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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思琦环顾四周,想象中大牌偶像云集的情况,却是并没有出现。
到处都是一些陌生面孔,相貌和气质也算不得特别出众,就像是在街上随处可见的男男女女。
原本担心着自己会是这里唯一的丑小鸭,看来这个顾虑,现在是可以打消了。
这次参加活动的,有人是结伴同来,聚在大巴边三三两两的聊天,有的虽然是独处,却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的气息。金思琦看在眼中,自然也不会去自讨没趣。
等她转动着视线看了又看,终于发现了一个还算面善的女孩。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模样说不上漂亮,倒也是非常清秀。可能也是为了寻找出道机会,特地来参加活动的普通人。
这么一想,金思琦顿时生出了一种亲切感。别看她平时有些胆怯,其实内心还是很喜爱结交朋友的。如果能跟这个女孩成为好姐妹,说不定将来还能一起寻找试镜,一起签约,互相照应呢!
于是,她再次对着镜子检查了一下妆容,就拖着行李箱上前搭话。
“好,也是想走平民偶像路线吗?”
那个女孩倏地转过头,不悦的瞪大眼睛,第一句话就是狠狠顶了回来:
“才平民偶像呢!”
一边说着,她也用满是嫌弃的眼光,将金思琦上下扫视了一遍。
“什么情况,不认识我吗?我可是现在最有人气的网红玉宝儿!没带眼睛也该带点耳朵吧?”
不说话的时候,她的外表就是一个人畜无害的清纯女孩,这一嚷嚷,声音却像锋利的电锥,刺得周围人的耳朵都隐隐发痛。
就算不追偶像,但目前有哪些当红偶像,金思琦好歹也大概清楚,至于网红圈有哪些人,她真的就是闻所未闻了。
有时看到关于“知名网红XXX”的推送,总会让她一脸茫然。这个人是谁?她干过什么知名的事情吗?
而这也充分说明了,网红想要出挑做偶像的难度。随着网络的发达,机会确实是越来越多了,大大小小的网红也越来越多,说起来都是有着几十万上百万粉丝的,但真正想达到普及网民的热度,却还是远远不足。
像沈安彤,完就是因为走在了所有人前面,是第一批通过直播走红的。现在也有不少人复制她的老路,在直播间里搞怪逗趣,却再也没有一个,能达到她当初的影响力了。
每当一个人,或者是一种模式成为流行,总会出现大量的跟风,偶像也好,文学也好,商界也好,都是在不断的重演着领头者和后继者。但是,站得最高的却永远是先驱者。这也就是说,一味跟随流行是没有用的,只有引导流行的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这些道理金思琦也懂,但她普通人一个,要怎样引导流行,却是束手无策了。
正当她面对这个名叫玉宝儿的女孩,尴尬失措时,另一边忽然响起了一道尖酸的讥笑声。
一个身材高挑,穿着暴露,同样是相貌一般的女孩,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一开口就是连番讥刺。
“一个卖衣服的十八线,好意思把自己当大牌,那十几万粉丝有多少是买的啊?”
玉宝儿皱了皱眉,似乎想要立刻发火。但眼前围观者众多,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影响,她还是很快换上了一副虚假的笑容,反唇相讥讽道:
“哟,姗娜姐啊,真的考虑好要参加这次活动了吗?不会后悔吧?离开了滤镜和P图,也就是这么普通的一张脸,让的粉丝看见了多不好啊?就连化妆都拯救不了脸上的坑坑洼洼了,还教别人化妆,别把人家都教毁容了啊!”
说着,她又故意摇了摇头:“真不知道是在微时空砸了多少钱,首页一次次给我推送的美妆视频,看得我都想吐了!”
