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疾风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6章 野马,今晚,是上弦月,全场疾风步,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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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朔站在静雅阁楼顶,俯看着并肩走出殿门的两人。
姜淮手里牵着那匹枣红马,她的背影依旧挺拔,恍惚间,似乎还是曾经她外出执行任务,他站在楼顶远远相送。
可是如今,黑色劲装变成了扶光色襦裙,高束的长发披在肩上,脑后梳了精致的发髻,配以银制发饰,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而她身侧,有一男子执她之手。他的弦月,只存在于他的回忆里。
从楼顶下来,宋清朔走入静雅阁中,这里的一切自姜淮走后一直都未曾变过。最初让姜淮住进静雅阁,无非也是因为此处地势高又僻静,她是暗卫,来去也方便些。
她第一次看见静雅阁这个名字,便有些没好气地说:“将军,你看我,像是和‘静雅’两字搭边的人吗?”
宋清朔那是笑着说:“那阿淮改一个吧,你想叫什么便叫什么。”
姜淮则摇了摇头:“我是最不会取名的。罢了,就叫这个吧。也好让我静静心,去去身上的戾气。”
她生活简单,房中陈设也是简单的,拢共也不过一个柜子,一张床榻,一张案桌,一把椅子,墙上挂着的几幅画,勉强算是装饰了。而房中的长剑短刀,还有那些暗器,自主人走后许久未被动过,都失了光泽。
他记得,姜淮最喜使用的武器是弓箭,然后便是长剑,一手星月交辉三十六式剑法舞的极好。只是她不常用,毕竟暗卫,要的是快准狠,而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剑法。更多的时候,她也不过是用剑法与宋清朔切磋武艺。
她并不喜欢暗器,总说那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她跟随苏微澜多年,苏家家风正直,做事讲究个光明磊落,自是不屑使用暗器的。
但是来到宋清朔身边后,他曾说过:“你一剑将人刺死固然简单,但每把刀的刀刃都会有细微区别,若是有心之人细细查去,根据刀伤便可知是你所为。我的暗卫,不只是要会杀人,更要杀人于无形,不留一点痕迹,不能让任何人,包括我看出,是你所为。”
于是,她学会了使用暗器,更学会了制毒用毒。他一步一步,把她打造成自己最满意的模样,然后又亲手把她,送入大梁皇帝的后宫。
傍晚时分,李庭言和姜淮打猎归来,宋清朔看着两人十指相扣的手,心里有些莫名的苦涩。
临离开前,李庭言轻声对他说:“明早进宫一趟,朕有事与你相商。”
深夜,李庭言并未宿在关雎宫,今日是杨雪宁生辰,他也该去一趟表示表示。
姜淮独自坐在殿内,她想到小红,这匹她煞费苦心从漠北人手里抢回来的汗血宝马,原以为它会和自己一起,在雁门关外的大漠中驰骋。
可如今,它性子极烈,除她外旁人靠近不得,便是宋清朔也束手无策。只能将它安置在马厩中,每日好吃好喝的待着,但是哪还有昔日汗血宝马的威风。
遇到这匹马,是她去雁门关的第一个秋天,秋风萧瑟,在大漠之地,更显荒凉。
新帝年少登基,太后把持朝政,对宋清朔百般盯防,戍边的军费,拨了连约定的五成都没有。
宋清朔爱兵如子,自是不愿委屈了麾下的将士们,便只能苦了自己。那点子私房钱,都拿来给军士们发军饷,添置军备了。是以冬天连炭火、御寒的衣物都没多少。
姜淮也没其他法子,好在她还有一身好箭术,如今快入冬了,皮毛紧俏,沙漠里的沙狐皮、狼皮、骆驼皮什么的,都能卖个好价钱。
因此,她无需出任务的时候,都会去草原荒漠中打猎。猎得皮毛,既可以给宋清朔做御寒的外衫毛毯,余下的还能去集市上卖了,换些钱添置炭火。
