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笑脸面具、畸形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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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儿,你快看娘的脸上是不是又长皱纹了。”一个美貌女子照着镜子在那里忧愁。
其身后,是一个身高不足1米7的少年,身穿墨色的袖袍,犹如一根挺立青竹。
他伸出手,夺过镜子扔到湖里,“母亲貌美非凡犹如少女,这镜子定然是坏的。”
“还是华儿你会说话。”
女人一转过头,看到少年戴着一副似哭似笑的笑脸面具,脸上笑容顿时收起来,嗔怪道,“华儿,你怎么又把面具戴上了。”
说着,便伸出手,将笑脸面具挪到头的一侧,露出一张俊美的脸。
只是这张脸,与女子没有半分的相似,倒是与前朝太祖皇帝十分相像,若是再长大几分,恐怕要跟亲兄弟一样。
看着这张熟悉的脸,女子又不由地转过头,她笑了笑起身道,“船快靠岸了,马上要到你外公家了,华儿扶着母亲下船。”
“是,母亲。”
郑华笑了笑,重新将面具戴在脸上,搀扶着母亲走下客船。
这张面具是他炼制的神兵,同时也是遮挡他面孔的工具,因为他从小便知道,他母亲并不喜欢这张脸。
因为此事,他想了好多的办法,甚至为此创造了一种神功,可以通过真气挪移肌肉,模仿别人的面孔,再加上他两道同修,亦能模仿别人的神态,可谓以假换真,神乎其神。
至于他的身体,是他故意不让自己长高的,毕竟他早已经18岁,不是十四五岁的少年。
之所以这样,同样是为了他的母亲,他怕自己长大了,母亲别跟他疏远了。
“华儿,好久没回庆阳城了,没想到这世界一天一个样,才十几年的时间我都快认不得这里了。”
郑红英挽着自己的儿子,看着繁华的街道恍如隔世,又开始感叹时间的流逝,容颜的苍老。
她本应该是战场上的将军,可自打进过后宫,当过皇后之后,便开始格外注重自己的容貌,到了现在越发的严重,几乎到了一种病态。
“那里有家胭脂铺,华儿你刚刚把为娘的镜子扔了,可要给我买一个新的。”
“好。这次咱们买最好的,我给娘亲买一个天然水晶的,那个纯度高,远比玻璃的照的清晰。”
郑红英听完脸上露出了笑容,“还是华儿你孝顺有良心。”
郑华搀扶着娘亲的手臂,二人有说有笑,走进店铺。
店里的小二也是眼尖的人,一看来人的气质,就知道身份尊贵,立马笑盈盈的走上前去,谄媚道:“哎哟,两位真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呀,二位想必新婚燕尔,想买点什么东西啊?”
“哈哈哈哈!”郑红英抬起纤纤玉手,掩住丹红的嘴唇,“你可真会说笑了,我们不是夫妻是母子。”
店小二马上伸手拍了拍自己的嘴,“哎哟,你瞧我这张破嘴。不过这不能怪我,都怪夫人您长得实在是太年轻了。”
郑红英又被逗笑了,“你这话说的我喜欢听,这有十两银子,赏你了。”
“我就是进来看看,想买一副天然的水银镜子,你先忙你的吧,一会儿挑好了我就过来付账。”
郑红英看也没看,随手扔出十两银子,当过皇后太后的人,走之前还搜刮前朝的国库,手上自然充裕,出手也自然阔绰。
要是有人能说上两句好话,她也不吝啬手上的钱财,买自己开心。
店小二喜笑开颜,掂量掂量银子后,小心翼翼地揣到怀里。
“那您慢慢看,等看好了,知会我一声就行。”
说罢,便转身离开,去忙乎其他的事情。刚一走远,这个店小二就换了一副面孔,目光猥琐,心思龌龊道,“我呸,还母子呢,怎么看都是有钱人家的夫人在外面包的面兽。
这大户人家就是会玩儿,就是不知道那个少年究竟漂亮成什么样,竟然还要戴着面具遮掩不让别人看。
不过,看的身段比戏园子里的花旦还要好,八成是个貌若天仙的少年郎,不知道滋味如何呀?”