从她们的谈话中,金思琦勉强得知玉宝儿是卖衣服的,姗娜则是美妆网红,就是专门发布一些化妆的教程视频,时不时也推销一些化妆品。这两人在网上据说也是有过亲密互动的,没想到一见面就大掐特掐,网红圈的竞争还真是可怕。
另有一节,也令金思琦感慨万分。
以前她偶尔看到一些网红的照片,都是光鲜亮丽,让她感叹造物不公。结果第一次见到真人,竟然意外的普通,还远不如和她一起打工的刘依唯好看。
难道真的像她们所说,网红都是被滤镜和美颜打造出来的女神吗?那如果自己也学会P图,是不是同样有机会跻身网红之列呢?
联想到这里,可能在场的还有很多路人脸的女生,都是隐藏的网红,为免在无知的情况下得罪人,还是不要再搭话了。
悄悄退出了玉宝儿和姗娜的嘲讽圈,金思琦一个人百无聊赖,也只有默默的刷着微时空。但录影即将开始,她实在是没多少心思再看这些花边新闻。为了防止被工作人员抓拍到丑态,她又要刻意站得笔直,没过一会儿,已经是腰酸背痛。
不知何时,原本喧闹的人群,突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气氛中。
好像是有人把声音都关掉了,又把这块空地的温度都调低了。无声蔓延的冰层,将所有人都波及在内,封存冻结。
金思琦刚一抬头,看到的景象,让她几乎停止了呼吸。
苏世安拖着行李箱,一路冷然走来。他穿着黑色衬衫,外面再套一件黑色夹克,背一个黑白的斜肩包。目光犀利,姿态从容,这么一副简单的打扮,简直就是帅得惨绝人寰!
他走过的地方,其他人都是有意识的避让,一面用又惊又疑的目光打量着他,就像在躲避着什么洪水猛兽。
因为上次的试炼,常泡在网上的,几乎没什么人不知道他。但这里大部分人,都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的真人。和隔绝在屏幕另一端不同,现在他是真实存在于这片空间中,而他在试炼中所暴露出的各种残忍手段,也同样可能施加在这里的每个人身上!
面对这样潜在的危险者,没有人会不感到恐惧。他们的反应和表情,也无不真实的反映着他们的恐惧。
金思琦心中,虽然也有着隐隐约约的惶恐,但更多的,反而是一种几乎冲破胸膛的喜悦。
他为什么会来?难道他是看到了自己给他发的公益活动链接,因为自己才决定参加的吗?
啊,不不,这样太自了……但至少也说明,他是认真的看过了留言!更重要的是……他参加活动的话,自己就有机会跟他近距离接触了!
无论周围的人是恐惧也好,迷也好,苏世安一概不理。一放下行李箱,就自顾自玩起了玉简小游戏。尽管只是打发时间,但他紧盯着屏幕的专注眼神,却还是透着无与伦比的帅气。
金思琦几次试图鼓起勇气,却都在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失败了。毕竟双方现在并不认识,这个时候不管跟他说什么,都会显得很突兀吧?那样会不会让他反感?
她曾经听过一种说法,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都可以用“关我屁事”和“关屁事”来回应。现在自己对他来说不也是这样吗?后果无非就是这两种答案而已啊……
正在金思琦浮想联翩时,苏世安忽然收起玉简,直起身就朝着她走了过来。
金思琦的心脏都要跳到了嗓子眼,费尽脑筋的想着开场白。他到底是要感谢自己安慰过他,还是要问自己买专辑,还是……仅仅是觉得她今天的打扮还不错?
然而下一刻,他就直直的越过了自己。
金思琦顺势望去,在不远处看到了简之恒和晴蓝。
而苏世安这时也就是一脸挑衅的扫视着简之恒,嗤笑道:
“这小子,嘴还是挺能说的,不知道手上的功夫怎么样?有空咱们试试?”
