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微笑杀手赵志红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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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形成了一种心灵交流过程中的自我封闭。
第二个原因是作案后的伪装与内心的恐慌逐渐使他迷失了自我”。
赵志红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心气比较高,非常自尊。
当提出要给他照张照片时,尽管赵志红当时的手和脚铐在一起,但他仍然将腰板挺直,摆出最好的状态。
赵志红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
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
用他自己的话讲,他在家里既不受宠爱也不受重视,极少穿过新衣服。
他认为,母亲对自己极为淡漠,从不关心自己。
甚至在婚后,也没有帮助过自己和妻子。
由此,他对母亲的评价和态度较差,甚至是敌视的态度。
这也是他对女性态度的一个早期阴影。
他最欣赏父亲的“要强、争先、在村里头有头有脸”。
正是父亲给他的这一种观念,让他认为:男人的脸面最重要。
但是,他本人属于一种懒散、放纵和任性的状态,不能自我克制。
导致缺乏具备自尊的资本,缺乏能力和勇气。
赵志红的性格中也有许多矛盾的地方。
这使得他的行为表现和为人方式具有双重性和矛盾性,也可称他具有“双重人格”特点。
首先,他兼有自卑和自尊的矛盾性。
他自觉“自己许多地方不如别人”,却又要在别人面前摆出“有脸面”“让人羡慕”的架势。
他曾为迅速娶上老婆并且婚后迅速带老婆从农村在城市生活,让村里人感到自豪、羡慕。
赵在结婚前,只是跟着别人打工,“一人吃饱亦即全家不饿”。
但是,真正要负起家庭的责任,赵的能力还相差甚远。
他将妻子从农村领回呼和浩特市,但他并没有任何积蓄,同时他也没有稳定的工作。
因此,新婚后曾有一段时间完全处于“揭不开锅”的状态。
婚姻曾使他感到自豪。
赵志红在被叫回老家后的三天左右就办了这门婚事。
他本人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容易就得到一个老婆。
为此,他非常得意,并让村里人羡慕。
婚后,赵志红马上将妻子带到呼和浩特市谋生。
但是,这种自豪和得意的感觉如此短暂与虚幻。
他婚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陆续发现一些问题。
他在婚后很快就染上性病。
于是,他发现妻子在他之前有性生活。
甚至还知道了老婆为别人生过孩子。
这在农村人的心目中不是一般的小事,简直是奇耻大辱。
其次,他兼有怯懦与大胆的矛盾性。
当他婚后不久发现妻子不是处女,这种感觉让他极为耻辱。
却不敢对妻子有情绪表达,仍然笑脸相迎。
却能公然闯入女厕所奸杀女青年去体验处女的感觉弥补婚姻的不满。
类似的矛盾性在他身上还有很多。
例如:
由于他的弱小,他最恨恃强凌弱者,但他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恃强凌弱。
他既想让人刮目相看,却又懒散放纵没有一定的大本事。
信仰对人的心理影响和约束也很强大。
赵志红曾表示,自己每次作完案都会给火车站的残疾人一些钱,以至于这位残疾人都认识他。
赵志红的犯罪心理发生与发展看似难以理解,实际上是偶然中有必然。
其犯罪动机源于他狭隘与无能的自尊。
源自他对婚姻挫折的一种变态补偿与发泄。
当人一旦跨过了道德观念的束缚,跨越了法律的界限,在“无法无天”之间游荡,势必愈发地邪恶和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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