常年混迹在这个圈子里,店小二龌龊的事见的多了,心里面也变脏了,看什么都淫邪。
可他的这一番表现,又怎么能逃过郑华的感知呢?
郑华回过头,面具下的脸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背后嚼舌根子,侮辱他母亲的人都得死。
不过不着急,至少得让他母亲先开开心心的买完东西。
兜兜转转逛了一大圈,郑红英也没在店里遇到什么新奇的宝贝,不由地对这个店面大失所望。
“外表装潢那么好,可惜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里面什么好东西都没有。华儿啊,咱们走吧。这店里都是一般的货色,还真没有母亲能够看得上眼的东西。”
“那是自然,这店面里的珠宝首饰都庸俗的很,自然配不上母亲这般天仙的容貌。”郑华仰起头,笑着夸赞,可是那张鬼脸面具遮住了他一切想要表达的情绪。
“等到过些日子母亲诞辰,孩儿派人从天南海北收集一些宝物献给母亲。”
郑红英尤为感动,不顾场合,紧紧地将郑华抱在怀里,“我的华儿,为娘这些年没有白疼你。”
在她眼中,她的华儿就是她的华儿,永远都是她那个长不大的孩子。
可在别人眼中,这样的行为却异常的让人误解和诡异。
说好的母子呢?
随着二人离开,店小二一脸的鄙夷,虽然白收了十两银子可东西没卖成,那也少了不少的提成,里外里少了不少的钱。
“切,还看不上,八成是买不起吧,没钱装什么大款!”店小二站在门口暗骂了一通。
果然,这天底下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有钱人,外表穿的再光鲜亮丽,在私底下也不一定有他家底厚。
如此一想,让他扭曲的心理越渐平衡,甚至还露出了几分得意。
就在这时,他的舌头越长越长,很快就拖到了地面。没一会儿,上面就冒出了许多气泡,气泡里面有很多黑扁密密麻麻,随着不断长大,才发现那里哪是黑点,明明是密密麻麻的黑蜘蛛。
“呜呜…蜘蛛…”
紧紧咬着自己的舌头不敢大喊,生怕那些蜘蛛顺着舌头爬进他的嘴里。
很快舌头便被他咬断,大量的鲜血灌进他的口腔,他感觉到蜘蛛已经爬到了他的身体里,他掐着自己的脖子在地上打滚。
没一会儿就气绝身亡了!
“啊!!!”
“死人了!那店小二发疯,不但把舌头咬断,还把自己掐死了。”
“天哪,该不会是中邪了吧?”一个妇人吓得悄悄的远离。
“大家不用怕,我知道这是一种病,名字叫做癫痫。”
“真是可怜呢!”
“可怜他干什么,看他那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八成也不是什么好人。”
“谁可怜他了,我是可怜这家店老板,这店老板也是个善人,出了这档的事儿,这家店铺怕是开不下去了…”
一个妇人瞪了那人一眼道,“哎哟,那你去可怜他吧。听说他家财万贯,就算这家店铺实火烧没了,他也只能拿着亿万家财回去,可怜巴巴的过日子。”
——
因为当年跪的快,跪的彻底。郑将军只是被罢免了官职,并没有丢掉性命。郑家也因此保留了下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郑家也重新成为了这庆阳城的名门望族。
这次郑老爷子过八十大寿,城里凡是有名望的大家族都给了他面子,派了一些在外闯出一些名头的小辈,过来捧场子。
至于老一辈的人自然是没来,他们还忙着续命,哪有时间出来经营。
“史家公子,带这么多礼物给老父子捧场,真是让你破费了。”
“黑家的小少爷,真是年轻有为呀,快里面请里面请。”
“哎哟,这不是裴家的年轻俊杰吗,听说你都当上家主了,真是一辈人撵一辈人呢,老了!”
