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杨镐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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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19年)八月十三日,皇帝派遣锦衣卫逮捕杨镐以进行惩戒。到了九月二十六日,刑部科道官员上奏关于诸大臣在辽东军事失利的功罪情况,指出:“杨镐在战役中丧师失地,按照法律,其罪责实在难以逃脱。”然而,杨镐却极力为自己辩护,声称自己未曾偏袒李如柏,又指责杜松擅自违背节制,辩解说自己亲自督促作战,不曾违抗朝廷命令。然而,杨镐却没有意识到,李如柏身为辽东地区的大将,当时四路兵马齐发,为何不让李如柏扼守重要关隘,反而让其驻守清河,却让杜松从抚顺出击呢?而李如柏生性胆小怕敌,本无主动求战之意,结果两次出战都选择了逃跑。有人说,杨镐曾提前将令箭藏在李如柏身上,表面上说是杨镐所发,实际上是分明是在袒护李如柏。否则,面对杜松的冒进,样稿为何不用令箭命令他撤退,唯独如此急切地给予李如柏指令?
杜松为人一直廉洁英勇,素有古代名将之风。在得知杨镐即将出兵时,杜松曾指出军饷不足、士卒训练不足、将领间配合不佳等问题,认为不宜大规模出兵。但杨镐一意孤行,急于求成,不顾杜松的建议,径直发兵。杜松无奈之下,秘密派人向朝廷有关官员呈递奏报,希望能延迟出兵。然而,李如柏得知此事后,派人于关外拦截杜松信使,并将信使痛打十军棍,使得杜松的计划未能实施,导致朝廷军队遭受损失。这一点可以从杜松的侄子、总兵杜文焕因愤懑而向朝廷递交的奏疏中得到证实。仅此一举动,便足以看出李如柏对杜松怀有陷害之心。
而且在誓师出征时,李如柏还假意与杜松把酒言别,声称愿意将首功让给杜松。杜松为人豪爽,对此深信不疑,奋勇争先。但他并不知道,李如柏早已暗中安排奸细充当杜松的向导,诱导他陷入敌人的埋伏。而敌人向来最为忌惮的就是杜松和刘綎。而且敌人又事先得到了杨镐发布的出师告示,集中精锐兵力,专在抚顺一路设伏,只等杜松到来。杜松果然被向导引入陷阱,而李如柏则先行逃走,杜松苦等援军无果,最终壮烈牺牲,尸骨无存。刘綎同样浴血奋战,最终死于敌手。
因此,杜松之死,实际上是杨镐与李如柏合谋陷害所致。杨镐与李如柏自毁长城,导致日后明朝在辽东攻守的主导权发生变化。然而,杨镐却声称三路兵马的失败皆因杜松擅自违抗节制所致,他作出这种丧心病狂的言论,只是为了自我开脱而已。杨镐的这些说法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不仅无视杜松英勇杀敌的事实,还抹杀了他应有的功绩。杜松含冤而死,真是死不瞑目。
另外,杨镐辩称自己严格执行了皇帝催促出战的命令,但他难道不知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一原则吗?即使因为违抗君命被逮捕,也总比因战败承担责任要好。就算他口如悬河,朝廷法律也不会饶恕他的罪行。至于李如桢与周永春因失陷开原受到责罚,朝廷明确指出:“开原失陷,作为负责一方疆土的巡抚大臣,岂能无罪?”可见,他们的罪责与李如柏并无二致。鉴于辽东战事尚未平息,这些有罪而无功的官员,理应只追究其罪责。尽管李如柏已先行自尽,仍朝廷应当对他定罪当斩。如果杨镐等人得以逃脱惩罚,那便是无视刑法,有失公正。
1.译者注:“坏此长城,为异日和戎之地”,这句话本意为,破坏了长城这般坚固的防线,导致将来就要与敌人进行和谈。经过上下文联系,翻译为文中之意,主要是因为公认萨尔浒大败后,明朝就失去了对后金作战的主动权。
2.雉经,指自缢。李如柏是辽东名将李成梁的次子,而萨尔浒之战一直备受指责,最终于1621年自尽身亡,时年六十八岁。
3.作者计六奇在这里分析和描述了明朝与后金萨尔浒之战前后的情况,指出杨镐作为辽东经略在指挥作战中的重大失误以及可能存在的与李如柏串通、包庇李如柏的问题,间接导致了杜松等名将的悲壮牺牲。杜松在出征前对形势的清醒认识和正确判断,却被杨镐忽视甚至有意压制,进一步突显了杨镐在决策和调度上的严重失当。
杜松以其英勇忠诚和富有战略眼光的形象展现了一个优秀将领应有的品质,然而却在内外不利因素的影响下,落入了敌人精心策划的陷阱之中,最终壮烈牺牲。这种悲剧性的结局无疑是对当时明朝政治腐败、军事指挥体系混乱以及人事斗争尖锐问题的深刻反映。
在历史假设层面,如果杨镐采纳了杜松的建议,审时度势,调整战略部署,或者充分尊重前线将领的自主指挥权,也许能够避免这场惨败,进而改写辽东乃至明朝后期的历史走向。此外,计六奇着重强调的“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问题,旨在突出将领在战场上应具备独立判断和灵活应变的能力,这对于任何时代的军事指挥者都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而这个问题未能妥善解决,且在明朝后来的剿灭流寇作战中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直接导致了一连串的明朝内部作战军事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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