这一日,她在荒漠里跑了许久,都没有发现一匹狼的踪影,只猎得了几只兔子和一只沙狐。
正准备悻悻而归时,忽看见在不远处的狄支河畔,有匹汗血宝马正在喝水,那马的身形比乌雅马都高了不少,通身枣红色皮毛,在日光的照耀下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这可是好东西啊。”她自言自语道,“若是给将军带回去,他定会喜欢。”
她立刻纵马前去,给那汗血宝马套上缰绳。却不料,那马是个烈性子,套上缰绳后仰天嘶吼,四只蹄子不断的朝姜淮踢去。
野马性烈,她并不怕,几鞭子下去,再烈的马也打服了。却不料这马倔的很,她狠狠打了好几鞭子,它也丝毫不肯屈服,甚至踢了姜淮好几蹄子,若非她及时躲闪,又身子骨强健,只怕现在已经吐血而亡。
偏这时还来了十几个漠北人,用生疏的中原话对她说:“这是我们部落首领看上的马,姑娘若是想活命,就快快下来。不然我们不介意把姑娘和这马一起给我们首领带回去。”
“那就看你,有没有命把它带回去了。”她话还没说完,适才说话的漠北汉子便倒在了地上,身上却无一处伤口。
她将银针收回袖中,又问其他人道:“你们呢?要命还是要这匹马。”
漠北人彪悍,自是不会把她一个女子放在眼里,见身旁的人倒下,也只觉得是巫蛊作祟。“你这妖女!”那几个漠北人说,“老子们这就杀了你祭天。”
姜淮本不欲打架,但事已至此也没了办法。
漠北人使用的大多是弯刀,比之中原刀剑伤口更深。这一行人足有十几个,又个个是膀大腰圆的大汉,饶是她武功高强,打斗中也难免受伤。
终于,她的剑穿过最后一个漠北人的咽喉,总算是结束了一场恶战。
她割下一片衣服,给左手腕血流不止的伤口简单包扎了一下。回头看那匹汗血宝马还站在原处,她走过去,那马抗拒的挥动着蹄子,发出阵阵嘶吼。
她叹了口气,马和人一样,也要讲个缘分。
她解开了汗血宝马上套的缰绳,对它说 :“那几个抓你的人也被我杀了,你既这般刚烈,那就走吧,继续在草原上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那匹马却不走了,反而跟着她,姜淮心生迷惑,但很快就明白了,马和人一样,都是仰慕强者的,尤其是,对自己给予尊重的强者。
她重新给马套上缰绳,牵起它往回走,“那你以后就是我的了。你通身都是枣红色的,就叫你小红吧。”
回到关内已是半夜,宋清朔正在城门口等她,见到她后有些焦急地说:“跑哪去了。适才出现了一小队漠北流寇,我还以为你被他们掳走了。”
她轻轻一笑:“我的武功将军还不放心吗,就一小队流寇,如何能取我性命。”话虽这么说,但她还是很开心,宋清朔会担心她。
说着,她牵过“小红”说:“看看我给你带回来的好东西。”
凡将士无不喜爱战马的,尤其是这样出色的极品汗血宝马。宋清朔当下便爱不释手:“阿淮,这可是大宛汗血宝马啊,传闻中日行千里都不在话下。你从哪得来的?”
“从漠北人手里抢来的。”姜淮笑着,不动声色的用手止住了还在流血的伤口,“为了驯服它费了我好大的力气,不然也不至于这么晚才回来。”
谁知宋清朔一靠近那马,它就又开始嘶吼发狂,宋清朔想翻身上马却被摔下马背,若非姜淮反应及时死死拉住缰绳,只怕大梁宋将军就要惨死于马蹄之下了。
“罢了。”他也不在意,起身笑笑,“它既是你抢回来的,又只听你的话,以后便也还是当你的坐骑吧。”
“可我是为了你才抢回来的。”姜淮拍了拍马背,指着宋清朔说,“小红,以后他才是你的主人。
“小红?”宋清朔听了这称呼忍不住扶额,这个名字也太不配这匹烈马了,“你都给它取好名字了,自然是你的。我虽爱马,但也没有和我的弦月横刀夺爱的道理。阿淮,你好好养着吧。”
姜淮听了他的话,眉眼舒展,淡淡说道:“那好。”
宋清朔这才注意到,她身上添了许多伤口,虽不致命,但看着也是吓人。
他牵起她的手说:“以后别再如此鲁莽,我先带你去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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