郑老爷在门口笑嘻嘻的经营着,前朝的积蓄被现任皇帝一扫而空后,郑家成了破落户。
好在女儿临走之前留下了一大笔钱,这才让郑家门没撑起来。
可惜,后辈没有能撑得起门的人,要不然也不能让他这个大寿星出来撑场子。
“爹爹,好长时间不见了,没想到你老成了这副样子。”郑红英一赶到门口,就看到自己的父亲在门口一脸谄媚的接待别人。
只感觉自己的脸全被他丢光了,同时又有几分解气,要不是他,她何必能沦落到今天。
“红英!”门口的老人念叨了一句,而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你这个不孝女,你还知道回来呀!”
这么多年过去,昔日的父女情分也在时间下磨光,只剩下对彼此的怨恨。
郑红英埋怨父亲做错了决定,将她推到了后宫的深渊。
郑老将军则埋怨女儿,明明有着真人修为,却不愿意撑起这个家,害得他们郑家只能在一个小城里面打转。
为了家族,他这么大年纪了还要出来陪笑,何其讽刺!
“我今天回来不是跟您置气的,你都80了,郑家也没个正儿八经的后人,我把华儿带回来,让他接家主的位置。”
“他就是燕华!”郑老将军惊恐万分,压低自己的声音,赶紧走到郑红英面前,唯恐不及的说道,“你怎么把这个孽种带回来?”
“不对,他可是前朝的余孽,你怎么能让他活着!”
不是他没有人情味,只是郑华身份太特殊。谁也不知道,当今皇上对前朝太子是个什么态度,稍不留神,那可就是满门抄斩九族祸患!
“父亲。他怎么说也是你的外孙,还有,他不姓燕,他姓郑!”
“母亲,既然外公不喜欢我,咱们也不必在这里待着。”
区区一个郑家,他还真没有放在心上,这次回来完全是想让母亲开心开心,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早知道,就让这个郑家早一点消失好了。
只有毁灭的东西,才能在时间的推迟下,加上一层一层又一层的滤镜,最后变成一种美好的回忆。
想必,母亲也喜欢这种充满美好回忆的郑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蝇营狗苟的活着。
“口出狂言,郑家虽然落寞,也不是你一个外来人可以肖想的。”
往日,他对这个外孙有多疼爱,现在他就有多畏惧、多痛恨。
早知大燕王朝覆灭的那么快,他就不应该过早下注,可那时他又有什么选择呢?
“走吧,别在这丢人现眼。我知道你们现在过得不容易,我这有些钱财,你们拿走吧,就当是还了当年的情分。”
郑红英看着到手的银票,十几年前她为家里送了一批银子,那是雪中送炭,如今只是分毫不差的还回来,连个利息都没有,确实觉得可笑。
之前天下动荡,刚刚安稳下来,那时候是什么物价?
再看看现在又是什么物价,真以为银子数量一样价值就一样吗?
银子她还真不缺,她华儿厉害,早在几年前便将她手中剩下的银子翻了十几倍。
这次回来,只是想让她的华儿借机生蛋,让未来的路走得更稳一些。
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手上没有什么可用的人,就算是个真人也势单力薄的,一个势力想要扩张,需要有成堆的人帮忙镇守。
现在看来,是她想多了,郑家还真不是可选择的对象。
钟红英笑了笑,转身离开,他们父女的最后一丝情分彻底断了。
“华儿,咱们走吧。至于父亲,我祝你长命百岁。”
郑老爷子将这话听到耳朵里,只是他觉得这话不像是祝福,反倒是一一种诅咒。
如今这个年代有血米、有灵米,只要有钱普通人也能活过百岁。
他可不想只活100岁,如果有能力,他想长长久久的活着。
“娘亲,你之前不是一直对我说,外公他以前是个骁勇善战的大将军吗?为什么现在看起来倒像是一个市侩的商人。”郑华在一旁假装稚嫩,吐槽了一句。
其实他什么都懂,无非就是一个人老了,心态变了,眼界也随着年龄禁锢在了上一个时代。
“我哪懂,我只知道时间真是一把杀出的刀。”
郑红英脑海中,往日那些父亲教她练枪的日子,彻底破碎了。
英明神武的大将军,变成了斤斤计较狭隘市侩的老人。她绝不承认,这么挫的人是她的父亲。
“华儿,郑家没有接收到,以后你的商铺该怎么办呢?”