简之恒不慌不忙,同样回以一笑:“好啊,有机会的话,一起打一场篮球赛吧。”
苏世安脸色一僵,他说的明明就是打架,却被对方轻易的转移到了篮球赛……被操纵话题的不爽,让他朝着简之恒狠狠瞪了一眼。
“关椴呢?”注意到在他身边并没有那个跟屁虫的存在,苏世安忽然觉得有些新鲜,“把他甩了?”玩味的瞟了晴蓝一眼,嘲讽道,“还真是重色轻友。”
“他还有一点事情要忙,很快就会过来了。”简之恒说着也不免失笑,“的眼里不要只有阿椴,这里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人啊。”
苏世安脸色一沉,鄙夷的别开了视线。看他这副样子,简之恒忽又想起了晴蓝的预言,不祥的预感,让他脱口而出:
“对了,这次的活动,千万不要乱来。尤其是,不要和主办人墨老板发生冲突。”
苏世安皱着眉看向他:“哦?那觉得我会做什么?”
简之恒叹了口气:“我只是先给提个醒,如果不会那就最好了。”
苏世安沉默半晌,终是冷冷的道: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这么说还满意吗?”
简之恒下意识的松了口气,又感到抱歉:“对不起啊,明明是我叫过来的,现在还……其实我只是……”
“圣母病又犯了。”苏世安冷笑一声,不以为意的接口。
“我理解,不就是整天把自己当救世主么?”
“我查过资料了,这个墨老板,跟一样是圣母病,们一定可以相见恨晚的。”
却不料,他话音刚落,身旁就响起了一道笑声。
“原来提早做功课的不止我一个人啊?”
沈安彤笑嘻嘻的走了过来。今天的她,明显是好好打扮过一番的,打理柔顺的长发,与气质相合的衣裤,再加上闪闪发亮的耳饰,做了偶像后的她,是越来越懂得搭配了。
“为了这次活动,我可是专门准备了好多墨家商行的资料,整理成文档有100多页呢!所以要是们没找资料,到时候就老老实实闭嘴,让我跟墨老板交流,打好印象,知道了不?”
说着,她又自来熟的冲苏世安一笑,“咱们两个做过功课的,可以‘资料共享’一下,是在哪个网站找的啊?我看看我之前下载过没有。”一边说着,还真就要掏出玉简,核对资料了。
苏世安嘴角一阵抽搐,最后只是硬生生的挤出了几个字:
“开心就好。”
说完,他就径自转身离开。似乎也知道有这个小魔女在场,再跟简之恒他们斗嘴,是讨不到便宜了。
简之恒倒也没有理会,这时他正欲哭无泪的看着那“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沈安彤。
“安彤啊,要讨好墨老板这种事,是不是不要公开说出来比较好?”
“怕什么?”沈安彤大大方方的一摆手,“现在没有录影的,到了目的地才会开始录!肯定啦,第一个镜头当然要从墨老板切入,怎么会留给咱们这些人,所以现在随便放飞自我啊!”
“那也不一定哦——”随着一声怪笑,几人的身影部被收进了一块小小的荧屏中。
不远处,一个穿着条纹衬衫,理着干净短发的男生,正举着一台摄影机,冲着几人露齿一笑。
“哎,吓死我了!”沈安彤一看清来人,当即笑骂道,“怎么着,带摄影机过来偷拍美女啊?小心我举报!”
“安彤,他是?”简之恒茫然的在两人之间望了望,对方看着很陌生,应该并不是天宫门的人才是。
“哦,没事儿,”沈安彤随手搭上了他的肩,“他算是我一个小粉丝。”
那个男生名叫贝明臧,是个摄影爱好者,是沈安彤最初开直播间的时候,就跟到现在的忠实粉丝。平时也经常会给她砸钱刷礼物,一来二去的,两人也算是有些熟悉了。
而这个颇有些古怪的名字,据说是当初他爹在取名字的时候,随手翻着词典,当时这三个字刚好并列,就被他爹挑出来,当了新生儿的名字。
正因为老爹的一时懒惰,连累他被身边的人嘲笑了十多年。
不过,也同样是因为这个名字,让他的偶像沈安彤记住了他,或许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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