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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老猎户自然会杀猪,况且那头野猪也就是留口气而已,一刀下去,先将猪血给弄干净,然后划拉了野猪的肚皮。

内脏掉了下来,自有人去清洗,满地的白雪是最好的清洗材料,没多久,那块地的白雪就变成了红色。

当炊烟升起的时候,野猪的下脚料和内脏都丢入了大锅,开始来了个混炖,这也就是村民们盼望已久的杀猪菜。

看到一些老娘们拿着尝尝的勺子,不断的转动着锅里的吃食,每个人眼里都露出了渴望,等放入盐巴调味后,那些老娘们还会借机尝味道,偷偷吃一块肉。

但大家都不在乎了,人家辛辛苦苦煮杀猪菜,吃一口又能怎么地,只等村长一声号令,他们就能拿着茶缸去装猪肉了。

五个人以下的家庭只能装一茶缸,超过五个人的能装两茶缸,而知青,只能给小半茶缸,尝尝味道得了,还真当自己是当地村民呢。

这里最最高兴的是女知青,尤其是老知青,她们手里虽然才分了钱,可这些钱要用一年呢,能省还得要省不是。

每个人都欢声笑语的拿着饭盒和筷子去吃杀猪菜了,哪怕浅浅的一勺,也能尝个肉味不是。

安家姐妹原本也是兴冲冲的去吃杀猪菜,只是等肉进嘴里,一股浓重的腥味直冲鼻腔,两个人用好大的力气也抑制住想吐的感觉。

朱向清这段日子被自己空间里的食物给养刁了嘴,前世非常美味的杀猪菜,到她的嘴里也变得难吃起来。

不动声色的换了一个饭盒,同样是肉,还是她的红烧肉要好吃的多,刚好她也饿了,一口红烧肉一口板栗,吃得她都想摇动脑袋了。

“向清,你不觉得……”

“嘘……你不要命了。”

朱向清当然知道安红叶在说什么,立刻捂住了她的嘴,小妮子不好好吃肉跑过来干嘛,害的自己差点漏了馅。

安红叶看到朱向清盖上饭盒的盖子,就知道她已经全部吃完了,心一横,向清能吃,她凭啥不能吃。

看到她如同吃中药一样的表情,朱向清不知道该不该劝她不要吃了,这些东西完全可以跟老知青做个交易啊。

“我吃完了。”

安红叶亮出了饭盒底子,还别说,这些杀猪菜刚吃的时候的确难以下咽,可真的吃起来,还别有一番风味呢。

吃完杀猪菜就是把剩下的猪肉给卖了,打猎的人没人可以送两斤,刘海送三斤吧,毕竟受了伤。

想买猪肉的人马上排队,每斤猪肉五毛钱,因为是村里人自己组织逮来的猪肉,就把福利也让给村里人吧。

朱向清对野猪肉没有兴趣,跟家猪肉比起来,野猪肉太柴了,安红叶摇摇头,她不想吃野猪肉了,实在是太腥气了。

安红紫没有管安红叶,而是跟周国伟和王兵商量,他们五个人出钱买一个块野猪肉,等过年的时候,在肉里放一些木耳板栗,这样一锅炖很好吃的。

大家都点头同意,安红紫去排队了,付希明眼神微微一闪,他看了一眼陈军,现在刘海不在,他准备郝陈军的羊毛了。

陈军眼观鼻鼻观心,刚才他吃过杀猪菜了,这个味道不适合他,所以还是不要了。

付希明咬了咬后槽牙,把眼神盯向了知青点的其他知青,杨颖其实想买,但大家在一个锅里吃饭,买了吃独食嘛,会被人给骂死的。

既然这样,她就不买了,实在馋的话,就去镇上的国营饭店买上一份红烧肉,再加一碗大米饭,又不是吃不起。

郝知青急急忙忙的赶来了,最近王哥在山里逮到不少好东西,除了家里留下一部分,都去镇上卖了。

今天王哥没有上山去打猎,他担心以后家里煮肉,味道会飘出去,所以让郝知青买几斤猪肉,丢在雪地里冻上一个晚上,就能放很久很久。

郝知青买了五斤肉,昨天王哥给了她十块钱,让她随便花,那就不客气了,多买些野猪肉,馋的时候割一块下来,放在锅里煮熟,可好吃了。

林梅看到郝知青买肉,眼睛一亮,快速跑了过去:

“郝萍,你嫁人了就不认我们这些知青了吗。”

郝知青给了钱,拿了肉,斜睨了林梅一眼,认你们干嘛,这么多年在一个锅里吃饭,都不见你们随个五毛钱的礼。

说起来还真不如新来的知青呢,人家坦坦荡荡的,想买猪肉就买猪肉吃,别以为她看不出来林梅的想法。

“向清,红叶,红紫,李娜,你们买了猪肉没有,我买了五斤,等那天有空就来我家吃饭。”