郑红英忧愁,没有信得过的人手,如何能将生意铺展开来做大做强。
郑华安慰母亲道,“放心吧母亲,别忘了咱们两个都是真人,咱们的手下也有不少真人呢,这可比普通人强多了。”
现在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让母亲开心一些,忘掉刚才那些不愉快。
顺便再给郑家一点微不足道的教训。
当然,这种事情要做的隐秘,不能让母亲察觉到。
最好合情合理,让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为了能够让母亲开心,郑华在江上买了一条客船,这船相当的豪华,九楼里面有的这里面都有,还可以泛舟湖上观赏附近的美景。
“七十三号,你扮成一个书生来江上弹琴演奏,跟我母亲来一场偶遇。
记住你有一个生病的母亲,爱赌钱的爹,妹妹被父亲卖到青楼。
每日只能靠弹琴作画,艰苦度日。但要表现的坚硬一点,犹如松柏一样百折不挠。”
“主上我记住了?”
“放心吧,你要讨好母亲的欢心,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郑华将事情安排好,挥手,让眼前这个俊美男子退下。
这样的剧本他指导了很多个,每次母亲不开心,他都会让一个美男出现,来一场关于浪漫的偶遇。
让自己的母亲相信自己,依然貌美如花,青春美丽。
七十三号就是他暗中培养的,这样的人他培养了108个。一共36个真人初月,72个通脉人魂。
当然,除了时常派一个人出现,让母亲开心,其余的时候,他们会为自己收集情报,处理一些脏活累活。
明面上,他们也有自己的身份,或自立一派,或入赘嫁入豪门,又或者进入朝廷,成为文武百官镇武司的一员。
——
“主上,七号和十三号那边传来消息,这是他们私底下自行拟定的计划,还请主上过目问责。”
一号是一个黑壮汉,同时也是出现在母亲身边的第一个男人。
当年他扮演的是一个柔情铁汉一般的樵夫,妻子难产,儿子被恶虎报复掉入山中。
为了寻仇,他进入山中,不小心跌落山崖,侥幸得到一位温柔善良的女子相救。
从此对着美貌的女子,产生了不应该的感情,不是喜欢她的容貌,而是爱上了她那善良的灵魂。
但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为此他陷入了内心的煎熬。
二人最终度过一段甜蜜的岁月,但他们始终有缘无份,无法走到一起。
樵夫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心中始终有一个白月光,活人永远比不上死人。
美貌女子也有儿子,她只是想来一场浪漫,并找到一个如山岳般一样的男人,在她孩子心中树立起父亲的形象。
让他的童年圆满,避免在成长的道路上,缺少父亲的疼爱,走上畸形的道路。
那一年,三个人都在演,后来因为剧本不成熟,为了避免尴尬,便草草收场了。
“天庭、地府,咱们组织还有这种称呼?不过,那个女人倒是蛮傻的,这种鬼话也相信。这些日子他们走到哪里了?”
“回主上,这些天他们一共路过五座小城,死了三个真人。那丫头好像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
“这也正常,再蠢的人也能反应过来。这么死,还是太慢了,再耽误几年,母亲就要老了。”
郑华用手轻轻敲击着盘龙座椅,许久之后微微一笑。
“有了,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剧本,你说天地灵气扩散,那要是制作一个洞天福地,将所有的灵气全部收缩在一处,让天地大循环与自身小循环达到统一,是不是就可以避免死亡?”
