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多浩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41章 寻人,烟雨八荒,青山多浩渺,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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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躁大汉胃中一震翻腾,呕吐起来,几欲拔刀将县令就地正法。
白大人跪在地上惊恐哀求,吓得屎尿四溢。
“你他宝贝的腌臜东西!”暴躁大汉怒骂道。
白大人庆幸自己没有按时完成金明大人交代的事,“大人骂的是,大人骂的对。”
说完,二人转身就走了。
白大人急忙起身,恭敬地送着二人。
大汉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现在我们去哪儿?去天甲城寻那小子?”
刀疤男子提上面罩道:“你今天没有听出来么,那小子好像刻意隐瞒什么。”
暴躁大汉的身体强壮,比刀疤男子高出半个头来,他不解的道:“怎么说?”
“你第一次问他,他说不知道。但他旁边的男孩看到欲露出端倪时,他却又说自己与烟雨交手过。烟雨之出名,从天甲城来的他应该不会不知道。”
暴躁大汉摸索着下巴道:“你是说他骗咱俩?”
刀疤男子点点头,压了压帷帽,尽管在黑夜里看不清他的脸。
暴躁男子握了握拳头道:“看不透她身边那女子的修为,不过看她昨日手段,杀人不动真气,十三个汉子刹那穿胸毙命,她应该不是寻常散修,要不要通知大人?”
白大人跟躲身后,他都不知道城里来了这么了不得的人物。
“大人在寻沈尤寿,日后再行禀告。我先盯着他们”,刀疤男子转身道,“这批物资不容有失,你在这里接应粮草军械,到手之后定要火速交予天甲城内应。”
“也罢,听你的就是了。”暴躁男子道。
刀疤男子走后。
白大人在暴躁男子身后道:“大人,您说的十三汉子可是城中那些小喽啰?”
暴躁男子就连余光也不看他一眼,不耐烦道:“不知”,说完,就径直走向了一处厢房,“三日后若那些物资还无法弄到,老子不弄你,我家大人也不会让你死的轻松。”
白大人冷汗岑岑,颤抖着声音一直应承,“对对对,大人说的对。”
暴躁男子猛然一回头,目露凶光道:“别他宝了个贝的一直对对对!”
“是是是......”
“宝了个贝的!”
过了两个时辰,男子正在屋里修炼,浓郁的真气环绕在他身体周围。他猛然睁开双眼,周围的真气顿时消散,微微激起一层风浪将屋里的萱花琉璃插花瓶打碎了好几个。
“谁!”男子怒目道。他知道是白大人,自己生平最烦有人打扰自己修炼,所以这声充满着烦怒。
“嘿嘿,大人起的这么早啊,是小人,嘿嘿。”
暴躁男子单是听他的恭维声音就知道他脸上一定是那种见人就奉承的表情,不由得又厌恶了几分。金明大人好不容易打通了这条关系,自己不能生气。
“进来说话。”男子看了一眼窗户,天色确实微微亮起了。
“好嘞,多谢大人。”
白大人轻轻推门,踮起脚尖小心翼翼的蹲在男子的床边。
“何事?”
白大人睁着大眼睛,脸上横肉堆积,带着笑容道:“嘿嘿,大人今日所说的那十三大汉,小人已经查到了,自从饥荒开始,他们就打家劫舍,城中的剥削完后就开始盯着过往商客,劫财又劫色。如今死了,那便最好。”
“快点说!”男子不耐烦道。
“嘿嘿,小的听闻大人口中的‘三人’似乎也是刚到城内,小的已经打听到了,他们就在来福客栈,距此不足一里。大人与他们似乎有些矛盾。”
暴躁男子瞥了一眼白大人,他听出来了,他心里似乎有点坏点子对付那几个人,于是略带玩味道:“不知大人有何妙招?”
“诶呦,大人您抬爱了。大人,如今天不降甘露,这些个百姓饿的发疯,疯癫到易子而食!只要给他们一口吃的,就算让他们吃罢就死也无怨无悔。”
......
