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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头,我看到了这只手的主人,原来是小芳。
我从来没见过哪个活人的体温会这么低,看来这小芳应该是典型的体寒体质。
“我的好弟弟,这些姐妹该摸的都摸遍了,这回该轮到姐姐来摸了吧?”
说着就开始上下其手,两只手如同游蛇一般不断的在我身上游动着。
本来一开始在面对这些女孩的时候我还有些害羞,但是现在玩开了之后,我已经不知道害羞是什么。
既然一群姑娘都能放的那么开,玩的这么嗨,我要是再继续故作矜持,那多多少少有些装的让人反感了。
所以我双手一伸,随意吧,今天主要玩的开心,反正被摸两下又不会掉肉。
至于今天谁是客人,谁是陪酒的,嗨到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伴随着摇滚的舞曲,所有人都沉沦在这一刻当中,正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此时对于所有人来说,就只剩下快乐。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在舞池中狂欢的时候,小芳却犹如一条美女蛇一样缠在我的身上,拒绝了所有想邀请我一起跳舞的姑娘。
她说今晚的我只能属于她。
人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逢场作戏是这个行业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以前我还真的不信。
不过经过今天的这番洗礼之后,我开始信了。
因为缠在我身上的这只美女蛇不仅赶走了所有想要吃我豆腐的姑娘们,还跟他们宣称我的老婆只能是她。
而且她不再称呼我小弟弟,而是张嘴老公闭嘴老公的叫着,叫的我差点都以为自己一夜之间凭空多出来了一个老婆。
但是一想到自己这个漂亮老婆是个陪酒女,原本的兴奋劲就一下子熄火了。
哪怕她长的再漂亮,但是对于一般男人来讲,这是一个永远跨不过去的坎,不是谁都能当好一个接盘侠的。
伴随着酒精的作用,我开始感觉头晕目眩,全身燥热,乏困无比。
此时的我只想能有一块安静之地,能让我好好的睡上一觉。
迷迷糊糊的我就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也是半睡半醒的状态,虽然五官有感官意识,但是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而且也无法站立起来。
这个夜总会卖的该不会是假酒吧?
也只有这一种可能,才会让我这平时喝半斤白酒如同喝水一样的人会醉成这样。
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王强的声音。
“把人给我照顾好,他提出什么要求你们都要满足,必须给我伺候好了,要不然我以后都不来你们这破地方了!”
听说话的声音和语气,王强的嘴也瓢了,应该也是喝多了。
不过喝多了归喝多了,喝成那样还记得先安排好我,这人绝对值得深交。
随后我听到了美女经理红姐的声音,应该是她伺候着王强离开了,至于干什么去了相信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猜得到。
而此时的我,只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眼花迷糊的睁不开眼睛,腿脚虽然发软,但是还能勉强站起来。
“臭老公,快醒醒,人都走了散场了,咱们也该走了。”
有人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脸呼喊着,听声音应该是小芳。
“嗯。”
我努力的从沙发上爬了起来,但是因为腿脚发软差点一头栽倒地上。
“哎,这点酒量跟那帮老酒鬼拼什么酒啊,真是的。”
小芳如同一个小媳妇一样碎碎念着,一边将我架在她的肩膀上,一边扶着我向外走去。
“哎呦,芳姐今晚这是要开荤了啊,谁家的小哥哥喝成这样被你捡到了?这今晚不得被你榨成人干啊?”
刚走出包间,就听见几个女人冲着小芳打趣道。
“去去去,都给老娘滚一边去,一个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看你们就是羡慕嫉妒恨!”
“告诉你们吧,这个小哥哥可是王总的侄子,红姐特意安排我一定要伺候好,给的小费都够我一个月坐台费了,你们就羡慕去吧!”
“最重要的是,小哥哥还是个拥有八块腹肌的雏儿,别说王总给了一大笔小费,哪怕让我倒贴我也愿意啊!”
小芳一边向几个姐妹炫耀,一边撩起我得衬衫,顿时又引发了一阵惊呼。
“哎芳姐~咱们打个商量?小费都是你的,小哥哥归我,然后我再给你包个大红包怎么样?”
一个穿着黑丝袜,脸上有几朵雀斑的女孩拉着小芳商量道。
好家伙!
这到底谁是客人?谁是出台的?
我不过是喝多了我又没有死!
这怎么还把我当成货物了?
经过我的同意了么?!!
“你给老娘滚一边去!这可是我的老公,一个红包你就想给撬走?你想得美?”
说着小芳理都不理这帮人,架着我就离开了夜总会。
到底是东北姑娘,也多亏小芳这一米七多的身高,换个一般的姑娘还真不一定能扶的动我。
结果刚出夜总会大门,一股风就吹了过来,原本就在胃里翻江倒海的我顿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扶着门口的栏杆就是一顿狂吐。
我感觉吐到最后我的苦胆都要吐出来了,呕吐物被我吐的到处都是,连上衣都被我吐的跟地图一样。
一开始吐的时候小芳还一直在给我拍后背,生怕我呛到自己。
结果没过一会人就没了,我以为小芳肯定会嫌我太脏,直接把我丢在路边自己走了。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看来老话都是有根据的,看来出了那间包间之后,一切的虚情假意都变成了泡影。
我努力的想把着栏杆站起来,结果腿软到根本站不稳,一个跟头就从台阶上栽了下去。
栽下去的瞬间,惊得我一身冷汗,连酒都醒了半分,但是此时已经为时已晚,我想抓住栏杆都抓不到了。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
这回哥们可是至少要摔个腿断胳膊折了!严重点哥们这条命今天可能都要交代在这了。
我甚至在想,明天旅大晨报的头条新闻会不会是这样的:
某李姓男子昨夜在鸿宾楼夜总会买醉,结果不幸从楼梯摔了下去,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享年22岁。
这种死法简直比窦娥还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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