“主上,难道你是想让红英使用这种方法?”一号眼中多了几分担心,询问道。
听到这个称呼,郑华眼神一变,冷冷道,“红英也是你能叫的名字吗?记住现在你的剧本已经是过去式了,不要再让我听到下一次。”
被母亲遗忘的人,就不要再出现母亲的身前,他们只会是一段一段被时光加了美好滤镜的回忆。
一旦再次出现,心中所想会和现实形成反差,让滤镜破碎,那就不美好了。
“是主上。”
一号单膝跪在地上,别看他是个黑壮汉,但是他的年纪一点也不大只有三十,可谓正值青年。
当年,他扮演樵夫的时候。也只有十几岁。因为长的黑壮所以看出来成熟,实际上郑红英却是他的初恋,他也的确假戏真做动了心。
“自然不是,我怎么会让母亲做那么危险的事情呢。
我是说,如果把这个方法传出,你猜有多少快要死的老家伙会陷入疯狂?
又有多少不甘心被时代淘汰,野心勃勃之辈人,暗中开始谋划,建立自己的福地。”
一号心里一沉,他的主上,他名义上第一个儿子,仅仅几岁就展露出了超凡的实力和远超成年人的智慧。
他很少作恶,也不会命令他们去作恶,但他会放出人心中的恶念,让人自己去选择。
这次只是一个简简单的剧本、一句谣言,就会有无数真人去相信。
他们会加大力度培养真人弟子,之后偷偷建立福地,献祭弟子成全自己。
然而,主上所做的一切,这只是简简单单,想让他的母亲开心而已。
“至于地府的事情,这个称号太大了咱们担不起,就让7号和13号自己担着好了。以后要是出了事,也让他们自己去扛。”
“是。”
一号刚说完,一阵悠扬的琴声,便从湖边传来。
郑红英听到了琴声,急忙过来询问儿子的意见。
“华儿,你快听着琴声,忧愁中带着坚毅,想必是一个生活不如意的公子。娘亲想要将船游过去看一看,若是他有需要,我想帮衬一二?”
最近她喜欢上了这位才华横溢的书生,对此乐此不疲。果然,一听见琴声,就急忙跑了过来。
一号听见脚步声,便知道自己不能再久留了,很快隐去身体从船上消失。
这个隐身潜行的功法,也是郑华创造出来的,一方面是为了方便行事,另一方面也是留给他们的保命技能,万一打不过,还可以隐身逃跑。
创造功法这件事,对于普通真人来说的确挺难的。
但对于郑华却简单不少,他本就是两道同修,同时到达了真人和初月圆满的境界。
再加上他继承了刘阿狗全部的记忆,一个真人期的功法,不说信手拈来,也是轻轻松松。
“母亲若是喜欢,便游过去看看,听这琴声悠扬,想必对方一定是一个容貌不凡的人。”
“还是我的华儿开明。”郑红英开心一笑,马上通知船夫开船靠岸。
顺着琴声,船来到了岸边。
湖岸边的一块青石上,一个身穿青袍的青年正在那里弹琴。
此时他紧闭双眼,但眉宇间尽是忧愁。
“这位公子,你叫什么名字?”
一露头,郑红英的气质,立马从一位贵气的夫人,转换成刚刚出门的大家小姐。
听到声音三十七号睁开眼,那黑色眼眸灿若星辰,一见到郑红英便立马愣神,许久之后才反应过来。
拱手道歉道,“这位小姐,在下实在是失礼了。”
“呵呵呵!”郑红英捂着嘴一笑,她对对方的反应相当的满意。
她这一笑,三十七号脸瞬间红大半,把一个心生爱慕的穷书生,演绎得淋漓尽致。
“公子,我刚才听见你琴声中充满了叹息,可是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事?”
“姑娘果然长了一双慧耳,在下最近的确遇到了一些难事,让本该悦耳的琴声充满了苦闷,真当是扰了姑娘的耳朵。”
“那你快说说,说不定我能帮你呢。”
“姑娘的好意在下心领了,男子汉生于天、立于地,怎会要一个姑娘家的帮助呢?”