天色微微亮起。烟雨这夜并未按照“烟雨诀”功法修炼,而是以真气按照道纹回路运转,吐纳天地真气,以此修炼。
烟雨诀如今已经能将真气分裂成八条,修炼速度今非昔比,但道纹之法也不遑多让。
刀疤男子就住在烟雨隔壁,他清晰的感受到,烟雨体内的真气并未撕裂。金明大人说过,烟雨最显着的特征便是撕裂真气和一把玉簪,武技可以造假,但修行功法却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的。
一个声音洪亮的小生立在县令府外的石台上,高声宣读道:“昨日有三位异人,入城劫财夺命,如今落脚来福客栈,县令特命,招募英勇,凡擒拿罪人者,赐粮百斤!县令之命,宣罢即行!”
饥民一听到抓到人就能有百斤粮食,身子顿时支棱起来。
一传十、十传百。无数的饥民疯了似的涌入了来福客栈。
店家和老板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饥民误认为是异人抬走了,路上被撕成了碎片。
眼见饥民就要冲上来,小年笑着道:“小雨哥,看我表演一个三口一座城!”
烟雨急忙按住小年,“不可!他们是被人利用了。”
烟雨向东风恶使了个眼色,东风恶心领神会施展隐匿功法,三人的气息和身影顿时消失不见。
隔壁的刀疤男子现在已经逃到了房顶,他一看就知道,这是白大人出的馊主意。察觉到三个人的气息从隔壁房间里陡然消失,他心中一惊急忙进去寻找,不见人影。
饥民一拥而进,看到一个蒙面男子站在房中,疯也似的张牙舞爪冲了过去。
男子下意识提剑,犹豫片刻还是没有拔出利刃,轻轻一顶,一道屏障挡在门前,饥民不得近身半寸。饥民太多,客栈承重过载突然倒塌,顿时一片惨叫。
刀疤男子闪身消失。
昨夜的那对老夫妻,刚才没来得及走开,被压死了。
......
县令府。
刀疤男子冰冷的眼神像是一把利刃,令白大人如坠冰窖、如饮利刃,“大人......”
男子对自己的伙伴道:“他们三人能够将气息掩盖的如此完美,那女人定然不会那么简单。你即可撰书一封告知金明大人,随后星夜赶往齐皇城,我在那里等你。”
“好!”暴躁男子打起了精神。
刀疤男子看了一眼白大人,他的手指在眼前一阵比划,好似在画什么东西,一个真气图案悬浮在空中,而后融入他的食指,男子朝白大人眉心一点。这股能量注入了白大人体内。
“三天后,这张灵符就会破碎,届时我若不施法,你将尸骨无存。”
白大人已下载瘫在地上,“大人,大人冤枉啊,小人只是一时糊涂,谁承想坏了大人的好事......”
“三日后,我若不见粮草军械,你就此自生自灭吧。”
刀疤男子有些想不明白,齐国的奸臣小人、贪官污吏那么多,金明大人为什么偏偏就看上了这猪狗不如的白县令呢。他狠狠地摇了摇头,这不是他该想的,也不是他需要知道的。
......
经过不淹城一事,烟雨意识到魏国的势力已经深入到了齐国官员内部,于是这些天都没有停脚歇息,一直跑到了齐皇城。
烈阳正盛,这三个人却全身被黑色衣物包裹,头上各自顶着一个帷帽。
守卫将三人拦了下来,询问了一些问题,好在烟雨曾经来过齐国,齐国口音也懂得一些,但守卫似乎没有要放行的意思。
烟雨摘下帷帽,笑着道:“大哥,小子第一次来齐皇城,想要寻几位亲戚,不知大哥可否行个方便?”
说着烟雨就从怀里掏出几两银子,隐秘地给十多个守城将士挨个分了些。
“你小子,年纪不大,手法却是老练得很。”守卫队长笑着道,摆了摆手示意三人赶快通过。
烟雨来到队长身边,从腰间掏出一锭大银子:“大哥,能问个事?”
守卫一看,这锭大银子。
“俺娘嘞......!”
皇城外门守卫一月不过四吊子钱,自己是队长,工资比他们高半吊子。眼前足足十两!
“公子尽管问,我知无不答!”
