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敖包下的无名女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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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的发现,让警方眼前一亮,这至少可以证明死者有被掐死的可能。
那案件的性质就不应该是意外死亡,而是他杀。
这个发现让办案民警们兴奋不已。
接着在尸检中的另一个发现更是出乎了警方的预料。
死者的下身穿了两条棉裤,法医在将外层棉裤脱下来的时候发现了一张传票和起诉状。
传票和起诉状是夹在两个棉裤中间,这个发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死者的所有衣兜都反复的被侦查员检查过几遍,没有任何遗留物。
而且现场周围几公里都没有找到疑似死者留下的手机或者背包之类的东西。
可偏偏在两层裤子之间,警方却发现了物证。
然而这样的惊喜仅仅是个开始。
当技术人员脱掉死者的裤子时,又出现了新的状况。
在这过程中,从棉裤的一个夹缝中掉落了一张小纸片。
纸片有名片大小,非常旧,非常残破,上面密密麻麻记了一些电话号。
虽然事件还没有结束,可这两件物证的意外出现已经让警方兴奋不已。
可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很难解释的问题。
死者为什么把离婚诉状与电话号码藏在这里?
是无意之举还是有意为之?
根据在尸体上找到的离婚诉状显示,原告是一名女性,姓耿。
那么离婚诉状上的耿某是不是就是死者?
又是什么原因让死者倒在了杳无人烟的敖包?
带着诸多的问题,警方开始了下一步的侦查。
警方通过户籍系统调出了耿某的照片,和死者照片对比之后,感觉还有六七分的相似。
因为死者经过冷冻和解冻,脸部已经肿胀了起来,无法百分之百确认死者就是照片上的人。
所以办案人员决定去这耿某家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来到耿某户籍所在地,警方见到了耿某的父母。
根据她父母反应,耿某过年没有回家,而且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和父母联系了。
这些迹象与法医推测的死者死亡时间比较接近,种种迹象都让警方认为死者很可能就是耿某。
办案人员没有立即拿出死者的照片给耿某的父母辨认。
如果死者真的是耿某那么看到自己女儿惨死的照片会很大的刺激到耿某的父母。
所以办案人员先让耿某的父母给耿某打个电话,然而电话打过去之后耿某的电话居然接通了。
这出乎意料的一幕让在场的侦查员也是一惊。
死者如果不是耿某,那为何耿某的离婚诉状会在死者身上?
突如其来的状况打乱了警方的思路,本以为找到了死者的身份,没想到当事人还活着。
难道是有人拿着耿某的电话假冒耿某?
但这一想法很快就让警方否定了。
因为最起码女儿的声音她的父亲肯定听得出来,而她父亲也不太可能拿这事开玩笑。
办案民警随即接过了电话,简单沟通之后与耿某约定了见面。
一个小时以后,在办公室里侦察员怀着复杂的心情,见到了这个谜一样的耿某。
办案民警随即将离婚诉状拿给了耿某,让她说明情况。
可没想到的是当耿某看到死者身上发现的这张离婚诉状后却说上面的名字是自己,可这张诉状不是自己的。
自己虽然也有过离婚诉状,但是当时自己拿过来随手撕掉之后就扔了。
这个结果简直太不合常理了。
死者为什么在临死前把耿某的离婚诉状藏在了自己身上?
他和耿某到底有什么关系?
随后警方让耿某辨认了一下户籍信息和尸体的照片,但耿某却说根本没见过,也不认识这个人!
这次问询不但没有解开警方一直希望知道的死者身份之谜,还给侦查带来了新的疑问。
正当办案民警们被这重重的疑点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候。
耿某突然回忆起了离婚诉状应该有两份,她自己的那份已经被撕了,而另一份应该在自己的前夫常某手里。
黎明的黑暗之中出现了一丝新的曙光。
一组侦查员迅速前往常某处了解情况。
而另一组侦查员也通过在死者身上发现的另一张破旧小纸条上的电话号码找到了新的线索。
侦查员按着纸条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在表明自己的身份后立即切入正题,询问了一下电话那边的人家里最近有没有什么人失踪了。
电话那边的男子说自己的小妹在年前的时候失踪了,找了快两个月也没找到。
再把其余的电话号码都拨了一遍后警方发现,这些电话号码都是一个名叫张某的女性的哥哥或姐姐,而在这些人口中得知,张某确实已经失踪。
当天晚上的8点多。
失踪者张某的几个哥哥和姐姐都应邀来到了公安局。
看过死者的照片后,几名亲属立即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经过最后证实,死者就是已经失踪了近两个月的38岁的无业人员张某。
可他为什么失踪?
又怎么死在了荒野?
他的家属却一时很难提供出有用的线索。
与此同时,调查耿某前夫常某的民警也带回了让人兴奋的信息。
常某也辨认出了死者就是张某,而且承认离婚诉状也来自他。
并且常某说他与张某还处过对象。
难道是耿某,耿某前夫常某,张某三人之间产生了什么爱恨情仇所导致的情杀?
一连串的疑问在民警脑中盘旋着。
可经过调查,耿某确实不认识张某,而且离婚后与前夫也基本不往来。
警方排除了耿某参与作案的可能。
而经过查实,张某失踪的具体时间应该是春节前两个月的12月22日。
最后见到的人就是常某。
据常某描述,12月22日常某与死者张某一同从科右前旗来到乌兰浩特市进行购物逛街。
两人逛到快天黑,就在附近找了一家饺子馆,准备好好吃一顿休息休息。
期间死者张某打了几个电话,天快黑的时候,还没有吃完饭的张某就离开了常某。
打了一辆车离开了饺子馆,从此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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