朱向红点点头,指着安红紫手里的猪肉,现在食物精贵,你还是自己慢慢吃吧,别以为王哥打猎赚钱容易,遇到大家伙可是要搏命的。

但朱向清一句话都没有说,这种话她是为了郝萍好,可万一被人家误以为她关心王哥,就是长十张嘴她都说不清楚了。

林梅见郝萍就这样落了她的脸面,还当着她的面邀请新知青去她家吃饭,心里恨得不得了,她决定有机会就报复郝萍一下,让她嘚瑟。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众人拾柴火焰高,没多久,晒谷场就打扫得干干净净,大家意犹未尽的往家里走去,今天又吃又买的,好痛快。

“明天要去镇上的,早上七点在村口等。”

牛倌知道临近年关,很多村民要买和卖,所以吼了一嗓子,听到七点,村民没啥反应,他们一般五点就起床了,可知青们却哀嚎了,这也太早了吧。

“我要去,我要去镇上买家猪肉吃。”

安红叶小声的嘟囔,上次向清卖给他们的那块猪肉,虽然才一斤,但味道真的比野猪肉好吃多了。

安红紫也点头,两人一致决定,明天不坐牛车了,先睡个懒觉再说,李娜却动起了小脑筋,她不缺钱,所以完全可以买两斤猪肉送给朱向清。

叶琴跑了过来,递给朱向清一斤米,她自己承诺过的,要感谢朱知青,朱向清不客气的接了过来,看来叶琴已经解决了她今年的口粮问题。

安红叶八卦心又起,但这种事情朱向清是不会跟她说的,要说也是叶琴自己跟人家说。

安红叶非常乖巧,见朱向清不回答,坚决不会再问第二遍,同时她下决心要改掉这个喜欢八卦的习惯,不是每个人都像朱向清这样惯着她的。

回到知青点,安红叶跟朱向清挥手道晚安,明天还要去镇上,她要早点睡觉了,安红紫却有些睡不着,她有些想不通。

原本只有她们姐妹两跟着朱向清,现在莫名其妙多了李娜和叶琴,李娜也就算了,叶琴太出人意料之外了。

同时,她不得不佩服朱向清的为人,见她平时都是冷冷清清的,对谁也没有一个笑脸,但时间长了,竟然感觉到她身上有一种润物细无声的能力。

“红叶,好好跟向清学习,别总这么咋咋呼呼的,你没看到连叶琴都跟朱向清靠拢了吗。”

安红叶有些为难的挠挠头,向清这么好的人,跟她靠拢不是很正常吗,而且向清还有本事,她能逮到兔子。

见自己这个吃货妹妹丝毫不通人情世故,她也不想多说,希望妹妹随着年龄的增长,能快速成长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安红叶手里拿着一个高粱馒头跑了过来,这是他们的早饭,虽然不怎么好吃,趁热的时候吃还是能下嘴的。

“向清,快吃,等会我们去翠花家里。”

“去她家干嘛。”

看到朱向清兴趣缺缺,安红叶脸上带着坏笑,告诉朱向清一个突发事件,翠花居然逼婚刘海。

朱向清吃惊的张大嘴巴,忽然明白昨天翠花为何要带着宋小宝上山,原来两人是有目的的,他们的目的就是刘海。

或许刘海平时的财大气粗吸引了翠花,他成功的把自己塑造成为翠花眼里的金龟婿了。

这可太有意思了,朱向清快速锁上门,拉着安红叶就往翠花家里跑去,整个知青点差不多人去楼空了,大家都去看刘海会如何抗战。

“村长啊,你看看刘知青,我好心好意让他在我家养伤,昨晚我闺女好心给他端一碗杀猪菜,可他居然甩了茶缸,还说这不是人吃的。”

村长脖颈青筋跳动,这已经开始发怒了。

“我闺女不舍得这些杀猪菜,挑干净的捡起来,最多用水洗一下,再放在锅里煮一遍就能吃。”

众人都点头,的确是这样,谁会浪费食物,况且还是肉呢。

“没想到刘海借口要回知青点,从炕上爬起来,不知道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脚一软,竟然跌坐在我闺女身上。”

“你们也知道我宠闺女,平时不让她下地,被刘海这么一坐,两个人就抱住了一起,刘海还……”

“还怎么样,你这个死翠花,说话也分两段。”

“他亲了我闺女的嘴。”

“啊,城里的知青胆子太大了,居然调戏黄花大闺女,这还了得。”

刘海气死了,这个村妇颠倒黑白,明明是她闺女勾引他,被他拒绝后故意装崴脚倒在他身上,还说自己轻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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