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粮库三人密室凶杀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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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早晨。
该地治保队长韩某接到一个老妇的报案,说自己的儿唐某晚上被人叫出去,一晚没回来。
昨晚。
唐某家里被人扔进一个小纸条,说有大箱的烤酒卖。
那个时候粮食稀缺,能有酒喝的人都很少。
何况要用上五种粮食陈酿而成,号称小五粮液的烤酒?
对方可能在本地没有销路,一旦低价接手过来,一倒手就能翻两倍以上。
治保队长带了那老妇和另一个人队员。
把约见的草棚附近找遍了,没发现丝毫踪迹。
找了一会儿,韩姓队长他们又转到附近一处比较偏僻荒废的仓库里。
这仓库以前打仗时被炸了,半边成了危房,所以一直废弃。
但是里面有几间屋子还是好的。
有些农村人灾害时出来要饭,在里面住过。
进去后,韩队长发现有间屋子的门扣上,被人用大铁丝紧紧的缠住。
他猛烈地敲门,大声呼喊,不久后里面果然是有人回应。
于是他们费了不少劲把铁丝扭开,打开了门放里面的人出来。
失踪的唐某果然在里面,完好无伤。
另外出来的还有另一个在大队小学当老师的赵某。
然而韩队长一进屋子看,里面竟然还有一个死人!
是被人用地上的砖头砸破脑袋死的!
后经查实是工厂的一个干事段某。
幸存的唐某和赵某一开始并未意识到那个人死了。
只是以为他还没睡醒。
是韩队长先发现死人后他们才知道人已经死了。
然后,唐某和赵某竟然互相指责是对方杀了人。
后来经过公安调查,三个人都是被人以卖烤酒的名义骗了出来。
到了草棚附近后,突然就被人用氯仿一类的东西强行迷晕。
醒来后就发现和另外俩人关在一个密室内。
这个屋子以前是该仓库的资料保管室,所以只有大门一个地方可以进出。
屋内有一些叫花子生火做饭留下的砖块。
一些桔梗和破布烂衫。
门对面靠墙处有两座被拆得乱七八糟的放资料的木架。
凶器就是地上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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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在醒来后互相交流了下,三人都是互不相识的。
似乎也没得罪过什么人,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人弄晕关到了这鬼地方。
起初大家心里都很恐惧。
到处找出口,黑黢黢的摸了半天摸到了门,才发现门是被人从外面上了锁死了。
仓库的门虽然是木的,但很厚重,根本出不去。
大喊大叫也没人听得到。
所以挣扎到半夜,由于药物还有余威,只好各自先睡下。
韩队长当时一眼就看出了问题的关键。
既然门是从外面被人用铁丝箍死的,那么也就是说死去的段干事,完全可能是被外人悄悄开门进来杀死的。
唐某和赵某为何互相死咬是对方杀人呢?
原因在于,仓库是清末就建的老式建筑,那道门是一道老式的上闩门。
他们在黑暗中找到了门后,因为害怕后面睡着后,会有人悄悄开门进来害他们。
所以段某又从那座资料架上拆了一根木棍,插到了内门栓上。
这样,即使外人强行撞门进来,也会发出明显的响动,把他们惊醒。
所以,这案子其实就发生在一个双重密室内。
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直到第二天早上韩队长他们发现了情况,说明身份,唐某才将里面的门闩撤去。
后来为了证实外面的人不能在门内上锁的情况下开门,用了同一个木棍让专家做了很多次实验,都没法开门。
那木门是单开而不是双开的。
门边与门框之间有一个错位,不能直接用细铁丝之类的东西插进去。
所以情况就非常复杂了。
第一,三个人之外,有第四人将他们骗出去,迷晕关到了这屋子内,然后锁门。
这第四人和段某的被杀有没有关系?
如果有关系,他是怎么开门进去的?
如果没有关系,他又为什么搞这一套?
第二,屋子内的三个人经查确实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不是屋外第四人杀人,那么必然是活着的两人中的某一个人杀人。
但他动机何在?
那个年代乡下不乏抢劫斗殴杀人,但这种案子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所以公社上报地区调了专家来组成破案组。
专家提的第一个法子,就是查看两名幸存者身上的血迹喷溅情况。
但两人身上的血迹都差不多,都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推测,可能是一人趁段干事与另一人熟睡之机,用砖头一下子砸死了人。
因为都靠的比较近,所以两人身上的血迹难以分辨。
如果按照现在的技术和经验,也许能分个明白。
第二个法子是查杀人砖头上的指纹,但是上面都有两人的指纹。
两人确认,为了自保,他们在睡前确实在地上摸了些砖头过来,以备万一。
有一个高校的老师见识比较多,给专家们寄来一封信,说这可能是被禁闭的人出了心理问题。
在极度恐慌之下,神志错乱,激情杀人。
当时一度被采信,但因为没法分清楚到底是哪个人出了问题,这种思路也被不了了之。
我爷爷也提了一种想法。
是不是这个段干事半夜起来撒尿,然后回去睡觉时滑倒在地,太阳穴刚好撞到了砖头棱角上,自己意外死亡?
然而经勘验还是否定了这种推测,因为死者头颅侧面至少有两处伤痕。
又有人提出,是不是这三人中,有屋外第四个人的同伙?
他悄悄打开了内门栓,让屋外第四人进来。
可是这种假设没什么意义。
如果屋内的同伙这么做,他实际上是自己置自己于杀人嫌疑当中。
后来又掉头去查那弄晕他们的案发现场第四人,但是所谓的纸条都已经不见了。
查不到笔迹,再查谁有办法弄到氯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案件似乎到了死胡同了,而且对两个幸存者的处理很难办。
要定他们罪,没确凿证据,那时公安们都发了狠,动了手,熬了鹰,都是死咬对方。
放他们出来,群众和领导们都有意见,说杀人凶手就在里面,你把他们放出来继续干坏事?
于是只能一直关在看守所里。
后来那个大学老师又来了一封信。
建议把两个当事人重新带到现场去,再度关门。
把他们留在里面,复原现场,看看他们能不能想起什么来。
这招果然是有用,两个人确实回忆起一些细节。
其中一点是,那个被杀的段干事似乎比他们俩情绪更激动,更恐慌。
一直是在嘶着嗓子大吼大叫,说有人要害他。
还有唐某说,迷迷糊糊中感觉有人在摸他的脚,但已经分不清是在做梦还是真实的了。
但是还是没有得出突破性的线索。
这案子又拖了两个月,虽然凶杀手法算不上很凶残,但是因为案件细节特别离奇,难以解释,所以引起了舆论极大的兴趣。
当时办案人员和舆论的意见,基本排除了是屋外第四人杀人,都认为两个幸存者必有一个凶手。
案子捅到了省里,据说还专门召开了一些学术讨论会议,研究如何处置这种作案机会完全均等的两个凶嫌。
两人一个是工人,一个是老师,人品,社会关系,身体心理诊疗,都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换了好几拨有经验的审讯专家,还有人学国外编写了一些心理测试题,也都察不出破绽,都是咬死了对方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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