“大哥可知道齐国肖长生?”烟雨道。烟雨之所以问守卫,那是因为守卫见的人多,消息广。
“啧啧,公子一看就不是咱京人儿。肖长生,当年就像是神仙一般的存在。这位爷的可不简单,公子想听哪一段?”
“我不是很懂,就都说一说吧。”烟雨道。
队长看了一眼太阳,“公子,天太热,一时半会儿说不完,咱们进城楼说”,他转头对手下弟兄道,“好好看着,到时候少不了你们的”,他手下十多个弟兄都看道了烟雨手里的十两白银。
三人跟着队长登上了城楼。
城楼高大宽厚,全是由坚硬无比的青玄石雕砌。
“若非除夕、中秋。百姓是不许上城墙的,眼下这个时辰,巡班的都偷懒睡了,监管不严,我们正巧上来凉快一会儿。”
进入楼堡,一阵凉气扑面而来,青玄石是阴凉属性,此处正是避暑宝地。
“三位请坐。”
队长倒了四杯凉茶,然后就开始滔滔不绝......
话说三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齐国京都紫电凌空,肖家老祖嫡系儿媳临盆在即,一声惊雷,婴儿出世。肖家老祖断言道,此子天运所生!
那婴儿不哭不闹,不呼不吸,这莫非是个死婴?
老祖急忙去寻神医,就在迈出房门那刻。天雷再次降下,正中男婴眉心,这才啼哭起来。
老祖不放心,请来神医。神医言道,男婴命短,只有十年寿命。
命途难改,天命难测。
肖家老祖赐名长生。
肖长生天赋异禀,三岁觉灵识,十岁破通天。
就在十岁生辰那夜,紫电漫天,与当初肖长生降生之天雷一个模样。肖家老祖苦寻十年秘法,恰好赶来。
说来这秘法也极为诡异,需要消耗人的天赋,以之填补命途。好在渡过十岁之雷劫。
施展完后,肖家老祖厄运缠身,不日终天。
之后,肖长生拼命修炼,修为之长进却无论如何也无法与之前相比。
点点火星,薪木不绝则玄冰可化;日高一丈,长生不死则终可登天。
日积月累,肖大人二十岁入半圣,三十岁晋通天八阶!就算放在四国千万年的历史中,肖大人也是未来可以震铄古今的存在!
如今的肖家,肖家老祖陨落,肖长生不知所踪。肖家的实力虽然比不上从前耀眼,但也不是寻常家族可以攀比的。族内亦有不少青年才俊。
果然,和烟雨心中如出一辙。
队长讲到肖长生的婚事时候,东风恶听得如痴如醉。
烟雨问到:“大哥可知道一位名叫秦三万的男子?”
“秦三万?公子所说的可是秦家一年前走失的三公子秦三万?”
“正是正是。”
“半年前那场大战,整个白城被陈国夷为平地,秦家一族搬迁道齐皇城,秦家三公子在那之前就已经不知所踪了。”
烟雨微微皱眉,旋即拱手道谢:“多谢大哥了,既如此,小的就先行告退了。”
“公子慢走!”
三人离去。
队长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些碎银子,分给了弟兄。
......
东风恶问道:“秦三万?那是谁?”
“我的一位朋友,若我猜的不错,他如今应该在齐国修士院,天灵府。”
路上,东风恶左顾右盼,眼前的繁华事物令他眼花缭乱,特别是那些色泽艳丽的霓裳绸缎。烟雨顺手就给东风恶买下了几条唤着穿。
东风恶抱着衣服,揪着小年的耳朵就钻到了海川里。
走过一座弯桥,宽大的道路足够八辆马车并排行驶,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皇城了。走过桥,右边是“柳荫里”的马圈,“柳荫里”是赏花弄月的所在,齐国骚人引以为傲的场所。
马圈的的两匹骏马,双目有神,马鬃油亮,高大威猛,若是细看,甚至能看出马脖子上因为系戴厚重铠甲而勒出的殷红色血痕。
马圈里还有个扇着蒲扇的人,不过不是给自己扇风的,而是给马扇风。他的衣服上不了台面,像是破烂的亵衣。他是脱了盔甲没来得及换衣服的一名小兵,脸上的伤口好似刚刚结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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