物主义的坚持,能不能看透真相。】
真相什么的荀墨还不至于猜到,毕竟他没有时间上的来客给予提示,不过对于沈丰意有所指的几句话,他倒是有所收获,就在那天早晨谈完话的当晚,荀墨就告知沈丰他去参加对抗游戏了。
虽然事后他并没有得到预言碎片,可这几天在路上行走,碰见其他候选者后,他都会旁敲侧击询问对方手里有没有预言碎片,并表示自己可以用积分交易。
只是这几天候选者们还在苦苦挣扎于现实,即使遇上持有预言碎片的人,也不太愿意交易。故而直到沈丰离养母还有五千米时,荀墨也只得到了两块碎片。
那是格式化后的第13天正午,沈丰用500积分购得的位置雷达,高度比例尺下她和廖研芳的点几乎呈现重合。
“快到了。”沈丰看了眼毛驴另一边的荀墨。
这些天晚上两人除了利用百科眼镜寻找能入口的东西下饭,还开发出了新技能,比如做衣服,比如做餐具。
做衣服是因为沈丰有天发现荀墨帐篷门忘记关上,而他在灯光明亮的帐篷内捯饬什么,就好奇窜了个门,然后就看见满空间飞的鹅毛,和拿着从瑞士军刀上拆下的剪刀在努力剪衣服的荀墨。
“……你这是?”沈丰打了个喷嚏,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如您所见。”
“拆家?”沈丰看了眼被剪坏的衣裤,还有露出里面的芦花朵状羽绒,小心翼翼问道,“你心情不好?”
已经拆坏不知道多少件衣服的荀墨脸色的确不太好看,但即使心情不好,他还是保持着自己的风度:“没有,我只是在做衣服。”
帐篷内的明亮灯源是沈丰友情提供的,毕竟可怜的荀墨先生手里只有瑞士军刀上的LED救援灯和用来消毒灭菌的紫外线灯。
沈丰听到回答后难得语塞,良久她才道:“挺好的,贤惠。”
因为先前的遭遇荀墨的衣服又脏又烂,遂而在一起走的那天晚上,沈丰友情赞助了他一身新衣服,从里到外——和钥匙一样也是从陈振阳的空间中拿出来的。
然而就那么一套。
所以为了干净体面,荀墨不得不寻着晚上的时候做些私密的小物件。贴身衣物好做,或者说不用太费脑子,他系统格子中原先就有一套黑色的纯棉衣服(占一格),只要裁剪得当外加缝几针封边固定,荀墨是感觉自己做的愈加上手。
但最近他想做件羽绒服,毕竟身上这件已经穿了一个星期,他觉得自己是时候做件备用的外套,然后他就遇到了滑铁卢,从昨天纠结到今天。
“你这……”沈丰捡起一块布料,“我还以为你这几天开灯是因为害怕,原来是做衣服,手工不错,做了挺久的吧。”
荀墨捏捏鼻梁,放下手上的工具,无可奈何:“外套比较难,我昨天尝试着画了版型,可到塞羽绒的时候总是掉出来。”他指着放置在一旁的“版型”。
那是由不知道几件上衣裁剪缝纫在一起的东西,而荀墨指的会掉出来是棉布与棉布之间的拼接。
沈丰捡起来看了看,客观道:“应该是边距和针的问题。”如果是缝纫机缝制可能不存在这种问题。
忽略奇怪的版型,单看荀墨的针脚,不得不让沈丰赞叹:“其实很厉害啦,我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做外套?”
荀墨没懂沈丰的意思。
“你格子里是有整套的棉衣棉裤嘛,你别拆他们,直接合二为一棉花塞中间就好啦。”虽然可能不太好看。
沈丰随口的建议将钻到牛角尖的荀墨拉回现实:“……您说得对,只要两件合在一起,在边缘多封几次,虽然不好看,但漏棉絮的情况应该会改善很多,还能节省时间……”
“对,还可以里面的剪短些,你说要不要在外面加层急救毯,别这么看我,我认真建议的,防水呀是不……”
沈丰随性也不会自己帐篷,反正长夜漫漫有没有消遣,做衣服它不香吗?
于是几天后,沈丰也收获了一些私人衣物,还以防万一做了一些充作一次性使用的私人用品——虽然她的生理期结束了,但空间内只有那么一货架的宝贝,她有点舍不得用。
不过沈丰呆了几天做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后,还是改行当木制手工家。用她的说话是已经有个布料手工达人了,我还是当木料的吧。当然更多的则是锻炼力气,因为沈丰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菜鸡,虽然这几天连续不断的走路让她体力上涨,但事先买来的轻剑还是没有手感。
所以每当清晨被荀墨叫醒后,她都会挥剑一百下,荀墨做早饭;而黄昏则是荀墨拿着兵工铲砍伐树木,用以晚上维持的火焰,沈丰做晚饭。
轻剑沈丰原先也想着给荀墨一把,只是荀墨感觉手感太轻,嫌弃了它——和沈丰这种亚健康的宅女不同,他可是日常健身的,虽然穿上衣服根本看不出来,再加上荀墨的不易黑的冷白肌肤,看上去总感觉比沈丰更秀气斯文。
尤其在很久之后,沈丰一身宅出来的软肉白肤被环境和太阳磨练成具有力量的蜜色肌肤,不知情的都以为荀墨是她的禁脔,那就是未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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