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疯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四十六章:里应外合,凤歌啸九天,半疯人,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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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道:“去南岭?太后那边可是派了人去?”
南岭是林候的地盘,张鳌亲自去,恐怕是有大事相商,他们三家一体,叶家不会缺席。
“是的,去的是叶国舅。”
我疑惑不已,“叶洛易?他不是在长平吗?”
老七哂笑,“看来南唐皇没第一时间把这消息传达给十九你。”
我不以为然地回了一句,“老七,你不必时时给我泼冷水,我不是玻璃心,没那么容易破碎,我们之间的感情也没那么容易被离间。”
给了金一一一个眼神,我示意她继续。
“库灵山的事刚定,北疆就出现了叛乱,驻扎在那里的镇远大将军司空牧问朝廷要了十几万兵马和上百万两白银以及粮草无数。”
我惊的从榻上起来,“都给了?”
金一一点头,“给了。”
我静下心来想了想,道:“不应该啊,不说国库本来就不充裕,十几万的兵马可不是小数,司空牧在北疆可以说是无冕之王了,若再添兵马,无异于如虎添翼,北堂胤怎么会那么好说话?”
让我担忧的是,现在是要用司空牧来镇压叛乱,可日后再要收拾,怕是难了。
金一一道:“属下也觉得奇怪,按理说,南唐皇绝不是这般糊涂之人。”
老七说道:“糊涂不糊涂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此时若不答应司空牧的条件,北疆就会一片混乱,到时候内忧外患,他要治起来就难上加难。”
十七疑惑地问:“为何不派人前往?不一定就要用司空牧啊。”
老七冷笑,“他要是有人可用,也就不会轻易妥协。”
我蹙眉看她一眼,这个时候我还真不喜欢她这种语气说话。北堂胤不是没人可用,北堂翊就是最好的刀剑,可惜北堂胤心有芥蒂,不敢轻易用他。
“派往北疆的副帅是谁?”我问。
金一一回道:“光禄大夫公孙隐。”
我顿时松了口气,靠回软塌。
两个月后,当公孙隐言语挑衅司空牧,被盛怒之下的司空牧斩杀的消息传来,我一点都不惊讶,只能说我越来越了解北堂胤的手段了。
公孙隐是清流们的首脑,清流们个个自恃清高,迂腐至极。作为谏官,不谋国事,每日里说些大义凛然的话,谁也不放在眼里,大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意味,看不顺眼时连北堂胤都骂,着实令人讨厌。
然,讨厌归讨厌,到底不曾犯什么大错,律法也给他们胡言乱语作保。所以,有时候这一大帮老顽固比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们更让人头疼。
不用想,这回司空牧堂而皇之地问朝廷要这么多兵马粮草,清流们肯定会有很大意见的,既然如此,北堂胤就顺水推舟把公孙隐派去北疆。两人本就同水与火,看不惯司空牧做派的公孙隐定会冒死进谏,脾气暴躁、目空一切的司空牧顺手把他杀了,惹起清流们的公愤,来个集体声讨司空牧,什么万人血书弹劾,陛下作为一个想偏护司空牧的皇帝又不得不遵从大众的声音,勉为其难地将司空牧一贬再贬,最后还是要来个抄家灭门才能平息众怒。结果是,公孙隐死了,司空牧也死了,群龙无首的清流们感恩陛下为他们主持正义,肝脑涂地供他差遣,而司空牧的死陛下从始至终都很“为难”,很“痛心”,毫无半点“狡兔死走狗烹”的嫌疑,皆大欢喜。
见我如此,金一一疑惑道:“这有什么深意吗?”