七十三号直接拒绝,临别前回眸三望,带着一丝眷恋,一丝不舍,一丝不甘,剩下的则是满满的遗憾和不配。
郑红英看着人离开,没有贸然去追,只是心里多了几次遗憾和回味。
这位公子真是太符合她现在的口味了,简直就是一只脚迈到了她的心坎里,就是有些遗憾没能留下他。
但就是这没能留下,才在她心里留下了影子,放下了勾。
就等着他们下一次偶遇,一点一点揭开这位书生的身份,以及背后的故事。
两人会在你帮我,我还不起,互相拉扯之中互相结识,一点一点拉近彼此的关系,交谈彼此的三观。
来一场灵魂与灵魂之间的碰,当他们爱意正浓时戛然而止。
书生为了梦想退场,让最美好的时刻,留下无尽的回忆和眷恋。
“好遗憾,那名公子什么也没说就走了,那一定有什么难处,还真是一个坚毅的人呢。”
“放心吧,母亲,若是你们有缘,以后还会再相见的。继续游湖吧,好不容易来一次庆阳,也要开开心心就逛个够啊。”
“说的也是。”
郑红英笑了笑,她这些年喜欢游山玩水,无非就是喜欢在游山玩水途中,那一段段一段的偶遇。
她觉得,这大概就是她能永葆青春的秘方。
时间匆匆,一转眼,三个月时间即过。
这段日子,江湖上发生了许多大事,有好多都已经被官方证实上了报纸。
先是数月前,铁血宝莲屠杀31位真人高手,听说是用他们的神魄炼制魔兵,好多真人听到这个消息,都纷纷关闭了门户。
暗中派弟子观察。看看这位女魔头到底来不来他们的底盘。
毕竟这位是个煞星,走到哪里,哪里就要死人呢!
而背后,还有一个灵感大王撑腰,一大半想要寻仇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
唯有那些无家无业的,想要为民除害的,为自己的亲朋报仇的,可无一例外,全都被朝廷的人拦下来了。
朝廷既想捉到戚宝莲,又不想戚宝莲被寻仇的人杀死。
因为这其中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灵感大王轻轻一动,那就是洪水灭世。
这也让宝莲逃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追杀,并在追杀途中不断变强。
如今已经是人魂境的高手,再过一段时间,就要突破初月了,恐怕到时候更难对付。
戚宝莲自己也清楚,她可能是被人利用了。
现在,她已经杀了不知道多少无辜的人,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楚。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修炼,铲除在背后捣鬼的地府。
如果可以,还自己一个清白。
当然,那些暗中被盯上的真人,能救她也会出手去救。
毕竟地府的势力实在太大,能多一个帮手也是好的。
可惜,到现在也没人信她,这也导致好几次差一点就成功了,最后那些真人还是被别人背刺惨死。
还有就是,江湖上出现了好多邪道初月修士,觊觎她手中魔兵的饿鬼棒。
又传言,恶鬼棒乃是摄魂枪下第二魔器,如果杀满100个真人炼魂其中,甚至有望成为第一魔器。
第二则消息,是灵气自生的事。
天下真人已经通过小道消息,得到了神农教派的内部消息。
灵气自生的时间推后了到两百年,神农教派研究出了洞天福地之法过渡,只是具体怎么操作,无人得知。
其实,有些真人已经知道了制作洞天福地的方法,就是太过于邪恶,没有人往外传。
淮阳城。
金少卿府,穿着一身官袍的青年,正在批阅少府送来的案件。
这青年跟金兰州有几个相像,尤其是下巴和嘴与他母亲宋真一模一样。
他正是金兰州的儿子,三年前的状元-金梅轩。
另外一个与他相似的青年敲了敲门,走了进来,这青年气质与他相近,唯一不同的是脸上戴着一个金丝眼镜。
金竹轩道,“大哥,你为何不回清河,参加祖父祖母的葬礼,你不知道族里的人都在怎么说你?”
“他们不喜欢我,我凭什么要回去。”
金梅轩也不抬头,继续翻阅手上的文件,“最近这段时间案子越来越多,我可没你那么多闲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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