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血染饭店客房的母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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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28日。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刑警大队值班室的电话铃急促响起:“龙舟路中成饭店109号房发生命案,两人在房中遇害,现场已经被保护好,请你们马上来人。”
当锦江分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们赶到现场。
根据中成饭店保卫科介绍。
当天9时。
服务员发现109号客房的常住户易某芬依然没有送她三岁的儿子尹某恒上幼儿园。
按平时这个时候他们早该出门了。
昨晚还看到她娘儿俩正常回房,回来的时候还热情地和服务员打了招呼。
出了什么事了?
随后服务员前往109号客房门前敲门。
但没有听见里面有回应。
于是饭店保卫科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看见109号客房的门窗完好,没有任何撬动迹象。
又连续敲门依然没有听见回音,于是要求饭店方面用备用钥匙开门。
饭店方面表示钥匙都在易某芬手中。
因为她是已经在这里住了四年的常住客,所以饭店方面没有留备用钥匙。
于是两名派出所民警用蛮力将门撞开,结果发现易某芬倒在血泊之中,早已没有呼吸。
她三岁的儿子尹某恒死在了床上。
于是他们要求所有人退出现场,并立即向锦江分局刑警大队报告。
109号客房内凌乱不堪,有大量的被翻动的迹象。
屋角的一只红色垃圾桶内发现有血水和一双黑色的皮手套。
长沙发上有一只黑色相机皮套。
一只从木柜里抽出来的铁质抽屉和一只棕色女式提包。
现场没有提取到任何指纹和脚印。
室内唯一的一只日光灯灯管被卸下后放在床上。
经饭店方面介绍,每间客房屋内的电灯都有室内和室外两个开关。
取下灯管后外人就无法在外面开灯看清室内的情况。
很明显凶手有相当强的反侦查能力,且对现场环境非常熟悉。
死者易某芬时年26岁。
生前系四川省合川永生罐头厂推销员。
被发现时头朝东脚朝西仰卧在室内的地面,衣着完好,头部放有许多衣物外加一条枕巾,均被血迹浸染。
经法医检查,易某芬的头部和颈部遭到锐器扎刺34处。
直接死因系颈动脉被刺断导致大出血引发失血性休克。
死者尹某恒仰卧在床上。
法医检查确认其心脏和腹部各被锐器扎刺一处。
直接死因系心脏被锐器刺中引发心包填塞合并失血性休克。
住在109号房对面的106号房住客高某某反映。
12月27日晚他曾看到109号房门虚掩着。
屋内有两名男子一面看电视一面和易某芬正常交谈。
21时30分左右。
高某某又听到109号客房内发出玻璃被打碎的声音。
他打开房门出来看了一眼,发现这个时候109号客房房门和灯都已经关闭,但房内响着很大的电视声响。
另一个房客反映。
当晚22时左右。
他想去易某芬家借录像机。
他上前去敲门,听见屋里有很大的电视机的响声。
于是他继续加大敲门力量。
并问:“怎么了?”
里面有一个男子的声音回答:“睡了。”
听口音是重庆口音。
他以为是易某芬的丈夫尹某章回来了。
于是也就打消了借录像机的念头回自己的房间了。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王体乾局长的指示。
成立以锦江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高杭山为组长的12.27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专案组。
即刻入住中成饭店负责对本案的侦办。
现场位于城郊结合部的九眼桥。
来往人员多而复杂,排查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
但专案组通过一整天的排查,查到了如下结果。
此案的性质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入室抢劫杀人案。
案犯系男性。
两人或两人以上协同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凶手作案动机是求财。
凶手和死者易某芬熟识。
因为其丈夫尹某章交际甚广。
极有可能是尹某章的生意朋友或亲戚朋友。
凶手曾到过中成饭店,对饭店的布局极为熟悉。
且其口音和尹某章相似,应系合川方向的人。
于是,专案组立即在尹某章的生意朋友和亲戚中进行排查,并立即通知尹某章火速返回成都。
12月29日。专案组将和尹某章和易某芬经常光顾的安顺桥小食品市场和荷花池市场。
排查了数十名与两人有债务关系的小食品批发商。
没有发现他们有明显的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所以全部排除了嫌疑。
当天上午。
尹某章从合川赶回成都,向专案组提出了自己的怀疑对象。
自己的远房亲戚钟昌斌。
怀疑钟昌斌的理由有四条。
尹某章在合川的这段时间,曾经委托钟昌斌来中成饭店109号房间照顾易某芬母子。
钟昌斌自1993年从武警部队退伍后就没有回合川老家。
长期混迹在成都街头,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在经济上十分拮据。
钟昌斌曾经没有经过他们夫妇的同意,私自将他们的十多箱罐头食品出卖,而且没有拿回货款。
案发后,钟昌斌不知去向,下落不明。
根据尹某章对钟昌斌相貌体态的描述。
专案组认为钟昌斌和他们刻画的其中一名案犯形象比较相似。
于是立即将钟昌斌定为重大嫌疑对象。
专案组组长高杭山将兵力分成两路。
一路由锦江分局刑警大队冯刚副大队长带着两个要案组在12月30日连夜赶赴合川。
调查钟昌斌的情况并摸清此人的社会关系。
另一路前往钟昌斌当兵时的老部队——成都武警一支队进行调查。
前往合川的一路查实。
钟昌斌1972年丧父,母亲改嫁,弃他而去。
此后钟昌斌就长期过着孤儿的生活。
所以他对社会产生了一种近乎变态的仇视,为人阴险刁滑。
1991年。
钟昌斌应征入伍,在成都武警一支队服役。
1993年。
退伍后不愿意回合川老家,赖在成都游荡。
虽然曾经在成都南郊某厂干保安。
但因为钟昌斌嫌弃保安工资低,只干了一个多月就不辞而别了。
前往武警一支队的一路查实。
1994年12月初的时候。
钟昌斌曾经和一个名叫袁小鹏的人去部队借钱,老战友们一眼就看出钟昌斌过得十分拮据。
在钟昌斌服役期间关系不错且如今依然保持联系的几个老战友反映。
钟昌斌经常和袁小鹏、吴建两人混在一起。
并且和海蓉绸厂的几位女工关系较好。
随即侦查员立即赶往海蓉绸厂。
找到了和钟昌斌关系较为密切的女工刘某兰、姜某玲、蒲某琼。
根据她们反映,钟昌斌、袁小鹏、吴建三人准备做一笔生意,可能赚几万块钱,还承诺分她们2000元。
同时她们还反映。
钟昌斌于12月27日下午穿一件带帽子的牛仔夹克。
袁小鹏穿一件花衣服。
而案发现场恰好遗留着一件带帽子的牛仔夹克和一件花衣服。
于是,专案组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立即找到钟昌斌、袁小鹏、吴建三人。
侦查员兵分两路。
一路赶往合川调查钟昌斌和袁小鹏。
一路赶往乐山调查吴建。
结果都扑了个空。
不过,前往乐山的那一路侦查员在吴建所在的乐山轧棍厂技校连续几批毕业生都到广东工作,而吴建的前女友韩某云此时也正在广东打工。
实际上合川人去广东打工的人也很多。
那么身为合川人的钟昌斌、袁小鹏以及身为乐山人的吴建会不会都在广东呢?
于是,专案组在1995年1月11日打电话给正在广州出差、且已经准备回成都的锦江分局人南派出所所长李运宪。
要求他推迟返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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