我微笑着摇头,北堂胤这一招借刀杀人做的太巧妙,怕是很少人能看出其中奥妙。金卫毕竟不是南唐人,有些事我不便跟她们说得太明白。
不过,林候林句容既然在这个时候召集三大家族商讨要事,怕是清楚北堂胤出的什么牌,库灵山被平定,兰正生就没了用处,他若是聪明人,这个时候就应该做点事情给北堂胤看,以示忠心。
很巧的是,前几天我接到情报,兰正生在乐坊与一公子争风吃醋,趁着酒醉,杀了那公子,我高兴地为此拍案叫好。那被杀之人可不是普通人,是林候的小舅子,这位公子去年还娶了张家三房的嫡孙女,杀一人而动三家,这样的惊天大事也就兰正生那莽汉能做得出来。
很明显的案情,兰正生恶意杀人,完全可以定罪,但北堂胤就不急着给他定罪,让大理寺慢慢查。时间拖得久了,林家和张家意难平,自然会去找兰正生的麻烦,到时候兰正生死了,那大理寺也得好好查一查。死一个林家外戚不算什么大事,可死一个手握重兵的大将军,那就不是小事了。
林句容自然是明白这一点的,如今北堂胤各个击破,各大门阀岌岌可危,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警觉,不然张老二和张老三也不会胡乱行事,所以,他们必须在这次南岭会晤时达成某种协议,以保住全族人活命的机会。
当初他们阻挠新政的推行,无非是新政触及了他们的利益。可现在已经不是同不同意新政的问题了,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生与死的拼搏。成,继续享受荣华富贵;败,家族几百年的基业就要毁于一旦。
我暗自为自己和北堂胤的默契高兴,我们里应外合,乍看似没有关联,其实事事相关。我平定库灵山,他策划乐坊案,把三大家族的首领聚集在南岭,徐陵就群龙无首,给了我最好的现身时机。
次日,天清气朗,万里无云,起床时几只喜鹊就在窗外的梧桐树上叫个不停,可见是个极好的日子。
我洗漱好,穿一身红底夹纱黑袍的官服,招呼金卫备好轿子和全副执事,金一一、老四、老九和十八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前头,老七扶轿,一路鸣金打鼓来到郡守府门前。
本来这架势就吸引了无数百姓驻足围观,再加上这几个女扮男装的侍卫个个风姿飒爽,俊朗非凡,引得无数男儿羞愧,女子芳心荡漾。只这扶轿的老七,虽生得白净,模样也好看,却没个正形,嘴里叼一支艳海棠,看见漂亮姑娘就放电,引得许多女子不顾形象地尖叫尾随。
生平第一次坐轿子,才走一两里路,却没了开始时的兴致,着实没有骑马来的自由。再加上一身累赘的官服,实在憋闷的很。
我掀起半角轿帘,看了眼街道上密密麻麻的百姓,对老七道:“就说不该让你扶轿,没半点师爷该有的模样。”
老七将嘴里的海棠取下,兰花指捏住,随意扔向人群,也不看人群因此如何骚乱,只笑道:“老四虽然儒雅,可到底派头太足,反而少了与十九你气质不符的风度。你一向喜欢与众不同,像我这样的师爷,不是更显你的特殊?”
“这话貌似有些道理,今日咱这一趟也确实要极尽张扬,越多人记住越好。所以,你就尽情卖弄你的骚气吧。”放下帘子,我又加了句,“千万别把姑娘给我招回家里,帅哥倒是可以考虑。”
林氏依旧带着棺木守在大门口,见了我的行驾,怔了怔,脸上的凄楚之色顿消,吆喝了一家子人跪拜,背挺的直直的,傲然之色难藏。只听她口里说道:“民妇张家二房林氏,见过绣衣天使。”
天使?民间是这样称呼钦差的吗?听起来怎么怪怪的。
老七掀起轿帘,我迈步而出。
见了我,林氏略微有些惊讶,围观的百姓中也发出许多低声惊叹,我心中了悟,虽是男装,还是掩盖不了这副倾国面容的丽质。
我特意把嗓子打的粗些,看了眼棺木和林氏一众身上的缟素,装出疑惑之色,“你们这是作甚?可是有何冤屈?”
林氏眼中闪过慌乱,回道:“没有,今日犬子出殡,由此经过,没想到惊了大人的差驾,望大人恕罪。”
“无妨,死者为大。”我走近两步,虚扶了下,满是同情地叹道:“世上最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夫人节哀顺变。”
说这话的时候,我居然没有一丝半点的愧疚,毕竟张荣简的死是我一手策划的,他醉卧十七的思乐坊,我让十一给她施了媚术,迷了他的心智,让他自缢。另一边着人模仿了他的笔迹,派鬼卫把那封绝笔置于他的案头,一切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就算张鳌有所怀疑,也找不到半点蛛丝马迹。
或许在决定帮北堂胤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死人的事大概要经常发生,我虽不必亲手去做,但这一路上也沾了不少人的鲜血。心,也许早就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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